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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董妮]痞子大俠(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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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3 22:44:1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痞子大俠 作者:董妮

無父無母、天生天養的曲笛從沒想過要當大俠,
他拜師學武只想當個大壞蛋,教人不敢欺負他!
從小就在街頭混,他痞子性格走到哪裡都死性不改,
滿口胡說八道,唯一的真心話就是要娶師姊為妻!
這粉雕玉琢的娃娃是他的寶貝,他發誓一生好好待她;
但一場變故導致師姊失蹤,一夜白頭的他開始尋妻之旅。
如今久歷滄桑的他武功高強又有權勢,
然而找到的她,竟已非原來的她……

世界上最瞭解曲笛的人,莫過於丁叮了!
自幼喪母的她難得多個嘴甜如蜜的師弟,當然疼他入心。
雖說他油嘴滑舌、行事狡猾,但這只是假面具;
其實他痞痞的外表下藏著彆扭的心,比誰都正直可愛!
他的心藏得深,只有她看見了,並忍不住為之心疼;
即使世事變遷,她仍愛他,因為他是她心中的大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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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3 22:44:44 |只看該作者
第一章   
  「爹,你回來啦?」隨著珠敲玉鈴似的聲音響起,一道嬌小的身影竄出門簾,夕陽彩霞中,粉團兒捏成的臉龐紅嫩似成熟的蜜桃。

  女孩七、八歲的年紀,長髮不束不髻,隨風飛揚,就像那觀音座前的龍女,清靈不似凡間人物。

  水靈靈的大眼一轉,女孩見到自己爹親身旁跟了個髒兮兮、像小猴子般的傢伙,正直勾勾地盯著她看,一道口水像瀑布一樣滴了下來。

  「爹爹,他是……」女孩名叫丁叮,其父人稱白雲劍客,武林譜上第一人。

  如今,這天下第一的高手卻一張苦臉,又是歎氣又是搖頭地說︰「老頭子倒了邪楣,不過上蘇州城買酒,居然就招惹上煞星,這小猴子也不知道是從哪兒冒出來的,死跟著我不放,老頭子也不知道他想幹麼?」

  被叫作小猴子的曲笛是蘇州城一個小混混,打出生就被丟在垃圾堆裡,也不知自己爹娘是誰,是幾個乞丐發現他,一時興起便輪流乞討幾碗米湯來餵他。

  歲月如梭,轉眼十二年過去,曲笛沒餓死,長到了現在,不過因為打小就有一餐沒一餐的,所以個子比年僅八歲的丁叮還矮半顆頭,人也瘦得像風一吹就要散了似的。

  為何曲笛會死纏著丁還呢?說起來還真的是樁烏龍事。

  曲笛不過是街頭一個小乞丐,偶爾剪剪幾個過路肥羊的錢包,雖然沒有正式加入幫派,但扒竊的功夫號稱蘇州第一,多少幫派想邀他入伙,不過他討厭被人壓在頭上,所以只是跟各幫派混混周旋,見人就喊大哥,剪了錢包也常孝敬幾個大幫派首腦,因此在各幫派間來去自如。

  那日丁還進城買酒,曲笛一眼看出他荷包鼓鼓,一雙賊手就伸進了丁還懷裡。

  他不知道天下有什麼武林人士,想在丁還身上討便宜,是萬萬不可能。

  丁還武功號稱天下第一,行事風格卻很豪邁,從來不打理門面,橫看豎看就是糟老頭子一個。

  他心腸很好,一看曲笛就知是個困苦人家的孩子,所以也不刁難他,見賊手伸來,他步伐交錯,頃刻避開。

  誰知曲笛生就一副混混脾氣,他第一次扒竊,丁還若點破他,曲笛還會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從此不糾纏。

  偏偏丁還就只是閃來閃去,一句話也不說,曲笛只當丁還在戲弄他,混混脾氣一起,下定決心非扒到丁還的錢包不可。

  就這麼著,丁還下山買酒三天,曲笛就跟了他三天,任丁還怎麼甩都甩不掉,不知不覺就跟到了丁還的老窩——白雲莊。

  這白雲莊名字取得好聽,其實就是幾塊磚、木頭架成的房子,立在蘇州城外一座小山上。

  曲笛剛跟著丁還入山,看見白雲莊那窮酸樣,本來已起心要走,誰知丁叮突然跑了出來。

  他一見到丁叮啊!腦袋就像被雷打中似的,靈魂兒都出竅了。

  天哪,他混遍蘇州也沒見過這麼水靈動人的女孩,就像天上的仙女,不帶半絲人間煙火氣。

  他的口水不爭氣地流了下來,腦海裡回想著十歲那年,聽說繡春樓的花魁多麼漂亮又多麼艷麗;天生天養的孩子早熟,便跟著幾個小混混溜進樓子裡,偷看花魁洗澡。

  那花魁皮膚白皙,面如桃花,當下刺激得幾個小混混心火頻生,鼻血不知流了多少。

  曲笛本以為繡春樓的花魁就是天下第一美女了,想不到這破木屋裡竄出來一個小丫頭,那氣質、風韻比起花魁不知又美上多少倍。

  這才是真正的第一美女啊!曲笛握緊了他黑抹抹的小拳頭,發誓這輩子一定要娶這小丫頭做老婆。有了她,哪怕給小爺金山銀山,他也不屑一顧。

  當下,曲笛把膝一彎,噗咚一聲跪了下來。「姊姊,仙女姊姊,求求妳可憐可憐小……」猛咬一下舌頭,差點就洩漏混混氣息了。「小子曲笛,打小沒了爹娘,只能在蘇州城裡乞討為生,有一頓就沒了下頓,不知什麼時候要餓死在水溝裡。小子看這位老先生仙風道骨,肯定很有能耐,求他收留小人,為奴為僕都沒關係,只求有一口飯吃,可惜老先生……」混混守則第一條,說話吞吞吐吐、半真半假,才唬得了人。「仙女姊姊,妳好心腸幫忙求求老先生,收了小子吧!」

  這一番話可把丁叮聽得淚眼汪汪,她這年紀正是愛心氾濫的時候,平常就老撿些受傷的小猴、小鳥回家養,更何況是個人呢?

  立刻,她明亮的大眼看向爹爹。

  丁還傻眼,這曲笛跟了他三天,從來沒有跟他說上半句話,怎麼突然就變成了想要來投靠,自己卻不從呢?

  「爹爹。」丁叮小腳一跺。「你平常不是常常教導叮兒,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做人要有慈悲心,怎麼你看見這樣一個可憐的孩子也不肯幫上一把?」

  「我……」丁還無辜啊!正想喊冤。

  這邊,曲笛已經耍起無賴,砰砰砰地,胡亂磕起頭來。「仙女姊姊,妳幫幫我吧!仙女姊姊,小子給妳磕頭,願意一生一世跟在妳身邊做牛做馬,只請妳收留小子,給小子一口飯吃,仙女姊姊……」當然啦,在曲笛心裡,這一生一世還包括同食共寢,耳鬢廝磨……

  「喂!」丁還發現曲笛不安好心眼,正想阻止女兒引狼入室,女兒卻已自作主張拉了曲笛的手往屋裡走。

  「曲笛……嗯,以後我還是叫你小笛吧,這樣比較不生分。爹爹不收留你沒關係,我收,也不要你做牛做馬,反正白雲莊不差你一口人吃飯,你就做……」她看了看曲笛只到自己耳畔的個頭,直覺便認為他年紀很小。「做我弟弟吧,我從來也沒有兄弟姊妹,很羨慕人家姊弟和諧的,你認我當姊姊,以後我一定會好好照顧你。」

  小爺才不要做妳弟弟,小爺想當的是妳的相公。曲笛心裡這麼想,嘴巴卻甜得像灌了蜜。「小笛真是三生有幸才能有這麼漂亮的仙女來做我姊姊,姊姊、姊姊……」說著,他腦袋就往丁叮懷裡蹭去,把屋外的丁還瞧得眼珠子都快掉出來了。

  真是……天底下居然有這麼無賴的小子,當著人家親爹的面前吃人家女兒的豆腐,雖然丁叮年紀還小,不解男女情事,但丁還也不能眼睜睜看著自己女兒被人這樣輕薄啊!

  他一個輕躍,微駝的身影已然閃現在曲笛與丁叮面前,大掌閃著輕風,轉瞬間,曲笛的領子已落入他手中。

  「爹爹,你要幹什麼?不許你欺負弟弟。」丁叮跳腳叫著。

  丁還真是欲哭無淚啊!這是不是叫女生外向?

  都是這混帳曲笛的錯,他恨恨瞪了曲笛一眼,卻捨不得罵女兒半句,他老婆就是為了生這個女兒過世的,這唯一的骨血是他的心中寶啊!

  無奈之下,丁還只能長歎一聲。「叮兒別緊張,爹爹只是想跟妳這位『好』弟弟聊一下天,妳先去做幾樣小菜,難得爹爹買了酒上來,今晚正好品嚐一番。」他還特意強調那個「好」字,這曲笛還真是好到王八蛋過了頭。

  「真的?」丁叮面現疑惑。

  想到日後還想娶丁叮,丁還就是他未來的岳父,曲笛笑嘻嘻地做起好人。「姊姊放心,看來老爺子是不會為難我了,」他裝出委屈的表情。「只要能跟姊姊在一起,不管老爺子對我提出什麼要求,我都會答應的。」

  丁還簡直氣到要噴血,想當年他仗劍江湖行時,也遇過不少歹人惡霸,卻沒見過如曲笛這般油條的,簡直是集卑鄙、無恥、奸詐、狡猾於一身。

  丁叮嬌瞋丁還一眼。「爹爹說的聖人之道,叮兒可是一字不敢忘,還望爹爹說到做到。」

  丁還被兩個年紀加起來不到他一半的傢伙徹底打敗,百般無奈垂下腦袋。「爹爹真的只是想跟這小子說幾句話,保證不會趕他下山,妳一定可以在晚膳時分看到他,如此可好?」

  丁叮走過來,愛憐地摸摸曲笛的頭。「弟弟,爹爹一向說話算話,既然做了保證,必然不會違諾。如果爹爹欺負你,你儘管大聲叫,姊姊立刻前來救你,知道嗎?」

  「姊姊……」天哪,美人兒的手好香,曲笛被迷得頭都暈了。

  實在是妙極、妙極,雖然才八歲,卻已生就美人胚子一副,待得長成,不知要美成什麼樣子?曲笛真想為自己的幸運大喊三聲萬歲。



  丁還拎著曲笛來到後山的水潭邊,一抖手就將曲笛扔進水潭裡。

  咕噥咕噥,曲笛一時失察,喝了幾口水,待得游上潭邊,破口大罵。「他奶奶的死老頭,老不死,該殺千刀的老賊……」

  「你再罵啊!」丁還指風輕彈,潭邊一顆人頭大小的石頭被震得粉碎。

  曲笛輕咋一下舌,怪不得他摸不到丁還的錢包,敢情丁還還是個武林高手。

  「喂,老頭子,你既然有這麼好的武功,應該早就知道我要摸你錢包,怎麼你不抓我上官府?」

  「老夫行走江湖二十餘載,見過的人沒有上萬,也有幾千,什麼樣的人會做出什麼事,老夫一眼便知。那日在城門口,你第一回向老夫下手,老夫看你的樣子就知你是困苦出身,會幹扒手一行,必有不得已之處,所以不忍心為難你。豈知……老夫處處忍讓,你這小子卻得寸進尺,跟著我上山,求一份溫飽也就罷了,白雲莊還養得起一口人,但你對叮兒……你究竟是什麼意思,存心禍害我家閨女嗎?」

  「嘖!」丁還一番苦口婆心聽得曲笛又是搖頭、又是歎氣。「我說老頭子,你還真不是普通的老好人耶!有人想偷你錢包,你還可憐他,這就怪不得小爺心黑巴上你了。」

  「你你你……」這姓曲的是天生的惡霸嗎?人家對他好,他不領情也就算了,還倒打一耙,簡直無恥至極。

  「老頭子,教你一個乖。所謂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你以後做人千萬別太好心,當心被人賣了還幫人點銀子。」

  丁還白眼一翻,就要暈了。

  「再說你那閨女……嘿,小爺長這麼大還是頭一回看到這樣漂亮的女孩,小爺決定了,將來一定要討她做老婆,把她放在心坎裡,死命地疼著她。」想像丁叮長大後將是多麼嬌嬈動人,軟玉溫香依在他懷中,曲笛感到自己又要流鼻血了。

  他趕緊把頭往水潭裡一縮,冷卻一下發燙的腦袋,畢竟,鼻血噴太多對身體也是不好的。

  丁還好氣又好笑,這小乞丐才多大啊!

  「好,你說要娶叮兒,我問你,你拿什麼來娶她?要怎麼養活她?將來讓她住哪裡?睡你的破狗洞嗎?」

  「老頭子,你當小爺白癡啊?」曲笛眼睛瞟向那被丁還一指點碎的大石頭。「看你剛才那一手,就知道你手底下是有幾分真本事的,你就把你所有的功夫都教給我,待得小爺學全了,不就有本事討老婆了。」

  丁還氣極反笑,想他白雲劍客名頭響徹江湖,多少人重金禮聘他為師,他不屑一顧,這小子居然這麼無賴地巴上來?

  「就憑你想學老夫的武功,你學得會嗎?」

  「老頭子不要瞧不起人。」曲笛伸手抹一把臉,濕答答地從水潭裡爬起來。「小爺天縱英才、聰明絕頂、人間罕見、俊秀無儔……」他自誇自褒了上百句,聽得丁還都快睡著了。

  「得了。」丁還從懷中掏出一本薄羊皮簿子,扔到曲笛腳邊。「一個月內你若能學會這天星步,老夫正式收你入門,否則,你早早給我滾下山去,也別妄想我家閨女了。」語音猶在,他身影已杳。

  潭邊獨留曲笛在那兒跳腳大罵。「糟老頭子,老而不死謂之賊,隨便扔下一本簿子就要小爺學。小爺是機靈巧智沒錯,但……也要小爺看得懂上頭的字才行啊!」

  不好意思,曲笛是個孤兒,又是被乞丐養大的,他不識字啊!



  晚膳時分,丁叮牽著梳洗乾淨的曲笛來到飯堂。

  因為曲笛原先的衣服實在太破爛了,而白雲莊裡又沒有小男孩的衣服,所以他現在身上穿的是丁叮的舊衣。

  本來男生著女裝應該會很怪異才是,不過藏在一團泥灰底下的曲笛本相俊秀儒雅、眉目清靈,穿上女裝倒也乾乾淨淨,若非眼裡有怎麼掩都蓋不住的邪氣,分明就是天上金童下凡塵了。

  不說幫曲笛梳洗的丁叮嚇一跳,就連識人多矣的丁還乍見曲笛面目,心裡也是大大一動。

  觀曲笛五官,眉清目秀,鼻管挺直,雙唇豐潤,眉間一點清靈,分明聰明過人之相。

  可惜啊可惜,他雙眼明而不正,若不好好調教,將來必定為禍天下。

  但曲笛廝混街頭日久,流氓氣息已經養成,想引他回正途得費多大的功夫?

  丁還心頭乍時烏雲滿佈,不知該拿曲笛如何是好,他是心慈愛才之人,年逾五旬,卻未收一徒,實在是好根骨的徒弟難求。

  如今曲笛這般良材美玉就在眼前,一時就想收他入門。

  可曲笛沒練得一身好本領之前,已是如此奸滑刁鑽,真讓他習得高深武藝,他又不受教,將來禍害天下一定更甚……

  「爹,你看,弟弟好漂亮是不是?」丁叮對曲笛愛入心坎。

  她自幼喪母,沒有兄弟姊妹陪伴,山中寂寥;難得來一個粉雕玉琢的玉娃娃,還嘴甜如蜜,姊姊長、姊姊短,撒嬌慰哄樣樣精通,怎不讓她欣喜欲狂?

  「弟弟、弟弟,你快坐下。」丁叮將曲笛按坐在几案邊,順手幫他添了碗飯,大魚大肉、山蔬瓜果拚命地往他碗裡挾。「從今天起,我們就是好姊弟了,弟弟多吃一些,你現在就生得如此好模樣,將來長大,一定更是英俊威風,姊姊想著就覺得好驕傲。」

  曲笛看著碗裡堆如山高的菜,不禁感到有些鼻酸。打從有記憶以來,何人曾對他如此好過?丁叮不愧是他看中的好老婆,性子果然溫柔又善良。他更加堅定決心,長大後非丁叮不娶。

  「弟弟,你生得這樣好看,長大後可不能到處騙人家女孩子喔!我看書裡很多英俊的男人都好沒良心,處處留情,我最討厭那種人了。」丁叮邊給他布菜,口裡邊嘮嘮叨叨地,完全已經將他當成一家人。

  曲笛心頭溫暖,臉上卻是一副不屑樣。「小爺才沒耐心去應付那些無聊的女人。」他只要這個好姊姊將來嫁他做老婆就好了。

  丁叮摸摸他的頭。「弟弟,你口呼『小爺』的稱號實在不雅,以後不要再這麼說了好不好?」

  她如果用命令的語句,曲笛肯定不理她,但她卻是溫婉的規勸,讓曲笛一時竟拒絕不了,嘟了嘟嘴。「那小爺……唉呀,姊姊要人怎麼說呢?」

  「你可以自稱在下、鄙人、小生,不然直接說『我』也可以啊!」

  「好麻煩。」他本來還想稱大爺的,若非三餐不繼,個兒長不大,哪會屈居「小爺」這稱號?現在竟連「爺」都不能稱了,可是……丁叮好像很希望他改變,那……改就改吧!「小爺……不,是我……那個姊姊,我們一起吃飯吧!」

  「好弟弟,乖弟弟,你真是我的寶貝。」丁叮天真無邪,就像疼惜山中獸鳥一般,一心認了這個弟弟。

  「嗯哼!」被冷落多時的丁還輕咳一聲,拎著曲笛的後衣領,拉到自個兒身邊,不再讓曲笛有輕薄丁叮的機會。

  「爹爹,你怎麼對弟弟這樣粗魯?」丁叮不依了。

  丁還這回卻不顧女兒的嬌嗔,雙目如劍,直刺曲笛面龐。「曲笛,今年幾歲了?」

  「十二。」面對丁還,曲笛可沒有對丁叮的那等好脾氣,當下聲音冷了三分。

  「咦?」丁叮驚呼。「你居然長我四歲?可是個頭……」她瞧曲笛瘦瘦小小的,還以為不過是個六、七歲的童兒,想不到竟有十二了。霎時,她眼眶泛出水霧。「這麼一來我的弟弟可不是沒有了嗎?」

  曲笛真心地喜歡丁叮,看她要哭,心都慌了。「姊姊莫哭、姊姊莫哭,妳不喜歡我十二歲,那我改……就八歲怎麼樣?」

  這年齡可以隨便亂改的嗎?丁還真是啼笑皆非,但也從兩人的相處中發現,丁叮似乎真是曲笛命裡魔星,任曲笛奸滑狡詐,他對丁叮倒是一片誠心。

  嗯……曲笛是匹野性難馴的良馬,非給他找個籠頭套上不可。若天意注定丁叮就是能制約他的人,那麼成全他倆或許也是件好事。

  「你們兩個都不要吵了,我現在宣佈收曲笛為徒。不過依規矩,入門者為先,所以曲笛雖然年長於叮兒,但按禮還是得稱叮兒為師姊。曲笛,你磕頭拜師吧!」

  丁叮聞言,拍手叫好,她就是想找個人來疼啊!「太好了,弟弟換師弟,也行也行。乖師弟,你快拜爹爹做師傅吧!」

  就見曲笛坐在那兒,眼珠子骨碌碌亂轉。不久前丁還才說他沒練好天星步,不肯教他武功,不過半個時辰,丁還又改口要收他為徒,世上有這樣便宜的事嗎?

  一定有詐,日後對丁還得更加小心才是。

  曲笛天生彆扭,一副倔脾氣,牽著不走,打著倒退,因此對丁還的防備心更重了。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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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5-5-23 22:45:20
第二章   
  曲笛自拜進丁還門下,就沒有一天不問候一遍丁還的祖宗十八代。

  當然啦,丁還的後代——丁叮大小姐他可是喜歡得緊,別說罵她了,平常她說一,他絕對不敢說二。

  只是喜歡丁叮是一回事,丁還混帳卻是不假,想他曲笛天縱英才,在蘇州府的幫派群裡也是小有名氣;他肯認丁還做師父,那是丁還燒了八輩子的好香。

  可恨丁還不知珍惜也就罷了,只扔給他一本天星步,吩咐他一個月內練好。

  丁還不知,蘇州府的好漢都去學拳腳功夫了,沒人讀書的。

  曲笛扯不下臉皮讓人知道他目不識丁,只能拎著那本武林秘笈,日日夜夜咬牙切齒。

  那羊皮簿子也不厚,三頁而已,數數上頭不過二百餘字,加上十幅圖像,想來應該不難練,奈何他看不懂啊!

  他反覆思考了半個月,認定了丁還在為難他,硬著頭皮不向丁還示弱。

  於是,他將練習目標專注在那些圖像上。

  這天星步其實就是丁還師門的入門武學,文字是內功心法,至於圖像則是參照天上星辰變化得來的高明輕身術。

  丁還師從玲瓏門,也是一個古怪的門派,從來不向外招收門徒,講求一切隨緣。

  行走江湖若遇著順眼的人,能收便收入門下,否則也不強求,待自個兒百年後,尋個山洞將一身所學封存,留待有緣。

  所以江湖上玲瓏門徒說多也算多,偶爾幾個人同時找到老祖先的埋身洞穴,一起練功,一同出師,從而轟動武林也是有的。但一、兩百年間,無一有緣人得進玲瓏門下,更是經常發生的事。

  像近百年,唯一公開承認自己是玲瓏門徒的就丁還一人……現在可能要再加上曲笛了。

  這玲瓏門也是妙極的門派,學武不先習高深武藝,而以輕身功夫入門。按照幾百年前老祖先的說法就是:哪怕是頭豬,讓他在江湖上歷練個三、五十年,也是可以成為一個二流高手的,但先決條件得是,他能活那麼久才行。

  江湖舔血的生活不好過啊!比起練習一流的指、掌、劍、刀去跟人家拚死拚活,不如先學逃跑的招數,反正保得有用身;君子報仇,三十年也不晚嘛!

