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240|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交互詰問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6-6-25 09:46:5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交互詰問

  我們的刑事訴訟法不像美國採陪審制,所以我們的法官在必要情形下還是有職權調查證據的責任。我們採行的交互詰問法庭活動,自然不像美國電影法庭審判情節追求精采、娛樂效果的呈現。關於交互詰問制度的實施,對於被告權益的保護,法院是有周延考慮的。

交互詰問之意義:
  亦稱為交叉詢問,就是刑事案件在法院開庭調查證據時,可以由被告(或辯護律師)、檢察官分別對證人直接問話,使證人講出對自己一方有利的言詞或證據;或是發現對方所舉的證人為不實的虛偽陳述時,可以提出質問,讓證人所表達的虛偽陳述言詞,有所破綻而不被採信。因為進行交互詰問,必須遵守一定的順序,一方問完才輪到另一方發問,所以才稱「交互詰問」。

我國採行交互詰問之原因,敘述如下:
一.法院開庭的目的在於發現事實的真相,也就是藉著開庭來判斷被告到底有沒有犯罪。

二.一般而言,被告有無犯罪,他自己最清楚,如果被告否認犯罪,通常可能會舉出證
  人來證明他是無辜。

三.反的,檢察官為了證明被告確實有犯罪行為,同樣地也可能舉出證人來證明起訴理
  由的真實。

四.到底誰舉的證人是可信的,使證人到法庭來接受一定程序的詢問就有其必要。這個
  一定的詢問,就是我們所說的交互詰問,透過交互詰問,被告有無犯罪之真相就會
  明白呈現,法官就可以做出正確的判決。

交互詰問的順序:
一.如果證人是被告一方聲請傳喚的,就由被告或辯護律師先問話,叫做主詰問;問完
  ,檢察官若認為有必要,也可以提出質疑,進行問話,叫做反詰問。反詰問問完,
  被告仍可就反詰問中所發生的疑點或是像再為問話,叫做覆主詰問。

二.證人如果是由檢察官聲請傳喚的,那麼詰問之順序就由檢察官先開始。

三.證人若是法官主動傳喚的,原則上先由法官訊問,問完,被告、辯護律師或檢察官
  認為有必要,可要求法官准他問話。

資料來源: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8462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偷得浮生半日閒,持竿垂釣樂逍遙,遠離俗世避紅塵,淡泊名利心自在!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5-28 19:38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