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4-10-18
- 最後登錄
- 2024-7-17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20232
- 閱讀權限
- 130
- 文章
- 22100
- 相冊
- 0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女友賣春 男賞巴掌判拘役
2016-06-25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基隆報導
李姓男子和從事性工作的李姓女子交往,他一個月支付10多萬元,要求女友不要工作,但他2月發現李女重操舊業,氣得賞女友一巴掌,強拉女友離開工作地,被依傷害罪嫌提告,法院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
45歲李男擔任郵差工作,今年初到龍安街尋歡時,認識53歲李女,二人相談甚歡,發展成為情侶。他不忍女友以肉體換金錢,主動支付每月2萬元房租,要求李女不要再進出聲色場所。
他2月發現女友重操舊業,氣得到李女工作地方,喝酒壯膽動手呼巴掌,又伸手拉手臂,要求女友跟他回家。
李女左臉顴骨挫傷、左手撕裂傷,李男事後還傳簡訊,「第一次打的女人居然是妳」、「從來沒有打過女人,希望能把妳打醒」。
李女到醫院驗傷提告,她供稱,李男曾是客人,他幫忙付房租,「但我有其他負擔,又回去上班」,他很生氣動手毆打,之後走出屋外抽菸,再進屋猛拉手臂。
李男訊時否認犯行,辯稱僅用手摸一下李女臉頰,不知道力道有多重。法官認為,李男認識女友約一個月,已花費10多萬元,他酒後衝動犯傷害罪,判拘役50天。
====================================
李姓郵差不懂警世名言: 婊子無情,戲子無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