  其實丁還如果直接解釋天星步的由來,曲笛定然將他崇拜上了天。他在蘇州做混混時,最愛的就是朝人背後打悶棍,最不屑的就是那些滿口仁義道德的酸秀才。

  曲笛看不懂書上的文字,只能按圖練習;但天星步參考的是天上星辰,何其深奧,他這樣胡練,難免天天跌得鼻青臉腫。

  這一日,他剛學到第四幅圖像,左腳踏上右腳,腰一扭,兩手纏得像麻花似,整個人倒栽蔥地滾了下去,直到與道旁一棵大樹來上一回親親密密的接觸,才停了下來。

  「唉喲!我操你的辣塊媽媽不開花……」他疼得眼淚都飆出來了。「臭老不死,該殺千刀的丁老頭,這什麼鬼天星步,肯定是騙小爺的,他娘的,哪有這等折騰人的功夫?」

  「師弟,是你在那裡嗎?」一個溫婉如清風的聲音傳來,原來是聽聞呼痛聲前來尋人的丁叮。

  「不在不在。」曲笛趕緊爬起來,拍拍身上的泥上,他也知道自己的武功爛,因此每次練習都避著丁叮,不讓她瞧見自己的狼狽相。他好歹是個男人,很要面子的。

  「哎呀!」奈何丁叮聽音辨位,一下子就找到了他。「師弟,你怎麼滿頭血,告訴師姊是誰欺負你,我去找他算帳。」

  丁叮掏出懷裡的手絹,輕柔拭去曲笛額上的血跡,眼裡的憐惜滿到都快溢出來了。

  曲笛感到一股溫暖從胸口升起。

  「疼不疼啊?師弟,瞧你流了這麼多血,待會兒我去溪裡捉條魚,晚上幫你燉碗魚湯補補身子。現在你先跟我回去上藥,然後再告訴我,到底是誰欺負你,讓你……唉呀!」丁叮不檢查他的身體不要緊,這一看,整張俏臉都刷白了。「哪弄的這麼多傷?太可惡了,誰敢傷我師弟,師姊跟他拚命!」

  「嗚,師姊……」想他曲笛幾時被人這樣看重過,就只有丁叮會毫無條件地對他這般好;果然他眼光好啊!一眼就看中了如此容顏絕世、性格溫婉的好娘子。

  「師弟,你怎麼儘是哭,也不說話,難道是怕仇人武功太高,師姊對付不來?沒關係,師姊不行,我可以請爹爹出手,放眼天下,能當得爹爹敵手的人還沒出生呢!」丁叮是氣得理智盡消了,否則她定下心仔細一想,這深山密林中平日連樵夫都難得見上一個,又有誰會那麼無聊,特地上山來就為了揍曲笛這麼一個小孩子?

  「師姊,我沒事,我只是感動,妳對我真好。」他發誓一定要討她做老婆;乘機又在她懷裡蹭上幾下,啊!這師姊老婆的身子真香,比蘇州第一樓的叫化雞還香……呸呸呸,怎麼把老婆比作菜了呢?他真是的……

  「你是我唯一的師弟,我不對你好要對誰好?現在你把仇人告訴我,我們先想個法子幫你報仇。」哼,她丁叮的師弟可是不容人欺負的。

  「師姊啊,那個……」饒是曲笛臉皮厚如城牆,要他自承天資太差,三頁天星步練了大半個月也練不好,反而摔得全身傷;這樣丟臉的事他是萬萬說不出口的。

  「怎麼了?莫非你有難言之隱?嗯,爹爹告訴我,不要隨便探人隱私,既然你不想說,師姊也不逼你,反正你只須記住一件事,誰敢讓你受委屈,儘管來找師姊,師姊一定為你作主。」她是第一次做人姊姊,儘管曲笛年齡比她大了四歲,但看曲笛那瘦瘦小小的身體,也夠她同情心氾濫,一味地護短到底了。

  「師姊恩情山高海深,曲笛定謹記終生,永不相忘。」說著,他就跪下去,抱住丁叮的大腿。嗯,真香,這有便宜不佔枉為人啊!

  丁叮打出生還沒在花花世界裡混過,不知男女之防,也不知世上有如此無恥之徒,嘴裡說得天花亂墜,其實旨在吃遍她的香豆腐。

  「師弟,師姊照顧你是應該的啊!哪裡談得上什麼山高海深?來來來……」她把腰一彎,蹲在曲笛面前。「你既不要師姊幫你復仇,那師姊就背你回去療傷。」

  這若換成一般男子,基於面子第一,哪裡肯讓個女人背?

  但曲笛不是君子啊!他是混混、無賴,又早認定了丁叮是他未來的老婆,那麼有豆腐吃的時候為何不吃?

  他手腳俐落地爬上丁叮的背,腦袋埋在她如雲發瀑裡。香,真是香,他如飲老酒,整個人都快醉倒了。



  一個月期限轉眼即到,曲笛練全天星步的十幅圖,整個人又瘦了一大圈,清秀的臉龐上更是紫紫青青,不見半寸完好肌膚。

  丁叮看他的模樣心疼不已,奈何曲笛性子倔,不肯開口討教,就這麼悶著頭練功,甚至不讓丁叮知道他那一身傷原來是練功得來的,就怕丁叮誤以為自己資質低,因此看不起自己。

  其實是他多慮了,丁叮憐他是真心真意,不會因他聰明與否就變了心腸。

  不過也難怪曲笛心眼多,他從小嘗盡人間冷暖,雖對丁叮一見傾心,卻也不敢完全開放心扉讓她走進,就怕哪天她突然變心,自己要肝腸寸斷。

  他的狼狽樣連丁還看了都嚇一大跳,這天星步是玲瓏門最初步的入門功夫,一般只要有點腦子的人,很快就能學會。玲瓏門開宗立派數百年,還不曾有人練天星步練到如此淒慘不堪。

  丁還不免心疑,難道他看錯了,原來曲笛不是聰明過人,而是蠢笨入了心?

  「曲笛,一個月到了,你也該把天星步演練一遍給師父瞧了。」若曲笛奇蠢如豬,他可不收這徒弟。只是他不想收,曲笛也不會乖乖走人,依照曲笛的無賴性,只怕他是賴定白雲莊了。

  「知道了。」在丁叮面前,曲笛雖然不敢對丁還大小聲,卻也沒啥兒好臉色。他本來就看丁還不順眼嘛,若在私底下,他早就開口罵了。

  曲笛按著記憶,步步踏起那秘笈上的輕身步伐,搖搖晃晃、踉踉蹌蹌,雖然沒有天星步的變化莫測,卻也有三分相像。

  只不過丁還原先對他冀望太高,如今見他表現,臉上不免現出失望之色。

  倒是丁叮看著曲笛好幾回手腳交錯,險些跌個四腳朝天,心底隱隱明瞭這些日子曲笛身上的傷是打哪兒來的了。

  她疑惑,怎麼曲笛踏起天星步,翻轉騰躍間處處躓礙,不見靈敏,倒似困難重重?

  這不應該啊!只要按照秘笈裡的練氣心法運轉,心到手到,這天星步便信手拈來,根本一點都不難。

  尤其玲瓏門武功博大精深,拳腳及步伐都得配合練氣心法,動武練拳間,內功運轉不絕,等於練拳就是練功,成效比一般專修外家或內家功夫的武林人士都要快上數倍。

  曲笛再怎麼樣也不該專習步伐,棄內力而不用。他難道不明白,練拳不練功,到老一場空?

  好不容易,曲笛踏完一遍天星步。

  丁還已不忍再看,還是丁叮快一步捉緊又差點跌倒的曲笛,輕手輕腳幫他拂去滿身的塵上。「師弟,你踏天星步的時候,怎麼不運轉心法?」

  「心法?」曲笛一臉迷惑。

  「就是那段練氣口訣啊!難道……」丁叮面色不善地看向丁還。「爹爹,你只教師弟步伐,沒教他內功心法嗎?」

  「冤枉啊!我可是整本秘笈都給他了,不信妳自個兒問他。」丁還好無辜。

  「我沒看到有什麼心法啊!」曲笛從懷裡掏出那本秘笈,恨恨瞪著丁還。

  「胡說。」丁還搶過秘笈,指著上頭的文字。「喏,內功心法,一字不漏,全在裡頭了。叮兒,我可沒有冤枉他,是他自己不練的。」

  「師弟,這天星步是要配合心法一起練的,你怎麼光練步伐,不練心法呢?」

  「我……」曲笛面色一時青紫黑白交錯,精采無比。他哪裡好意思說自己根本目不識丁,教他如何練那心法?

  「師弟,你是不是不明白心法裡寫的意思?也對啦!那心法寫得古古怪怪,什麼天地原始,陰陽初分……沒接觸過武學的人確實很難看懂,這樣吧!日後你就跟著我練,我逐字逐句地給你解釋,這樣你練起來就比較輕鬆了。」丁叮心腸軟,看曲笛受窘,忙不迭出面替他緩頰。

  曲笛直感動得眼淚都要飆出來了,全天下就丁叮對他最好了。

  「師姊。」當下他一聲低嚎就衝進了丁叮懷裡,把她摟得死緊,心頭暗暗發誓口,丁叮為他解釋內功心法,她她說一句、他就記一句,哪怕廢寢忘食,也要把那些字都背全了,刻入腦海裡。

  這樣子不出幾個月,他也能識個成百上千字,就能自己讀書了。

  他就不信以自己的聰明才智,會學不通丁還的破武功。

  混混脾氣再度發作,他堅持非在丁叮面前掙回面子不可;否則以他天生的痞痞個性,就算丁還認真教導,他還不一定肯用功學習呢!

  「走,師姊教你練內功。」說著,丁叮就牽起曲笛的手往後山跑去。

  難得丁還這一次沒有阻止曲笛吃丁叮的嫩豆腐。

  他其實也被曲笛嚇著了,這完全沒練內功心法也能學成天星步?自玲瓏門創派以來還沒聽說過,這曲笛到底是蠢笨透頂,還是聰明絕世?他竟也看不透了。

  自丁叮開始教曲笛練武,曲笛就再也不認丁還作師父了。

  反正丁還又沒有教他什麼,頂多是秘笈一本接一本地扔,然後讓丁叮逐字逐句地解釋給他聽。

  曲笛看過丁叮演練的天星步,玄異莫測、輕靈如仙,相比於自己的笨拙,真是天與地的差別。

  他一時間驢脾氣發作,嚥不下這口氣,男子漢大丈夫,將來是要保護妻子兒女的,豈能無力?於是他發憤圖強,不過三個月便把玲瓏門十八項心法、招式熟記於心,識字也已過千。

  只是他一直不敢告訴人他不識字的事,所以雖看得懂書上文字,卻從沒實際拿筆寫過,頂多拿樹枝在泥地上照著文字的筆劃描寫,以致當他頭一回拿起毛筆,那寫出來的字真是……慘不忍睹。

  丁還至此才瞭解,為何曲笛第一次演練天星步會表現得那麼差,他根本看不懂那些內功心法嘛!

  但因為曲笛一直狠瞪著他,所以他也識相地不揭穿曲笛的鬼把戲。

  只有丁叮天真地相信曲笛那番:「我不習慣用毛筆,如果有炭筆我可以寫得很漂亮。」的鬼話。

  而曲笛就愛丁叮這樣毫無懷疑地信任著自己,疼寵著自己。

  如今,曲笛上山三個月,吃得好了,身體也逐漸健康起來,身高像抽竹子似地猛往上長。

  丁叮現在最主要的工作,已經不再是幫曲笛解釋那些武功秘笈,而變成幫他縫製衣裳了。

  看著丁叮手拿針線,一針針縫著那件短外褂,雖然只是一件普通的青色衣裳,布料也是粗貨,但有了丁叮溫柔的心意,那外褂可比蘇州府裡最有名的珍品了。

  「師姊,我去提水了。」曲笛嘻嘻笑著跑到丁叮身前,腦袋往她面前一湊。

  曲笛進白雲莊時,因為自幼困苦,雖年長於丁叮,但身材體型卻遠遜於她,被丁叮誤認為六、七歲的小童,對他萬般憐惜,時不時地摸摸他的頭、抱抱他的肩。

  後來誤會雖解開,丁叮這個做師姊的還是對他百般愛護,聽憑他在山上作威作福,萬事都有她擔待著。

  漸漸地,曲笛就養成了習慣,做什麼事都要先向師姊撒個嬌,她的關懷,是他努力學習的最大動力。

  而丁叮也是愛心氾濫的大好人一個,這麼可愛的師弟對她撒嬌,她能禁受得住嗎?

  「好師弟,你真乖。」說著,她摸摸曲笛的頭,還在他額上親了一下。這可是曲笛費盡心思爭取來的,說什麼他從小沒了娘親,從未嘗過親情溫暖,若丁叮能不時親親抱抱他,那才像真正的親姊弟嘛!

  丁叮打出生就沒下過山,不懂得這些人性奸詐面,自然是他說什麼,她就做什麼嘍!

  曲笛暈陶陶地摸著額頭,果然美人香唇滋味非凡,每天給她親上一下,渾身上下都有了力氣。

  他歡快地跳起來,拎著水桶就往山下衝。「一刻鐘,我便把水提上來。」

  「唔!」丁叮剛點半個頭,突然想起要從山下的溪澗將水提進莊,以爹親的修為都要兩刻鐘,曲笛怎麼可能在一刻鐘內辦到,莫非……

  「師弟——」她扔下縫到一半的衣裳,追著曲笛的腳步而去。

  曲笛雖年長於她,但武功修為畢竟沒有丁叮高深,不一會兒便被追上。

  「師弟,你怎麼可以在這裡提水?」丁叮看他居然只是撓到莊後,就近從後山的水潭裡提起兩桶水,便要往回趕。

  她苦笑著把那兩桶水又倒回潭裡。「爹爹不是跟你說過,提水要到山下的溪澗裡提嗎?」

  「為什麼這樣麻煩?明明莊後就有水潭,還要下山提水,沒道理嘛!」曲笛一直將丁還的話當屁話。

  瞧瞧外頭那些武館教徒弟,誰不是先學蹲馬步,然後對著木頭樁子練拳頭。哪裡還要砍柴挑水?

  要讓曲笛說嘛!丁還若真有高深修為,乾脆點替他打通筋脈,順道輸個二、三十年的功力給他,直接助他成為武林高手就是。

  如今讓他天天提水砍柴、坐在床上練習吐納之術,擺明了是在整他。

  他可不蠢,明知丁還不安好心,還乖乖上當。

  丁叮搖搖頭,溫柔地說:「乖師弟,這提水嘛,師姊以前也是做過的。讓你去山下提水,不是因為莊裡缺水,主要是鍛煉你的身體,磨練你的精神。待你能拎著五十斤重的鐵桶在曲折的山林裡行走自如,這輕身之術就水到渠成了。」

  「鐵桶?!」曲笛輕咋一下舌。「還要五十斤重?師姊……妳……」她一副弱不禁風的樣子,真能提得動嗎?

  丁叮也不說話,只把曲笛手裡的木桶放進水潭裡,裝滿了水,拎著水桶輕輕一躍,人立在尺高的樹枝上,迎風飄搖,看似隨時會從樹上滾下來,偏偏她卻隨風蕩漾,身姿輕盈可比萬花叢中一粉蝶。

  曲笛看得呆了,這功夫好厲害,比他偷看武館教的那些武術都玄妙得多。

  丁叮輕喝一聲,躍下樹枝。「現在你相信了吧?」她又把水倒回潭裡。「咱們玲瓏門的功夫別出蹊徑,就從日常生活中著手,你運心法,腳踏步伐,日日山上、山下提水砍柴,不出兩年,也能有這樣的成就。」

  「只要砍柴挑水,不必蹲馬步、練拳招?」

  「蹲什麼馬步?你馬步立得再穩,打得倒敵人嗎?再說招式是死的,人是活的,再厲害的招式,用久了也會被看出破綻。不如我們玲瓏門的拳招、劍法、刀式,樣樣只具其意,不重其形,將來對敵如何應變,但看個人資質。我們不搞蹲馬步、踏梅花樁那一套,死板板的,再練上個一百年也不過是個二流高手,登不了大雅之堂。」

  曲笛第一次聽到這種武學理論,不禁腦袋發暈。

  「可是我聽說書說的都不是這樣啊,那……玲瓏門練武就只需要做這些雜事,沒其他的了?」

  「生活處處是學問,何必特意去學,能夠感悟到,那境界自然到達,否則你再打多久的拳也是沒用的。對了,說書是什麼?」丁叮不懂。

  「說書,嗯……以後再跟師姊解釋。我說的其他是指,玲瓏門裡有沒有那種靈丹妙藥,比如少林派的大還丹,一吃下去就擁有一甲子功力,或者請師父給我灌頂,幫我疏通經脈,助我早日武學大成?」

  「呵呵呵……」丁叮掩嘴輕笑。「大還丹嘛!莊裡有一葫蘆呢!不過那東西治療內傷是很有效,至於增加功力,我倒是沒聽過。而且,功力要怎麼以歲月論?有人練了七、八十年,還是三流高手一名,想爹爹二十歲出道,已然打遍天下無敵手,難道爹爹的二十年就是別人的一甲子嗎?再說到疏通經脈,凡人經脈骨骼都是天生的,除非自己苦練,否則靠外力疏通不僅痛苦難當,時日一久還會自行閉塞,根本毫無用處。」

  曲笛張大了嘴,照她的說法,他要想成為一代武林宗師,除了苦練,就沒有別的辦法嘍!

  該死,他是拜進了什麼變態門派裡?

  別人練武都有捷徑可尋,就玲瓏門沒有,尤其練功的方法還那麼詭異,要人砍柴挑水的,救命啊!他不要這麼無聊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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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3 22:46:04 |只看該作者
第三章   

  「師弟,是你嗎?」三更時分,丁叮被一陣從飯堂方向傳出的碰撞聲吵醒,披上外衣循聲過來查看。

  卻見一道纖小的身影正埋首木櫃邊,嘴裡咕噥咕噥著,不知正喝著什麼?

  丁叮就著朦朧月光細瞧身影的側臉,微帶著稚氣的臉龐,五官雖隱藏在黑夜中,但還是可以看得出來,正是丁還方收入門三個月的徒弟——曲笛。

  怪了,他三更半夜不睡覺,躲在飯堂裡做啥兒?肚子餓了嗎?那應該去灶邊拿饅頭吃啊!雖然是冷的,但也能填飽肚子。

  至於木櫃那邊,她記得裡頭擺的都是些油鹽醬醋之類的東西,沒什麼好吃的吧?

  「師弟,你在幹什麼?」她定到曲笛身後,纖掌拍上他的肩膀問。

  噗!曲笛本來偷喝得正暢快的酒分別從鼻孔、嘴巴裡噴出來。

  「咳咳咳……」天啊,救命喔!他快被嗆死了。

  「師弟!」丁叮嚇得趕緊蹲下來幫他拍背順氣,可一靠近他,她鼻問立刻衝進一股濃厚的酒味。

  要死了!「師弟,你你你……你才多大年紀,怎麼可以喝酒?」

  曲笛拚命揮手,咳得說不出話來,心裡不停罵娘,該死,他都喝得這樣鬼鬼祟祟的了,怎麼還會被發現?

  而且,誰說小孩子不能喝酒?他三、四歲就會喝酒了,不喝點小酒,大冬天裡,睡在那四面透風的破廟中,凍也給凍死了。

  小時喝酒是為了御寒,及長……不好意思,那就變成嗜好了,三天不喝酒,頭昏眼也花。

  可上了白雲莊,為了給丁叮留個好印象,他只能拚命忍住肚裡的酒蟲。

  這樣日也熬、夜也熬,好不容易忍了一個月,終於受不了,開始三天兩頭半夜爬起來偷丁還的酒喝。

  也不敢多喝,每次都只小嘗兩、三口,才不會被丁還父女發現。

  就這樣過了兩個月,平安無事。

  想不到今夜不過酒蟲作怪得凶一些,他多喝幾口酒就被丁叮看見了,真是倒楣透頂。

  「嘿嘿嘿,師姊……」看著丁叮嬌嗔的俏臉,曲笛待嗆咳稍緩,拚命轉動腦子,想著要如何裝傻應付過去,把偷喝酒的罪賴到別人身上,以免破壞了他「純良可愛小師弟」的形象。

  丁叮不悅地抿緊唇,拿走他手中的酒瓶。「師弟,這酒可不是什麼好東西,尤其你年紀還小,喝酒會傷身體的。」生氣歸生氣,看他的眼神還是充滿了關懷。

  曲笛傻笑地揉揉鼻子。「師姊,我……呃……其實……我只是好奇。對,我不過是好奇為什麼師父總愛捧著酒葫蘆,早也喝、晚也喝,連吃飯的時候都要來上一口,所以才想喝上一口試試味道,看看這酒是否真如天上仙液那般美味,絕對沒有別的心思,請師姊明鑒。」

  他喝得小臉通紅,一雙邪氣的眸子明亮更勝天上銀月。

  丁叮看著卻感到心疼。這小師弟啊,也許一開始她真當他是衣食無著的小可憐,但三個月的相處下來,難道她還看不透他那小小心思?

  曲笛除了瘦弱的身子足以顯現出他曾經歷萬般困苦外,那性子比牛更倔,寧折不屈,打死不認錯。

  她不知道是什麼環境養成他這樣彆扭的性情,卻可以從他隱約閃過眼底的烏雲覷出一點他心底深處的重大傷痛。

  這孩子是既堅強卻又脆弱的。

  她忍不住憐惜地說:「師弟,不管你是真喜歡喝酒,還是一時好奇,師姊只想告訴你,喝酒對身體不好,師姊不想看你因為喝多了酒而傷了身子,那樣師姊會很心痛的,比自己受傷還痛,你能明白嗎?」

  曲笛低下頭,心窩處被丁叮的溫柔填得滿滿,前所未有的暖和氣息充塞體內。

  何曾有人對他這樣全心全意過,只有丁叮。

  「對不起,師姊。」在她面前,他再也無法謊言連篇。

  「沒關係,只要你答應師姊,往後再也不喝酒就好了。」丁叮是很寬宏大量的。

  曲笛感到腦袋被人狠狠敲了一記。不會吧?讓他從此戒酒,這……這讓他怎麼活?

