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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籐井樹 -【寂寞之歌】《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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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4 10:01:1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籐井樹 - 寂寞之歌

一本最接近創作者內心深處的真實剖繪,借由這部作品,讓讀者看見一個創作者人前的意氣風發,人後孤獨創作時的寂寞心靈。什麼樂章,可以彈奏幾十年?沒有寫曲人,沒有演奏者,更沒有滿場衣著隆重的嘉賓,只有你自己。當音樂聲戛然而止,沒有人站起身來拍手歡呼,沒有鎂光燈此起彼落,更沒有人謝幕鞠躬,只有你自己。這部樂章,叫作生命。而寂寞,是生命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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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4 10:01:41 |只看該作者
第1節       
       
    ※訪問之初

    攝影記者魏先生背著腳架和黑色的打光傘,像顆衛星似地在我的四周繞來繞去的走著。

    下午三點,高雄的陽光充沛,魏先生邊架設腳架邊對我說,這種攝光非常理想,照片拍起來的效果會非常好。

    我問:「那我該站哪裡呢?」

    他說:「隨意站,想看哪裡就看哪裡,我會自己抓拍。」

    我說:「我不是職業的模特兒,我只會呆立著。」

    他回說:「沒關係,我就是希望你不是職業模特兒。」

    喀喳喀喳的快門聲一直灌進我的耳朵,

    我感覺臉上有著不自然的笑容,

    我企圖在四周的樹梢間找尋焦點來轉移注意力,

    即使是一隻麻雀也好。

    這時,文字記者王小姐問了一句:

    「為什麼你要寫寂寞之歌呢?」

    我知道她是要幫助我在鏡頭前面更自然一些。

    我說:「如果妳是在我寫之前問我,那麼我說回答妳,寫它是為了更上一層樓的創作。」

    然後我點了一根煙,吸了一口之後,看著煙在空氣中散開。

    「但現在,我會說,會寫寂寞之歌,是因為心裡面那

    更上一層樓的寂寞。」

    王小姐繼續追問:「什麼是更上一層樓的寂寞?」

    我看了王小姐一眼,然後只是笑了一笑。

    《寂寞之歌》,是一部大約十萬字的小說。我在1999年開始動筆寫《寂寞之歌》,大概花了五年又四個月的時間完成。以一部僅僅十萬字的小說來說,五年又四個月其實是一段太長的時間。對,確實是太長了。

    當時,我只是個剛入伍的年輕人,大學剛畢業的青澀與天真很快地被軍旅生涯的粗暴蠻橫莫名其妙給磨耗殆盡。

    我用「青春死在唱歌答數的回聲中」來哀悼我曾經擁有過的單純。

    在整部小說的前五分之一,我把大部份的篇幅用來描述我的青春。我今年三十歲,我用了約兩萬字的長度寫完我從零歲到十五歲的生命。當然,長記憶之前的歲月我是不可能有印象的。所以,我的家人變成了我的時光機,他們你一句我一句的回憶並且討論著我的過去。

    從我開始長記憶之後我就一直被家人告知(或說是提醒也可以),我是一個沒有爸爸陪著長大的孩子。嚴格說來,我在襁褓時期而且還未滿七個月,也就是連學坐的時期都還沒到的時候,我的爸媽就協議離婚了。

    結婚時,他們的婚禮與婚席都舉辦在高雄,因為家人大都在高雄的關係。當時爸爸在金山的核能發電廠工作,所以和媽媽結婚後,他很快地就離開了高雄。

    我一直在懷疑我是一張車票(也就是媽媽先有了我才決定跟爸爸結婚),不過沒有人證實,我也不太敢問長輩們。我會懷疑爸爸是先上車後補票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長大後看過了爸爸的照片,我一直不能相信他這種壞人臉的男人能娶到我媽媽這等美女。難不成媽媽當時眼睛有嚴重的毛病?

    當然,這麼說自己的父母或許是大不敬,但我並沒有不尊敬的意思。純粹是形容我媽媽的美麗,以及我爸爸的嗯,壞人臉。其實媽媽的樣子,不管是以現在的標準或是以三十年前的標準來評論,都是「正妹」級。

    同學到我家看到我媽媽以及她以前年輕的照片都會說,「伯母真是個美人。」,「伯母年輕的時候絕對是個正妹!」

    有這樣的媽媽,我應該很開心。至少我是媽媽生的,我會遺傳到她的水準。

    但其實沒有,我小時候的鄰居跟我說:「你跟你爸爸簡直一個模子印出來的!」我差點沒做顆炸彈把鄰居家給爆了。

    我出生在一個不富裕的家庭,媽媽因為懷了我的關係辭去了工作。我出生之後三個月,她跟外婆說要帶著我去搭車到金山找我爸爸,但其實媽媽身上的錢只夠搭到台南縣的北部,也就是現在的麻豆鎮。

    聽媽媽說,她背著我,拎著我的嬰兒用品(其實也只有奶瓶跟尿布,當時的尿布是手洗的。),走上中山高速公路。幾個小時後被高速公路警察趕下交流道,她又沿著中山高底下繼續走,走到沒路了再走上交流道,然後又被交通警察趕下交流道,就這樣一直循環,直到第一個晚上向高速公路收費站旁邊的公路警察請求幫助,在公路警局的分隊裡要到一間可以睡覺的房間。

    第一天,媽媽走了大概有十個小時。

    第二天,公路警察把我跟媽媽送到交流道下,媽媽繼續沿著中山高底下走,見到交流道就上去,然後又被趕下交流道,就這樣循環。直到第二天晚上,媽媽在高速公路警察局出名了,第二天就有奔馳的警車載我們到休息站去,還有便當可以吃。

    接下來,每天都有警察送便當給媽媽,但礙於規定又必須把媽媽請下高速公路,晚上一到,媽媽就走上高速公路,然後就會有警察載我們到休息站。

    這一走,媽媽一共走了五天,從麻豆到基隆的高速公路起點。

    我第一次聽到媽媽告訴我這段過去的時候,我的下巴沒有離開過地上。我不知道像她這麼一個柔弱女子,背著一個像豬的孩子(我出生時是4002公克,巨嬰一枚),要從台灣南「走」到台灣北,到底是需要多大的勇氣?

