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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世界觀】三界系統【欲界】【地獄道】第四叫喚大地獄8-16
正法念處經卷第八 元魏婆羅門瞿曇般若流支譯
地獄品第三之七〔第四叫喚大地獄.第八至十六別處〕
(詳述酒惡報)
〔觀第四叫喚大地獄.得第十地〕
〔第四叫喚大地獄.第八別處.鐵林曠野地獄〕
又彼比丘。知業果報。復觀叫喚。之大地獄。
復有何處。彼見聞知。復有異處。彼處名為。
鐵林曠野。是彼地獄。第八別處。眾生何業。
生於彼處。彼見有人。殺盜邪行。樂行多作。
彼人則墮。叫喚地獄。鐵林曠野。業及果報。
如前所說。
又若有人。毒藥和酒。與怨令飲。彼人以是。
惡業因緣。身壞命終。墮極惡處。叫喚地獄。
鐵林曠野。受大苦惱。所謂鐵輪。熱炎疾轉。
閻魔羅人。以熱鐵繩。縛地獄人。在彼鐵輪。
速疾急轉。閻魔羅人。以熱鐵箭。射其身分。
體無完處。如芥子許。罪業力故。而復不死。
彼鐵輪處。因緣若盡。走向餘處。罪業力故。
復為鐵蛇。之所執持。於百千年。而噉食之。
乃至惡業。未壞未爛。業氣未盡。於一切時。
與苦不止。若惡業盡。彼地獄處。爾乃得脫。
若於前世。過去久遠。有善業熟。不生餓鬼。
畜生之道。若生人中。同業之處。生捉蛇家。
喜捉蛇頭。以彼惡業。餘殘勢力。蛇螫而死。
是彼惡業。餘殘果報。
〔第四叫喚大地獄.第九別處.普闇火地獄〕
又彼比丘。知業果報。復觀叫喚。之大地獄。
復有何處。彼見聞知。彼有異處。名普闇火。
是彼地獄。第九別處。眾生何業。生於彼處。
彼見有人。殺盜邪行。樂行多作。彼人則墮。
叫喚地獄。普闇火處。業及果報。如前所說。
又復若人。賣酒活命。有買酒人。不知酒價。
彼賣酒人。少酒貴賣。而取多物。彼人以是。
惡業因緣。身壞命終。墮於惡處。叫喚地獄。
普闇火處。受大苦惱。所謂苦者。普闇火處。
地獄之中。閻魔羅人。不識不知。為是何人。
而闇打之。彼地獄人。受大苦惱。不知誰打。
入闇火中。彼火乃無。微少光明。如毛頭許。
彼地獄人。於彼火中。燒煮爛壞。復有鐵鋸。
解劈其身。從頭而起。裂為兩分。罪人苦惱。
唱聲大喚。乃至作集。惡不善業。未壞未爛。
業氣未盡。於一切時。與苦不止。若惡業盡。
彼地獄處。爾乃得脫。若於前世。過去久遠。
有善業熟。不生餓鬼。畜生之道。若生人中。
同業之處。常患飢渴。之所逼惱。無有財物。
生隘迮處。生常儉處。非正人類。相似處生。
是彼惡業。餘殘果報。
〔第四叫喚大地獄.第十別處.閻魔羅遮約曠野地獄〕
又彼比丘。知業果報。復觀叫喚。之大地獄。
復有何處。彼見聞知。復有異處。名閻魔羅。
遮約曠野。是彼地獄。第十別處。眾生何業。
生於彼處。彼見有人。殺盜邪行。樂行多作。
彼人則墮。叫喚地獄。生閻魔羅 遮約曠野。
業及果報。如前所說。
今復說酒。若人以酒。強與病人。新產婦女。
若為財物。若為衣服。飲食等故。如是與酒。
若取財物。若取衣服。若飲食等。彼人以是。
惡業因緣。身壞命終。墮於惡處。叫喚地獄。
生閻魔羅 遮約曠野。受大苦惱。所謂苦者。
從足甲燃。乃至燃頭。閻魔羅人。熱炎鐵刀。
從足至頭。若斫若刺。既斫刺已。又復更與。
極大苦惱。所謂火燃。炎利鐵戟。如是無量。
百千年歲。常一切時。燒斫劈打。乃至惡業。
未壞未爛。業氣未盡。於一切時。與苦不止。
若惡業盡。彼地獄處。爾乃得脫。若於前世。