  他幾乎是被酒養大的,一日不喝酒,吃飯都沒滋味,一生不喝酒……得了,直接給他一刀還爽快些。

  不行,喜歡丁叮是一回事,但戒酒……他無論如何都放棄不了這美妙的滋味。

  怎麼辦?他飛快轉動腦子,非得想個理由說服丁叮讓他喝酒才行。

  「師姊,酒真的是那麼不好的東西嗎?那為何妳說的聖賢書中,很多古人都對酒這種東西稱讚有加?」感謝丁叮吧!她那麼努力教他,不止武學心法,連經史子集都說了不少,他就記得她曾經念過幾首詩。

  「有嗎?」她沒印象。

  他搖頭晃腦吟道:「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當以慷,憂思難忘。何以解憂?唯有杜康。」

  「呃?」她遲疑了一下。「好像真有這幾句,是曹操的短歌行之一。」

  「還不止呢!」他繼續念:「鐘鼓餒玉不足貴,但願長醉不願醒。古來聖賢皆寂寞,唯有飲者留其名。」

  丁叮呆了。

  曲笛再加把勁:「還有……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銀鞍照白馬,颯沓如流星。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閒過信陵飲,脫劍膝前橫。將炙啖朱亥,持觴勸侯贏。三杯吐然諾,五嶽倒為輕。眼花耳熱後,意氣素霓生。救趙揮金槌,邯鄲先震驚。千秋二壯士,垣赫大梁城。縱死俠骨香,不慚世上英。誰能書閣下,白首太玄經。」

  丁叮長歎口氣。「師弟,這些與酒有關的詩詞你倒是背得很熟。」

  當然啦!他從小就最崇拜那些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仗劍江湖行的大俠。進了白雲莊,識了字,會看書了,還不專找這些充滿俠義情懷的詩詞看?

  讀書還是很有好處的,起碼編起歪理還能字字珠璣。

  「所以說,師姊,酒非但不是種壞東西。還是大大的好玩意兒呢!否則哪來這麼多古人為它寫詩頌讚?」

  丁叮歪著頭長思起來。曲笛的話不無道理,酒若真的一無是處,何以流傳千古?又怎會讓無數名人聖賢拜倒其下?

  「師姊,莫非妳從未嘗過酒的美味,所以才一味地聽信那些昏庸之人的說法,認為只要沾上酒就是壞東西?」

  「呃?」似乎真是如此耶!

  「師姊,妳這樣就不對了,妳也教過我,凡事要眼見為憑、耳聽為實。這酒究竟是什麼東西,妳總要親自品嚐過了再來論它的好壞,連喝都沒喝過,是不能說它不好的。」曲笛就像一隻正試圖誘惑獵物入網的老狐狸。

  天真的丁叮點點頭。「你說的也有理,這酒是好是壞,我應該親自品嚐才對。」

  「師姊請。」曲笛歡快地找出一隻小碗,倒了半碗酒恭恭敬敬遞到丁叮面前。「這第一次喝酒一定要細細品嚐,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最好能再佐些乾果、花生、核桃、肉乾之類的小點心,這酒的滋味嘗起來就更好了。」

  「你怎麼知道得如此清楚?」她記得他剛才說過,今夜也是他第一回喝酒。

  他靈機一動。「我瞧師父都是這樣的嘛!他老人家喝了這麼多年的酒,想必最瞭解如何品出酒的美妙。」

  「有理。」她細細品了一口酒,汁液方入喉,一股熱辣自小腹升起,在體內巡迴九轉,烘得她整個人暈陶陶,美目不覺漾起一層水霧。

  曲笛強咽口唾沫,雙目一瞬不瞬盯著她乍起嫣紅的俏臉。古人云,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誠不欺人也。

  他現在就覺得在酒意烘托下,丁叮美得更勝月宮中的廣寒仙子。

  「師姊,這酒好喝嗎?」他小心翼翼地扶著她。

  「嗯……」她搖搖頭,又點點頭。「不知道,我……頭有點暈……分辨不出來……」

  「沒關係,一口不夠,再來一口,總要嘗出滋味,是不?」

  「也對。」

  她就這麼被他半哄半騙的,將小半碗酒喝了個精光,醉倒了。

  而趁她喝得半醉之際,曲笛加快速度將丁還的藏酒一次喝得涓滴不剩,憋了這麼久的酒蟲總算給餵飽了。臨睡前還抱著有便宜不佔不是男子漢的念頭,將丁叮緊摟在懷裡。

  他是醉死了也要抱著美人兒一起走。

  直到次日清晨,丁還進飯堂準備用早膳,看見醉倒在地、抱成一團的徒弟跟女兒,差點一腦袋撞死在飯堂的樑柱上。

  他是引了一隻怎麼樣的該死色狼進門?老愛對丁叮毛手毛腳就罷了,他們畢竟年紀還小,沒那麼多的男女之分。

  可就因為他們年紀小,居然還能把他的藏酒都喝光!

  他敢肯定,丁叮會喝酒必是受曲笛所唆使。

  天哪,兩個小傢伙的年歲加起來也不過是他的一半,就已經變成酒鬼,照這樣的喝法,他們還有長大的機會嗎?

  不行,他非得想個辦法分開曲笛與丁叮不可,再讓他們兩個廝混下去,早晚闖大禍。

  丁還下定了決心,只是……他能如願嗎?



  時光轉眼逝,曲笛進白雲莊已經三年。

  想他剛上山時,明明年長丁叮四歲,個頭卻矮了她半顆腦袋;可三年下來,他身子不僅壯碩了,還硬生生比丁叮高了半顆頭。

  丁叮每次都覺得很不可思議。「不過三年,你怎麼就能長這樣高呢?」

  曲笛很是得意地抬起頭。「我是堂堂七尺男子漢,怎麼會長不高?」

  「不要臉。」丁叮拿手刮他的臉頰。先別說丁叮說話變粗魯了,任她是九天仙女下凡塵,跟曲笛這樣的混混相處久了,長年累月受影響,仙女也要沾染上俗氣的。「你再高也高不過爹爹啊!」

  「老頭在我這年紀還不一定有我強壯呢!」曲笛的自信倒是其來有自。也許他真的是習武奇才,短短三年,這山上已經沒有他打不過的動物,哪怕是一頭吊睛白額虎碰上他,也只有屈服稱臣的分兒。「再說我跟老頭兒比什麼?我只要高得過妳,將來有力氣抱妳進洞房就行啦!」

  丁叮如今已是略曉人事的年齡了,一聽他說這話,兩指探出如分花拂柳,直伸向他耳朵。

  「又來這招。」曲笛錯步、側身、彎腰,一系列動作一氣呵成,滿心以為躲過了「擒耳手」,奈何他武藝進步雖快,卻還不是丁叮的對手。「唉喲,師姊,輕點輕點,耳朵快掉了。」

  丁叮用力擰了兩下他的耳朵。「看你還敢不敢胡說八道?」

  「不敢了、不敢了。」他大聲討饒。

  丁叮鬆手放開他的耳朵,曲笛一個縱跳,離她三尺遠,回頭高聲喊道:「相公抱娘子入洞房,天經地義,有什麼不好說的?」

  「臭曲笛,你給我站住。」丁叮手一拂袖,利劍出鞘,一道劍氣如閃電劃向曲甫。

  「救命啊!謀殺親夫噢!」曲笛口裡不三不四胡亂喊著,身形卻如狼撲猿躍,在山林間縱跳自如。

  白雲莊主屋的一扇窗戶被打開,探出丁還那顆白花花的腦袋。「又開打了。」

  打曲笛上山,前三個月還努力壓抑本性,在丁叮面前裝出一副乖寶寶樣,直到最後實在裝不下去,各樣惡習盡露,想不到還帶壞了丁叮。

  丁還起初還立意要分開他二人,奈何丁叮是曲笛的命裡魔星,克得曲笛死死的;而曲笛恰巧就是丁還的命中煞星,這一環扣一環,最後,丁還也只能睜只眼、閉只眼,看他兩人時不時將白雲莊搗出一個大窟窿。

  曲笛和丁叮越是玩得很開心,這本已破舊不堪的白雲莊,越加搖搖欲墜,指不定哪天突然就塌了,變成碎瓦爛泥一堆。

  「唉!」丁還抬頭看見一群飛鳥「驚」過。「不好意思啦!累得你們須搬家避難,老頭子壓不住兩個小傢伙啊!」

  想起年前曲笛和丁叮一路從山上玩「謀殺親夫」的遊戲到山下,再從山下直打到蘇州城門前,真不知兩個小傢伙哪兒來的精力,打了三天三夜也不累。

  最後倒累了他。因為曲笛和丁叮的打鬥驚擾了蘇州的城防軍,被捉進了大牢。

  他只得老著臉皮去拜託有力親友,將兩個小傢伙從牢裡弄出來。

  本以為兩個小傢伙經過一場牢獄之災,應該能學到教訓,偏偏曲笛和丁叮都是膽大包天的主兒。

  自從知道丁還的人脈好用到可媲美皇帝恩賜的免死金牌後,那放肆的程度又比以往更甚了。

  丁還略微估算了一下最近三個月接到的投訴狀,曲笛和丁叮打壞了兩個獵人的家,破壞湖泊一處,搗爛船屋四艘;他已經賠錢賠到手軟了。

  「也罷也罷,兒孫自有兒孫福。老頭管不了、管不了了。」他縮回腦袋,繼續喝酒,就當作沒聽到外頭的辟哩啪啦聲吧!

  另一頭,曲笛在樹上蹦竄,丁叮手持袖中劍長追不捨,一路劈荊斬棘,沿途的樹叢被她破壞成狼藉一片。

  「臭曲笛,吃我一劍。」

  「有本事等妳追到我再說吧!」他拍拍屁股,還囂張地對她扭了兩下腰。

  「臭屁!」她一劍揮出,左手在腰帶上一抹,射出一點晶亮。

  「啊!」曲笛但覺腰間一麻,扭頭看去,卻是一枚繡花針。

  「小人,居然放暗器。」

  「兵不厭詐,這可是你說的。」

  「好,來而不往非禮也。」他眼睛利,瞥到樹葉上十數條毛蟲,袖子一卷,全部帶走。「還妳!」

  丁叮劍舞如風,森森利芒織成光網,將他射來的「暗器」全都攪得粉碎。

  隨著「暗器」紛紛被攪碎,竟發出陣陣噗哧的詭異聲響,更有無數黏液噴出,把丁叮的衣袖沾染得點點藍藍綠綠。

  「哈哈哈……」曲笛趴在樹幹上大笑。「我說師姊,毛毛蟲的滋味不錯吧?」

  「毛毛蟲——」丁叮尖叫暴走。

  女孩子最怕的是什麼?就是那些蟲子、長蛇、老鼠嘛!

  如果曲笛真拿些飛鏢、金針來對付她,她還不怕,但是毛毛蟲……

  「曲笛!」厲聲直衝九霄,丁叮回頭劍光再閃,比剛才更銳利三分。

  曲笛所立樹木被筆直劈成兩半,慘叫一聲從半空中跌落,正入母老虎手裡。



  晚膳時分,曲笛一臉青紅紫白地進了飯堂。

  丁還看他被修理得這麼慘,眼光瞄都不敢瞄女兒一下。真是怪了,他養丁叮也不是一、兩年了,怎就不知她性情如此凶悍?

  可說丁叮潑辣,瞧她現在給曲笛添飯布菜的模樣,又像是個溫柔的小妻子。

  現在丁還已經不再干涉曲笛時不時地對丁叮的摟摟抱抱,大吃豆腐了。事實是,他也管不了,兩個小傢伙發起威來,那風暴連他都怕怕。

  曲笛先扒了兩碗飯,吃了個八分飽後,開始慢條斯理跟丁還算帳,他每次打輸丁叮,總要找丁還麻煩。

  「老頭兒……唉喲!」他一句稱呼才出口,就被丁叮敲了一記爆栗。

  「你再說一遍。」在曲笛的日夜熏陶下,丁叮越來越具河東獅的架勢。

  「師父。」曲笛癟著嘴瞪丁還一眼。

  丁還真是無辜啊!不過這類事情發生多了,他也知道曲笛想說什麼。

  「你想問你練了三年功,怎麼還是打不贏叮兒是不?」

  曲笛一雙毒眼瞪著他,裡頭分明寫著:早知你這老頭子偏心,教給女兒就是最好的,次品才拿來教給小爺。

  丁還慢吞吞地喝口燒酒,咋咋舌道:「叮兒一天練幾個時辰的功,你又練多久?叮兒三歲墊基,多年來勤練不輟,你又如何?」

  曲笛咬牙。「我幾乎一天十二個時辰都用來練功了,還不夠勤快嗎?」

  「叮兒跟你一樣啊!她還比你多練了六年功呢!」

  「難道小爺一輩子都打不贏自己的老婆?」曲笛一惱火,那混混氣息又表露無遺。

  丁叮自然不會留情,曲指又是一記響頭敲下。「聖賢書讀哪裡去了,說話這樣難聽?」

  曲笛高挺的胸膛瞬間垮下,哀怨啊!他溫柔的小妻子幾時變得如此凶悍,動不動就扭耳、敲頭的,好不潑辣。

  可是……這些壞習慣好像都是他傳染給她的,嗚……早知道這幾年就忍著點,別貪玩帶始四處廝混,瞧,好好一個天上仙女都給他教成母老虎了。

  痛苦的不只曲笛,丁還現在的心情也是喜憂參半,喜的是,終於有人制得住曲笛那渾小子,他可以少受很多折磨。憂的是,閨女悍成這樣,將來恐怕除了曲笛,還真沒人敢要了。

  「唉,雲娘,我對不起妳啊!」不知不覺想起已逝的妻子,眼看著又是桃花盛開的時節,他的妻子便是在這嫣紅花瓣紛飛中,芳魂飄渺。

  「爹爹……」聽丁還提起亡母姓名,丁叮也面露憂色。

  丁還揮揮手,拎了一葫蘆酒,飛身穿出窗戶,眨眼間消失無蹤,唯獨那浩蕩的聲音如雷擊大地,久久不絕——

  「小子,想武功進步,不止要勤勞,還得動腦子,你就只會按本學藝,再給你練上三、五十年,成就不過爾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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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3 22:46:26 |只看該作者
第四章   

  「唉喲!」曲笛被丁還離去前的發聲震得眼花花、頭昏昏,一個不穩,栽倒桌下。

  該死的臭老頭,說話就說話嘛!用什麼內力,存心震破小爺耳膜啊!他在心裡暗罵,這回可不敢直接開口叫了,怕丁叮趁他頭暈之際,再敲他幾下。

  不過……「師姊,老……呃,師父,好像每到春季,總會瘋上一陣子喔?」

  他上山也有三年了,年年看丁還在這時節發瘋,初始以為他無聊,可年年定期發作,該不是有病吧?

  丁叮彎下身子,把他扶起來,眼眶裡水霧閃閃。「我娘就是在這時節過世的。」

  「啊?」敢情丁還每到春季就癲狂,不是在發春,而是思亡妻成狂了?想不到老頭子是如此深情之人。

  「你別看爹現在滿頭白髮,邋邋遢遢;我小時聽人說過,爹當年剛出江湖時,可是有名的玉面公子,江湖上對他愛慕有加的俠女不知多少。但爹獨對母親情深不變,因為母親名諱白雲娘,為此爹爹還將武林譜上贈予的稱號硬改成『白雲劍客』,意指,白雲娘專屬的劍客。可見爹爹對娘親用情之深。」

  曲笛還真沒料到看起來就是老瘋子、爛好人一個的丁還,年輕時也有如此轟烈壯舉,對他的印象不禁大為改觀。

  「那後來老……師父,」這恐怕是三年來,曲笛第一次心悅誠服稱丁還為師。「師父既然曾經如此威風,現在為何變成這樣?」

  「因為娘親的死。」提起早逝的娘,丁叮已是淚眼汪汪。

  曲笛趕一步跑過去,摟住她的腰。「別哭、別哭,要哭就到我懷裡哭。」有便宜不佔,那就不是男人了。

  「娘親……」丁叮抽噎著。「五年前奶娘還在的時候跟我說過,爹跟娘本是江湖上人人稱羨的恩愛俠侶,娘親懷孕的消息一傳出,很多江湖人士都發來信函向爹爹祝賀,那時白雲莊要說多威風、就有多威風。奶娘告訴我,我還沒出生,那些武林人士送過來的賀禮就已堆滿莊子,只是……誰料得到沉寂百年的血殺宮突然再度崛起,好多江湖人都被殺害,那時爹爹是武林盟主,他們找爹爹幫忙。爹爹發下武林令,聯合眾人一同對抗血殺宮,那一仗傳說打了三天三夜,死傷數百人,正邪兩派都元氣大傷。但邀天之倖,血殺宮總算被攻破,那令江湖中人聞之色變的吸血大法也再次消失了,只是……」說到這裡,丁叮再也說不下去,嗚嗚哭聲聽得人肝腸寸斷。

  曲笛拍著她的肩膀,偶爾偷空在她頰邊偷親兩下,雖然在她難過的時候偷吃豆腐有點不太道德,可男人嘛……世上有幾隻貓兒不貪腥?

  「是不是有血殺宮的餘孽沒殺全,後來報復到白雲莊頭上來了,連累師娘?」

  「咦?」丁叮抬起一張淚痕交錯的臉,驚詫地望著他。「你怎麼知道?就在娘將近臨盆之際,那些混蛋找上門來,害得娘早產血崩而亡,也害得爹爹……奶娘告訴我,娘親一死,爹爹幾乎發瘋,抱著娘親的屍體奪門而出,歷七日夜返家,滿頭烏髮盡數轉白。於是辭去武林盟主之位,長隱莊內,再不過問世事。」

  「出頭的梢子先爛嘛!」曲笛把肩一聳,看似輕鬆,其實心底卻沉甸甸,如懸盤石。這世道真的是好人做不得,想當年那幾個把他養大的乞丐,哪個得了善終?想乞一碗米湯都磕得一頭血。

  他小時候唯一做過的一件善事就是替一個賣花的小姑娘出頭,幫她從地頭惡霸手中逃出生天。

  可這件善事給他帶來了什麼好處?那惡霸心懷不甘,派人連夜燒了他和幾個乞丐棲身的破廟。

  那一夜火很大,五、六個乞丐拚命哭嚎求饒,可那惡霸領著家丁堵在大門口,眼看著大火燒著了乞丐們的破衣、眉毛、頭髮。

  那時曲笛才五、六歲,一個乞丐冒險把他從天窗扔出去,窗子實在太小了,大人過不去,只有他這個小孩子才出得去。

  他穿出窗戶,身上還帶著火星,一路從丘陵直往下滾,地上的石子兒、荊棘磨得他一身是傷。

  他卻連喊都不敢喊一聲,就怕再被捉回去,扔進火裡活活燒死。

  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啊!

  有史以來多少的例證,那帝王將相腳下的骷髏堆得越高,權勢跟富貴也就越大。

  而那些心懷天下、處處為民謀福的人早就死絕了。

  曲笛伸手抹一把丁叮的淚。「師姊、老婆、我的好娘子,記住師弟一句話,妳可以做好事,但千萬別做好人,好人都不得善終的。」

  「你怎麼這麼說?」丁叮不懂。「不做好人,難道要我做壞人?」

  「我寧可做個大惡人,也不要做好人。」他其實想教她做個偽君子,既得好名聲,又可以為所欲為。但這般聳動的話她是聽不進去的,不如直接跟她說道理。「妳聽我的準沒錯,師父就是人太好,才會被那幫滿口仁義道德的正派人士拱著去做那勞什子盟主之位。那些什麼武當、少林,他們怎麼不發帖請武林人士幫忙誅除惡賊,非要師父出頭?他們也怕血殺宮把火氣發到他們頭上啊!他們都懂得明哲保身,只有師父這個爛好人見不得蒼生受苦,硬是去挑那個爛攤子,結果可好了,把野火招惹到自己家門口,何苦來哉?」

  「可是……聖賢書中教導我們,為救民於水火,哪怕是九死也不後悔。你的說法……」

  「很難聽,但這才是享受人生至樂的真理。至於說那勞什子……雖九死其猶未悔的人,妳自己都看過那些書了,當知那些人最後的下場如何?」

  丁叮渾身一顫,想起屈原,一片赤膽忠心,而結果卻是……投河自盡。

  難道爹親做錯了嗎?如果他是對的,為何丁家落得這步田地?倘若他是錯的,這十數年來,江湖上的風平浪靜又是從何得來?

  丁叮幼承父訓,熟讀聖賢書,本性純良溫順;乍聽曲笛之言,卻是萬萬無法接受的。

  「師弟,你這樣……太自私了,師姊實在無法贊同。」

  曲笛也知道要讓丁還、丁叮這樣視天下為己任的大好人,接受「寧可我負天下人,莫讓天下人負我」的想法,是件極難的事。

  但是……「師姊,不管妳信不信我說的話,我只想告訴妳,即使妳有天大的理想,都要有命在才能實行。所以你們行善之前切切記住,先求保住自己的性命啊!」直到這個關頭,曲笛才真正瞭解,他對丁叮的一見鍾情所為何來。

  不單只是被丁叮的美貌所吸引,還有她的善良、天真,以及一往直前的義氣。

  丁還和丁叮都讓他想起那些死在火窟裡的乞丐,他們做了什麼壞事?卻因何都落得心傷結局?

  要說什麼因果報應,曲笛是不信的,他只相信自己眼中看到的,越是貪污的官兒,權勢就越大,房子就蓋得越漂亮。那些清廉自守的,要嘛不得上頭歡喜遭不放,再不就窮得兩袖清風。

  所以說做好人有什麼好處?一點好處也沒有。

  曲笛更加摟緊了丁叮,她天真、她善良,不懂得為自己打算沒關係。他的心夠黑、手夠毒,一定會保護她。

  「師姊,這輩子可千萬別離開我,否則我怕妳被人賣了,還會幫人數銀子。」

  「我有這麼笨嗎?」丁叮沉醉在他懷抱裡的酥麻神思突然清醒過來,起腳就給他的膝蓋來上那麼一下子。

  「唉喲!」曲笛疼得差點跪下去。

  「爹爹說得沒錯,你果然是個大壞蛋,連對師姊都這麼沒禮貌。」

  「妳還沒見過真正的大壞蛋呢!」曲笛撇撇嘴,突然笑得很詭異。「要不要我帶妳去見識一下什麼叫貨真價實的壞蛋?」

  丁叮難掩好奇,這師弟總有一堆鬼主意,儘管她功力遠高於他,也常被他耍著玩。

  可偏偏他又總能討她歡心,帶她四處見識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兒,對於他的提議,她還真是……心癢難耐啊!