    「媽,妳真的用走的到基隆?」當時,我驚訝的問著。

    「大部份都用走的,警察載的路程都不長。」媽媽說,用著她較流利的台語。「到基隆綁才打公共電話給你爸爸,要他來帶我們,結果在基隆車站等他等了好幾個小時他才下班。」

    後來我問媽媽為什麼堅持到金山去找爸爸。媽媽說,因為家裡沒錢,加工區的工作又辭掉了,外公外婆都還在工作,沒人可以替她帶我,所以她決定到金山跟我爸爸一起生活,她也可以帶著我去應徵幫傭,幫別人洗衣拖地帶小阿。

    但是,媽媽在到金山後的兩個月中,漸漸發現爸爸沒有辦法養活媽媽跟我。並不是爸爸在外面養小老婆,也不是他賺的錢不夠多。

    而是賭博。

    媽媽說,爸爸賭博賭到幾乎不回家,上班的時候就是睡覺。所有的薪水大都輸光,只留了一些給媽媽買菜和我的奶粉。賭到開始欠別人錢的時候,爸爸連班都沒去上了。

    「那時候,可以跟你爸爸見面的地方是菜市場的角落,或是很晚很晚的時候,我們住的地方的後面那個小學後門。再過沒多久,討債的人討到家裡來,拿了一張十二萬的借據說你爸爸一共欠了這麼多,我跟你爸爸的夫妻關係,就從那一刻起失效了。」媽媽說。

    那時候,我才六個多月大。

    媽媽請小姨婆到金山來把我帶回高雄。因為她要留在金山把爸爸的事情處理完,然後辦妥離婚才能離開。

    小姨婆說,從基隆往高雄的火車上,我哭了六個多小時,哭累了睡,睡醒了繼續哭,我本來是個不怎麼會哭的嬰兒,怎麼這天會哭這麼慘?

    「你可能是感覺到爸媽要分開了,所以才一直哭吧。」小姨婆說。

    雖然她的說法太神了,有點無謂的誇張,但以那時的情況來說,我的哭聲或許讓她覺得悲哀吧。

    我跟爸爸這麼一分開,就是漫長的六年。再跟爸爸見面的時候,我已經上小學一年級了。我還記得那天是外公到學校來帶走我。他站在我的教室外面,跟班導師說了幾句話,然後班導師就叫我帶著書包跟外公離開。

    「要去哪裡啊?阿公?」印象很深刻的,高雄熾熱的中午時分,太陽照射下,腳邊晃漾著短短的影子。我抬頭看著外公,陽光太強閃痛了我的眼睛。

    「帶你去找你爸爸。」阿公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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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4 10:02:00 |只看該作者
第2節       
       
    *我迷惑著問自己:我第一句話該說什麼呢?嗨,你好啊,爸爸?*

    我不知道魏先生一共拍了幾張照片,我只是不斷地聽著他的指示換位置,從樹下換到公園椅上,再從公園椅換到旁邊的鞦韆。他依然提醒著我不要拘泥於姿勢的擺動,只要自然輕鬆地站著或坐著都可以。

    「讀者想看到的是一個幾乎不曾露面的作家平常輕鬆自在的一面,我不希望在雜誌裡把你又塑造成一個偶像作家,雖然你在網絡上發表的作品已經掀起一陣極大的旋風,許多人已經把你視為偶像。」魏先生說。即使他拿著相機在說話,但他手上的相機還是不停的響著快門聲。

    「我不知道這部作品會造成這種效果。」我有些疑惑的說。

    「你在寫這部作品之前,有寫過任何其它的作品嗎?」文字記者王小姐站在離我大約三公尺的地方問著。魏先生提醒過她別太靠近我,免得不小心入鏡了。

    「有,不過沒有發表,大都寫在自己的私人網頁裡。」

    「私人網頁?你的意思是說,你有個人網站?」王小姐拿起筆紙和錄音筆開始記錄。

    「不,那不是個人網站,那只是我自己申請的一個網絡空間。沒有人可以進去,除了我之外。」我說。

    「那,你會想要把那些作品拿出來發表嗎?」王小姐繼續問著。

    「我想應該不會吧。我不認為那是可以搬上抬面的東西。這麼說並不是我對那些沒有發表過的作品沒有信心,而是我認為那些東西太過於私人,我比較想要保留那個部份。」

    「那麼,你在寫《寂寞之歌》時,有想過會有今天這樣的效果嗎?我的意思是,你有希望自己的作品能站上舞台供人欣賞,甚至是批評嗎?」

    「沒有,從來沒有想過!」我毫不思考的否認,「因為這不是可以希望的,也就是這並不是你希望怎樣,它就會怎樣的。」

    我繼續說,捻掉了手上的煙燼。

    「我舉個例子,你今天跟一個你愛的人結婚,有了下一代。我想簡單一點的人都不會去幻想二十年後這個孩子長大會很成功,五十年後這孩子還可以當總統。通常都會很平凡的希望這孩子只要是你深愛的,而且不希望別人說他是壞的,這樣就夠了。不是嗎?」

    「所以,你是個簡單的人囉?」王小姐笑了笑。

    「我當然是個簡單的人。」我也笑了一笑。

    「但你的作品很清楚的告訴了世人,你並不如你所想像的那麼簡單。」

    「我依然覺得我很簡單,不管世人怎麼看。」

    「那麼,你的爸媽覺得你是個簡單的人嗎?」王小姐收起了笑容,繼續她記者的工作。

    「媽媽是這麼覺得沒錯,但我不知道爸爸怎麼想。如果還有機會,我希望可以問問他。」我說。語氣中帶著些許歎息。

    外公帶我到了一個地方。那裡有著一片看起來不小的空地,空地的兩邊停滿了車子,還有一些穿著奇怪的人。我被帶到一個房間裡面,他們拿了很奇怪的衣服給我穿。

    「勇敢一點喔。子雲,你要勇敢一點。」幫我穿上衣服的是我的大舅媽,她摸摸我的臉跟我說。站在她旁邊的是大舅舅,還有外婆。

    大舅媽牽著我的手,把我帶到另一個更大的房間去,我看見媽媽站在前面,她低著頭在發抖。走道兩邊坐滿了人,每個人都神情凝重的。這時一種很刺耳而且令人覺得不舒服的音樂響了起來。

    媽媽回頭牽住我的手,把我帶到前面去。我身上的衣服因為流汗而濕漉漉的。「樂群國小」四個字在我的左胸口磨擦著。因為這是新的制服,繡上去的字有些堅硬而鈍利。那感覺像有人拿著筆在我的胸口寫字。

    「這是你爸爸。」媽媽說。

    一個灰白沒有血色的男人躺在我面前的一個大木箱子裡。他的臉好瘦好瘦,他的手好細好細,細的像只有皮膚包住鼻頭,完全沒有肌肉組織一樣。他閉著眼睛靜靜的躺著,那奇怪的音樂越來越大聲。我越來越覺得不舒服。

    這時,一個穿得很奇怪的伯伯走向我,拉起我的手,口中唸唸有詞的不斷地念著,我不知道他念些什麼。過了一會兒,他拉著我的手去碰觸那個躺著的男人。

    嗯,對,那個我媽媽說他是我爸爸的男人。

    「摸摸頭,祝福子孫」什麼什麼巴拉巴拉亂七八糟的念了一大堆的,我根本沒能,也不可能記得他到底念了什麼。但盡避我使力的把手往回縮,奇怪的伯伯還是不斷地念著。他也沒有放開我的手,他領著我的手,從那個媽媽說是我爸爸的男人的額頭開始,不停地往下摸,我摸了眼睛,摸了嘴,摸了下巴,摸了胸口。