過去久遠。有善業熟。不生餓鬼。畜生之道。
若生人中。同業之處。彼人則生。惡國惡處。
邊地之處。下賤放猪。如是處生。是彼惡業。
餘殘果報。
〔第四叫喚大地獄.第十一別處.劍林地獄〕
又彼比丘。知業果報。復觀叫喚。之大地獄。
復有何處。彼見聞知。復有異處。名劍林處。
是彼地獄。第十一處。眾生何業。生於彼處。
彼見有人。殺盜邪行。樂行多作。彼人則墮。
叫喚地獄。生劍林處。業及果報。如前所說。
今復說酒。若人以酒。誑他欲行。曠野之人。
言是第一。阿娑婆酒。令人不醉。而與惡酒。
彼將酒去。既入曠野。嶮處飲之。飲已極醉。
無所覺知。如是醉人。所有財寶。悉為賊取。
或奪其命。阿娑婆酒。味如酪漿。有如美水。
有如馬酪。以好妙藥。和而作之。彼人不與。
而與惡酒。故令使醉。彼與酒者。世人皆言。
如捉咽賊。最是惡賊。彼人以是。惡業因緣。
身壞命終。墮於惡處。叫喚地獄。生劍林處。
彼作集業。受大苦惱。所謂苦者。雨炎火石。
甚多稠密。普身被燒。如是劈斫。倒地吐舌。
彼處有河。名熱沸河。熱血洋水。常生怖畏。
彼河熱沸。以熱銅汁。熱白鑞汁。和雜其中。
如是無量。百千年歲。常被燒煮。閻魔羅人。
以炎刀枷。若斫若打。乃至惡業。未壞未爛。
業氣未盡。於一切時。與苦不止。若惡業盡。
彼地獄處。爾乃得脫。若於前世。過去久遠。
有善業熟。不生餓鬼。畜生之道。若生人中。
同業之處。彼人黑色。與墨無異。多瞋多妬。
性慳常貧。是彼惡業。餘殘果報。
〔第四叫喚大地獄.第十二別處.大劍林地獄〕
又彼比丘。知業果報。復觀叫喚。之大地獄。
復有何處。彼見聞知。復有異處。名大劍林。
是彼地獄。第十二處。眾生何業。生於彼處。
彼見有人。殺盜邪行。樂行多作。彼人則墮。
叫喚地獄。大劍林處。業及果報。如前所說。
今復說酒。曠野之中。無人居處。唯有道路。
多人所行。若人於中。賣酒求利。彼人以是。
惡業因緣。身壞命終。墮於惡處。叫喚地獄。
大劍林處。受大苦惱。所謂多有。大利劍樹。
高一由旬。刀葉甚利。樹莖炎燃。煙毒熾盛。
是本與酒。惡業所作。若一由旬。未到樹所。
身已熟爛。而復不死。如是如是。近大劍林。
彼林周廣。三千由旬。火煙毒刀。有百千重。
受大苦惱。而復不死。若地獄人。到大劍林。
閻魔羅人。打蹴令入。有在樹下。普遍雨刀。
一切身分。一切筋脈。一切諸節。一切骨髓。
皆悉破裂。分分分散。復有刀枷。閻魔羅人。
手執刀枷。周圍劍林。罪人若出。見則還入。
彼大劍樹。鐵林之中。罪人若見。閻魔羅人。
極生怖畏。有映樹者。有上樹者。有被捉者。
既捉得已。以刀斬斫。有頭破者。是本與酒。
惡業果報。若映樹者。有鐵鷲鳥。啄破其眼。
而飲其汁。是本與酒。惡業果報。若上樹者。
則墮樹枝。在於地上。身為百段。若一千段。
是本與酒。惡業果報。若有罪人。不依樹者。
則墮灰河。熱灰所漂。身骨洋爛。如是無量。
百千年歲。受大苦惱。此說少分。乃至惡業。
未壞未爛。業氣未盡。於一切時。與苦不止。
若惡業盡。彼地獄處。爾乃得脫。若於前世。
過去久遠。有善業熟。不生餓鬼。畜生之道。
若生人中。同業之處。心則不正。報得惡病。
若得大病。若心痛病。只羅娑病。若脚腫病。
若目盲病。是彼惡業。餘殘果報。
〔第四叫喚大地獄.第十三別處.芭蕉煙林地獄〕
又彼比丘。知業果報。復觀叫喚,之大地獄。
復有何處。彼見聞知,復有異處。彼處名為,
芭蕉煙林。是彼地獄,第十三處。眾生何業,
生於彼處。彼見聞知。若人殺生,偷盜邪行。