  「真的是帶我去玩,不是騙我?」上過那麼多次當,她也學會質疑了。

  「騙妳的是小狗。」

  丁叮又考慮了好久,還是掙不過心底的好奇。「好吧!我跟你去。」

  「那妳先把眼睛閉起來。」

  「為什麼要閉眼睛?你不會又想詆我吧?」

  「閉眼是為了培養氣氛,等妳把情緒醞釀到最高點,我再給妳一個驚喜,包管妳終身難忘。」

  「真這麼神奇?」她總覺得曲笛笑得好賤,教人好想一拳揮過去。「如果你敢騙我,罰你抄論語一百遍。」

  「我無所謂啊!反正信不信由妳。」

  曲笛越是擺出一副不在乎的樣子,丁叮心底的好奇越被勾得發漲,終於忍不住如他所言,閉上雙眼。

  「好了,我已閉上眼睛,你要讓我看的大壞蛋在哪裡?」

  「就快來了。」哎呀,都跟這個可愛的師姊廝混了三年,他應該也教會她很多心眼,怎麼事到臨頭,她還是這樣天真呢?那就怨不得他再做一回壞事了。

  學會武功就是有這樣的好處,想吃丁叮豆腐,再不必裝瘋賣傻扮可憐;反正她本來就不懂這些男女情事,他只要手腳快一點,還有什麼便宜是佔不到的?

  兩人之間的距離近到鼻息交錯,甚至連對方的心跳都一一入耳。

  曲笛眼中只有丁叮,膚如凝脂,眉目如畫,長髮不髻不綁,披散肩後,烏木般躍顏色更襯出她頰若粉桃,香氣撲鼻。

  他情不自禁嚥下一大口唾沫,這三年來也沒少佔過丁叮便宜,但要如今天的親近……也罷!再過三年她便及笄,兩人就可以成親了。

  而且他早認定今生非她不娶,又去在乎那些世俗道德做什麼?

  他俯下身子,雙唇印上她的。

  丁叮只覺得好像有一股電流從腳底爬上了背脊,然後竄進心裡,她不禁全身顫抖,雙腳發軟。

  這兩人畢竟年歲還小,曲笛幼時雖偷窺過青樓花魁洗澡,但對男女情事也是一知半解,就這麼吸著她的嘴兒,然後就不曉得該做什麼了。

  而丁叮更是純潔,被他一親,腦袋發脹、身體發熱就算了,還情不自禁閉起了氣息。

  但這樣長時間地對著親、憋著氣,哪怕是天下第一高手,也挺不了太久。

  果然,一刻鐘後,功力弱的曲笛先翻起白眼,接著丁叮也有了昏厥的跡象。

  又過半刻鐘,兩人一前一後栽倒地面。

  這第一次的親吻居然是以兩人一起昏迷作結,日後他倆若是成親,說給子孫聽,倒是一個可以永世流傳的笑話。



  今日天很藍、風很涼,白雲莊裡一片清幽。

  見鬼了,白雲莊也會有清幽的一天?!

  打曲笛拜進丁還門下,這莊子裡就三不五時傳來打鬥聲、呼嘯聲、房屋倒塌聲……總之就是聲聲不絕於耳。

  而今天,奇異地,曲笛坐在莊前的空地上繡花。

  沒錯,他正在繡花,繡的還是超複雜的百鳥朝鳳圖。

  這也是他吃多了丁叮繡花針的虧,雖然覺得男子漢大丈夫,拿針繡花不像樣,可比起變成假娘兒們,他更受不了武學造詣始終不如丁叮。

  既然玲瓏門的一切武藝都習從自然,聽雨可成花雨劍,觀雪變成厲雪刀,賞柳可得拂柳手,繡花即成了十八穿脈術。

  所以曲笛開始學繡花,甚至連燒火煮飯、做菜都學,下定決心要贏過丁叮。雖然這決心起意是不良的——武功學得好,想吃丁叮豆腐、佔她便宜也順利些嘛!

  但就因為曲笛是狠下苦心之人,丁還斷言不出十年,曲笛的成就定在丁叮之上。

  當場,曲笛舉起拳頭把丁還揍成豬頭一顆。讓他再等十年才能偷著香、竊著玉?想得美咧!只要她一及笄,他立時便要將她娶進門,一刻都不容緩。

  現在離他夢想中娶妻的日期只剩兩年了,他非得再加把勁不可。

  都怪那殺千刀的丁還,明明收了他做徒弟,還一天到晚往外跑,也不多花些時間留在莊子裡指點他武學,像什麼師父樣嘛!

  這回更誇張,一去一年,害他心裡積了一堆疑問,卻找不到人解答。以他目前的成就,丁叮已經很難給他太大的幫助。

  「師弟。」丁叮端著兩碗桂花湯團走出來,將其中一碗放在曲笛身邊。「你說爹為什麼一去經年?他以前從沒這樣過啊!」

  「誰知道?打我進莊開始,他就三天兩頭消失無蹤,短則三、四日,長則三、四月,到後來……」咦!現在想來,丁還似乎在躲他耶!否則離開的時間怎會越來越長?他有這麼恐怖嗎?

  「唉,我前兩天上蘇州城,聽酒樓的人說,江湖上好像又起風波了……」她還沒說完。

  曲笛拋下繡花針尖叫。「師姊,妳也太不夠意思了吧!進城玩也不叫我一起。」

  「誰沒叫你了?都叫了幾百聲啦,又是誰跟我說正繡花沒空,要我自己去的?」丁叮雙手插腰,頗有茶壺架勢。

  「呃?」他不記得有這回事啊!該死,最近練功練到腦袋發暈。看丁叮臉色不是普通難看,他小小驚慌一下,忙思考怎麼移開她的注意力。「對了,師姊,妳說……江湖最近又起風波,是怎麼一回事?」

  丁叮白他一眼,曲笛這種小把戲她打小見慣了,還會不懂嗎?當下「擒耳手」再出,扭住他耳朵。「擰掉你這沒用的耳朵,敢忽略我說話。」不嚇嚇他,他還以為她可以招之即來、暉之即去尼!

  曲笛拚命求饒。「對不起啦!師姊,那時繡昏了頭嘛!我以後再也不敢了,只要是妳說的話,我一定認真聽,不敢有半點不用心。」

  「不止要聽,還得遵從、服從、跟從。」她又扭了一下他的耳朵,才放過他。

  曲笛聽得目瞪口呆。「師姊,妳……妳那些話是打哪兒學來的?」

  「酒樓裡啊!聽說這是最新流行的三從四德呢。」

  曲笛恨得想一頭撞死在這繡花架子上。都怪他,什麼不好教,教她上酒樓廝混、聽說書,現在還學人家搞馭夫術!

  天哪,再讓丁叮這樣「學壞」下去,他的將來會怎生淒慘?

  「師姊。」好吧!希望他現在導正還來得及。「以後妳不管去哪裡,都要讓我知道,讓我跟妳一起去好嗎?」

  「不都說了,以後我說的話你都要聽從嗎?不帶你去,我要帶誰去?」丁叮瞋他一眼,端起碗,吃起桂花湯團。

  三從!唉,想不到他曲笛堂堂七尺男子漢,也得習那三從四德啊!也罷,誰讓他娘子生得貌美如花,不時時跟著,萬一哪天被人勾跑了,他想哭都沒地方哭!

  想著想著,他也吃起桂花湯團。

  丁叮突來一句話。「師弟,青樓是什麼地方?一間酒樓的名字嗎?」

  噗!曲笛口中的桂花湯團頓時噴了出來,桂花糖水弄濕整幅百鳥朝鳳圖。

  「又是誰告訴妳『青樓』這字眼的?」他要去擰下那傢伙的腦袋。

  「富貴居的店小二啊!就他說最近那個什麼……青樓有幾個公子哥兒為了爭花魁打起來,其中一個人被打死了,那死狀之恐怖啊!好像被人在一招間吸去全身精血,變成乾癟癟的人干一樣,震動了整個蘇州府衙。然後,一夕間,城裡湧進無數攜劍帶刀的武林人士,搞得現在風聲鶴唳。」丁叮搔搔頭。「我就是搞不清楚,那青樓裡的花魁有什麼好爭的?一朵花嗎?是不是價值連城啊?居然會打到出人命!」

  曲笛沒把心思放在她的疑問上,就算聽見了也不會回答。誰會跟自己未來娘子解釋青樓和花魁的意思?又不是白癡。

  他擰起劍眉,隨著年紀的增長,昔日那俊秀如玉雕的小娃娃已長成翩翩佳公子。五官依舊瀟灑,身形卻因習武而挺拔,鳳目銳而不利,精光閃爍問,偶爾可見幾許邪氣,反而增添幾許魅人氣質。

  「不好!師姊,從今天起,我們別到城裡去了,不……最好連這白雲莊都不要踏出一步。」

  丁叮心頭忘忑不安。「你怎麼了?難不成蘇州要出大禍?不過是爭朵花嘛……」

  「不是花。」他怒顏截斷她的話。「我怕是血殺宮重出江湖。」

  「不愧是我丁還的好徒弟,一語中的!」接話者卻是已消失一年有餘的丁還。

  曲笛大驚失色。「你為什麼現在回來?難不成你還想插手這趟渾水?」

  「這血殺宮的吸血大法陰毒無比,凡我江湖中人,人人得而誅之,我丁還雖已卸下盟主之位,但畢竟是武林一員,在這危急時刻,怎可不稍盡棉薄之力?」丁還為人最是正義無比,尤其血殺宮於他還有害妻之恨,他怎麼可能不出手一管?

  「盡你個大頭鬼!」曲笛面色猙獰,幼時惡霸火焚破廟的景象又流轉過心田。「上回你插手血殺宮的事,弄得自己老婆都沒了,事隔十二年,你又想再來一遍嗎?」

  丁還聞言,也是全身一顫,十二年前的悲劇啊!歷經十二年,仍然時刻啃蝕著他的心,忘不了,永遠也忘不了。

  他也曾千百次問自己,當年若不領那盟主之職,不率眾攻打血殺宮,今日,他是不是嬌妻佳兒在伴,其樂融融?

  可是……「我輩江湖中人,俠義為先,大義所在,死不足惜。」話音未落,人影已杳。

  曲笛的功力還是遠遜於丁還,追他不及,恨得不住跳腳。「老白癡、笨老頭,傻師父啊!你怎麼就是想不開,你事事以天下人為先,天下人卻將你置於何方?你回來啊!」

  丁叮這才隱約瞭解到蘇州城裡發生的事情有多麼嚴重,可她能說什麼?她不覺得他們有誰錯了,只是各人想法不同,天性所致,怨不得任何一方。

  「師弟!」丁叮拍拍他的肩膀。「我相信以爹爹的武功不會有事的,你放心吧!」

  曲笛搖頭,過去淒慘的經歷讓他再也不會盲目相信人性,他寧可相信自己。

  「師姊,咱們玲瓏門裡也有機關絕學是吧?我在書庫裡看過,我們去把那些東西搬出來,將白雲莊佈置得如銅牆鐵壁般厚實,我要任何敢來白雲莊找麻煩的人血濺五步!」

  「不至於這麼嚴重吧?」

  「不,防患於未然,總比亡羊補牢好。」他是鐵了心,一定要護住自己心底這最後一塊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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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3 22:46:53 |只看該作者
第五章   

  丁叮突然覺得她不認識曲笛了。他們師姊弟做了四年多,吃飯在一起、練武在一起,更小的時候,連睡覺都曾摟在一起睡過。

  她曾經認為自己很瞭解他,那副痞痞的外表下藏著一顆彆扭的心;他天生熱情,但生長的環境逼迫他必須冷酷,否則沒有生路。

  他用嘻笑怒罵來面對人生一切快樂與悲傷。

  他的心藏得很深,深到有時連他自己都會找不著方向,以致錯認自己是個徹頭徹尾的大壞蛋,其實他比誰都珍惜生命,比誰都重情重義。

  她用了這麼長的時間觀察他,自信這番結論與他的本性不會有太大的差異,但最近半年,他拋下武功,瘋也似地研習機關陣法,將白雲莊弄得好像龍潭虎穴,任何擅入者,哪怕只是一隻小鳥不小心飛過,都要落得屍骨無存的下場。

  現在的白雲莊再也不種花種菜了,改而種毒草、養毒蟲。

  曲笛捉盡了山上的野獸來試毒,每回看到自己研煉出來的毒藥奏效,臉上都會露出一抹很陰沉的笑。

  他本性裡的善良與熱情正在一天天消逝,現在不止頭髮是黑的、眼睛是黑的,恐怕連那顆心都要變成黑色的了。

  今夜,她又看到一隻小狐狸哀嚎著死在曲笛腳下;曲笛冷酷地看著小狐狸抽搐、痛苦地在地上翻滾,直到嚥下最後一口氣。

  他又笑了,彷彿得到心中至寶那樣地笑。

  丁叮感到一股惡寒從腳底升起。這還是她那可愛又可憐的師弟嗎?她竟然有點兒怕他。

  她哆嗦著想要逃回房裡,將腦袋埋進被窩,期待一覺醒來,發現眼前一切不過是場夢……

  但是……

  「誰在那裡?」年近十七,曲笛的聲音也從稚嫩逐漸轉為嗄啞,如沙紙刮地。

  丁叮渾身一顫。「是……是我……」

  「師姊。」曲笛鬼影般的身形一晃來到她身旁。「這麼晚了,妳不睡覺,跑出來幹什麼?」

  他知道丁叮受不了他拿動物試毒、試機關,但如果不預做試驗,他怎麼知道這些機關、毒藥是不是管用?

  他曉得動物無辜,他也不願意殘殺牠們,可與丁家父女的安危比起來,再多的動物又怎樣?

  蒼天從來對他就沒有公平過,天下人待他更是涼薄。

  打他有記憶起,真正對他好的人,十根手指數得出來。

  而今,這些好人也死得只剩丁還和丁叮了,他要用盡心思保護他們。

  天下人死光就死光,他只求自己的寶貝能活得快樂。至於其他……他非神非聖,也管不了了。

  只是,既然丁叮下看愛他拿動物做試驗,他就避著她做嘍!

  不料今晚又被她瞧到,真是該死,看來又要害她作噩夢了。

  「師姊,我不是說過近來江湖不太平,晚上若沒事,早早睡了吧!不要隨便亂走,妳怎麼不聽我話?」隨著歲月流逝,以及他心裡的不安急遽擴大,他與她之間,保護者與被保護者的關係迅速調換過來。

  以前是她天天對他耳提面命,不要偏食、天冷了要添衣、練武得有恆心……

  現在嘛!曲笛是成日對著她叨念,白雲莊的東面不能去、西面禁行、南面有機關、北面藏劇毒、上空張天網、地下藏火藥……總之,他就是要她盡量待在房間裡,三步不出閨房。

  丁叮覺得現在的白雲莊,比起說書人口中守衛森嚴的天牢也差不了多少了。唯一的不同就是,這白雲莊的機關可以由內部自行決定開啟或封閉,而曲笛也已將啟封之法都教給她了。

  像今晚,曲笛要試毒,就把陣法暫時關了。

  也多虧如此,丁還的信鴿才能安然無恙來到她房裡,讓她得知爹親目前舵悄況。

  丁叮低歎口氣,掏出一張小紙條。「爹爹有消息傳來,他與各大派已成功殲滅死灰復燃的血殺宮,也得到其鎮宮之寶——吸血大法。他有意毀去此魔功,可惜各大派不允,說畢竟是前輩高人的智慧結晶,就此毀損,大不義也。但他們同意將吸血大法永遠封存,不讓魔功有再現江湖的一天。爹爹任務完成,不日內就可以返家了。」

  曲笛只在心裡冷笑,什麼叫前輩高人的智慧結晶不容毀損?分明是那些派門的主事者另存私心,所以才不願毀去吸血大法。

  至於封存?哼,存在哪裡?由誰保管……慢著!

  「師父的訊息裡有沒有說這吸血大法由誰保管?」

  「當然是爹爹啦!他是武林譜上公認的第一高手嘛!又是人人稱頌的大俠,由他保管再安全不過。」

  「還是叮兒瞭解爹爹。」一陣長笑劃過夜空而來,轉瞬間,丁還的身姿已落在二人旁邊。

  「哇!」看到景況大變的白雲莊,若非曲笛和丁叮就在眼前,丁還會以為自己走錯地方了。「這是怎麼一回事,滿屋子機關……」

  曲笛不耐煩地打斷他的話。「老頭子,你不會真白癡到將吸血大法帶進白雲莊吧?」

  「丁某受武林同道重托,自然是要將這魔功隨身攜帶,以免落入不肖人士手裡。」

  曲笛感覺滿天的星辰同時砸下來了,打得他頭暈眼也花。「你有沒有搞錯?都這麼老了,莫非不懂匹夫無罪、懷璧其罪的道理?」

  「魔功害人,若不仔細保管,難保哪天又要為禍人間,我自當盡力,這又有何錯?」

  「你有什麼本事盡這份力,又憑什麼只要你一個人去盡這份力?難道其他江湖人都是吃屎的,那少林的藏經閣不是號稱天下第一守衛森嚴重地,怎麼不放那裡?讓你一個老頭子去為天下人盡心盡力?」

  「你這說法太自私,天下人若都只想要別人出力,自己受惠,那天下何以為繼?」丁還是老好人,也許到死都不會改變。

  曲笛恨恨一咬牙。「總之,我只能告訴你,人性本惡,絕不可信。照你這種性情,白雲莊大禍不遠。你這該死的糟老頭子,小爺……他媽的,師姊,妳立刻帶師父將那勞什子吸血大法封入密室。我去把所有的機關都打開,從今天起,我們就一起龜縮在莊裡做烏龜吧!」話落,他一個轉身,開啟機關去了。

  曲笛真是好恨,為何這些好人都如此迂腐容易相信人?他們就不能對人性多一點點懷疑嗎?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像丁還這樣一味地犧牲奉獻自己,那不叫好人,那叫笨蛋。

  丁還納悶地看著丁叮。「臭小子是吃了炸藥啦,火氣這樣大。」

  丁叮小聲地將近半年來曲笛的一言一行都告訴爹親,鉅細靡遺的程度讓丁還差點睡著。

  原來丁叮如此關心曲笛,連他以前一餐吃幾碗飯、近來少吃多少,過去一天睡幾個時辰、現在只剩幾個時辰,茅房多久去一次……凡是與曲笛有關的,她都放進心坎裡了。

  難怪人家說女生外向!看樣子丁叮是嫁定曲笛了,小小年紀已對曲笛關懷備至,滿心滿眼都是曲笛,將來長大了,她眼裡還能放進其他男人嗎?

  丁還一邊感歎著為人父將送閨女出閣的悲傷,一邊緩緩開解丁叮:「這小子嘛,收他進門後,我上了一趟蘇州,調查過他的身世來歷,真的是挺可憐的。」他把曲笛的經歷簡略地說了一遍。「也因此,那小子一心懷疑別人,可三字經裡不也說了:『人之初,性本善。』為父的相信,這世間好人還是多於惡人的,曲小子是杞人憂天了。」

  丁叮鬆了一口大氣,原來曲笛近來的改變不是心性大變之兆,他純粹就是因為太關心身邊的人了,才搞得自己神經兮兮的。

  「聽完爹爹的話,我總算放心了。我真怕師弟會不小心走上歪路,萬一入了魔道,那可就是萬劫不復了。」說著,她領著丁還進入新辟的密室封存吸血大法,同時也將機關封敵之道盡數解釋一區。

  然而曲笛萬萬沒料到,災禍並非外力所引起,而是自己人招惹進來的。



  午夜時分,曲笛被濃濃的煙霧驚醒,眼見窗外火光沖天。

  火,無邊無際的火,燒得轟轟烈烈、似要連天都一起焚燬的火……

  他如遭電劈,童年慘境似走馬燈般迅速流轉過心頭。到處都是人們臨死前的慘嚎,但閻羅王最是殘忍,命令一下,誰能不魂赴酆都?

  只有那被留下的人……那被留下的人得獨自品嚐噬心蝕骨的滋味。

  不!那種痛他嘗夠了,這回他萬萬不再做那被留下的人!

  「師父、師姊!」曲笛尖聲厲吼,如狼撲虎躍般衝出房間。

  為什麼會這樣?他明明已經做好妥善的防備,是何方神聖,竟能突破層層機關闖進白雲莊放火?

  「師父、師姊,你們在哪裡?」他心中的寶貝啊!他身邊僅剩的兩個可以稱得上親人的人,他費盡心思想要保護的對象,難道老天定要他再承受一次失去至親的劇痛?

  蒼天待他何其不公,但是……銀牙狠咬,他絕不屈服。

  第一次慘劇發生的時候,他年紀小,沒有力量阻擋,現在他已經不一樣,擁有與昔年不同的能力了。

  這一次他一定要保護好他的家人,誰敢阻礙,神來殺神、魔來屠魔!