    每一個碰觸都是冰冷的。異常的冰冷。

    我其實對這段回憶沒有印象,除了觸摸那個媽媽說是我爸爸的感覺之外,其它的部份都是我的家人轉述的。

    很久之後,我開始有了記憶,也到了可以懂點事情的年紀,外公外婆才跟我說爸爸是死於肝癌。民國七十一年夏天去世,那年他三十一歲。

    那天開始,我上學都要在左邊的袖子上別上一塊米黃色的麻布,我不知道那叫什麼。外婆說,那是家裡有人去世要戴的。要戴個幾天,每天都要戴。

    外婆在我已經要上國中的時候告訴我,我根本不知道要為爸爸哭。一種永遠都再也見不到爸爸的感覺對我來說就像只是遺失了一個玩具,我不知道它掉在哪裡。

    也可以說是我從來沒有擁有過這一個玩具,我只是曾經聽人說過它,或是曾經看別人擁有過,但在哪裡聽過?在哪裡看過?我都說不出個所以然。

    跟爸爸的永別對我來說完全沒有影響。因為我並不認識他。對,我不認識我爸爸。

    雖然我知道他有個名字,外公外婆大舅舅大舅媽小舅舅阿姨叔叔們常常提起他的名字。

    「我爸爸叫吳富松。」我說,順手從皮夾裡拿出我的身份證給王小姐和魏先生看,他們有些驚訝的。

    「為什麼你爸爸的名字還在呢?不是通常會在名字下方寫上「歿」字嗎?」王小姐好奇的問。

    「關於這一點,我也不清楚。雖然我也認為應該有個「歿」字來證明這個傢伙已經不存在。不過,有時候不經意的瞥見爸爸的名字,我都會有一種想認識他的念頭。」

    「為什麼?」

    「妳想想,一個你不認識的人,他的名字跟著你的身份證將近三十年,你只要拿出身份證就會看到他,你的皮包或皮夾裝著身份證,而你每天都帶著他,就算他不是你的爸爸,你會不對他有好奇心嗎?」我笑笑的說。

    「那,有個比較無禮的問題,不知道能不能問。」王小姐的眼神有些歉疚。

    「沒關係,妳說。」

    「你不曾為你爸爸哭過嗎?你剛剛描述父親去世十分地輕描淡寫,態度有些不恭,甚至用了「那傢伙」這個名詞來稱呼令尊,但你的眼神裡對這樣的態度似乎不是那麼的有把握,是不是其實你也對他有很多的懷念?」王小姐的表情轉趨鎮定。

    「不瞞你說,我確實對他有懷念。但我真的不認識我的爸爸,所以我不認為那樣的想法叫做懷念。應該說」

    「應該說?」

    「我想,應該說是遺憾吧。」

    「嗯?」王小姐似乎不懂我的遺憾何來,她搖搖頭。

    「我在小學的時候成績非常的優秀,在國中的時候很自然地在所謂的資優班裡名列前茅,高中的時候比同時期的朋友都還要清楚自己將來想學習些什麼,走什麼樣的路,我大學的時候家道中落,為了完成學業拚命打工。我認為我的前半生走得很悠然自得,整個過程看在家人眼裡也充滿了驕傲。」

    「所以」

    「所以,我覺得這份驕傲的感覺,那傢伙應該也要有。」我笑了笑。王小姐也笑了笑。

    「所以我說遺憾了,那傢伙沒能感受到這份驕傲。」

    王小姐不停地點點頭,臉上的笑意不斷,旁邊的魏先生也笑了笑。我想他們都應該瞭解了我所謂的遺憾。

    「在這之前,妳問過我,爸媽是不是覺得我是個簡單的人,對吧?」

    「對。」王小姐點點頭。

    「我想,他應該覺得我是個不簡單的人吧。」

    「為什麼?」

    「因為,沒多少人會敢用那傢伙三個字來稱呼自己的爸爸的。哈哈哈!」

    我笑了,王小姐跟魏先生也笑了。小小的公園裡迴盪著我們的笑聲。

    這份笑聲也有遺憾,不知道「那傢伙」聽見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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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4 10:02:17 |只看該作者
第3節       
       
    *如果還有機會讓我見見我爸爸,我應該會跟他說:「嗨,老傢伙。」*

    「那麼,我們來談一談你的媽媽吧。」王小姐手裡還在記錄著剛剛我描述的爸爸的死亡,但她的下一個問題已經準備好了。

    「怎麼談呢?」我有些抓不著頭尾的。

    「你怎麼談爸爸,就怎麼談媽媽吧。」王小姐說。

    「不,我不能,」我搖搖頭,「我沒辦法用談論爸爸的方法來談論我媽,她是個傳奇,至少在我的認知上是。爸爸這個角色對我來說只是一個把我製造出來卻不讓我跟他有緣份相處的一個不認識的人,但媽媽不是。」

    「那媽媽是什麼?」

    「媽媽是神!」話一說完,我噗嗤笑了出來。

    「媽媽是神有這麼好笑嗎?」王小姐跟魏先生在旁邊看著我,眼睛裡滿滿的疑惑,不過或許是被我的笑聲感染了,他們也笑了起來。

    「不,媽媽是神這句話不是我說的。」我定了定神,漸漸收起笑意,開始解釋著這句話的由來。

    「那是誰說的?」王小姐問。

    「是跟我很親近的朋友們給我媽的綽號,他們都稱我媽媽為:「神媽」。」

    「神媽?」這下子,王小姐跟魏先生同時噗嗤的笑了出來,「為什麼有這種稱呼?令堂是不是有些異於常人的能力?所以稱她為神媽?」

    「沒有沒有!」我否認著,「我媽媽沒有什麼異於常人的能力,也沒有什麼特異功能,她也不會像周星馳一樣會搓牌,更不會在你面前把雙手的大姆指頂在自己的太陽穴上,然後張開所有的手指頭晃呀晃地說:「你看不見我!你看不見我!」

    我大概等了王小姐跟魏先生冷靜下來有兩分鐘之久,直到他們的笑意漸退,我才開始繼續說下去。

    「我媽媽之所以被稱做神媽,其實是她的個性造成的。」

    「怎麼說呢?」

    是啊!怎麼說呢?我要怎麼形容神媽呢?我發覺這世上幾乎沒有可以拿來徹底並且精準的形容我媽媽的詞彙。因為當我回首跟媽媽一起走過這三十年來的路,這當中有過千百次爭執與一再一再肯定再肯定地去證明了我跟媽媽難以相處的窘境,我就真的沒辦法從這世界上已經有的所有詞彙當中去尋找一個適當的,來形容我的媽媽,並且有信心地對大家說:「對,我的媽媽就是這樣。」

    簡單地說,她是個正常人眼中的瘋子,瘋子眼中的偶像。(相信我,這依然不是已經到位的形容詞。)

    當然,我這麼說自己的媽媽,或許在許多有信仰的人眼裡,會認為我必遭天譴,因為再怎麼樣,都不能去批評自己的母親。(我所謂的信仰不僅僅是宗教信仰,甚至是自己內心裡某種無法動搖的信念,也是信仰。)