樂行多作。彼人則生,叫喚地獄,芭蕉煙林,
別異處生。業及果報。如前所說。
今復說酒。若人欲心。是故持酒。陰密與他,
貞良婦女。欲令彼醉。不住威儀。心動變異。
望行非法。彼人以是,惡業因緣。身壞命終。
墮於惡處,叫喚地獄,芭蕉煙林,別異處生。
受大苦惱。所謂苦者。彼地獄處。周圍縱廣。
五千由旬。普煙遍滿。有惡焦火,而復黑闇。
彼闇火中。有炎鐵塊,厚三居賒。皆是火炭。
闇覆不見。彼地獄人。速疾沒入。黑闇火覆。
不能唱喚。如是罪人。一切根門,皆悉火滿。
是彼與酒,惡業果報。若脫彼處。則芭蕉煙。
滿其根門。既受煙苦。還復憶前,火中之樂。
如是煙氣。勢力嚴利。若脫彼處。復有鐵鳥。
名煙葉鬘。其嘴甚利。啄破其骨。取髓而飲。
乃至惡業。未壞未爛。業氣未盡。於一切時,
與苦不止。若惡業盡。彼地獄處,爾乃得脫。
若於前世,過去久遠。有善業熟,不生餓鬼,
畜生之道。若生人中,同業之處。則多脇病。
貧窮短命。是彼惡業,餘殘果報。
〔第四叫喚大地獄.第十四別處.煙火林地獄〕
又彼比丘。知業果報。復觀叫喚,之大地獄。
復有何處。彼見聞知,復有異處。彼處名為,
煙火林處。是彼地獄,第十四處。眾生何業,
生於彼處。彼見聞知。若人殺生,偷盜邪行。
樂行多作。彼人則墮,叫喚地獄,煙火林處。
業及果報。如前所說。
今復說酒。若人欲令,怨家衰惱。以酒與賊。
若與官人。令與怨苦。彼人以是,惡業因緣。
身壞命終。墮於惡處,叫喚地獄,煙火林處。
受大苦惱。所謂熱風。如刀如火。彼惡業故。
作如是風。吹彼罪人。在於空中。勢相打觸。
不得自在。身體碎壞。猶如沙摶。惡業力故。
身復還生。如是無量,百千年歲。乃至惡業,
未壞未爛。業氣未盡。受一切苦。所謂苦者。
火苦刀苦,利刀劈苦。病苦鐵苦。熱灰等苦。
受如是等,第一極苦。第一極惡。第一極急。
如是無量,百千年歲。乃至惡業,未壞未爛。
業氣未盡。於一切時,與苦不止。若惡業盡,
彼地獄處。爾乃得脫。若於前世,過去久遠。
有善業熟。不生餓鬼,畜生之道。若生人中,
同業之處。項上三堆。極高隆出。常患癃病。
是彼惡業,餘殘果報。
〔第四叫喚大地獄.第十五別處.雲火霧地獄〕
又彼比丘。知業果報。復觀叫喚,之大地獄。
復有何處。彼見聞知,復有異處。名雲火霧。
是彼地獄,第十五處。眾生何業,生於彼處。
彼見聞知。若人殺生,偷盜邪行。樂行多作。
生彼地獄,雲火霧處。業及果報。如前所說。
今復說酒。若人以酒,與持戒人。若與外道。
令其醉已。調戲弄之。令彼羞恥。自心喜樂。
彼人以是,惡業因緣。身壞命終。墮於惡處,
叫喚地獄,雲火霧處。受大苦惱。所謂苦者。
彼地獄中。地獄火滿。厚二百肘。閻魔羅人。
捉地獄人。令行火中。從足至頭。一切洋消。
舉之還生。以惡業故。有火風起。吹地獄人。
如葉集散。十方轉迴。猶如捩繩。彼地獄人。
如是被燒。乃至無有,灰末可得。而復還生。
如是無量,百千年歲。常如是燒。乃至惡業,
未壞未爛。業氣未盡。於一切時,與苦不止。
若惡業盡。彼地獄處,爾乃得脫。若於前世,
過去久遠。有善業熟,不生餓鬼,畜生之道。
若生人中,同業之處。彼人則生,閻魔羅國。
婆離迦國。常負人故。項則常腫。彼酒惡業。
餘殘果報。
〔第四叫喚大地獄.第十六別處.分別苦地獄〕
又彼比丘。知業果報。復觀叫喚,之大地獄,
復有何處。彼見聞知。復有異處。名分別苦。
是彼地獄,第十六處。眾生何業,生於彼處。
彼見聞知。若人殺生,偷盜邪行。樂行多作。
彼人則墮,叫喚地獄,分別苦處。業及果報。