  「師父、師姊……」漫天的火光遮住了他的視線,將他的心熨燙得像烙鐵那麼熾熱,都快冒出煙來了。

  「曲笛,帶你師姊走!」終於有人回應曲笛的呼喚了,是丁還;滿面漆黑、白髮散亂、一身布衣鮮血淋淋,他手裡抱著似脫力而動彈不得的丁叮。

  曲笛迅若鬼魅的身影一閃,來到丁還面前,伸手連點他胸膛數處大穴,為他暫時止血。「老頭子,是誰幹的?小爺一個一個把他們剁成碎肉喂野狗!」

  叭地一聲,這是丁還第一次打曲笛;只怕也是今生最後一次。

  丁還笑得淒涼,那是英雄末路的景象。

  「你不是他們的對手,帶叮兒走,幫師父好好照顧她,同時毀掉密室裡的吸血大法,妖物殘害人心,絕不容再現人間。」他把丁叮交到曲笛手中。

  「你自己老命都快保不住了,還管這天下、這人間要怎麼樣?」曲笛嘶吼,感覺喉頭甜腥腥的,一口熱血就要噴出來似的。

  「大義之所趨,雖九死其猶未悔。」丁還至死無悔。

  曲笛卻無法不恨。「笨蛋!天下人有你女兒親嗎?有你這樣只顧蒼生,不顧親生女兒的爹嗎?狗屁大義,人死了,什麼都沒有,大義能當飯吃嗎?」

  「混帳,你聖賢書都讀哪裡去了?枉費我與叮兒多年教導,仍化解不了你心中的戾氣。」

  「小爺管它什麼聖賢書,告訴我,是誰膽敢冒犯我白雲莊,小爺要活剮了他!」

  「你你你……」丁還渾身顫抖著,情緒的激動引發內傷加劇,一口熱血噴出來。

  「老頭子……」曲笛嘴裡罵丁還,心裡其實比誰都關心他,否則,何必花那麼多功夫與他浪費唇舌。

  「丁還,交出吸血大法,饒你不死。」眼看著兩人的爭論尚未得出結論,數十道黑影如流星電閃撲躍過來。

  「王八蛋,你們都給小爺去死!」曲笛抖手投出一粒黑球,劃過夜空,竟無火自燃,霎時爆裂開來,噴出無數毒液、細針。

  毒液沾膚立即見血,吮肉蝕骨,反應稍慢者,一刻鐘內便成血水一堆。

  細針綿軟,卻遇縫即鑽,直入人心窩,教人嘗遍百苦,方得一死。

  來襲者見曲笛手段歹毒,不約而同煞住腳步。

  曲笛要的正是這種結果,他天縱英才,這般奇巧暗器他研究了半年,也僅得一丸,嚇唬人可以,但要盡殲敵人卻是萬萬不可能。

  曲笛得此良機,一手抱著丁叮、一手拖著丁還朝密室方向奔去。

  此密室可謂耗盡曲笛心血,以青石磚、配合天然寒玉砌成,內外再澆以鐵汁,保證水火難侵、刀砍不傷。

  眾黑衣人立刻反應過來曲笛是在虛張聲勢,紛紛急起直追,劍氣如長虹劃過天際,直奔曲笛三人而去。

  丁還眼見劍氣無情,立時掙脫曲笛的掌握,運起劍指抵擋。「你們先走!」

  曲笛衡量丁還武藝高強,應可抵擋片刻,他不如先送昏迷的丁叮到密室,再回來助丁還脫身。

  「老頭,你保重。」說完,他又朝那些黑衣人怒吼。「你們這些狗娘養的,別以為蒙著面小爺就不知你們的底細,知道吸血大法由丁老頭保管的有幾人?有此功力與丁老頭對抗的又有多少?你們現在就走,小爺保證不跟你們追究,否則,你們就指望老天爺劈死小爺吧!一旦讓小爺逃出生天,必讓你們毀幫滅派,永世不得超生。」

  此刻的他披頭散髮、臉孔猙獰,直若厲鬼,竟讓那些在江湖中打滾已久的老油條們心頭一顫。這小子年紀輕輕,卻陰狠惡毒至此,今夜非將他趕盡殺絕不可,否則後患無窮。

  數十名黑衣人分成兩波,一半向丁還追討吸血大法,一半將目標轉向曲笛。

  但曲笛別的武功或許不行,輕功卻是一等一,他為人最重性命不過,這逃跑的功夫自然是用盡心力在學。

  一時間,十來名黑衣人都追他不及。

  丁還更是大發神威。「休傷我徒兒!」

  他雙掌環掃,如太極樣,似緩實急,往外一推,強勁掌風連白雲莊的屋頂都掀起來了,更遑論那些黑衣人。

  曲笛順利將丁叮送往密室,他啟動機關,密室門緩緩開啟……

  「小子納命來!」雙柄柳葉刀帶著寒風淒雪的冷意,直撲過來。

  本已昏迷的丁叮被寒氣凍醒,見著曲笛就要傷在惡徒手下,想也不想就扭身硬挺著接下刀。

  「師姊!」懷中突然一空,曲笛大驚。

  「走!」丁叮大叫,將曲笛踢進密室。

  「不——」曲笛淒嚎。不該是這樣的,不該啊!為什麼這些人滿心就只顧著他,也不多想想他們自己,他不要任何人為他犧牲,他不要永遠都做那個被留下來的人啊!

  丁叮揮手封住機關,密室門合上的剎那,她回眸見著曲笛驚慌失措的眼神,就像那三歲小兒一般。

  她想起第一次在白雲莊見到他,黑抹抹、一副營養不良的瘦小樣;誰知洗乾淨了,卻是個粉團兒捏就的可愛娃娃。

  他穿著她童年的衣裳,卻不顯女氣,小小年紀已有沖天之志。

  初學天星步,他日日跌得鼻青臉腫,偏偏性子又倔,不肯低頭向人討教,她也只得佯裝不知,費盡心思教他識字、讀書。

  他聰慧無比,經史子集看個兩、三遍即可倒背如流,讓她這做師姊的不知有多驕傲。

  他打小就愛對她摟摟抱抱,一開始她還以為是他這個做師弟的愛撒嬌,可隨著時日增長,她漸懂男女情事,才知他原是對她一見鍾情。

  她不瞭解愛情,只知道跟著這師弟一起玩、一起練功、一起讀書……那日子比起自己一個人時,不知快樂上多少倍。

  她是真心戀著那些與他相處的日子,那生活中的點點滴滴。

  今夜大火方起,她也是想都不想就直往他住的院落奔去,想保護他、想叫他趕快逃命。

  偏偏那些黑衣人擋著她,她拚命砍殺,遙望他住的房間悄無聲息,真擔心他睡得太死,被大火燒著了。

  她從來心慈手軟,手下沒沾過半點血腥,但今夜為了衝出重圍去救他,她利劍斬下了兩條人命。

  但她毫不後悔、更無愧疚,她知道她無論如何一定要救他。

  她的師弟啊!同食共居了四年餘,日日夜夜的相處,親親愛愛更勝姊弟手足;她原以為這般滋味是喜歡,可如今……

  想到兩人這一分開也許就是生離死別,再無重聚之日,她心頭突然痛得有如火焚,兩行清淚流了下來。

  喜歡是這般強烈的情感嗎?她不知道,恐怕也沒機會知道了。

  「師弟,只怕師姊以後都不能再照顧你了,你記得,要好好吃飯,別偏食,練功要勤、天冷了得添衣……」叨叨唸唸的都是一些生活中的繁雜瑣事,但她卻是怎麼也說不夠。

  密室門終於完全合起,丁叮痛哭失聲,想到今生可能再見不到曲笛,她心頭滴血。

  不夠啊!她還沒叮嚀完呢!她還想再看他一眼,她還想多聽他說幾句話,她還想……

  但是所有的願望都是空想,為了保護他,她狠心毀去密室的開啟機關。

  那密室裡收藏玲瓏門典籍,加上乾糧、清水無數,曲笛在裡頭過個三年五載都不成問題。

  況且她有信心,以曲笛之才,要修復開啟機關不過是兩、三日的事,費不了太多功夫的。至於外頭這些蠢材,哼,憑他們想要闖過這些機關,先留下半條命吧!

  生死關頭間,丁叮也悟透了,一味的良善不是好事。狗被逼急了都會跳牆,何況是人?

  她不再手軟,引誘黑衣人繞到密室後頭,掠進涼亭內,啟動莊內所有機關,反正這些來搶吸血大法的都不是什麼好人,或許多死幾個,也是為天下蒼生造福呢!

  機關一旦開啟,白雲莊頓成龍潭虎穴,十來名黑衣人先後成為機關下的亡魂。

  丁叮一邊閃著機關,一邊往打鬥最激烈的地方跑去。

  她要去救丁還,她那一生仁義,卻總遭背叛的老父。



  丁叮終究是小看了曲笛,不過一個日夜,他已修復開啟機關,離開密室。

  眼看黃昏落日,一如殘血懸在天際,恰如此刻呈現在他眼前的白雲莊——

  一座桃源仙境被大火焚成廢墟一片。

  他面無表情,心似刀割,一寸一寸搜尋著這成煙灰一片的莊子。

  他在找,找那心中的寶貝。不放過任何一個小地方,從日落搜到天黑,再從天黑找到天亮。

  他找得仔細,但心頭卻不停祈禱千千萬萬別讓他找到任何一個寶貝。只要不見屍首,就有那萬分之一的生存希望。

  無數的陷阱裡躺了十數名被燒得焦黑的屍首,他卻沒興趣收埋他們。

  不是他殘忍,而是這些人根本不值得同情,連死後入土為安的資格都沒有。

  曲笛最後的腳步停在一具被斬去手臂的屍首邊,一眼就認出這具屍骨不是旁人,正是丁還。

  原來,只要將一個人真真正正地放進心裡,哪怕那人被燒成灰,也是認得出來的,這話一點都不假……

  歷經一日夜的搜尋,兩個寶貝,他找到一個,另一個卻下落不明,或許有幸逃出生天,或許真的死無全屍,連找都找不著了。

  但曲笛寧可相信丁叮還活著,那麼好的一個姑娘,老天爺怎麼忍心讓她年紀輕輕就死去?他從來不信神,但此刻為了丁叮,哪怕是神、是佛、是魔、是妖,只要能護住丁叮平安,他都願意去信。

  「你說,大義之所趨,雖九死其猶未悔。而今,你真的不悔嗎?」

  他彎下身,捧起丁還屍骨,來到丁還生前最喜歡飲酒賞景的小湖邊,徒手挖苦泥地。

  「你為天下人半生奔波,得到什麼?妻子枉死,女兒下落不明。如今你死了,天下又有幾個人會記住你今日所做的一切?」

  他挖得十指迸裂,鮮血淋淋。「你說人性本善,只要善加導引,天下是不會有罪惡的。可是你導引了一輩子,又導引出什麼?白雲莊的機關除了你、我、還有師姊,再無人能破解,那些黑衣人若非得你信任,引之入莊,又怎麼可能在莊裡殺人放火?」

  他指肉模糊,爛成一片。「你信任那些人,那些人拿什麼來回報你的信任?你說我冥頑不靈,可師父啊!你這一生不也是頑固過了頭?」

  曲笛小心翼翼捧起丁還的屍骨,放入泥坑內,以雙手捧土,慢慢地將泥覆在那焦黑的屍體上。

  會賴上丁還,也許真是天意,也或許他打心裡就愛這樣的蠢好人。炎涼世態,這樣的人好少好少……

  他想跟著丁還,想練好功夫,想把白雲莊變成銅牆鐵壁般堅固,好保護這樣的笨好人。

  奈何蒼天無眼,好人總是沒好報,反不如那邊一惡人活得逍遙快樂、享盡榮華富貴。

  「對不起了,師父,曲笛有負你教誨,自此別後,我必當窮搜天下尋找師姊下落,這需要龐大的勢力和金錢,所以今後我行事再不會遵守任何正道規矩,哪怕兩手血腥,只要得到足夠的力量助我尋找師姊,我都會去做。倘若讓我知曉師姊已然命殞,我必讓那些惡徒血債血償,然後……」

  埋好丁還,他在墳前磕了十幾個響頭,直磕得頭破血流,滿面鮮紅。「師父,如果你看到師姊,記得捉緊她,上窮碧落下黃泉,徒弟一定會去找你們,到時,嘿嘿……我可不再喊你師父,要改叫你岳父了。今生今世,無論生死,我曲笛是娶定丁叮為妻了。」

  他雙眼通紅,死瞪著頂上藍天,原就死倔的個性,在這一刻更是發揮到極點。

  「若是娶不到丁叮,我曲笛誓不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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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3 22:47:47 |只看該作者
第六章   

  雖然知道在白雲莊附近找到丁叮不太可能,但曲笛仍然不死心地在這廢墟一般的地方又待了一年,山上、山下,一寸土地不漏地又找了一回。

  這一年裡,他除了找人就是練功,沒日沒夜地找、沒日沒夜地練。

  這一年,他滿十八歲了,但看起來卻像三十五歲那樣陰沉。

  這一年,他原本漆黑如夜空的髮色,變成帶著銀光般的灰黑色。

  這一年,他嗄啞的嗓音也因為成長完畢而變得低沉渾厚。

  他過了一整年沒有變化,完全只有黑色的日子。

  終於,他死心了。他確定在這山上是找不到丁叮了。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他也沒有找到任何一具女性屍骸,這證明丁叮存活的機會很大。

  滿十八歲的這一天,他走到了還的墓前道了聲再見,決定下山一邊尋思報仇的方法,一邊尋找看看有沒有丁叮的消息。

  雖然天下很大,雖然他只有一個人,哪怕要尋上十年、百年,只要他不死,他就一定會持續不停地找下去。

  他下山的第一站就是蘇州,這裡是昔日江湖風波揚起的中心點,他有預感,可以在這兒找到一些線索。

  當然,正因為蘇州府是吸血大法事隔多年後再度出現的地方,所以他在這裡現身也很危險。

  畢竟,那夜黑衣人血洗白雲莊時他露過面,如果他們認出了他,恐怕第一個小命不保的就是他。

  不過為了更有效率地找到丁叮,哪怕是火坑,他也跳了。他在賭,那夜他泥灰滿面,青春年少,如今,他灰髮童顏,年齡難辨,會有多少人記得他、認得他?但願沒有。

  隔了那麼久,再度回到生養他的地方,空氣依然熟悉、環境照樣眼熟。

  「嘿!」曲笛居然在城門口就遇上一個摸人錢包的扒手,技巧真是……一個字——差。

  「小賊,也不看看本大爺是誰,敢往我身上下手!」他兩指輕拈,對方手中的細薄刀片落入他掌間,竟在那五指上跳起舞來。「告訴你,在蘇州城裡,老子號稱掏包的老祖宗。」

  把那扒手戲耍一遍,順道摸走了對方今日所得,居然只有二兩銀,唉,收穫這麼少,真是丟盡扒手的臉。

  他順手將錢放入口袋裡。「這就當我教你一堂課的費用,下次找肥羊,記得眼光好一點,要知道,不是每個人都像老子這樣有良心,只拿你的錢,而不剁掉你那隻狗爪子。」

  不過他這種行為好像叫做搶劫吧,這樣算有良心嗎?

  可誰教白雲莊裡各式秘笈、寶劍、珍奇物品眾多,獨缺銀兩呢?他要進城,那城門守衛可不收珍珠玉石,他身上一文也沒有,只好向別人「借」嘍!

  順利交了入城費用,他走上大街,就見人潮似水,筆直往同一個方向流去。

  「這是怎麼一回事?元宵迎花燈?都三月了,花燈早撤了吧?」反正他一時也還想不出到哪找丁叮,就跟著人群去湊熱鬧吧!

  他一路走,一路看,直入朱雀街,卻見萬頭攬動,一個偌大的比武擂台立在街心中。

  此時,擂台上正有兩個男人在打鬥,那武功看在曲笛眼裡真是……好爛。

  眼見沒啥兒看頭,曲笛正想離開,但腳步卻被一段話給吸引住了。

  「唉,想當年要不是我家老爹堅持要我十年寒窗苦讀,期待一朝金榜題名天下知,現在上台爭取千兩黃金的就是我了。一千兩啊,哪怕我做五十年縣令也掙不了這麼多的錢啊!」這是一個酸書生的歎息。

  聽了那話,曲笛腦子飛快轉動起來,要找丁叮、要替丁還報仇,單靠他一人要完成可說是極其困難。

  但如果他手中有一筆銀兩,再有一票忠心耿耿的屬下,那麼……大事可成矣。

  當下,他有了決定,他要奪得這擂台主的寶座。

  待上頭兩個年輕人分出勝負,曲笛身若流雲地飄上了擂台。

  「這位兄台有禮了。」他躬身行禮的同時,一記指風點向青石搭就的比武擂台,自他的腳邊開始,青石擂台裂出一道細縫,直接從對手的雙腿間劃過,整座擂台就這麼轉瞬間,被一記指風劃成兩半。

  原本的勝利者見曲笛上台就露出這麼一手,臉色頓白,想他練拳也有二十餘年,從沒見過如此詭異的功夫,如若曲笛將矛頭指向他……一個寒顫讓他飛也似地逃離擂台。

  台下有自知之明的人,見曲笛功力高深若此,自覺難敵,紛紛離去。

  而那沒有自知之明,或心高氣傲非比個高低不可的人,也在曲笛陰狠的手段下傷筋斷骨,不過半個時辰,青石擂台被鮮血浸潤成紅色。

  這會兒,再沒人敢上台挑戰了。

  所謂比武較量,多半點到為止,誰像曲笛,一出手就是最歹毒的招式,與他交戰者,全都是直著上來、被抬著下去。

  台上就見他灰黑色的長髮飄飛,襯著那俊美面容,帶出絲絲寒氣,讓春暖花開的三月天平空添了幾點冷意。

  他站在血紅色的青石擂台上,雙目環視台下諸人,淡淡的笑容恰如方化未化的春冰。「請問諸位,可還有人願意上台給小弟一點指教?」

  那些人看他身上的藍色布衣洗得泛白,乾淨得纖塵不染,相反地,他的腳下卻染了層層鮮血。那模樣說多恐怖就有多恐怖,當下,余留下來看熱鬧的數百民眾尖叫而逃。

  不過片刻,擂台方圓十尺,只留下幾隻被踩掉的鞋子,卻是半個人影也不見了。

  這時,一個老管家歡快走上擂台,向曲笛長長一揖到底。「恭喜姑爺、賀喜姑爺,請進王府,老爺和小姐正候著您呢!」

  曲笛登時呆了。



  王敏,號稱蘇州第一美女。十指纖纖,面如桃花,肌膚似玉,不笑的時候,清靈雅致似臨江水仙,一旦勾起唇角,星眸含醉,卻又此牡丹嬌艷三分。

  她可以說是曲笛十八年的人生中看過最美麗的女人,就連他心底唸唸難忘的丁叮,比起王敏也遜了三分。

  當曲笛被老管家引進王府,見過王家老爺子,再見到王敏,他才知道原來今天這場比武不是一般的武功較量,選的是王家的女婿,挑的是將來要繼承王家產業的二把手。

  曲笛年幼時就曾聽聞這王府是蘇州第一名門,王家的長女入宮封貴妃,兄長封國舅,父親因不願為宮,封稱號為逍遙侯。

  但他從未聽說王家還有第二個女兒啊!

  別問他怎麼對王家如此熟悉,那還真是巧呢!昔年火燒破廟的惡霸,正是王家的好兒子、當今的國舅爺,王紛。

  當年王紛對他可是恨不能食其肉、啃其骨的,而命運居然這樣捉弄,讓王府意欲招他做女婿。

  曲笛看看那低垂螓首,嘴含羞怯笑容,眼底卻冰霜一片的王敏,再瞄一眼笑得像尊彌勒佛的王老爺。

  外地人也許會被王老爺這副慈祥面容所騙,奈何曲笛卻是蘇州土生土長的,早知這姓王的一家子是如何蠻橫惡霸,任王老爺百般示好,他是半點也不領情。

  他淡淡地笑著。「只怕小可要辜負老爺的美意了。小可上台之前,只知贏了擂台可得黃金千兩,卻不知得與貴府千金聯姻。小可本為金銀而來,這親嘛,很抱歉,恕小可無法接受。」

  聞言,王老爺也不惱,仍是笑得和藹。「莫非曲公子嫌棄小女難登大雅之堂?」

  曲笛搖頭。「貴千金貌美無雙。」奈何王敏不是他心目中的「她」啊!

  「那曲公子因何不願聯姻?可知你一旦入贅王府,莫說金錢、美人雙得,那權力、富貴更是逼人而來,曲公子真不動心?」

  曲笛相信,以王府在官場上的勢力,一旦他成為王府的女婿,隨便弄個七品宮兒當當,那是不成問題的。

  若他不想為宮,去經商,王府偌大產業,也夠他發展出一片滔天勢力。

  再加上王敏這樣容顏如花的女子,是男人,誰不心動?

  但是——

  他腦海中轉起了在白雲莊裡的點點滴滴。


  「師弟,你要每天洗澡啊!怎麼可以說洗澡傷元氣?不洗澡才會生臭氣呢!」

  「師弟,小孩子不可以喝酒的,喝酒傷身體。」

  「師弟,不要偏食,會長不大的。」

  「師弟,天冷了,記得多添件衣服。」


  丁叮,他好想她!多希望兩人在白雲莊的生活可以長長久久,直到兩人頭髮白白、臉皮皺皺的,還是可以手牽手,一起在那樹林裡散步。

  可如今一切皆成泡影,都是那些該死的黑衣人,那些滿嘴仁義道德的偽君子,他一定饒不了他們。

  情不自禁地,他眼眶溢出熱氣,只得暗自運功抑住波濤翻騰的心緒。

  他努力維持輕淡的淺笑。「王老爺,無論小可對你的提議有多動心,也是有心無力啊!小可習練的是一門陰寒功法,這功法嘛……嘿嘿嘿,是不能親近女色的。」他寧可把自己說成太監,也不願褻瀆了心目中的女神。

  砰地,王老爺大掌拍桌,終於翻臉。「你不能近女色,還來打我王府的招親擂台,這是故意與我王府過不去嗎?」

  「王老爺莫怒,小可今日方進蘇州,不知貴府今日擺的是招親擂台。所謂不知者不罪,況且,嘿嘿嘿……王老爺,以小可的武藝,你不認為我正是貴府擺出擂台欲拔擢的人才?」

  王老爺眼珠子轉了兩轉,揮揮手,先讓王敏離開,復令下人清場,獨留下空曠的大廳和曲笛四目相對。

  「你是何人,來我王府意欲為何?」

  「王老爺,這一切真的只是巧合,小可名喚曲笛,久歷江湖,途經蘇州盤纏用盡,這才去打擂台。至於為何提出小可比誰都合適你的說法……嘿,江湖走久了,誰沒有幾分識人的眼力,恕小可直言,王老爺面白無鬚、鼻翼豐潤、人中綿長,分明是大富大貴之相。至於那位王姑娘,美則美矣,卻是薄福賤命,她的出身不離歌伎、舞伎之流,斷然不可能與王老爺有任何血緣關係。可王老爺卻要為她招婿,又開出優厚過人的條件,因此小可妄自猜測,你要的只是一名武藝高強的人上,至於是否要娶王姑娘,那就另當別論了。」

  王老爺低頭沉思片刻。「你真的不能親近女色?」

  「您老自可派人驗身。」武功練到極處,縮陽也不是問題,曲笛才不怕人查。

  「你年紀輕輕,卻有如此高深的功力,為何會落魄江湖?莫非有什麼不可告人之事?」

  「王老爺,嘿嘿嘿,我們都是追求實際利益的人,就不講那麼多場面話了。這江湖嘛……要在這裡賺大錢,說簡單也很簡單,說難也頗難。最根本要求的就兩樣東西,金錢和人脈。有了金錢,人脈自來,這手底下有了人,要尋找賺錢的良機還會難嗎?你看小可的外貌,認為小可今年幾歲?不不不,你也不必猜了,我直接告訴你,小可今年十八。你也別奇怪我怎麼練十八年的功,足可頂別人六十年的努力;小可的師父是宮裡退下來的老太監,自然傳給小可的就是武林中排行前三名的魔功之一,葵花寶典。」

  王老爹差點昏倒,這世上真有人肯自殘身軀去練那葵花寶典?哪怕葵花寶典素有「葵花在手、天下我有」的傳言,但要一個大男人自宮去練這等武學,也是丟盡祖宗十八代的臉吧?