    但是,我願意對我所使用的形容詞負責,甚至我有信心向你們保證,我媽如果知道我這麼形容她,她會點頭說:「嗯,這麼說還可以啦!」

    一頭霧水嗎?沒關係,我現在就開始告訴你們,關於我媽媽的故事。

    我媽她有個很普通,甚至可以說是「俗擱有力」的稱呼,叫做阿惠。這是因為她的名字裡有個惠字。叫著叫著叫久了,左鄰右舍親朋好友就都這麼叫她了。(當然啦,我還是要叫她媽媽,你們可以學我的好友們一樣叫她神媽。)

    我之前說過,她是個美人。在民國五十幾年,她十多歲的時候,每天都有一堆蒼蠅飛在她身邊。但她沒有選蚌金龜婿嫁個有錢人的命,因為小時候外婆跟外公很窮,所以包括媽媽在內的兩個孩子都必須出去工作(還有大舅)。

    所以媽媽還在念國小,就被外公帶到加工區去,每天在加工區裡踩著針車,縫著成衣跟布料。大舅跟外公則是去幫人搬磚頭板模,搬瓦斯桶,踩三輪車,或是到碼頭去幫討海人下貨。外婆則是在有錢人家裡幫帶小阿煮飯洗衣服。

    媽媽國小畢業後,馬上就有一個工作等著她。那是外婆托朋友去引介的,是到鹽埕區的一戶富貴人家裡去幫傭做小妹,而且是半賣人的方式。也就是說,媽媽必須在富貴人家裡住,而且要做到富貴人家自己解約,媽媽才能離開。一個月只有一天休息,月薪是一佰四十元台幣(當時沒有新台幣)。

    媽媽說,她剛到富人家的時候,每天晚上都哭,幾乎沒辦法睡著。一個晚上醒來五六次是常有的事,而且還不能讓夫人(富人家的女主人)知道,不然會被罵。

    她第一次拿到薪水的時候,她很開心的要拿回去給外婆(這時,媽媽還不知道她已經半賣給富人家,她以為只做一個月就好。),那裝錢的信封上黏有膠水,她連開都沒開過。

    外婆見到她回來,心裡很高興,一家人傍晚還一起吃飯。媽媽說,晚飯只有地瓜粥配醬油,然後就是醃的蘿蔔乾。但是她吃得很開心。比起在富人家裡她每餐都有魚有肉(剩魚剩肉),她覺得地瓜粥跟蘿蔔乾真是天下美味。

    不過,吃過晚飯,外婆就要大舅用三輪車把媽媽帶回富人家去,在這之前,外婆把大舅拉到角落,很輕聲地對他說:「你妹妹已經半賣給人家了,等等你要載她回去鹽埕,記得,千萬要看見她進到人家家裡,你才能回來,知道嗎?」

    「為什麼一定要看著她進去?」大舅傻傻地問著。

    「不然她如果偷跑,我們就沒辦法跟人家交待。」

    「那如果她不進去咧?」

    「用抓的也要抓進去,這就是她的命!」

    「這就是她的命!」外婆這句話一說完,眼淚立刻逃命似地從眼眶裡掉出來,好像已經在眼睛裡掙扎了很久一樣。

    事情跟大舅擔心的差不多,媽媽在富人家外面放聲大哭,一個才十二歲的小女生不停地出拳搥打自己十四歲的哥哥的胸口。媽媽不停地搖頭大喊著「我不要回去!我不要回去!」她的長髮在空中飄動,眼淚在空中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地散開。

    眼淚跟拳頭沒辦法改變那個時代的悲哀,當然也沒辦法改變媽媽的命運。或許外婆那句「這就是她的命!」是對的。媽媽的抵死不從就像是一滴落在攝氏六十度的沙漠裡的水,不需要兩秒鐘就會被蒸乾,而沙漠依然浩大;那滴水解不了沙漠的酷熱,就像媽媽的掙扎改變不了時代,為了生活什麼都必須咬牙撐下去。

    那悲傷的時代不是一個十二歲小女孩可以改變的。即使聽過多少類似的故事或是正在看這個故事的你們認為那有多難過,或是多難以想像,甚至感受到了我媽媽當時的無力感,你們都無法瞭解那股令人無力的力量。

    富人家的門關了。門縫底下透出些微的光線,幾個人走動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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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節       
       
    備註:後來,媽媽在富人家裡打掃的時候發現靠近西南邊的那個房間可以看見高雄當時最高的建築(五樓高),那就是家的方向。外婆家在前鎮區接近小佰的地方,而媽媽工作的地方大概離家有十幾二十公里左右。

    每個月的領薪水那天,就是媽媽的休假日。當時媽媽只知道一條路,就是高雄唯一有鋪柏油的中山路。她就拿著薪水袋(照樣原封不動一毛不缺),朝著那棟五樓高的建築物的方向一直走,中間會走過很多田寮或蠻地,媽媽說當時的高雄,除了鹽埕區比較熱鬧,其它的地方都是農田。

    當媽媽走到建築物之後,就表示家在她的右手邊,只要再走十公里就可以到家。

    是的,十公里。媽媽是這麼說的。

    *我媽不只是瘋子,還是超人。下集繼續告訴你。*

    「十公里?天啊!」王小姐驚呼一聲,「那大概是從台北車站到台北市政府的距離呀!」

    「嗯。差不多,」我點點頭,在心裡大略估算了一下,「以高雄的地點來看的話,大概是從新崛江到中山大學大門口的距離吧。」

    「令堂都用走的?」王小姐問。

    「是啊。沒有錢就是用走的。我記得外婆說過一句話,「雙腳走十里,省得五角錢。」這是台語,意思是十里路對當時的人來說只是一個短距離,而且可以省下五角,當時,一趟高雄火車站到鹽埕中心的三輪車錢大約是七角。」

    「所謂的一趟是來回嗎?」

    「對,就是來回。如果車上超載,那七角就賺得很累了。」

    「超載是幾個人算超載?」

    「三個。三輪車只能坐兩個人的。」

    王小姐跟魏先生聽出興趣似得越坐越近,我們坐在公園裡的小長椅上,訪問越來越不像訪問似地聊了起來。

    「這些事情你怎麼知道的呢?」王小姐說。

    「外公跟大舅舅說的,我剛剛有說過,他們當年在高雄騎三輪車。」

    「所以,如果他們一天載了五趟,也才賺三塊五角?那一個月也大概一百元左右而已,不是嗎?」

    「是的。不過,聽外公說,他跟大舅很努力在載客,客人一下車,他們就馬上再趕回原本的待客點,縮短來回的時間,一天下來,就會多出較多的時間多載到一些客人。」

    「所以收入比較多一些?」

    「其實不會多很多,不然大舅跟我媽也不需要出去幫忙賺錢,在年紀都還那麼小的時候。」

    「也對。他們當時一個十四歲,一個十二歲就開始在幫家裡賺錢過日子,想想我們十二十四歲的時候還在學校裡劉德華郭富城林志穎的尖叫著。」

    王小姐自己說著說著大笑了起來,魏先生聽了也笑著說:「那是你們女孩子的瘋狂,我們可不是。我們男生聽見劉德華郭富城都是髒話伺候!」

    聽魏先生這麼一說,我也笑了起來。

    「所以,令堂十二歲之後,就沒有再接受教育了,是嗎?」王小姐問。

    「不,我媽不是一個會屈服於命運的人,」我笑了一笑,推了推在鼻樑上的眼鏡,繼續說著,「她在十五歲的時候回到學校了。」我從口袋裡拿出了煙盒,從裡面抽出一根,然後點上。

