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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K當消遣校園毒化
「免費請你,安啦,拉k不違法」,小安在校園中,利用下課時間,跟不特定的同學們,推銷k他命。
法律評析
曾幾何時,毒梟悄悄將摩爪伸進校園,先是免費提供應中輟或在學學生吸食,待上癮後,再操控他們扮演小藥頭,毒販利用「老鼠會」傳銷方式在校園建立可怕的交易網路。因K他命屬第三級毒品,小安在校園販賣k他命,已觸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第3項意圖販賣持有毒品罪規定。
如果是18歲以上吸食k他命,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之1第2項規定,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之毒品危害講習。
而18歲以下吸食k他命,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第2項第1款規定,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為前項保護處分之前或同時諭知下列處分:少年染有煙毒或吸用麻醉、迷幻物品成癮,或有酗酒習慣者,令入相當處所實施禁戒。
若發現您家中的青少年有染上菸酒毒品,務必盡早尋求管道幫他戒除,以免成癮,導致人生毀在毒品手上。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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