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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討論] 慕道園地——罪、悔改、皈依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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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宗教達人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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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26 11:09:0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一、罪惡( 一個普遍的事實)
1.聖經的控訴;人人都離棄了正道,趨向邪惡:沒有一人行善,實在沒有一個。(詠14:3)上主聞到了馨香,心裡說:「我再不為人的緣故咒罵大地,因為人心的思念從小就邪惡;我也再不照我所作的打擊一切生物了。」(創8:21)


.但是聖經說過:一切人都被禁錮在罪惡權下,好使恩許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歸於相信的人。(迦3:22)


.那麼,我們猶太人比外邦人更好嗎?決不是的!因為我們早先已說過: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都在罪惡權勢之下,正如經上所載:『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一個明智人,沒有尋覓天主的人;人人都離棄了正道,一同敗壞了;沒有一人行善,實在沒有一個;他們的咽喉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的舌頭說出虛詐的言語,他們的雙唇下含有蛇毒;他們滿口是咒言與毒語;他們的腳急於傾流人血;在他們的行徑上只有蹂躝與困苦;和平的道路,他們不認識;他們的眼中,沒有敬畏天主之情。』(羅3:9-18)

.禍哉,犯罪的民族,惡貫滿盈的百姓,作惡的後裔,敗壞的子孫!他們離棄了上主,蔑視了以色列的聖者,轉身背棄了他。你們為什麼還繼續叛逆,再遭受打擊呢?整個頭已患了病,整個心已經焦悴;從腳掌直到頭頂已體無完膚,儘是創痍、傷痕和新的傷口。(依1:4-6)


2.現代世界七大罪惡
南美加馬拉總主教曾列舉現代世界的七大罪惡:種族歧視、殖民主義、戰爭、霸權主義、虛偽、人性的割離、恐懼。這些都是現代「文明」的產品。更可怕的是:有些人或是公然贊成這些罪惡,或是因為要享受現代文明,而不得不容忍這些罪惡繼續存在。


3.個人罪的包袱
我們每人都有保祿在羅7:15的感受,嘆息自己無能力去愛,無法轉變自己的生活與思想,對自己的歷史包袱感到無可奈何。罪,其實已深入了我們的骨髓,滲透了我們的整個人性和存在。我們無能為力。


4.罪的氛圍
人的一生,可說都是在罪的氛圍中渡過。我們都犯罪,而罪又好像瘟疫和傳染病一樣,可以迅速蔓延、互相影響。我們有時由於在罪的氛圍中感染太久,所以被定型、被限制、被塑造了而仍不自覺,因而加強了我們犯罪的傾向。


5.缺
「壞榜樣」引人犯罪,誠屬不幸;但「缺乏好榜樣」,不作該作的事、疏忽職守、不知道有什麼該作或可作的事等等,雖然沒有「犯」什麼罪,卻同樣是社會與人生的大不幸。
有些人永遠都不知道某些德行如服務與寬恕的快樂,因為他們根本連這些德行的影子都未見過。罪有時稱為「死罪」,意思是:為某些人來說,靈性生活的某部分,根本便是枯死了的。
我們犯罪有時也可以是因為「缺」。「缺」就是沒有做該做的事,例如:父母不懂教育子女而使子女走上歧途;醫生不經常進修而開錯藥方;見死不救等等,都是「缺」的罪。


二、罪的宗教意義
1.離開生命之源的天主

罪好像蕩子(路15:11-24),離開父家、浪費資源(上主的恩賜)、自我販賣、背向慈父。
罪也好像是一個不貞的妻子(歐1-3),負愛、犯奸、忘記那位永不會忘記我們的上主。
上主以言以行進入人類的歷史,是為告訴人應怎樣去活,活得更完美。人應瞭解到作為上主的子女、朋友與愛人的尊嚴與幸福。人是上主的肖像,是為了永恆而受造的;罪便是否認和抗拒接納上述的一切,所以是自甘墮落、是自我毀滅。


2.破壞和諧與合一

天人合一乃上主的最終願望,人應按上主的計劃與上主合一,然後再使自己成為團結他人的工具。罪便是這和諧與合一的破壞。

人類於歷史的起始,即已破壞此合一(原罪),要與天主平等及離開上的的「控制」,結果是夫妻反目(創3:12,亞當控訴自己的妻子),骨肉相殘(創4,加音殺弟弟亞伯爾),言語不通(創11:7,巴貝耳塔)。世界惡貫滿盈的結果,就是把自己從生命的根源--天主--中切斷;沒有天主,世界只能回覆到創世之初的混沌局面(耶4:23-26;創7:11洪水滅世。參考創1:2)


3.錯誤的選擇,錯誤的方向

罪惡是一種基本選擇(Fundamental Option),是以天主之外的事物為生命的終點與歸宿,例如以金錢,或名譽,或逸樂為生命的中心等,亦以此去衡量一切,作為生命的準繩與依歸。它也是一種方向,一種「生活方式」,是走向道德與真、善、美的反方,與上主背道而馳。相反地,聖德亦並非指一個階段或一種成就,而是指「努力」。這便是所謂「聖德在努力」,努力往一個正確的方向、往天主走去。