    富人家裡有個跟媽媽年紀差不多的女孩,大概小了媽媽一兩歲。每天都是媽媽在替她準備早點跟學校制服。聽媽媽說,她是個文靜乖巧的女孩,只是生活優渥的關係,很多生活技能一竅不通,連綁鞋帶跟拿筷子都不會。

    她叫什麼名字,媽媽已經忘了。所以姑且,我們用小美阿姨來稱呼她吧。(算一算,她也應該五十歲了,叫她阿姨應該是非常合理的。)

    小美阿姨常常跟我媽聊天,在我媽替她綁辮子或是陪她上學的時候。小美阿姨常跟我媽說:「學校真是個好玩的地方,可以認識很多新朋友。」

    這話看起來似乎沒有任何殺傷力,但聽在我媽耳裡,那是一句有爆炸威力的話語,在一個幾乎被時代宣判沒有機會再回學校的十二歲小女生的眼裡,能上學的孩子除了幸福之外,還是幸福。

    「我很想再回學校去啊!」這是媽媽心裡的聲音。她跟我說,當時她曾經偷穿小美阿姨的制服,在她替小美阿姨洗衣服的時候。她在廁所裡偷偷地想像鏡子裡面的自己就是老師,而鏡子外面的她正在認真的聽課。

    然後,時間過得很快,小美阿姨上了初中,媽媽也在富人家待了兩年。她開始替富人家打理一些店務。富人家是在做電器買賣的,在當時的年代能做電器買賣是非常不得了的富裕。

    但說是打理店務,其實也只是幫忙掃掃地,撢一撢擱在電器上的灰塵。或是替老闆到訪的朋友奉上茶水。那些熱水瓶電湯匙甚至電視機收音機等等的東西,她是連碰都不敢碰。

    有一天,小美阿姨被女主人帶出去,沒多久之後回來,她發現小美阿姨的臉上多了一副眼鏡。

    「你怎麼了?」媽媽問。

    「近視了。」小美阿姨說。

    「近視?」

    「嗯。就是看東西有點模糊的。」

    「那你把眼鏡拿掉看得到嗎?」

    「當然看得到,只是遠一些的就看不清楚了。」

    然後她們玩起了數手指的遊戲。媽媽要小美阿姨拿下眼鏡,然後她比了兩根手指,小美阿姨回答「二」,媽媽又退一步,再比出三根手指,小美阿姨回答「不清楚了,看不到了。很模糊呀!」

    但媽媽關心的不是小美阿姨到底能不能看到,而是她覺得有副眼鏡戴在臉上,那種感覺真有學問。像是把學生證貼在胸前,向全世界宣告自己就是學生一樣。

    這件事一直記在媽媽的腦海裡,她告訴自己,如果能讀書讀到戴眼鏡,那真是一件完美到天上去的事情。甚至,她願意讀書讀到眼睛瞎了,只要她能讀書。

    所以媽媽只要休假,走了十幾公里的路回到家,她就會跟外公外婆說她一定要再回去唸書,不管多苦都要做。當然,外公外婆沒有回答,他們非常知道家裡的情況,要讓一個孩子唸書,對他們來說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有一天一大早,媽媽要讓大舅載回富人家那兒的時候,她看見外公在離家外面幾公尺的地方,用那種古老的,必須用手連續壓那長長的柄才會有水跑出來的抽水器在洗自己的眼睛。

    「哥哥,爸爸怎麼了?」坐在大舅的三輪車上,媽媽問。

    「爸爸跑了很久的碼頭線了,港邊風大,砂子很多,他每天回到家就是腫著眼睛,然後睡了一覺醒來,就去洗眼睛,消腫了以後又繼續去跑碼頭線。」大舅一邊踩著三輪車,一邊說著。

    「那為什麼要去跑碼頭線?」

    「政府開始在發展高雄港啊,那邊船多貨多人也多,很多三輪車都去了。」

    「叫爸爸不要再去跑那邊了啊,眼睛壞了怎麼辦?」

    「妳以為我跟媽媽都沒講嗎?沒辦法啊,他哪講得聽?有錢賺他再遠都去!」大舅在最後那句「有錢賺他再遠都去」下了重音。語氣中似乎有點無奈的氣憤。

    媽媽沉默了。聽完大舅說的話,她很清楚的知道,外公是個不會聽別人勸的人,固執而且脾氣硬。決定要做的事,誰來勸都是找罵挨。

    其實大舅也跟外公跑了一陣子碼頭線,但因為在碼頭線搭三輪車的大都是取巧又小氣的商人,所以超載是常有的事。外公為了不讓大舅太累,所以不准大舅去跑碼頭線。曾經大舅聽到有大船要進港,量貨取濱的商人一定很多,所以偷偷跑去碼頭線載客,想多賺一些,結果回家被外公打得很慘。

    媽媽十五歲那一年,拜託小美阿姨帶她到配眼鏡的眼鏡行,用自己超過半個月的薪水買了一副眼鏡,當時媽媽的薪水調整到一個月一佰七十元,所以那副眼鏡大約一佰元。

    那是一副墨鏡,黑色的,粗粗的鏡框,鏡片有由上而下漸層的透明感。

    她放假的時候,在吃晚飯時拿出來送外公:「爸爸,你的眼睛每天都進風沙,這眼鏡片有由上而下漸層的透明感。鏡可以讓你擋沙子,要記得戴喔。」媽媽說。

    外公看了看眼鏡,吃進嘴裡的飯還沒有吞下去,就一把抓過眼鏡往旁邊的地上丟,「誰叫妳亂花錢的?」外公怒斥著媽媽。

    「我沒有亂花錢,我只花了買眼鏡的錢,其它的錢都拿給媽媽了。」媽媽害怕的解釋著。

    「妳以為我不知道眼鏡一副多少錢嗎?這副眼鏡可以讓我們家活兩個禮拜了你知道嗎?」外公一樣大聲的斥責著。

    媽媽不敢再回嘴,她委屈地站起身來,把地上的眼鏡撿起來,還好眼鏡有袋子裝著,所以沒有損害,只沾了點地上的灰。她把眼鏡放在桌上,然後坐回原位低頭吃飯,外公則是不放過人似地繼續念叨著。

