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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
《老子說五廚經》夫存一氣和泰,則五髒充滿,五神靜正。正藏充則滋味足,五神靜則嗜欲除。則此經是五髒之所取給,如求食于廚,故雲五廚爾。
原 文
東方一氣和泰和,得一道皆泰,和乃無一和,玄理同玄際。
南方不以意思意,亦不求無思,意而無有思,是法如是持。
北方莫将心緣心,還莫住絕緣,心在莫存心,真則守真淵。
西方修理志離志,積修不符離,志而不修志,己業己無知。
中央諸食氣結氣,非諸久定結,氣歸諸本氣,随取當随洩。
五廚經氣法并叙
臣聞《易》曰:精義入神,以緻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富哉言乎!富哉言乎!是知義必精,然後可以入神緻用;緻用必利,然後可以安身崇德。義不精而雲緻用,用不利而雲安身,身不安而雲知道者,未之有也。然則,沖用者生化之主也。精氣爲物,謂之委和,漠然無間,有與立矣!則天地大德不曰生乎?全其形生者,在乎少私寡欲,抱樸柔和,遊心于澹,合氣于漠。且清明在躬,志氣如神,嗜欲将至,有開必先。故聖人垂教以檢之,廣業以持之,專氣緻桑以導其和,向晦宴息以窒其欲,洗心藏密,窮神知化,然後身安,而國家可保,德用而百姓不知。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矣。伏讀此經五章,盡修身衛生之要,全和含一,精義可以入神,坐忘遺照,安身可以崇德。研味滋久,辄爲訓注。臣草茅微賤,恩霈特深。天光不違,自忘鄙陋。俯伏慚懼,徊徨如失。臣愔頓首頓首。開元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京肅明觀道士臣尹愔上。
一:
東方一氣和泰和,得一道皆泰,和乃無一和,玄理同玄際。
尹注:東方一氣和泰和一氣者,妙本沖用,所謂元氣也。沖用在天爲陽和,在地爲陰和,交合爲泰和也。則人之受生,皆資一氣之和,以爲泰和,然後形質具而五常用矣。故《老子》曰: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爲和也。則守本者,當外絕二受,以全生分,内存一氣,以和泰和,泰和和一而性命全矣。故《老子》又曰:專氣緻桑,能如嬰兒乎,得一道皆泰得一者,言内存一氣以養精神,外全形生以爲車宅,則一氣沖用,與身中泰和和也,故雲得一。如此修生養神之道,皆舍于泰和矣。故《老子》曰:萬物得一以生。和乃無一和言人初禀一氣以和泰和,若存和得一,則和理皆泰。至和既暢,非但無一,亦複無和,不可緻诘,如土委地。故《老子》曰:吾不知其名。玄理同玄際玄妙也;理,性也。此言一氣存乎中,而和理出其性,性修反德,而妙暢于和,妙性既和,則與玄同際。故老君曰:同謂之玄。
李注: 一氣者,先天一氣也。和泰和,會合五髒中不和之氣也。既合五髒之氣,則得一氣爲道氣,由是一身皆泰和之氣也。一身由泰和之氣,則和氣充周,渾然浩然,無一和之可名也。理:性也,言性而命在。際:交也,兩玄不可分。以玄交玄,則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也。
二:南方不以意思意,亦不求無思,意而無有思,是法如是持。
尹注:南方不以意思意意者,想受也。言存一氣以和泰和者,慎勿存想受以緣境識,當凝神湛照,令杳然空寂,使和暢于起念之前,慧發于忘知之後。瞻彼阕者,虛室生白,則吉祥止矣。若以意思意,想受塵,坐令焚和,焉得生白?故老君曰:塞其兌,閉其門,終身不勤,亦不求無思意而不複思但不緣想受,則自發慧照,慧照之發亦不自。若求無思,即涉想受,與彼思意無差别。故老君曰:無名之樸,亦将不欲。意無有思,内存一氣,但令其虛,虛即降和,和理自暢,則不緣想受納和,強假意名。既非境識所存,是以于思無有。故老君曰:用其光,複歸其明。是法如是持如是内存泰和,泰和之法和暢,則是法皆遣,遣法無住,複何所持?以不持爲持,故雲是法如是持也。
