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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提出申請方可適用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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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8 07:17:4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2015-12-08【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地方稅捐機關表示,2015年地價稅開徵後,部分民眾收到稅單發現地上房屋明明為自用住宅,為何該土地未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地方稅捐機關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土地應由土地所有權人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方可開始適用。如果已經申請適用而用途及戶籍未變更者,不須每年重新申請。

地方稅捐機關特別呼籲,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2‰,而一般用地稅率為10‰,並且是採用累進稅率課徵,兩者稅額至少相差4倍之多。請檢視手中的稅單,如果您的土地是提供自用住宅使用又尚未申請,請趕快提出,以保障自己的節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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