4.原罪
閱讀:創3;羅5:12,15,18-21

原罪是指一種經驗,指人類從一開始不久,自亞當犯罪以來,所有的人都在他們自己的環境內受罪的力量所支配,都分沾這種經驗;任何人都不能憑自己的力量而避免它。
教會有關原罪的普遍性的教導,與其說是強調罪的不幸,不如說是強調耶穌的重要,和他救恩的豐盛。因為天主正是透過耶穌,把我們從黑暗的權勢下救出來(參閱哥1:13) 。

梵二的說法是:「整個人生,無論是私生活或團體生活,便形成善與惡、光明與黑暗的戰鬥,而且是戲劇性的戰鬥。此外,人亦發現自身沒有能力,有效地去克勝罪惡的攻擊,致使到自身就如為鐵鏈所束縛。但天主曾為救贖並加強人類而降生於世,並革新人的內心,將拘押人類於惡奴之下的『此世之元首』(若12:31),驅逐出去。但是罪惡貶抑人性尊嚴,阻止人圓滿發展自身。在上述啟示神光下,人的崇高使命及其所體驗的深刻的不幸,找到了最後原因。」(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13)

人類千百年來,都在問一個問題:為什麼人間會有罪惡?為什麼社會總有不公平?為什麼聖賢的道理教訓總不能改變人心?

原罪的道理,讓我們看到人類原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人類彼此--當然也包括人類的原祖--原是全體有機性的統一,歷史也是這個統一的延續。如果原祖開始了一種與天主(也就是與完美世界、與完整生命)的破裂關係,這破裂的關係也就延續成為人類共同的狀態,一種悲劇式的「共業」,使人類進入一種不幸的連鎖關係中,活在一個互相傷害的全球困局裡,終至大家受苦。

罪的全體性、共業性和延展性,是我們今日很易體驗到的事實。我們都痛苦地經驗到,一個敗壞的社會制度,就是滋生無數罪惡的溫床。亦因此,我們必須醒覺到,個人的道德和成聖,都不能不顧及全體的問題。除非有個人及全體的自省和悔悟,及對罪局的批判與改變,否則人是難以釋放的。


三、悔改與皈依
1.悔改與皈依是天主的禮物

如果天主不先幫助人,人靠自己的能力不可能有這樣的內心轉變。但上主要求人做一個回應:那就是皈依者內心的改變,而且願意接受一種與主、與人之間的新的關係。所以我們除了自我努力外,也必須不斷懇求上主賞賜悔改和皈依的恩寵。


2.皈依的個人幅度

皈依是整個人自由的、內心的,和基本的抉擇。當人受到天主愛情的感化,他便會改變自己原先「遠離天主」的基本生活態度,而選擇了「與天主和好」,或「走向天主」的基本生活態度。他要讓上主由他良心的外圍進到他的心靈深處,以上主為「王」,以他為無上的主宰。皈依是一種徹底的轉變(Metanoia),是人最自由、最自主的行為。皈依不是宣誓守好一套難守的規誡,而是徹底地把自己的整個生命,投在基督愛的汪洋內。


3.皈依的人際和社會幅度

罪與皈依都不是孤立的或單純和某項法律有關的行為,而是與別人、與社會有關。
人的行為經常具有「自反性」,既影響別人,又影響自己。世界好像一個大水塘,我們的每一句好話、每一個好行為,就好像清水;壞話、壞行為就好像毒水。我們天天都把這些清水、毒水倒進這大水塘中。要命的是:我們大家都要喝這水塘的水!

所以,皈依的社會幅度是很明顯的,一個皈向天主,以天主為生活中心的人,也必然會依天主的意願,去塑造一個更公平、更正義的世界,讓人人都能夠喝到「最清、最純、最甜的水」!


4.皈依的過程幅度

皈依是一種過程,不是一個單一的、一作即成的「痛悔行為」。「悔罪經」代表皈依的決心,只是皈依的第一步,而非皈依的完成。旅途中的信徒需要不斷回頭改過,努力更完全地發展基督所賜的新生命。基督徒由於體驗到罪仍存在他的心中,在他與別人的關係中,在他所生活的社會結構和制度裡,而常有一種神聖的憂傷,使他更堅決地在基督的協助下,與罪惡作持久的搏鬥。


聖經金句
1.但是罪惡在那裡越多,恩寵在那裡也越格外豐富,以致罪惡怎樣藉死亡為王,恩寵也怎樣藉正義而為王,使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獲得永生。(羅5:20b-21)


2.感謝那使我們有資格,在光明中分享聖徒福分的天父,因為是他由黑暗的權勢下救出了我們,並將我們移置在他愛子的國內,我們且在他內得到了救贖,獲得了罪赦。(哥1:12-14)


問題與思考
1.罪是一個普遍性的事實。請你舉出任何一個例子。
2.你認為你在「缺」上有什麼過失嗎?
3.你願意皈依基督嗎?你願意選擇天主作為你生命的中心嗎?


資料來源: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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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裡不知身是客,一晌貪歡。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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