李注:下意字,以真意言,慧光是也。不以意思意者,二玄相交之際,慧發遲速,不由人知,勿令定中急急求慧也,然亦不求無思。卻要求注意規中,忘而不忘,不忘而忘。有意無意間,一氣生而慧光見,乃善行持者也。故曰:“意而無有思,是法如是持。”
三:北方莫将心緣心,還莫住絕緣,心在莫存心,真則守真淵。
尹注:北方莫将心緣心心者,發慧之質,想受之器也。正受則發慧,邪受則生想,言人若能氣和于中,心正于内,内照清淨,則正慧湛然。鑒明而塵垢不止,淵停而萬象俱見。見象無主,謂之常心。若以心得心,緣心受染,外存諸法,内無慧照,常心既喪,則和理亦虧矣。故《莊子》曰:得其心,以其心,得其常心,物何爲最之哉,還莫住絕緣夫以心緣心,則受諸受若正受生慧,日得常心。慧心既常,則于正無受,何等爲絕緣?心亦無緣絕,湛然常寂,何所住乎?故老君曰:損之又損之,以至于無爲也。心在莫存心慧照湛常,則雲心在;心忘慧照,故曰莫存。既不将而不迎,心緣則無絕,而無住矣,真則守真淵真者,謂常心慧照,清淨不雜也。若湛彼慧源,寂無所染,既無知法,亦無緣心,則泰和含真,本不相離,故雲守爾。
李注:莫以内照之心,外緣人欲之心,則内想不出,外想不入也。既存絕外緣之心,又莫執住絕緣之心,所謂又須放任寬急得所,自恒調适,制而不着,放而不動也。心在乎内,亦莫存一個在内之心,爲法所縛。隻要得其真常,靜守深淵,《契》所謂“浮遊守規中”是也。
四:西方修理志離志,積修不符離,志而不修志,己業己無知。
尹注: 西方修理志離志理者,性也;志者,心有所注也。前絕外境受,此絕内性受也。言修性者,心有所注。心有所注,但得遍照,外塵已絕,境識無住,離形去智,同于大通,性修反初,圓照無滞,内外俱靜,玄之又玄,則離于住想矣,積修不符離上令修性離志,則内外俱寂,無起住心,亦無空心,坐忘行忘,次來次滅,若積修習,不能忘泯,起修一念,發引千鈞,内照既搖,外塵鹹起,則與彼離志不相符合矣,志而不修志若心無所注,則何由漸悟?必固所注,而得定心,心得故雲志也。不修志者,明離志而不積修,忘修而後性足,則寂然圓照矣已業無已知因心注而慧業清淨,故雲已業。内忘諸己,外忘諸物,于慧照心無毫芒用。則于已業自亦忘知,故雲無已知也。
李注:修性之功,先持其志,後離其志。持其志則用志不紛,離其志則委志虛無。若使積力修性,苦持其志,是名邊見,必起住心,必與離志之道不相符合。夫維持其志而不持其志,綿綿若存,則修己之業,無庸以己見參乎其間,自自在在,安安閑閑,則清淨無爲矣。
五:中央諸食氣結氣,非諸久定結,氣歸諸本氣,随取當随洩。
尹注:中央諸食氣結氣夫一氣凝結,以和泰和,和一皆泰,則慧照常湛。今口納滋味,以充五髒,身聚泡沫,以載其形。生者,受骸于地,凝濕于水,禀熱于火,持息于風,四緣結漏,皆非妙質。故淄涅一氣,昏汩泰和,令生想受,識動之弊穢矣。非諸久定結言人當令泰和舍一,無所想受,守真湛常,則與泰和合體。今以諸食結氣,故非久定結也。氣歸諸本氣四緣受識,六染生弊,地水火風,散而歸本,根識既識,則從所受業矣。随取當随洩取者,受納也;洩者,發用也。夫想有二受,業有二應,随所受納,法用其微。若泰和和一,則一氣全和,緻彼虛極,謂之複命,複命得常,是名正受。正受淨業,能生慧照,慧照湛常,一無所有,則出入無間矣。不者,則食氣歸諸四緣,業成淪于六趣。
李注:《黃庭經》曰:“人皆食谷與五味,獨食太和陰陽氣。”由此印之,諸凡食滋味以養氣者,不過暫時融結之氣,旋飽旋餒,非一氣和泰和之氣,長存身中久久定結也。五髒之中,各有泰和爲本。至人攢合五氣,立爲丹鼎。鼎中一氣生來,各歸諸氣之本。我随取之,亦随洩之。取則五氣朝元,洩則百骸俱理。《易》所謂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暢于四肢,發于事業,美之至也。洩:即暢發之義也。
文章來自:道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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