  「王老爺一定很疑惑小可怎肯練這等魔功吧?」曲笛深諳鼓動人的方式,一條舌頭就像那最毒的青竹絲一樣,筆直咬在王老爺心上,讓他既痛,又捨不得放掉這樣一件好武器。

  「小可是個棄兒,您老認為一般的武林大派會收我這樣的人嗎?正派中人最講究的就是門戶之見了。如小可這般的出身,能投身的只有那些綠林黑道、魔宮邪派。而武林中有三大最易速成的魔功,其中吸血大法得靠吸食精壯青年的精血加深功力,陰陽神功則是吸化他人的內力為己用。練這兩種魔功者,算是損人來利己,害的人多了,自然不會有好下場,全都被那些所謂的正派人士圍而殲之了。獨葵花寶典,習練得法,十年內可登一流高手之列,又因殘的是自身,哪怕為天下人所不齒,只要我不犯忌諱,誰能奈我何?至於旁人笑,也只是笑在心裡,面對我,他們敢笑嗎?實力才是真正重要的,而且我又沒有把柄落入那群日日口呼道德的人士手中,他們想滅我都沒借口。如此算來,我還是大佔便宜呢!」

  王老爺也是個精明的生意人,聽到曲笛的想法,暗喜自己撿到寶了,真是知心人啊!他送女入宮,外人笑他賣女,可他也從一介商賈晉陞為皇親國戚,這筆買賣能不划算嗎?

  這一刻,他已認定了曲笛。

  「你不娶敏敏更好,那丫頭可花了我千兩白銀才到手,我也不想便宜了別人。至於你……你很合我的胃口。這樣吧!以我的勢力,給你弄個小小七品官做也不是問題,不過我更希望你留在我身邊,好好輔助我,讓我在有生之年,為王家的富貴立下千秋萬代的基礎。」他會想找幫手,就是因為很多事情周旋不來,偏偏兒子又不爭氣,才思索著收個義女,再招個義女婿以為臂膀。

  「當然,我可以給你相對的報酬,你想要什麼?金銀珠寶?更高深的武學?還是入宮做內侍?不管是哪一樣,我允諾將來都能滿足你。其實我更建議你入宮,以你的資質,大內總管的職位肯定跑不掉,這可是個見官大三級的好位置啊!」

  「入宮嘛,我暫時沒那打算,這天下我還沒看遍呢!過幾年再說。我在江湖上流浪了十八年,也有點膩了,現在學學怎麼做個富家翁,倒是個不錯的選擇。」曲笛沒有直接要錢,但富家翁也是有錢才做得起來的。同時,他也在拐著彎兒告訴王老爺,他只對賺錢有興趣,無意於權勢,以減輕王老爺對他的忌憚之心。

  王老爺很欣賞他這種優雅的狡猾,這才匹配得上王府這種官場、商場兩得意的人家。「很明智的決定,你不會後悔的。」

  曲笛呵呵輕笑,心裡暗自冷哼:當然啦!我不會後侮,但你絕對會後悔莫及。

  這回王老爺可真是親自開門,引進了一頭兇猛的大老虎。



  王敏……其實不姓王,她甚至根本沒有姓。她也是個棄兒,正如曲笛所說,歌伎出身,花名就叫敏敏。

  但她不是普通的歌伎,她原是宮裡御教坊最有名的歌伎。若非數月前不小心得罪了王貴妃,也不會落到今日的田地。

  她心裡恨死了王家人,無論是那個仗勢欺人的王貴妃、這個拿她當物品賣的王老爺,還是那位成天打她歪主意的王紛。

  她多想將這一家子盡數剷除了,可她只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又有什麼辦法?

  曲笛打贏擂台的時候,她曾希望幸運之神眷顧她,讓這個本領高強、俊秀無儔的男人成為她最堅實的依靠。

  但曲笛一口就拒絕了她,難道她真如此不堪?

  坐在銅鏡前,她凝視著鏡中那如花美顏,曾受萬眾矚目,如今卻……

  「難道是我老了?還是變醜了?為什麼他不要我?還是……啊!」歎息到一半化成了驚呼,因為她在鏡中看到了另一張面孔,正是曲笛。

  「你怎麼進來的?」門窗緊閉,他卻如鬼魅般出現,莫非……她嬌顏頓成一片慘白。

  「姑娘莫慌,小可有影子,不是妖物!」曲笛笑著,卻不再是上午那睥睨天下的諷笑,而是那種柔若春水的溫暖微笑。「姑娘之所以沒發現我進來,是因為我身法迅速,而姑娘卻心不在焉。」

  她想起他白日裡打擂台的英勇之姿,像極了青蓮劍歌裡描寫的劍俠——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

  原來這些詩詞沒有吹噓,江湖上實有無數高手,奈何……

  她不禁黯下面容。「公子白日已拒絕小女子,今夜又為何尋上門來?難道以公子之勇,也是恃強凌弱之輩?」

  「非也、非也。」曲笛依然唇含淺笑。「小可來只為兩件事,第一,我拒絕姑娘非因姑娘之罪,實在是小可心中早已有慕,不敢褻瀆姑娘……」

  她搶口急道:「我不在乎為妾。」

  「姑娘何苦輕踐自己,以姑娘的芳姿才華,為何甘於屈居人下,而不願做那人上人?」

  她嬌軀輕顫,一雙魅若秋水的明眸漾滿霧氣。「人上人?說得容易。我有什麼能耐?寫寫詩、繪繪圖、彈唱幾首樂曲……這些能耐連我自己都保護不了,還談什麼做個人上人?」

  「想那王紛,大字不識幾個,一肚子草包,不過有幸投了個好人家,便能橫行半個天下。如此姑娘還會輕視自己之才嗎?」

  「我沒有那種好運投生在好人家,沒有一個貴妃姊姊、一個逍遙侯爹爹,我除了受制於人,還能怎樣?」她不曾驕傲過嗎?她年輕貌美,才華絕世,禮樂射銜書數,六藝精通,昔年皇后猶在時曾言,以她之能,若身為男子,必是鼎甲之材,對她百般憐寵。

  奈何皇后棄世後,王貴妃獨霸後宮,她從高高的鳳凰枝上摔落,變成一項供人買賣的物品。

  她再如何驕傲,也在這一關又一關的艱困中被磨消了。

  「那是因為姑娘沒有利用自己的優點,一味只想尋個依靠。妳說服自己看開了,順應潮流過活,奈何妳心裡又不甘心,於是妳長吁短歎,每每心神不寧。」他自顧自坐到桌邊,倒上一杯茶,悠然輕啜。「姑娘也許該換個想法了,這世上沒有永久的靠山,人生在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而這便是我今夜來尋姑娘的第二個原因。」

  也許是因為曲笛容貌生得太俊美,或者他的話聲太醉人,也可能是他太擅長蠱惑人心……敏敏聽著他說話,胸膛撞得厲害,體內有一股熱氣不停地流竄、累積。

  這一瞬間,曲笛彷彿變成太陽,筆直撞進她陰暗的人生,為她指點出一條明路。可是她又有點不太敢相信這世上有如此好事,天上也會掉下餡餅,還是砸在她這種出身的人頭上?

  「我……我不明白你的話,你……或許你該走了……」

  「姑娘不必怕,我對妳沒惡意,更有甚者,我們還可能成為好夥伴呢!王紛欠我一筆血債,當年我還只是個孩子,無力討債,但孩子總會成長,小乞丐有一天也會變成一隻大老虎……妳瞭解我的意思了嗎?」

  原來他是來找王家晦氣的。敏敏情不自禁走近曲笛身邊,捉住他的手。「你有什麼辦法,告訴我。王家目前權傾朝野,氣焰逼人,我們……」

  曲笛打斷了她的話。「看事情不能只看眼前,妳看那皇帝老爺多大年紀了,還能坐多久龍位?王貴妃的氣勢又能維持到幾時?王老爺年歲也高了,至於王紛,草包一個,更加不足為懼,難道姑娘還怕這些人?」

  敏敏想起了皇帝,她離宮時皇帝已病倒,傳聞現在是太子在監國,一旦舊皇駕崩,新皇登基,向來目高於頂、得罪人無數的王貴妃,其下場不言可喻。而依仗著王貴妃的權勢而橫霸朝野的王家,那最終的結局又能好到哪裡?

  天哪,她居然會害怕這樣的人?

  「我原以為自己聰明,想不到卻愚蠢至此。」

  「送姑娘四個字——自立自強。」曲笛依舊是那麼淡淡地笑著。

  敏敏回味著他的話,靜思片刻,那一身的輕愁似朝陽下的露水,迅速蒸發,代之而起的是光明與自信。

  「那麼也請問公子,我們就坐視事情『慢慢』演變嗎?」她特意強調「慢慢」兩個宇。

  「歲月是一項殘酷的磨練,所以老年人的精氣神必不如年輕人,而同樣是年輕人,一個被酒色掏空身子,另一個卻日日苦練強身,姑娘以為這番比較之下,誰會活得久?」而他自有萬般法子,讓「歲月」、「酒色」更加殘害某些人的性命。

  敏敏聽出他的言外之意,定下了心神。「我明白了,多謝公子一番良言,小女子知道日後該如何過活了。」

  也就從今夜的懇談開始,日後遍佈大江南北的情報組織「滅天」有了雛型,並且在百年內獨霸朝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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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3 22:48:17 |只看該作者
第七章   

  三年的時間說短不短,說長也還好,但已夠很多事情演變;比如:王府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蘇州有名的天寶坊,專營天下奇珍。

  曲笛邁著方步走進城裡最大的客棧——富貴居。

  「曲老闆。」四周人群紛紛向他拱手為禮,儘管心裡對曲笛多所不齒。

  他藉著打擂台進了王府,受到王老爺重用,卻唆使王老爺利用皇帝丈人的身份獨霸鹽市,讓王府財富在短短一年內,暴增十倍不止,因此也引起了無數仇恨與怨言。

  導致老皇帝死後,新皇一登基便下詔書讓王貴妃做了先皇的陪葬;王老爺為逃避新皇的迫害,搶先自盡;王紛被捕下獄,經大理寺審查,翻出一條條殺人放火、欺男霸女的惡行,被判腰斬。

  王府一門死絕,偌大的家業全都便宜了曲笛和敏敏……噢,她現在不叫敏敏了,她給自己取了一個新名字,叫曲敏兒。她對曲笛的心思全在那新名字上頭,奈何曲笛心底早住了人,是沒有半塊方寸之地容得下她了。

  全蘇州的人都知道,曲笛侵吞了舊主子的家產,可他手段陰狠,本身武藝更是超絕。所以哪怕人人都恥於與他交談,但一看到他,還是得抑住心底的憤怒,乖乖行禮問好。

  就像曲笛當初和王老爺說的一樣,哪怕天下人都在心裡罵他,又怎麼樣?他不痛不癢。相反地,他非常享受眼下手中的權勢與富貴。

  他淡笑著與週遭人一一回禮,緩步上二樓包廂。

  包廂裡已經坐了三個人,顯然正等著他來。

  「曲老闆,好久不見,近來安好啊?」曲笛一進門,一個白胖矮子立刻笑嘻嘻起身行禮。

  「托福,托福。曲某看張老闆、江老闆、劉老闆面泛紅光,應當也是財源滾滾、人逢喜事。」曲笛拱手還禮。

  三位大老闆不約而同尷尬一笑,做生意嘛,賺大錢自然是第一要緊。但曲笛賀他們人逢喜事,分明是知道他們又都納了新妾,唉,早聽聞天寶坊主人曲笛消息靈通,想不到連這等私密事也瞞不過他,果然是個厲害人物。

  「三位老闆何須介意,這英雄本『色』嘛!娶妻納妾是好事,還怕人知道嗎?」曲笛往懷裡一掏,摸出三隻白玉瓶,在三個老闆面前各放一隻。「曲某小小薄禮,謹祝三位新婚志禧。」

  三位老闆心裡的疙瘩立刻盡消,內行人皆知,天寶坊除了專賣天下奇巧珍寶外,也賣一些有趣的玩意兒,比如眼前這三瓶「春風玉露丸」。

  這可不是一般下三流的春藥,僅供人春風一度;而是真正調理男人身體的妙藥,使其由內而外達到圓融平和的境界。倘使常年服用,不僅於閨房一事雄風無限,還可強身健體,延年益壽,稱之為仙丹也不為過啊!

  就可惜了,這春風玉露丸太貴,一丸就要黃金百兩,哪怕是巨富之家,也無法日日眼用,大概就只有當今聖上有這本錢天天拿它當糖球吃。

  曲笛以此為禮,比送上什麼奇珍異寶更讓三位老闆歡喜。

  「曲老闆果然是個妙人。」劉老闆大笑,收起了白玉瓶子。「曲老闆大老遠把我們邀來,又送這麼貴重的禮,應當不是特意恭賀我們納妾吧?」

  江老闆同時也搶過一隻白玉瓶。「曲老闆有什麼要求儘管說,只要江某辦得到,斷無問題。」他耍了個小手段,事先說了,曲笛的要求他辦得到就做,就算到時來上一句「恕江某力有未逮」,曲笛也拿他沒辦法。

  只是曲笛並不在乎這小小心計,他從來也沒想過對他們提出任何要求,不過是想藉由此次的會面,佈置他接下來的行動而已。

  「呵呵呵,三位老闆何必緊張?曲某不過是聽聞六年一度的華山論劍將在兩個月俊舉行,這武林盛事嘛,參與者眾,必有許多商機,曲某不才,想分杯羹。但眾所皆知,華山方圓百里俱是江、劉、張三位老闆的勢力,想上華山做生意,必得經過三位同意,這才邀三位前來一聚。」

  張老闆就不懂了。「曲老闆,你專營的是天下奇珍,這武林大會……參加的人是很多,可能做的不過是些住宿,飲食、服飾、馬匹之類的生意,這些都不是你擅長的啊!」

  「張老闆,這天下奇珍,也包括不世名劍吧?天寶坊近一年來也搜羅了不少天下寶劍,如太阿、魚腸、青冥……等七口,於是想藉由這次的華山論劍小小發筆財,還請三位不要介意。」曲笛笑答。

  三位老闆互視一眼,曲笛做的生意跟他們的完全搭不上邊,也不侵佔到他們的利潤,讓他參一腳也無所謂,不過……

  「曲老闆,這一點小事,你自己做主就行了,你這樣花這麼大的本錢,也太客氣了。」江老闆拍了拍懷裡的白玉瓶說。在他想來,三顆春風玉露丸就值三百兩黃金,至於那些劍賣出去的利潤……恐怕還高不出這個數字。

  「曲某不敢與三位說假話。這劍嘛,對真正識貨的武林世家來說,是可以當作傳家寶的,一口賣他們千兩黃金,他們也會爭著要,所以利潤絕對高。當然,曲某在三位的地盤上發財,也不會虧待三位,這收益的三成就讓三位平分,如何?」

  那三個完全只在商場上打滾,不瞭解武林事務的老闆真的呆了,什麼劍這麼了不起,柄柄價值千金?

  可曲笛開出的條件又很優渥,他們沒道理不接受!當下,四人歡歡快快簽了合同,叫了滿桌酒菜,開懷暢飲起來。

  曲笛不停地向他們敬酒。「三位老闆不棄,曲某先乾為敬,這筆生意還請三位先替曲某多多宣傳,能讓更多江湖人知道,這寶劍的價錢才能抬得高,到時……呵呵呵……」這會兒,他就像一名真正的好商,誰也不知道在他那張歡笑的臉皮下,藏著山高海深的恨火。

  就讓所有的武林人士都來搶這些劍吧!越多人搶,江湖就越亂,越不會有人注意到他就是昔年白雲莊的漏網之魚,他便越有機會找出當年火燒白雲莊的主謀者,他要那些人血債血償!

  四年了,他已經過了一千多個沒有丁叮在身旁的日子,時時刻刻都像被烈火炙烤著身子那般疼痛,他受夠了,也絕望了。

  完全的孤獨與徹底的寂寞快將他逼瘋了,他差不多可以確定丁叮不在人世了,那麼他還活著做什麼?

  在這世間僅剩一件事值得他浪費心力去完成——那就是為丁還和丁叮報仇。待得所有仇人盡皆伏誅後,他就要上窮碧落下黃泉去尋找那心中的寶貝了。

  江、劉、張三位老闆都是滑得出油的人物,自然聽得出曲笛的話中意,這拍賣會的名聲打得越響,寶劍就會有越多人搶著買,賣的價錢越能抬得高,他們能得到的利益就越多了。

  「好好好。」三個人拍著胸口向曲笛保證,定將這場寶劍拍賣大會宣傳得人盡皆知。

  四個人直吃喝了一個時辰才邁著搖晃的腳步下樓,喝得最醉的江老闆還差點一腳踏空階梯,從樓上滾下來。

  「啊!」樓下,一對正準備上來的男女嚇了一跳,女子驚呼一聲。

  曲笛一雙眼珠子就此定在那女子身上不動了。

  丁叮!他大吼,以為自己叫出聲了,但事實上,他緊張得全身僵硬,喉頭不過發出了一些嗄啞聲。

  他一箭步衝到那對男女面前,盯著那女子瞧,那美麗的容顏一如他這四年來日思夜想的對象。

  想起他們分別前最後一面,她捨身救他,在密室門合上的瞬間,她含淚的叮嚀——


  「師弟,只怕師姊以後都不能再照顧你了,你記得,要好好吃飯,別偏食,練功要勤、天冷了得添衣……」


  當時,她的神情比風柔、比雲軟,無盡情意化作春水,點點滲入他心扉。

  不知道多少個夜晚,他耳畔迴盪著她的話,每每從睡夢中驚醒,雙手在空氣中猛抓,想要挽回那已然發生的悲劇。

  但事實就是事實,滿腔恨火直燒得他心頭生疼,銀牙緊咬到快流出血來。

  她不知道,他根本不願獨活,哪怕要被碎屍萬段,只要能跟她在一起,他都覺得那是人間至樂。

  天下最悲哀的是什麼?對他而言,那是目送自己喜愛的人一一入了黃泉,而自己卻被留了下來。

  偏偏他身邊儘是這樣的蠢蛋,幼年時的那群乞丐、及長後的丁還和丁叮全一個樣。他們這樣拚命救他,到底有何意義?

  所有他親近的人都死光了,獨剩他一人於世間,他會快活嗎?

  不,沒有丁叮,即便讓他天天錦衣美食,他都覺得人生是一片陰暗,如地獄般淒寒。

  「你是誰?為何這樣看著我的未婚妻?」那男子被曲笛含帶侵略性、獨佔意味濃厚的眼神激怒了。「忘憂,妳認識他嗎?」

  那女子納悶地看著曲笛,心頭咚咚亂跳。他是誰?她搜遍記憶也想不出來,但是他眼底的驚訝、悲慟卻讓她心生不捨,她居然有股衝動想伸手撫平他眉間的皺折

  「忘憂?」那男子又問了一句。「妳識得他?」

  女子咬咬牙,強忍住將曲笛擁進懷裡,輕輕安慰他的衝動,緩緩搖了搖頭。

  曲笛只覺得胸膛好像被一塊巨石砸中,火炙般的劇痛焚遍全身,一股甜腥直衝喉頭。

  丁叮不記得他了?她成了別人的未婚妻了?怎麼可能,他不信,他無法相信。

  「曲老闆,我們快走吧!」江、劉、張三位老闆似乎識得那男子,拉著曲笛快步離開富貴居。

  曲笛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到天寶坊的,他腦袋一片混亂。

  他找到丁叮了,但他還是被拋下了,依舊是獨自一人。

  難道這就是他的命運,注定一輩子的孤獨?

  「丁叮、丁叮、丁叮……」他茫然若失,下停呢喃念著這兩個字。

  店裡的客人、員工,看到向來以精明狠辣著稱的曲笛忽然得了失心瘋,俱皆慌亂起來。

  直到有人去通知曲敏兒,才由她出面安撫了浮動的人心。隨後她從送曲笛回來的三位老闆口中得知今日發生之事,心下立刻有了盤算。



  在曲笛的日夜熏陶下,曲敏兒已不再是三年前那毫無主見、任由命運推著往前行的弱女子。

  她學會了心機,學會了手段,學會了利用自己的本錢和命運搏鬥,以爭取自己想要過的生活。

  如今她是曲笛的左右手,因而知道了曲笛許多秘密。當然,這些秘密不是曲笛告訴她的,只不過曲笛讓她掌管他手下最大的情報機構——「滅天」,每天處理那麼多情報,曲笛的來歷與他深藏的心事,自然也不是秘密了。

  但她從來不說,也沒特意向曲笛求證,就當自己不知道。曲笛不喜歡人家探查他,她不願惹怒他,於是把滿腹的秘密藏得深深的,甚至欺騙自己,她從來沒發現過那些東西。

  她曉得,倘若有一天曲笛千方百計調查的線索浮出海面,很可能,那便是他倆緣盡之時。

  她一直祈求那一天晚一點到來,然而……時間還是到了。

  從曲笛失魂落魄回到天寶坊那刻,她清楚,她能跟他在一起的日子不長矣。

  從送曲笛回來的三位老闆口中得知曲笛今日的全部行蹤後,她細心留意,著人凋查,很快,完整的情報送到她手中。

  但是她捏著那張紙,實在不想給他,如果那個叫「丁叮」的女人永遠都不出現,她會有機會陪在他身邊一輩子的。

  可是曲笛悵然若失的神情讓她心痛,她不想失去他,卻更不願見他心傷;看他難過,她比他更悲哀。

  她抱著絕望的心情,將那份情報送到他面前。

  然而,為丁叮傷透心的曲笛並未發現曲敏兒的舉動,除了口裡呢喃念著「丁叮」的名字外,一點都沒有注意到她。

  曲敏兒閉上眼,兩行淚水滑了下來。得到這份情報後,她偷偷地去看了那個讓曲笛魂縈夢牽的女子。是很漂亮,卻也比不上她的嬌顏傾城,為什麼他偏偏就是愛那個女人?