如前所說。
今復說酒。所謂有人,欲行因緣。以酒與奴,
及作人等。令彼飲酒。身力不乏。若行獵時。
能速疾走。能殺鹿等。彼人以是,惡業因緣,
身壞命終。墮於惡處,叫喚地獄,分別苦處。
受大苦惱。所謂苦者。隨彼罪人。如是如是,
種種分別。閻魔羅人,如是如是。與大苦惱,
百倒千倒。若百千倒。億百千倒。若干種種,
異異苦惱。如前所說。餘地獄中。種種苦惱。
彼一切苦。此中倍受。閻魔羅人。責疏罪人。
而說偈言:
以三種惡業 遍在九處熟
四十重受苦 惡業行所得
酒為惡根本 被笑入地獄
一切根失滅 不利益因緣
太喜多語言 增貪令他畏
口過自誇誕 兩舌第一處
酒能亂人心 令人如羊等
不知作不作 如是應捨酒
若酒醉之人 如死人無異
若欲常不死 彼人應捨酒
酒是諸過處 恒常不饒益
一切惡道階 黑闇所在處
飲酒到地獄 亦到餓鬼處
行於畜生業 是酒過所誑
酒為毒中毒 地獄中地獄
病中之大病 是智者所說
酒失智失根 能盡滅法寶
酒為第一胎 是破梵行怨
飲酒令人輕 王等尚不重
何況餘凡人 為酒之所弄
諸法之大斧 令人無羞慚
若人飲酒者 一切所輕賤
無智無方便 身口皆無用
一切皆不知 以酒劫心故
若人飲酒者 無因緣歡喜
無因緣而瞋 無因緣作惡
於佛所生癡 壞世出世事
燒解脫如火 所謂酒一法
若人能捨酒 正行於法戒
彼到第一處 無死無生處
汝捨離善行 為酒之所誑
墮地獄惡處 何用呼嗟為
飲酒初雖甜 受報第一苦
過如金波迦 是智者所說
智者不信酒 不能壞其意
觸冷果報熱 由酒到地獄
若作惡業者 意輕則心喜
報則第一苦 後悔是癡人
不樂欲中意 欲第一誑人
縛在生死惡 一切地獄因
若人喜樂欲 彼人苦無邊
為欲所嚙者 樂則不可得
汝本意樂欲 來此惡地獄
受極惡苦惱 今者徒生悔
汝本作惡業 為欲癡所誑
彼時何不悔 今悔何所及
作集業堅牢 今見惡業果
本不應作惡 作惡今受苦
惡業得惡報 作惡者自受
惡不殃善者 如是應捨惡
若捨惡之人 於惡則不畏
自作自受苦 非餘人所食
閻魔羅人。如是責疏,地獄罪人。既責疏已。
復與無量,種種苦惱。乃至惡業,未壞未爛。
業氣未盡。於一切時,與苦不止。若惡業盡。
彼地獄處,爾乃得脫。若於前世,過去久遠。
有善業熟。不生餓鬼,畜生之道。若生人中,
同業之處。身體乾枯。第一瞋心。難可調順。
是彼惡業,餘殘果報。
〔觀第四叫喚大地獄.得第十地〕
又彼比丘。知業果報,復觀叫喚,之大地獄。
彼大地獄。唯有此處。更無別有,異處可見。
亦無別有,業果可得。如是叫喚,之大地獄。
如是十六,眷屬之處。如活黑繩,合等地獄。
種種苦惱。此中具足。轉重轉勝。彼地獄中,
所受苦惱。彼一切苦。此地獄中,皆悉十倍。
何以故。以作惡業,堅重多故。殺盜邪行。
與持戒人酒。四倍惡業。此地獄受,堅〔革卬〕多重,
種種苦惱。壽命延長。彼四倍業,果報苦惱。
彼比丘,觀察如是,四倍惡業,苦惱果報。
既思惟已。則於生死,十倍厭離。
又修行者。內心思惟。隨順正法。觀察法行。
彼比丘,觀察如是,諸地獄已。深畏生死。
得第十地。彼地夜叉。知已歡喜。如是復聞,
虛空夜叉。如前所說。次第乃至,梵迦夷天。
梵不流天。大梵天等。彼梵天等。聞已歡喜。
如前所說。生死魔分。皆悉損減。正法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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