    隔天,媽媽又要讓大舅載回富人家時,外公已經踩上三輪車了。他的鼻樑上掛著一副黑色的墨鏡,粗粗的鏡框,鏡片有由上而下漸層的透明感。

    媽媽跟大舅都開心地笑了。不同的是媽媽的臉上多了兩道淚痕,那是開心的流淚,所以兩道痕跡就像微笑的嘴型一樣在臉頰上劃了弧線。

    「那副眼鏡,外公到現在還留著。」媽媽說,「雖然已經不能再戴了,但是他還是捨不得丟。」媽媽跟我說這些話的時候,笑得很開心,我能感覺她的心也是笑著的。

    「那,媽媽,妳有回到學校唸書嗎?」我問。

    「有啊。就在買眼鏡給外公那一年,我搬出小學唸書時的課本,自己利用時間讀,然後自己去考了初中補校,三年後全班前十名畢業。」

    「那妳在富人家的工作呢?他們讓你晚上去唸書嗎?」

    「他們是一戶好人家,第一年的時候讓我去唸書,然後說可以讓我回家,不用再幫傭了。但我還是繼續留在他們家,直到我初中畢業。」

    「比較可惜的是,」媽媽歎了一口氣說,「我到了四十歲那年也都沒戴到眼鏡,我的視力一直都是1.2以上。我的人生中第一副眼鏡,竟然是幾年前配的老花眼鏡。」她苦笑著說,語氣中帶著扼腕。

    我曾經看過外公那副眼鏡,黑色的,粗粗的鏡框,鏡片有由上而下漸層的透明感。他收在自己藏私房錢跟一些金戒指跟自己的一些紀念品的櫃子裡,用一個義美蛋卷的鐵盒子放著。

    我想,對媽媽跟外公來說,那是一種美麗。

    或許我們都懂,但永遠都不及他們感受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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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6-7-4 10:02:51 |只看該作者
第5節       
       
    *或許我們都懂,但永遠都不及他們感受的深。*

    畢業後的媽媽回到加工區待了一年多,然後認識了我爸爸。

    也就是「那傢伙」。

    外公外婆再加上大舅還有媽媽好多年的努力,家裡總算存了一筆錢。大舅說,他想利用這筆錢開一家皮件工廠,主要是生產皮包和皮製品。當時外婆開始篤信一貫道,很多事情都喜歡問菩薩,幾乎所有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菩薩點頭他們才敢動作。就連當時小舅要到高雄工專(現在的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唸書,外婆也要問一問。於是辦廠的事情搬到了佛桌上去討論,參與討論的「人」嚴格說起來有四個,外公、外婆、大舅、還有「菩薩」。

    很離奇的是,菩薩不只答應了,還很開心的答應。怎麼說很開心?因為那天所有提出來問菩薩的問題,菩薩不只答應,而且還替工廠取了名字,叫做「佛欣」。

    不過,不要問我他們怎麼問菩薩的,我對這方面的事情完全不瞭解。即使我從小是被外婆帶大的。

    大舅開始為「佛欣」四處奔走。先買好一棟透天厝,再把隔壁的透天厝一起租下來,然後向政府相關單位申請執照,然後一邊開始接洽皮件經銷商,爭取一些代工訂單,一面應徵生產線的人員。並且大量的採購生產機具,像是裁布機,針車,還有沖紐機(把紐扣釘到皮件上的機器)。

    聽大舅說佛欣企業成立的第一年,因為競爭對手不多的關係,再加上我們稍稍壓低了一些代工成本,所以皮件經銷商開始樂意把他們的設計圖拿給我們來代工生產,成績不算太差,至少有小賺。

    接下來的幾年,接觸的皮件經銷商越來越多,佛欣也開始稍稍擴大,甚至有一些國外的客戶來下訂單,佛欣的皮件從這個時候開始出口。大舅說起這事的時候,有些心虛但又驕傲的說:「當時根本不懂什麼是英文,也硬著頭皮上了!把自己做的東西賣到國外去的感覺,真的很好。當年台灣的人力便宜,所以國外的皮件商要拓展亞洲的市場,就會到台灣來找代工工廠。因為地理位置好,而且又有港口。」大舅說得很開心。這些快樂的回憶總會讓人陷入某種愉悅的氛圍,久久不能自己。

    佛欣的穩定,也帶來了一家人的穩定。外公跟外婆雖然當時年紀並不大,也才四十多歲,但他們年輕時已經跟時代拚鬥了三十多年,也該到了穩定過日子的時候了。

    沒多久後大舅結婚了,娶了一個正妹舅媽!正妹舅媽來自裡港,一個當時在屏東鄉下很偏僻的地方。我看到他們結婚時的照片,還曾經嚇一跳說:「哇!裡港的女孩子,現在還這麼漂亮嗎?」

    不過,正妹舅媽不只正而已,還是個超級賢內助,對內把家裡的大小事都打理得很妥當。對外則對大舅在佛欣企業的管理上面有很大的幫助。她很快地學會了怎麼制做皮件、怎麼跟供貨商洽談原物料的成本、怎麼把那些在生產線上一天到晚婆婆媽媽的阿姐阿姨阿嬸阿婆們管得安安靜靜沒有口角。

    唯獨對皮件經銷商的部分,她絕對不會去插手或多嘴大舅跟這些老闆們的洽商。她說:「那是一個必須有百分之百自主權的部份,而擁有這份自主權的人不是我。」

    大舅也因此不需要去承受來自家人或自己妻子的壓力,他不用怕自己的妻子對他說:「你這次給他們的價錢這麼便宜,下次要加回來!」

    就因為大舅娶了一個好太太,街坊鄰居便開始在關心下一個接近結婚年齡的人會遇到什麼樣的對象。而當時小舅不過是個還在念高雄工專的學生,所以街坊鄰居關心的人

    就是我媽。

    但說實話,我媽當時才十九歲多,說結婚實在有點嫌早,但那時的女孩子大部份都二十三五歲就差不多已經嫁人了,所以街坊關心的就算不是什麼時候結婚,也會關心我媽到底有沒有男朋友。

    我說過了,我媽是個超級正妹。她畢業後回加工區的那一年多裡,大概收了疊起來有一公尺高的情書(我唬爛的,不過收了很多很多情書倒是實話),寫給她的人什麼身份都有。我媽跟我說,她當年時常一天之內就接了兩三封,然後又好一陣子沒人寫來。我問她為什麼會一陣子沒人寫來,她說,因為那一陣子沒寫來的人,都在等我有沒有被寫那兩三封的人給追走。如果我被追走了,那他們就不需要再寫了。

    我聽完笑了一笑,心裡覺得過去的人太簡單了。這情況在當年或許真的可以這麼公平,這麼和平的進行。但如果是現在這個年代,哪還有男生願意等等看這女孩有沒有被追走的?一定都卯盡全力,不給喘息空間一直衝到追上手為止不是嗎?

