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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阿毗達摩講要第十講 美心所 念 瑪欣德尊者 緬甸帕奧禪林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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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7 07:59:4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第二個心所是念(sati)。念的意思是憶念。不過「念」作為心所,是心能夠在當下清楚地覺知對象,而不只是純粹回憶過去。念是心於當下對目標保持清楚的知道、覺知。

念的特相是對所緣念念分明或者不忘失、不流失。念猶如一塊石頭沉入水中,而不會像蘆葦一樣在水面隨波逐流、漂來漂去。我們平時說到修行要有正念,就是要把心沉入所緣。修行入出息念,把心沉入呼吸就是正念。因此,入出息念就是把心完全地投入呼吸。佛隨念也一樣,把心完全地投入於佛陀的功德,取佛陀的功德為心的對象,這是修佛隨念。修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都一樣。

它的作用是不迷惑、不忘失,不會忘了所緣。

表現為面對所緣的為態,或者守護心與對象。近因是強有力的想(thirasa¤¤à),或者四念處。
念在修行當中是很重要的。對禪修者來說,有三樣東西非常重要:

第一、如理作意。作意是生起善心或不善心的關鍵轉捩點,禪修者通過如理作意,接著生起的速行必定是善心。

第二、正念。禪修者要有正念,要保持正念,意思是:要時時記取禪修的目標,心不晃動,不動搖,不隨風飄揚。

三、正知。正知就是智慧,是對禪修的目標保持瞭瞭分明,清楚地覺知對象。如理作意,保持正念正知對禪修是必不可少的。

正念有四個目標,稱為四念處。四念處是四種念的住處或者四種念的住立。念處,巴利語 satipaññhàna。sati 是念,paññhàna 是建立、住立、安住、穩固地建立起來。正念的住立(sati patiññhàti),稱為念住。另一種解釋是「念的現起處」(sati upaññhànaññha),upaññhàna是建立起來,ñha是地方。念的現起之處稱為念處。甚麼是念的現起之處?即正念的四種目標:身、受、心、法。

第一、身是身體、群體。
在《無礙解道》裡提到有兩種身:
1、        名身(nàma kàya),包括受、想、思、觸、作意等名及名身,又稱心行(cittasaïkhàrà)。
2、        色身(råpa kàya),包括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入息、出息等,又稱為身行(kàyasaïkhàrà)。身念處的身是指色身。如果是修入出息念的話,就是指呼吸身
(assàsapassàsakàya)。

第二、受(vedanà),即受心所。

第三、心(citta),即五蘊中的識蘊。

第四、法(dhamma),包括其他的心所。這四種是我們培育正念的對象。
四念處是正念與觀智的完整修法。四念處的唯一要義是:正念地觀照諸法。經典講到四念處的時候說:「以身隨觀身而住,以受隨觀受而住,以心隨觀心而住,以法隨觀法而住。」所以正念地觀照諸法,它們的差別只在於正念所觀照的四種對象而已。對於身、受、心、法四種所緣,身在阿毗達摩裡叫色法,受是受心所,心是心法,而法是指其他的心所。因此正念的四種對象還是離不開名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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