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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保年齡限制:滿1足歲至65足歲,續保件可至70足歲。(依保險年齡計算)
(二) 投保金額限制:
微型個人傷害保險:新臺幣50萬元。
微型個人傷害醫療保險給付: 新臺幣3萬元。
(被保險人於各保險公司累計投保微型傷害保險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50萬元,
被保險人於各保險公司累計投保微型傷害醫療保險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3萬元。)
(三) 職業等級:1~6類 (職業等級之分類請洽本公司業務人員)
(四) 保險期間:一年,以要保書所填載起保日之午夜12時起算。
(五) 繳費方式:年繳
(六) 保險費:(以投保保險金額50萬為例)
保險商品 微型個人傷害保險 傷害醫療保險金(實支實付型)
保險金額 50萬元 3萬元
費率 職業類別 保費 保費
1類 275元 298元
2類 345元 373元
3類 415元 447元
4類 620元 671元
5類 965元 1,043元
6類 1,240元 1,341元
(七) 投保方式:要/被保險人填寫完整的要保書連同資格認定文件送交本公司辦理。
(八) 保險對象:
1.無配偶且全年綜合所得在新臺幣三十五萬元以下者。
2.屬於夫妻二人之全年綜合所得在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家庭之家庭成員。
3.具有原住民身分法規定之原住民身分,或具有合法立案之原住民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 身分或為各該團體或機構服務對象。
4.具有合法立案之漁民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分,或持有漁船船員手冊之本國籍漁業從 業人或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證之外國籍漁業從業人。
5.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投保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
6.為合法立案之社會福利慈善團體或機構之服務對象。
7.屬於內政部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實施對象家庭之家庭成員。
8.屬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或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或中低收 入戶之家庭成員。
9.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義之身心障礙者,或具有合法立案之身心障礙者相關人民團 體或機構成員身分或為各該團體或機構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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