    「王小姐,妳應該也跟我有一樣的想法吧。過去男孩子追妳,應該都會卯盡全力衝刺,就像聯考前幾天死抱著書不放。」我看著王小姐,比手劃腳的說。

    「這當然是有過,不過有些男孩子比較害羞,他們不敢卯盡全力,不過,他們也會抓緊機會,跟過去令堂那個時代相比,現在的男孩子是真的比較敢沖了。在愛情方面。」王小姐笑著說。

    「對,在愛情方面。所以當女孩子比較幸福,可以看著男孩子為自己拚死拚活衝來衝去的,一定有某種成就感。」我說。

    「你把女孩子想得太壞了,吳先生,而且當女孩子也沒有比較幸福,如果卯盡全力追你的人不是你喜歡的人,那種困擾的程度是會讓人覺得心煩甚至睡不著覺的。」王小姐搖搖頭說。

    「也對,因為我媽當時就是覺得很心煩,而且是煩到把加工區的工作給辭了。」

    「辭了?」

    「對。」

    「想也是,時常接不喜歡的人寫來的情書,還真是件很煩的事情。」王小姐一副頗能瞭解我媽媽當時的感受的表情。

    「是的,所以王小姐,請不需要羨慕我媽媽。」我說。在一旁的魏先生聽完,開始哈哈大笑。王小姐站起身來回頭打了魏先生一下,臉稍稍紅了一點,又轉頭坐下開始發問。

    此時魏先生依然在大笑。

    「剛剛說到令堂辭了工作。」王小姐說,她還回頭瞪了魏先生一眼。

    「對,她辭了加工區的工作,然後到高雄市區跟一個婆婆學做肉燥飯。」

    「所以,她跟令尊並不是在加工區認識的?」

    「他們不是在加工區認識的。」

    「那是在哪裡?」

    「在我剛說的那個婆婆的肉燥飯店舖裡。」我說。

    在生意很好,又是用餐時間尖峰時刻的婆婆的肉燥飯鋪子裡,媽媽來來回回忙得不可開交。

    但這天,那傢伙的出現,卻讓我媽的生命,有了非常大的改變。

    那傢伙吃完肉燥飯,走到婆婆面前,結完帳之後對婆婆說了一句話:

    「阿婆,我想跟你女兒認識一下,可以嗎?」

    那傢伙,指著我媽,一點都不緊張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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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4 10:03:10 |只看該作者
第6節       
       
    *這傢伙追女孩子的實力,還真是「深厚」啊!*

    「令尊把妹的方法還真是奇特。」王小姐摀著嘴巴笑著說。

    「妳可以直接說他的方法又笨又俗又直接,我一點都不會介意的。」我也微微笑著說。

    「這可是你說的,我沒說。」王小姐哈哈的笑了起來,「不過,那位婆婆真的有介紹令堂給令尊認識嗎?」

    「妳想咧?」

    「有?」

    我搖搖頭。

    「沒有?」

    我也搖搖頭。

    「那你一直搖頭是什麼意思?」

    「就是妳都講錯的意思。」

    「都講錯?答案就AB兩個而已,不是有就是沒有,怎麼會講錯呢?」

    「答案還有C,就是婆婆根本沒聽到。」

    王小姐跟魏先生當場臉上三條線,看著他們的表情,我笑了出來:「不過,那傢伙又問了第二次啦。」我說。

    「阿婆,我想認識妳女兒,可以嗎?」那傢伙又問了婆婆一次。

    這次婆婆聽到了,她回頭看了看那傢伙,又看了看我媽,然後笑了出來:「哎唷,你也差不多一點,你看看她跟我有像嗎?她不是我女兒啦。」阿婆說這話的時候是用標準台語說的。

    這下尷尬了。想也知道那傢伙臉上的表情一定一整個冏了起來,恨不得手邊有個鏟子或是地上剛好有個洞可以跳進去。因為他在問這話的時候,旁邊一堆來吃飯的客人都聽到了,大家都在等這場懊戲怎麼繼續演下去。

    但是事實剛好相反。

    「你爸爸不但沒有覺得不好意思,反而更勇敢的說」媽媽說。

    「說什麼?」我非常好奇的問。

    「他說:「這樣好,妳把她介紹給我,我如果幸運娶到她的話,我再包個媒人禮給妳,這樣妳覺得如何?」」

    我聽完差點翻過去,沒想到這傢伙這麼大膽。這種話如果是現在這個時代用的話,應該會被報以白眼數顆或是被人髒話伺候。

    「媽,那妳怎麼響應他?」

    「我沒有響應,我只覺得這個男人非常輕浮。」媽媽說得很認真。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這個是我聽完當下的反應。笑到整個人倒在沙發上,簡直不能自拔。你想想,如果你的母親用「輕浮」這個字眼來形容你的爸爸,像是在教訓涉世未深的毛頭小憋子,你會不會覺得好笑?

    「那後來呢?」

    「後來你爸爸知道我的名字之後就回去了,名字是婆婆告訴他的。」

    「然後他開始追妳?」

    「那個時候他沒有機會追我。」

    「為什麼?」

    「因為他那個時候是核電廠外包廠商的工人,所以他那天就離開高雄了。」

    「再來就沒有後續了嗎?」我的口氣有點失望。

    「當然有後續啊。不然我怎麼生你?」

    「那後續呢?妳繼續說啊,別賣關子呀!」

    「後續只有一句話。」媽媽表情非常認真地說。

    「什麼話?」我豎起耳朵認真地聽。

    「就是忘光光了。」

    說完,媽媽竟然開心地笑了起來。哇銬!什麼碗糕呀!這時候給我搞這種自以為幽默的把戲。

    「什麼啊!?幹嘛這樣?什麼忘光光了?這事很重要呀!必系到小說能不能繼續寫

    下去啊!」我皺著眉頭,不耐煩地嚷著。

    「這事都三十多年了,我怎麼還記得?」

    「那妳前面那些事怎麼記得?」

    「我就只記得那些呀。」

    「還有選擇性記憶的喔!」

    「我不知道什麼是選擇性記憶啦,我就是不記得後來怎麼了,我只記得他一直賭博,一直賭博,那個時候真是氣死我了!」媽媽睜大眼睛,擠著眉說。

    「那他怎麼追到妳的,妳應該記得吧?」

    「嗯?」

    「妳不是說他很輕浮嗎?」我盡量強忍住笑意,「那妳是怎麼被一個輕浮的人追到的呢?這個妳一定有印象吧。」

    「嗯,有啊。」

    「那是為什麼?」

    「為了一張照片。」

    「一張照片?」王小姐手裡拿著筆,快速地在她的筆記本上書寫著。「因為一張什麼樣的照片?」

    「一張我媽媽的照片啊。」

    「這張照片是?令堂給令尊的?還是?」

    「當時我跟妳一樣,一直逼問我媽媽,還要她把照片交出來。」

    「那後來呢?你有看到那張照片嗎?」

    「有,不過不是在逼問她的當天,是在那之後許久了。」

    「為什麼當天令堂不肯拿出來給你看呢?」

    「我也不知道原因,但是,我看到照片之後,我真的瞭解到了,為什麼媽媽會被一個輕浮的傢伙給追到手。」我輕輕地笑著,心裡有一股溫暖慢慢地在熨開。

    「為什麼呢?」王小姐問著。魏先生則對我報以好奇的眼神。

    許久之後,媽媽拿給我一張照片,「子雲,你不是問媽媽,為什麼會跟你爸爸在一起嗎?」她一邊遞給我,一邊說。

    「嗯,是啊。」

    「就是因為這張照片。」媽媽說。

    那張照片,是在那間肉燥飯鋪子的外面拍的,媽媽當時正在收拾桌子上的碗盤,19歲的纖瘦身影中帶著成熟的女人氣息,她半彎著腰,一隻手捧著疊起來的碗盤,另一隻手則拿著抹布在擦拭桌面。