  難道這就是人家說的緣分?她與他就是有緣無分,而那個女子和他卻是幸運的天生一對。

  她心如刀割,開口緩緩道:「忘憂,不知其真實姓名,四年前為御史柳懷犀所救,柳懷犀對她情有獨鍾,推卻先皇賜婚,堅持要娶她為妻,因此遭貶。至新皇登基,再獲重用,今朝南下蘇州,表面上是光榮返鄉祭祖,迎娶忘憂為妻,但傳言他另負機密任務,然而無人知其所以。」

  曲笛瞬間回神,茫然呆滯的眼珠子靈活轉動起來。

  忘憂?丁叮為什麼改名忘憂?不知其真實姓名,也許是她自己都忘了呢!那夜白雲莊慘劇,烈焰沖天、血濺三尺,丁叮想必也受傷不輕,喪失記憶也是有可能的。

  如此丁叮不記得他,並且將成為別人的未婚妻一事,便都有了解釋。

  「哈哈哈……」曲笛驀然狂笑起來。「我癡了、我癡了……」

  那一口從富貴居出來就被他強逼在喉頭的熱血狂湧噴出,落得他一張白玉面龐艷紅點點。

  「為什麼要管她記得與否?難道她忘記了,我就甘心收手?她是我的,從我頭一回見到她開始,她就注定只能是我一個人的,哪怕是閻王爺想跟我搶人,也得踏著我的屍體走過去。」曲笛雙眼圓瞪,散發出濃厚的殺意。

  連曲敏兒都感受到屋裡突然冷了許多,忍不住打個寒顫。「柳懷犀不是普通人,若傳言屬實,他身負密旨南下,身邊必然有高手相隨,你想從他手上搶人,沒有那麼簡單。」

  「會有多難?」曲笛張狂地一跺腳,身邊一張茶几就像一塊冰落入水中,緩緩地化開,一陣風吹來,那實木所製的茶几下是變成碎屑,而是徹底灰飛煙滅了。

  天哪!這樣高深的功力……曲敏兒在曲笛的指點下也學了三年的武功,但她從來沒有想到,世間有如此神乎奇技的武學。

  曲笛笑得就像天上的雲那樣的輕淡。「仇恨是最好的催化劑。」

  因為恨得太深,所以他苦練武功,拚了命地提升自己的實力,這樣要還不進步就有鬼了。

  曲敏兒只見眼前黑影一晃,眼中殘影猶存,他的人已離開天寶坊,遠遠地沒入了夜空中。

  曲笛離開天寶坊,一路往西行。

  情報上並沒有詳述柳懷犀一夥人落腳何處,但他憑著心頭一絲直覺,隱隱能感覺到丁叮身處何方。

  所謂的心有靈犀一點通,並非虛言。



  忘憂……其實她的真名該叫丁叮才對。

  她是四年前柳懷犀回鄉祭祖,在前往蘇州的路上,於官道邊撿到的。

  當時她身懷十八處刀傷,鮮血淋漓,除胸口一點餘溫猶存外,任何人看到她,都會認為她已經死了。

  但柳懷犀不是普通人,他雖在朝為官,但祖輩卻是開醫館的,他除了滿腹經綸外,還有一身的好醫術。

  他用了七天的時間救醒她,又費了半年的歲月為她調理身體。

  後來他祭祖完畢,回京復職,皇上有意招他為駙馬,他委婉拒絕。旁人都以為他鍾情丁叮,其實他是放不開禮教規範,認定在為丁叮治傷時,他幾乎將她全身都看遍了,為了她的名節著想,他勢必得負責。

  然而皇上卻不能接受他的說法,將他貶到海寧做縣官。

  丁叮與他一路相隨,兩人朝夕相處,柳懷犀這才真正愛上這溫柔善良的姑娘。

  未久,先皇駕崩,新皇登基,柳懷犀獲重用,又重回帝都,並且接了一道密旨再往蘇州。這次他除了祭祖外,的確也準備要與母親商議娶丁叮為妻。

  柳母也不是勢利之人,見兒子與丁叮兩情相悅,自然無阻攔的道理,許了兩人的婚事,並決定下月成親。

  奈何今日丁叮在富貴居遭一名莽漢衝撞後,忽爾變得悵然若失。就連柳懷犀的細心關懷,也無法拉回她迷走的神智。

  她沒用晚膳,獨自躲進房裡,想著白天那個在富貴居裡直勾勾盯著她看的男人,那樣霸道、充滿獨佔欲的視線,光用想的,就讓人毛骨悚然。

  擁有那般恐怖的眼神,其人心性必陰沉詭譎、狠毒蠻橫,若在朝為官,必是一代奸臣;倘涉江湖,定是掀起漫天血雨的一大魔頭。

  她應該是厭惡這種人的,偏偏……她心底有一塊地方就是惦著他不放。

  她反覆思量,越想,越感到一股暖流自心頭升起,淚珠就如斷線的珍珠筆直往下落。

  她不知道自己為何要哭,偏偏淚水狂湧不絕,怎麼也停不下來。

  莫非那男人與四年前的她有所糾葛,以致她就算失憶,仍對他唸唸難忘?

  但沒道理啊!如果真的難忘,怎麼會搜索枯腸,依舊想不起他姓啥名誰?

  「為什麼哭?」一個低沉的聲音驀然自她背後響起。

  她詫然回頭,看見一個男人……

  燭火搖曳中,他俊秀斯文的臉上濺著點點鮮血,紅艷艷的唇襯著那蒼白中微帶鐵青的臉龐,顯見剛受重大刺激,內腑遭到創傷。

  他應該很年輕,白皙面龐沒有一絲皺紋,約二十出頭。但他的頭髮卻黑中帶著銀光,兩鬢間夾著點點星霜,看似又像三、四十歲。

  他凝視她的眼神就像焰火那般熾烈,哪怕是太陽都遠遠遜之。

  但他卻對她笑得好溫柔。

  她情不自禁走近他,但內心隱隱有種感覺,好像靠近了這個男人,她平靜的生活將起一百八十度大轉變。因此她每踩一步,心就抖一下,腳步重達千斤。

  她忍不住害怕,腳步變緩,擔心再走下去將邁進一團狂風暴雨中,最終打得她飄搖零落、生死不知。

  他看著她,溫柔的笑容中漸漸滲入悲涼,唇邊那抹嫣紅又增加了。

  她感覺芳心似被重鞭一抽,疼得頭暈眼花。

  於是再也控制不住地小跑步到他面前,想掏出手絹為他拭去唇邊的鮮血,卻發現身上根本沒有絲帕。

  她緊張地看著鮮血滑落他的唇角,更多的血又湧了出來,再也顧不得男女之防,她舉起袖子,輕輕拭著他唇邊的血。

  「為什麼這樣折騰自己?」大悲大喜是對人最大的傷害,他莫非不知?像他這樣極端的性子,若不改上一改,必然早夭。想像這雙火般眸子緊緊閉上、再也睜不開,她的心瞬間冰冷。

  聞言,他如火般熾烈的眸子裡進出了兩抹欣喜,燦亮得就像那正午時分的烈陽,令人不敢逼視。

  她不覺有些慌張,彷彿自己的心連同身體,就要在那烈焰眸光中消融。

  忽爾長臂一伸,將她摟入懷中,力道之大,像是要將她整個身子都揉進他體內。

  「師姊、娘子,我終於找到妳了。」他眼角泛出了水光,霧氣中甚至含帶著淡淡的淺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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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昏迷前,丁叮的最後一段記憶是,有個男人含住她的耳垂,低聲呢喃著:「我的親親好師姊,我們回家了。」

  「師姊」前頭是可以加上「親親」那種形容詞的嗎?況且,男女授受不親,那男人怎可以對她做出如此親暱的行為?

  但他完全沒有給她反應的機會,在說完自己想說的話後,就點了她的昏穴,將她劫出柳家。

  待丁叮再度甦醒,她身處的地方已不再是柳家那樣文雅細緻的環境,而是一個很簡單的房間,只有一張木桌、木床、木櫃,加上三張木頭椅子。

  這樣的房子可以稱之為簡陋了,但偏偏,她覺得很親切。

  她忍不住下床,摸摸桌子、椅子,做它們的人很認真,而且極具天賦。她看得出來,這房裡的所有傢俱中,床是第一個被做好的,那時,做的人的手藝還很生疏,刀法僵硬,缺乏靈性,但當那人做到桌子時,像是想通了什麼,雕工由刻意的琢磨一變而為精細。

  然後到了木櫃,這刀法已渾然天成,每一刀、每一削都契合了木頭的紋路,並且展現它們最自然美麗的風采。

  好像有什麼東西在腦海裡跳躍著,一張模模糊糊的面孔出現在眼前,她不自覺地開口:「……武學沒有所謂的招式……師從自然……瞭解了心,這世上就沒有學不會的武功……」

  「這些話,妳以前每天都要揪著我的耳朵說一遍。」曲笛捧著一隻湯碗走進來。

  原本在丁叮眼前跳躍著的模糊面孔突然炸碎,變成了沖天而起的火光。

  「啊!」她腦袋一陣暴疼,踉蹌地跌坐在一張椅子上。

  「師姊!」曲笛焦急地放下碗,走過來扶住她。

  丁叮閉上眼,不知道剛才閃過腦海裡的是什麼,好熟悉……偏偏,她現在要回憶,卻一點也想不起來。

  「師姊,妳哪裡不舒服?」說著,他伸出手就要診她的脈。

  「你幹什麼?」她嚇一跳。「男女授受不親,你怎麼可以隨便碰我?」跟著柳懷犀這四年,她日日讀著聖賢書,一言一行莫不符合女戒之規矩。「還有,你叫我什麼?」

  男女授受不親?他忍不住仰頭大笑,他十二歲初進白雲莊,一身泥灰,還是她幫他洗的澡呢!其後……好吧!他承認,他是有點懶,覺得天天洗澡很麻煩,就告訴她,澡洗多了傷元氣,男子漢大丈夫,一年最多洗兩次澡,那才叫真正的有「男人味」。

  結果是她把他揍得很慘,天天拿著刷子追在他身後,總要將他別得一清二白才肯放過他。

  他們之間早就無分彼此了,他身上有幾根毛、她大腿旁邊有兩顆痣,他們心裡是清清楚楚;又何來如今的男女授受下親?

  「我的好師姊,我正是妳最心愛的小師弟、日後的親親相公、將來孩子的爹爹。」

  「你胡說八道什麼,我根本不認得你,況且,我早有未婚夫了。」

  「妳的未婚夫是最近兩、三年才冒出來的,可我早在妳八歲那年便將妳定下來了,哪裡輪得到那姓柳的娶妳?」

  他知道她八歲時的事,這麼說……他該也曉得她的出身來歷嘍!「你到底是誰?你真的清楚我過去的事?」

  「不是說了嗎,我是妳最心愛的小師弟、日後的親親相公、未來孩子的爹爹。」

  這人說話好不正經,而且又愛胡攪蠻纏,分明壞蛋一顆。

  丁叮深深地皺起了眉頭,手指頭抖了兩下,下意識就想揪住他的耳朵扭上兩扭。「先回答我第一個問題,你姓啥名誰?做何營生?祖籍何處?」

  「嘻嘻!」他就知道她的大家閨秀風範維持不了太久,因為她骨子裡根本沒那玩意嘛!他們都是熱愛自由的人,只有那茫茫山林才是他們的道遙之所,至於道德禮教……讓它們下地獄去吧!「我叫曲笛,應該是蘇州人,誰知道呢?反正我一出生就被扔在蘇州,至於祖籍,如果有一天妳有幸找到拋棄我的爹娘,可以去問他們一聲。至於我做的買賣……明裡,我是天寶坊的老闆,暗地裡,我是天下第一情報組織『滅天』的首領。」

  曲笛!這兩個字讓她心頭閃過一陣顫慄,剛才在她眼前跳躍的模糊身影又鮮明起來,她努力想要捉住那個人影,看清「他」的面容,偏偏……

  「唔!」她的頭又開始痛了,可惡,好疼。

  「怎麼了?妳頭疼是不是?」他緊張地跳到她身邊,手掌抵在她的背心上,由於兩人武功同出一脈,所以他很清楚她內力運行的規則,只是想不到……該死,她的經脈處處阻塞,有一些甚至已經萎縮,當初那些黑衣人到底傷得她多重?而那救治她之人分明是膿包一個,治傷居然只醫一半,讓她落下這樣一個病根子,難怪記憶不復。

  「別怕,聽我的話,氣從丹田,走下關……」他緩緩引導著她虛弱到近乎消失的真氣流轉,她的經脈阻塞得非常嚴重,讓他的內力走得極為辛苦,不過短短的一遍行功,就累出一身大汗。

  自他的武功由後天步入先天之境後,這還是第一次讓他有種差點脫力的感覺。

  但他的努力卻不是徒勞無功,當他引導她的真氣流轉過一遍後,她的內力就開始自發性地循著他剛才為她開發的渠道遊走起來。

  曲笛總算放心地鬆開了緊貼在她背心的手。

  丁叮依稀感覺到自己似乎做過這類似的行為幾千次了,儘管已遺忘它四年,可一旦再被喚醒,真氣不用她親身引導,自動運行。

  真氣每運行一遍,她的頭疼就減輕一分,原本沉重的身軀又更舒緩一些,她沉浸在這暢然的歡快中,一遍又一遍地行功運氣。

  曲笛看著她漸漸入定,也盤腿坐在她身邊,為她護衛。

  這期間,曲敏兒來找過他十二次,他都沒發現她。

  當丁叮在他身旁時,他眼裡,心底就只容得下她,再也看不見其他東西了。

  曲敏兒悲哀的淚水不知浸濕了幾條手絹,對他有怨、有愁,但更多是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讓她恨不了他,更放不了他。

  所以不管他是否注意到她,每到用膳時刻,她還是準備好膳食來恭請他享用。

  只是三天過去,他粒米未食、滴水未進,就只是癡癡地守著丁叮,彷彿只要看見她,他肚子就飽了,就有了活下去的動力。

  他是如此地瘋狂,弄得曲敏兒到最後不僅怨不了他,還為他牽腸掛肚、寢食難安。

  她日夜燒香拜佛,好不容易,終於求得丁叮從入定中清醒,曲笛的神思也返回了自身。

  曲敏兒又開心地為他準備吃食。

  曲笛仍是沒發現她,一雙眼睛只是盯著丁叮不放。「感覺如何?」

  丁叮眨眨眼,感覺自己似乎作了一場好長的夢,但夢裡到底有些什麼,真讓她說,她也說不清。

  「你對我做了什麼?」她一跺腳,身體突然失去平衡,像是要飛起來,但是……人怎麼可能飛上天?

  「師姊,妳可真是忘得徹底啊!連妳最擅長的輕功都不記得了,從前的妳可是登萍渡水,如在平地行走呢!」

  「登萍渡水?」她張大了嘴。

  太不可思議了!她以前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啊?能身懷那等本事,又被追殺得身受重傷,若非柳懷犀伸出援手,她恐怕屍骨已寒。

  丁叮承受不住地抱著頭,它現在是不痛了,卻被曲笛的話弄得不停地發脹。

  「師姊,妳入定了三天,體內阻塞的經脈已打通八成,要完全復原不過是十數日之事。也不必太心急,還是先吃點東西休息一下……」

  「我入定三天?」她猛地跳起來。「也就是說,我離家三日未歸,懷犀……」

  「親愛的師姊。」曲笛溫和若春風的面容瞬間化成寒霜一片。「師弟希望妳口中,心裡、眼裡只存在著『曲笛』一人,再無其他。」

  「你在說什麼?他是我的未婚夫。」

  「我不在乎殺了他,只要能將他從妳的生命裡徹底抹去,我很樂意一刀砍下他的腦袋。」

  「你……你以前不是這樣的……咦?」看他滿懷殺意的眼,她下意識脫口而出,但話一出口,她立刻發覺不對,難道她以前跟他很熟嗎?

  她和他……不行了,一回憶往事,她的頭又脹得像要爆開。

  她皺著眉,兩手按著太陽穴。

  他緩步到她身後,輕輕地幫她按摩。

  她應該拒絕的,理智告訴她,這個男人出現詭異、行為偏激、手段狠辣,她最好離他遠遠的,以保平安。

  但在他靠上來的那一刻,她的心卻迅速地軟化,很自然地把自己交給他。

  他默運玄功,雙手帶著一股熱流,揉按著她僵硬的太陽穴和肩頸部位。

  慢慢地,她的神思開始飄渺,身體好像躺在柔軟的雲朵上,濃濃的睡意籠罩而來……

  曲笛一直等到她徹底睡熟了,才停下按摩的工作,打橫抱起她,放在木床上頭,為她蓋上錦被。

  「不是我不告訴妳事實,只是……我說了妳就會信嗎?」他皺眉看著她一身華麗宮裝、頭上珠釵環繞、俏臉薄施脂粉……最最恐怖的是,她原本行走便如的玉腳竟纏著兩條長長的裹腳布。

  該死的柳懷犀,把他可愛的仙女變成什麼樣子了?一個俗世的庸脂俗粉?

  柳懷犀根本不瞭解她。丁叮是山澗裡一抹清泉,自高高的懸巖邊蕩下,清澈、無垢。那才是真正的她。

  他要抹去柳懷犀留在她心裡的所有痕跡,但不能用太強硬的手法,必須保持耐性,給她時間,讓她自己想起一切。

  感激老天,他剛才診過她的脈了,她的傷基本上已無大礙,之所以失憶,全是經脈受損阻塞引起。

  只要他不惜耗費功力為她疏通,加上一些外力刺激,他有信心,半個月內讓她恢復如初。

  安頓好丁叮,他隨即將那擺滿一桌的飯菜盡數收起,走出房間。

  曲敏兒還等在房門口,癡癡地看著他。

  他不是笨蛋,她的心思他如何不懂,奈何,他的人是偏激的,愛同樣也偏激。一旦認定了一個人,就至死不改。

  「對不起。」他把飯菜遞還到曲敏兒手上。「以後她和我的飯菜由我一手負責,這後院妳就別再進來了。」

  「為什麼?」曲敏兒慌急地扔掉飯菜,拉住他的衣袖。「我並不想跟她爭,只要讓我可以看見你,哪怕叫我做奴婢也行。」

  曲笛一記掌風切斷了那截袖子。「妳忘記三年前我跟妳說過的話了,一個人想要活得好,唯有依靠自己去爭取。」

  「而我現在想要爭取你。」

  「問題是,妳沒有我偏激、沒有我執著、沒有我心狠手辣、沒有我武功高強,所以妳爭不過我,也爭不到我。」曲笛指著自己。「倘若今天妳處於我現在的位置,因為一場悲劇,妳與心愛的人分別,四年後再相逢,她卻成了別人的未婚妻……不,假設她已經嫁了人,連孩子都生了,與她的相公也是和樂融融,妳會怎麼做?」

  曲敏兒陷入沉思,眼神在曲笛和房裡的丁叮間來回游移。

  「我告訴妳我會怎麼做好了。」曲笛陰冷的聲音就像十二月的大雪。「我會給她下忘憂草,讓她遺忘一切,並且殺掉她的相公和孩子,不擇一切手段奪回她。」

  曲敏兒俏臉煞白。

  「覺得我很殘忍?」似乎為人所害怕是一件很痛快的事似的,曲笛笑得更是詭異。「自我誕生的那一刻起,蒼天待我就沒有好過,我被親生爹娘丟棄,雖然被幾個乞丐收留,但他們也不是什麼大慈大悲的人物,討的東西有多,才分口湯讓我喝喝,討的東西少了,我也就只有餓肚子的分。當然,他們還是救了我的命,所以我仍然感激他們。至於我的師父,他認為我心腸狠毒,雖然待我不錯,卻還是有一層防備之心。很遺憾,他若能徹底信任我,他不會死得那麼淒慘。在這世間,唯一毫無保留、全心全意待我好的只有丁叮,所以我也只要她,哪怕上窮碧落下黃泉,我都要她,誰也不能阻擋我。敏兒,妳也一樣。」

  「如果真有那麼一天,你會親手殺我嗎?」

  「我會。」他回答得毫不遲疑。

  至此,曲敏兒對曲笛終於徹底死了心。「我懂了,我永遠不可能成為你心中所愛的人。但念在共事三年的分上,可以給我保留一個朋友的位置嗎?  」

  這一次,曲笛真正揚起了溫柔的笑。「我再送妳兩句話。第一:商場上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第二:不要把所有的雞蛋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裡。」說完,他轉身走了,去準備他和丁叮的飯菜。

  曲敏兒雖然沒聽懂他的暗示,小心經營天寶坊,卻仍心滿意足地望著他欣長的背影漸行漸遠。她知道曲笛拒絕了她的情意,但從這一刻起,她成了他生命中第一個、或許也是最後一個朋友。

  該知足了,畢竟他沒有騙她。他對敵人也許很殘忍,但對身邊的人,那是完全掏心掏肺的。

  打丁叮被曲笛幽禁後,日子就過得渾渾噩噩。

  起初,她偶爾還會想起柳懷犀,要求回柳家,再不然,總要通知柳懷犀一聲她的下落,不能教柳懷犀在那裡為她空著急吧!

  但他不知道給她吃了什麼藥或使了什麼手段,讓她時時刻刻腦袋裡幻象頻頻,不過十來天,她已漸漸搞不清楚什麼是現實、什麼是虛假。

  她的記憶多了一個叫「丁叮」的女孩,從小在山林裡長大,有一個武林譜上排名第一的爹爹,還有一個師弟,長得瘦瘦小小,一副營養不良的模樣,偏偏,一張臉俊秀到了極點。

  曲笛這渾小子,打她八歲就開始吃她豆腐,騙她喝酒,拐她偷錢溜下山玩。

  他們每天都在山裡為非作歹,不是戲弄猴子就是追逐老虎……臭曲笛明知她伯毛蟲,又偏愛拿蟲子嚇她,惹得她發火,總要狠扁他一頓出氣。

  但可笑的是,每回她出完氣,她老爹就要受氣。因為曲笛總認為自己會打輸她,全都得怪丁還這師父不會教,不然以他過人的聰明才智,哪可能打不過她?

