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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麼情況下允許開齋的事項?
(1)來月經或產血的婦女不可封齋,但過後得還補。
(2)年邁體弱、年紀特別大、身體特別弱無力封齋的老人,伊斯蘭允許他不封齋,但要出罰金。
(3)重病患者,如果患的是沒指望治癒的絕症,無力封齋,如同年邁體弱的人一樣,允許不封齋,但應交罰金。這是法學家們一致公認的。如果患的是可治癒的病,無力封齋,可以暫時不封齋,但病癒後必須還補。
(4)如果所從事的工作非常繁重、危及生命,而又無法擺脫時,也可開齋,但過後要還補。
(5)旅行。“害病或旅行的人,以所缺的日數還補,真主要你們便利,不要你們困難。” (古蘭2:185)
(6)懷孕和哺乳:如果孕婦怕傷害自己的身體或無法正常給孩子哺乳時,可暫時不封齋,但過後必須還補。
(7)戰爭。如果出征的戰士認為極有可能在這一天開始戰鬥,而齋戒又會削弱自己的身體和耐力,可以在戰鬥之前開齋。
來源: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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