  曲笛真是笨,也不想想她習武幾年,他又練了幾年?拿馬腳跟象腿比,根本是自討苦吃。

  不只如此,曲笛還一天到晚都說喜歡她,長大後一定要娶她做娘子。

  奇怪,喜歡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每次她一想起這個問題,另一個她:「忘憂」就會回答——喜歡一個人就是跟他在一起的時候,心情會很平和,就像聽著柳懷犀的讀書聲時那樣。

  柳懷犀是個彬彬有禮的讀書人,舉止有度,言談斯文,他們認識四年,連手都沒牽過幾回,因為他說男女授受不親。

  他有著遠大的理想,一心為國為民,哪怕得罪權貴,他也不在乎。

  那寧折不屈的性子讓他在仕途上屢經顛簸,就拿這次南下蘇州來說,皇帝是正經八百給他發了密旨,但事實上吩咐他的事卻只是買一樣東西,一種傳聞可以讓男性雄風大振,並兼具養生長壽的丹藥。

  這等雜事明明誰都可以做,偏偏皇帝硬是指派了柳懷犀這個御史來幹。她從柳懷犀的歎息聲中瞭解,皇帝特意派他來買東西不是因為寵信他,純粹是受不了他的忠言逆耳,所以遣他遠離,讓那雙龍耳好好安寧幾天。

  柳懷犀受重用的日子不可能持續太久,畢竟沒人喜歡一天到晚被糾正。而明知這一點,柳懷犀仍堅持不改耿直的性子。

  「唉,懷犀這樣的脾氣,沒有我在一旁開導著,豈非要憋著一肚子的鬱悶?不行……」她撫著微帶暈眩的腦袋站起身,推開房門,迎面而來的曲笛站在走廊上,對她彎起一抹親切又兼帶三分戲謔的笑容。

  「師姊早啊!昨晚睡得可好?」他背在身後的雙手一轉,卻是一籠包子,熱騰騰的,還冒著白煙。「今天早膳吃山筍包可好?」

  「山筍也能做包子?」她的注意力不小心被他轉移了。

  「山筍配上香菇、木耳、豆皮,再摻些小川椒,味道可鮮了,保證師姊一嘗就上癮。」因為當年她做過一回給他吃,他念念不忘多年,自己研究了很久,才重現昔日風味。

  「真這麼好吃?」她不太相信,忍不住拿了一顆輕咬一口,沒有肉包子鮮美的汁液流出來,卻溢出一股清冽的芳香,她細細咀嚼一小塊切丁的山筍,鮮嫩的味道在川椒的襯托下,更顯甜美,而且……這味道……好熟悉。

  一個模糊的畫面在腦海閃過,一道小小的身影在竹林裡上下蹦竄,利用晨霧正濃、朝陽未起之際,揮舞著手中的繡線,收割那一小截一小截方冒出頭的嫩筍。

  她彷彿還能感受到那女孩的歡喜,心想這玩意兒保證可以讓家裡那隻小饞貓,吃得連舌頭都一起吞下肚。

  「如何?師姊,我沒騙妳吧!這山筍包確實足難得的人間美味。」他笑嘻嘻地拿起一顆包子,也跟著吃起來。

  丁叮看見他肩膀上一大片濕潤,微微訝異。他是一大早就去竹林挖筍子,沾得一身露水嗎?就像方才閃過她腦海裡那個小女孩一樣。

  就為了做這一籠包子,費如此大的心思,值得嗎?

  她下意識地輕撫他肩上、發尾的水漬。「還是這麼不懂得照顧自己……」話猶末落,她大吃一驚,為什麼她會對他說出這種話?彷彿他們之間非常的親近……不,那不只是親近,而是比親近更深切一點的親密。

  最最起碼,她在面對自己的未婚夫柳懷犀時,第一件事必是請安問好,互相關懷,不會動手動腳。

  可對著曲笛,她就是那麼自然地碰了他,完全沒有那種應該存在的男女之防。

  這實在太奇怪了。她再也壓不下滿心的疑慮,捉住他的袖子。「我曉得你知道我以前的事,告訴我。」

  他微微一側身,閃開了她的手。「能告訴妳的我都已經說了,剩下的得由妳自己去想。」說著,他將那籠包子遞到她手中。「也許一邊吃一邊想,妳會想得快一些,至於我……抱歉,目前我是個商人,有很多事得做,恕難奉陪。」

  「曲笛,你……」這個王八蛋,真是氣死她了。「我要回家。」

  「這裡就是妳的家。」

  「我說的是我未婚夫的家。」

  「噢,妳是指柳懷犀嗎?嗯,讓我想想,再過半個時辰,他就會到我的店裡與我商談一筆生意。他想買些藥,大量地購買,但那藥非常珍貴,我正考慮是否要跟他做這筆買賣,畢竟,他出的價錢並不高。」

  她氣炸了,他完全清楚柳懷犀奉旨南下的目的,卻拿這件事來威脅她?倘若她堅持回家,他肯定二話不說拒絕與柳懷犀交易,而任務失敗的柳懷犀一旦被皇上降罪,那後果……

  該死!她恨恨地轉回房,砰地一聲踢上房門。

  「嘖嘖,好潑辣!不過我喜歡。」曲笛快樂地吹著口哨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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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3 22:49:33 |只看該作者
第九章   

  丁叮踢上房門後,也嚇了一大跳。

  「喝!我的力氣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大了?」她看看自己的腳,卻像見到鬼一樣地跳了起來。「我的繡花鞋呢?我的裹腳布呢?」

  直到此刻,她才猛地發現自己腳下穿的是一雙錦緞做的靴子,柔軟舒適,比起之前她纏著小腳硬塞的繡花鞋……真的不能怪她迷糊,連被換了鞋襪都沒發現,因為現在的靴子實在太舒服了嘛!

  她原地蹦跳兩下,然後歡快地繞著房裡的桌子跑了起來,一開始速度很慢,然後逐漸加快,最後變成一抹流星,所過之處,餘下殘影片片,在影子尚未消失時,她人又已回到原地。

  「哼!憑你也想留下我。」她得意地抽抽鼻子,三兩下解決掉竹籠裡剩下的包子,拍拍鼓鼓的肚皮,動作完全不像個大家閨秀。

  但她卻沒有發現。當一個人真正做回自己的時候,心裡只會充滿無限的歡喜,是不會察覺其中的異變的。

  她吃完包子,打開門,探出頭左右張望兩下。

  沒人。看來曲笛沒騙她,他的確是個很忙的生意人。既然他不在,就別怪她蹺頭了,只要她能走得無聲無息,不驚動任何人,應該就不會影響柳懷犀與天寶坊的買賣了。

  曲笛想以此威脅她、幽禁她?門兒都沒有。

  她輕飄飄的身影,化成落花,隨風蕩出了簡陋的房間,一躍上了屋頂,直朝她心裡的家奔去。

  待得她身影消失,曲笛從暗處行出,身旁跟著曲敏兒。

  「你還會回來嗎?」曲敏兒望著曲笛的眼神充滿不捨。

  「有機會吧!」曲笛拍拍她的肩。「還記得我說過的話嗎?」

  她點點頭。「盡量給柳懷犀方便嘛!我曉得。」

  他從懷裡掏出一包藥粉遞到她手上。「招待柳懷犀的時候,放進他的茶水裡。」

  「你想毒死柳懷犀?」

  「我要弄死他,直接讓他完成不了任務,回去被小皇帝砍頭就是,幹麼還下藥?這是讓他暫時不能人道的藥。」

  「啊!」她張大嘴。曲笛對付柳懷犀的手段也太惡毒了吧!

  他聳肩。「沒辦法,我太瞭解我那可愛的師姊,她雖然被我教導得很精明了,但骨子裡還是帶著三分我那死鬼師父的愚善,哪怕她恢復記憶,發現自己不愛柳懷犀,她也不會一定了之,一定會求得柳懷犀的原諒,確定解除婚約,才肯跟我走。偏偏我很討厭那種書獃子,與其求他應允放我師姊走,不如讓他自己自卑,不敢留下師姊,這樣對大家都好。」

  是只對曲笛好吧!要柳懷犀暫時不能人道,是很殘忍的。但曲敏兒能說什麼?曲笛下定決心要做的事,是從來也沒有失敗過的。

  她也只能點頭答允了他的要求。

  曲笛接著說:「我離開後,妳立刻接手天寶坊,並放出消息,說我突然暴斃或者出海……不管什麼都好,就是盡量讓天寶坊跟我撇清關係,有什麼事妳再派人跟我聯絡,明白嗎?」

  「那拍賣寶劍、大鬧武林大會的事?」

  「不幹了,妳把那些劍送給柳懷犀,讓他轉送皇帝去。萬一劍出事了,讓姓柳的自己去煩惱,妳千萬別強出頭。」他之前制定那一長串與敵俱亡的計劃,是因為他找丁叮找太久,久到他已喪失希望,才想用最激烈的手段和敵人同歸於盡。

  但現在他都找到丁叮了,白癡才會跟那些敵人一起死,他還想留著大好歲月跟丁叮一起暢遊山林,共享歡樂呢!

  至於那些毀了白雲莊的仇人,沒關係,他還年輕,有大把歲月跟他們耗,他多得是手段折騰他們……正想著,一個念頭閃過腦海。

  「敏兒,妳跟柳懷犀談完生意後,不妨藉著贈送寶劍時,稍微跟他提一下吸血大法的恐怖。」

  「他不過是個讀書人,與他談論江湖事有何用處?」

  「正因為他是個讀書人,還是個正經無比的官兒,他會很清楚這邪功對於國家、社稷、百姓的威脅。」

  「你想藉肋官府的勢力對抗血殺宮餘孽?可這對你的報仇大業有何用處?」

  「用處在哪裡呢?嘿嘿……日後便見分曉。我走了,妳也保重。」他走了幾步,想一想,回過頭望她一眼。「妳如果要嫁人,記得眼睛睜大一點,那些臉白白、嘴花花的英俊小子是萬萬不能挑的,知道嗎?」

  說完,他真的毫無懸念地走了。

  她看著他的背影,良久良久,兩行淚滑下。

  「你不嫌說得太遲了嗎?我的心早在三年前就被一個臉白白、嘴花花的英俊小子給勾走了,嗚嗚嗚……」呢喃著,她再也忍不住以手掩面,嚎啕大哭起來。



  丁叮一離開天寶坊,筆直往西行。

  她一心只想快趕回家,卻沒有發現,她心底日思夜盼的家並非「柳家」;因為柳家是在天寶坊的南方。

  她走的方向是朝著白雲莊去的。

  完全是無意識地行動,在大街上、在擁擠的人群中,她像一條泥鰍一樣,在眾人發現她的存在前,已滑溜地跑了開。

  她行色匆匆,越是趕路,一顆心就跳得越快,卻不是因為累,而是胸膛裡好像有什麼東西在叫囂著想要蹦出來。

  那股子海嘯般的情緒在她奔近蘇州城郊的山頭時,累積到最高點。

  「啊!」她張嘴,發出一記長嘯,如鳳鳴九天,清越激揚,直入雲霄。

  而伴著嘯聲的是她輕靈若凌波仙子的身姿,腳尖輕點著山石,一路曲折,直上山頂。

  「啊!」須臾,一記龍吟加入丁叮的嘯聲中,龍吟長空,雄壯威武,身形是筆直的,就好像一支脫弦而去的長箭,一氣不換,直時山頂。

  丁叮歡快的腳步一直奔到一片灰黑的地面上,猛然煞住。

  她訝異地看著滿地的殘磚廢瓦、焦黑的土石,原本失控的神思突然間就這麼回到了現實。

  這是怎麼一回事?她應該是要回家的,回到柳懷犀的身邊……原本在腦海裡糾纏著的畫面突然像褪去了偽裝,變得清晰無比。

  她往前踏一步,一段記憶回到腦中。


  「爹爹,你回來了?咦?那是誰?」


  她看到一個瘦巴巴的小孩子。

  他一開口就叫她「姊姊」,她從來也沒有兄弟姊妹,這偌大的家裡就她一個孩子,生活既無聊又無趣。

  她好想要一個弟弟,而這個弟弟好可愛,嘴巴又甜得像塗了蜜。當他洗乾淨後,她真是嚇了一跳,這世間怎麼有這樣俊秀的孩子,就像天地的靈氣都集中到他身上了,他走到哪裡,都是眾人目光的焦點。

  後來,他變成了她的師弟,她也慢慢瞭解了他的出身來歷。

  但是她一點都沒有看不起他,反而更加憐惜他,把他當寶一樣地捧在手心上疼寵、呵護。

  爹爹說他性情偏激,需要好好教導,否則難保哪天不小心走入魔道,那就是玲瓏門的罪孽了。

  她卻不以為然,師弟或許性情稍微極端了一點,但他的心腸其實是很好很好的,看看他在山裡這麼久,幾時胡亂殺戮那些鳥獸了?除非對方先冒犯了他。

  照師弟的說法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那抱歉了,犯我一分,我必十分回報。

  師弟主張人性本惡,因此除惡務盡。

  爹爹認為人性本善,凡事必留餘地。

  她則覺得他們兩人都有道理,不妨擇中庸而行。

  他們三人就在這裡……對了!她想起來了,這地方就叫白雲莊,是她真正的家啊!

  一隻大掌無聲無息拍上她的肩,以她目前的功力該是躲得開的,但她沒有躲,一雙淚眼回望過去,盯住那黑髮中夾著銀光,容顏如雪的男子。

  「師弟……」淚水滑下,她軟軟地倒進了男子的懷裡。

  曾經,他瘦瘦小小,足夠她完全抱進懷裡呵疼著;如今,他抽長的身子比她足足高出了一個頭,寬闊的胸懷緊緊地擁著她。

  他的身體在顫抖,四年啊!多麼漫長的時光,久到他以為自己已經不可能等到了,她必是死去了,否則怎麼會任他翻遍天下,仍然遍尋無蹤。

  他本已下定決心豁出這條命,為她報完仇,就下黃泉去找她。

  然而,上天終究沒有絕了他的生機,終是讓他找到了她。

  他小心翼翼護著她,不惜耗費大半功力為她打通阻塞的經脈,餐餐靈藥,佐以昔年他倆在山上最喜愛的東西,用最平和的方法,總算勾回她的記憶,令她重入他懷抱。

  好久、好辛苦的一段歲月啊!

  他抱著她,指著左前方一塊黑抹抹的地面。「就是在這裡,我第一回見到妳,我發誓,長大後一定要娶妳做我娘子。」

  丁叮一陣沉默。當時的她年紀太小,不瞭解他口中的「喜歡」到底是什麼意思?對於他的親近、摟抱、甜言蜜語,根本不解風情,索性什麼也不做,一切隨他,直到那一夜……

  他扶著她,引她走遍那曾經存在、如今卻成廢墟一片的白雲莊。

  他們曾經在丹房裡打架,在書庫裡讀書,在廚房偷喝酒……好多好多的小事她已不復記憶,但他卻記得一清二楚,彷彿在白雲莊那段歲月,每一時每一刻都是用烙鐵直接烙進他的骨子裡,任憑歲月無情流轉,刻痕始終如一。

  他們的腳步最終停在密室前。

  當年曲笛建這密室,為的就是在緊要關頭保護自己跟丁還父女。卻想不到,正是這間密室引得他與她生離四年之久。

  「妳知道嗎?師姊,我愛了妳近十年,從我們第一天見面開始,我就知道我愛妳,這一輩子僅會愛妳一個。但只有一次……我幾乎是恨妳的,我想問妳,那夜,妳為什麼要救我?為什麼要拋下我?我寧可和妳死在一塊,也不願獨自偷生。」

  她抬頭,模糊的淚眼看著他清俊的容顏,面白如玉,若非那一頭泛著銀光、夾著點點星霜的頭髮,他跟過去完全沒有變。

  是什麼原因讓他顯得如此蒼老,又如此深沉?

  她心好痛。「我一直不懂你口中的喜歡是什麼意思,直到那一夜,我看到那兩柄柳葉刀差點攪碎你的身體,我突然懂了。我捨不得你受傷,我想你好好活著,但願你一生平安到老……我要你快樂,師弟,我衷心祈求上蒼能賜給你幸福,只要你能活下去,我……我可以做任何事。」

  霎時,曲笛心底像翻起了濤天巨浪,緊緊地將她摟進了懷裡。

  記億中,這輩子他沒有真正地擁有過什麼東西,他總是在追尋、掠奪,然後失去。

  小時候,他沒有力量,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身邊那幾個尚可稱為「親人」的乞丐,被王紛活活燒死。

  長大後,他有了一身本領,也使盡手段想要保護丁還和丁叮。

  但丁叮不認可他的做法,丁還也不信任他,所以白雲莊還是被大火燒成廢墟。

  一個人一生可以承受多少次的生離死別,曲笛不知道,但他清楚自己受夠了。

  如果他真是那麼差勁的人,注定無法守護自己心愛的人,那麼,就讓他抱著敵人一起下地獄吧!

  打從丁叮下落不明後,他的生命就已經跟死亡劃上了等號。

  直到此刻,她完完全全記起了過去,並且回應了他的感情,他才感覺到那已停止跳動四年的心臟又開始有了律動。

  「師姊,娘子……叮兒……」他的寶貝啊!「我不是在作夢,妳真的愛我?」

  丁叮回抱著他,從他顫抖的身軀可以清楚感受到他心情的激動。

  他濃烈的感情像水一樣流淌進她的心,點燃起一股龐然火勢,直燒得她心頭發燙。

  如果她曾經以為愛情就是平淡如水,那現在這種激烈有如怒濤狂嘯的感覺又是什麼?

  她想要緊緊地擁抱曲笛,愛他、憐他,一刻也不願意與他分開。

  為了他,她可以獻出自己的生命和靈魂;這已經完全脫離了眾所公認最好的夫妻相處模式——相敬如賓。

  她有點怕,卻有更多的興奮與期待。跟曲笛在一起,她的生命會是無限的多采多姿……

  「我愛你。」她很用力地點頭。「我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開始的,也許是因為你打上山就每天在我耳邊說喜歡我,將來要娶我做娘子;也可能是因為我習慣了身旁有你的日子,更或許……反正原因太多了,我也搞不清楚,我只曉得我要跟你在一起,沒其他的了。」

  「好好好。」真正的愛是說不出口的,存乎一心,他懂。「我帶妳去一個地方。」

  說著,他拉起她的手,往後山的小湖方向走去。

  景色依舊,但小湖邊多了一個土墳,沒有立碑。

  「這是?」她心頭隱隱明白底下埋了什麼人,濃濃的傷痛激紅了眼。

  「老頭的墳。」他說。

  她忍不住橫他一眼。「你就不能好好叫一回師父嗎?」

  「不能。」他拖著丁叮跪在墳前。「老頭,我要娶你女兒了,以後就不叫你師父了,反正你也沒真教過我什麼,我的功夫八成以上都是師姊教的呢!從現在起我就改口喊你岳父啦!岳父大人在上,請受小婿三拜。」這個禮他倒是做足了。

  她翻了個白眼。「我還有婚事沒退呢!這麼容易就能嫁你嗎?」

  「難道柳懷犀堅持娶妳,妳就肯嫁他?」如果在她未表明心意前說那等話,他還會稍稍擔一下心,但現在,他完全不在乎了。

  「呃……」她張大了嘴,卻說不出話來。

  「所以嘍!我們乾脆點,在岳父墳前拜了堂,其他事就別管它了。」

  「柳公子好歹是我的救命恩人,我這麼做豈不是恩將仇報?」

  他長歎口氣。「早知道你們姓丁的都是木頭腦袋,幸虧小爺早有準備。」

  「你說什麼……啊!」她腦筋一轉。「莫非你對柳公子做了什麼壞事?」

  「妳放心,我不會傷那位柳公子半根寒毛的,畢竟他也是個朝廷欽差,雖然身負的使命是有些奇怪,可我也沒必要跟官府斗上啊!」他自己的確沒讓柳懷犀掉半根頭髮,不過是讓曲敏兒給姓柳的下了點不太好的藥罷了!

  「真的?」

  「總之我跟妳保證,柳懷犀是什麼問題也沒有,可以了吧?」

  「我就信你這一回。不過……你好像對柳公子的事情非常清楚,那份密旨連我都是到了蘇州才知曉的,怎麼你卻全知道了?」

  「天下第一情報組織『滅天』的主人就是我,我沒跟妳說嗎?」

  她恨恨地瞪他一眼,兩根手指化成兩道虛影,擰住了他的耳朵。「你從來沒說過,而且……你取的名字也太難聽了吧!」

  「那我現在說啦!」說實話,好久沒被她擰耳朵了,時隔四年再重溫舊味,真是……痛與樂並俱啊!「還有,我取的名字哪裡難聽了?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於是我以『滅天』為名,行大義之舉,我覺得很好啊!」

  「偏激、偏激。你聖賢書都讀到屁股上了,惡事都是人在做,與天何干?況且先人有云:人善人欺天不欺。你不敬天地,不服五常,又豈能為人?」

  「媽的人善人欺天不欺啦!我說是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就拿岳父來說好了,他一輩子幹過什麼壞事嗎?窮一生之力為武林謀福,他得到了什麼?再說先前被我弄垮的王家,從老到小,沒一個好貨,卻享盡半生榮華。妳說說,老天還有長眼嗎?不該滅了它嗎?假使凡人皆有百歲之齡,行善者得辛苦九十九年,方得最後一年的安穩。那為惡者卻可安享富貴九十九年,最後一年才得報應,任何有腦袋的人都知道是為惡較划算啦!」

  能這麼算嗎?好像很有道理,但卻……大違常理。要說對人情冷暖的體會啊!十個丁叮也辯不過曲笛。

  曲笛趕緊拉她拜堂。他現在學聰明了,不像十二歲時那樣笨,明明看準了一個愛人,還傻傻地等著她長大,等啊等的……差點把人給等丟了。

  他再也不會犯同樣的錯誤了,趕緊把人抱進懷裡先,至於其他的禮教道德方面……讓它們全見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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