    「很久之後,你爸爸從金山放假回來,又特地跑到肉燥飯鋪子裡去找我,但是當時,我被加工區的主管叫回去幫忙,這一幫又幫了好久。」

    「所以,爸爸沒有找到妳?」

    「對,他在肉燥飯鋪子裡沒有找到我,但婆婆告訴他我在加工區上班,所以他跑到加工區找我。」

    「有找到嗎?」

    「他一共放三天假,第三天才找到我。他沒有跟我多說什麼,只告訴我他要回金山去了。」

    「嗯」

    「在他走之前,他跟我說,他偷偷拍了一張我的照片,希望我不要介意,因為金山離我太遠,但思念離他太近。」

    聽完這句話,我真的有那麼點感覺到,某些特質似乎真的是會遺傳的。

    媽媽說完,淺淺地笑了一笑。我則是看著媽媽的表情,心裡有種寂寞感像一杯水打翻在畫紙上,那一片濕漉漉漸漸地爬開。

    「原來,爸爸對妳一見鍾情啊,媽媽。」

    媽媽沒說話,只是笑一笑。但我看出她眼裡的寂寞感,又倒了一杯水在她心裡的那張畫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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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4 10:03:28 |只看該作者
第7節       
       
    *那傢伙對媽媽說:「金山離妳太遠,而思念離我太近」。*

    *哇銬,這傢伙好樣的!*

    「聽起來好寂寞啊。」王小姐放下手上的紙筆,她的眉間與眼神透露出一絲絲的愁鬱,像是看了一本悲傷的小說,憂鬱隨著劇情的走向在發作。

    「我也是到了很後來才發現媽媽的寂寞,原來不只是因為那傢伙的愛賭導致家庭破碎而引起的,那是一種會堆棧的寂寞感。」

    「堆棧的寂寞感?」

    「嗯嗯,就像在累積某種情緒一樣。兩個人的故事從開始那一秒就在進行堆棧的動作,不管過了幾年,或是十分短暫的時間,只要當時心裡是有感覺的,或是有遺憾存在的,那麼,情緒就會堆棧,而寂寞是最明顯,也最唯一的。就拿媽媽的例子來說,她在當時是有感覺的,她因為愛上那傢伙而嫁給他,又因為那傢伙的愛賭又失去他,不管當時的情緒是什麼,只要在多年後的某一天想起,當時的情緒就會起一種不知名的作用,我們用寂寞來稱呼他。」

    「你說的很有道理,說服力也十足,」王小姐點了點頭,但又接著說,「但為什麼要用寂寞來稱呼呢?沒有其它的形容詞或名詞嗎?」

    「沒有。」我很直接且堅定地說。

    「為什麼你這麼的篤定呢?」

    我對王小姐微笑了一下,從包包裡再拿出我的煙盒,抽出一根大衛杜夫,然後點上,我說:

    「因為那所有堆棧的情緒,所有的其它人都「無法真切的分享或共有」。」

    王小姐像是大夢初醒一般的「啊」了一聲,然後頻頻點頭說:「對對對,你說的沒錯!」

    「所以我才說,寂寞是最明顯,也是唯一的。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寂寞。」

    我又吸了一口煙,然後慢慢地吐出來。

    「那麼,接下來呢?」

    「什麼接下來?」

    「令堂就因為這張照片被令尊追走了,然後呢?」

    「然後的事情我在這之前已經說過了,那傢伙沒多久就走了。」

    「那麼,令堂呢?」

    「媽媽從金山回到高雄之後,就頂了一間路邊攤開始做生意。」

    「什麼生意?」

    「肉燥飯啊。」我說。

    嗯,是的。媽媽在開始做生意的當時,我就一直待在外婆家。我想我知道媽媽當時的感覺,她雖然很希望能跟我一起住,但她身邊什麼都沒有,也沒有房子,她只能暫時的把我放在外婆家,讓她能好好的認真賺錢,等到她有了自己的房子,她就會把我帶回她身邊。

    在外婆家長大的日子,我的每天都很快樂。

    或許是因為我算是個受教的孩子,雖然活潑好動但卻也不需要大人們操心煩惱。我的作息不會混亂,我的功課不需要操煩,我在學校的表現不會亂來,我的身體也很健康不會讓家人不安。

    那是一段沒有任何煩惱和壓力的日子。

    那些日子,媽媽大概一個禮拜會回外婆家看我一次。起初我還會很開心的抱一抱媽媽。但後來我漸漸地不喜歡抱她。

    因為她身上的味道。都是豬肉和菜余的味道。

    「媽媽,妳別抱我,妳身上的肉燥味好重!」我還記得,我曾經這麼直接地跟媽媽說。我還記得她聽完之後,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她身上的油污點點的圍裙,她說:「好,那下次媽媽要來看你,一定洗完澡再來。好不好?」

    「好。」我說。

    長大後我才知道,那句話,是很傷媽媽的心的。當時的我,還不能算是個懂事的孩子。

    但,媽媽是健忘的。她後來也一直都是忘了洗澡就來看我的,她身上的圍裙就算換過了,也一樣是油污點點。那豬肉與菜余的味道一樣刺鼻。不過,與其說她健忘,不如說她為了爭取那多跟我相處的幾十分鐘。因為她又得趕回離外婆家很遠的苓雅區去做生意。

    這樣子的日子,幾年之後我也習慣了。我在外婆家從六個多月大,一待就待了將進十一年。一直到我念小學五年級那一年。媽媽總是大約一個星期就會出現一次,她在我小學三年級那一年就買了自己的房子,外婆說,她當時就很想帶我回去跟她一起住,但我說什麼都不肯。

    因為,媽媽的新家裡多了一個人。他就是我現在的繼父。

    繼父在我還不滿九歲那一年,也就是那傢伙去世後的第八年認識了我媽媽。當時的他是一家很有名的建設公司的企劃經理,他很欣賞媽媽獨立不依靠男人的個性,而媽媽也很欣賞他在社會上的工作能力。

    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外婆家裡的所有人,包括外公大舅大舅媽還有小舅都知道了。

    當然,他們也試圖暫時性地不讓我知道。因為當時的教育,甚至是課外讀物,都很清楚地告訴我們:「繼父或是繼母,都是很凶的,都是不會疼小阿的。」我想他們也想過媽媽交了新的男朋友,而這個男朋友將會是我的新爸爸,這事對我的衝擊一定會很大,所以外婆他們決定把我蒙在鼓裡。

    但是,我永遠記得那天,我跟鄰居的孩子在外婆家附近的空地裡玩,當玩的正開心的時候,遠遠地看見外婆家的門口,媽媽坐在一輛摩托車上面,抱著前面的一個不認識的叔叔,在跟外婆說話。

    那時我心裡有一種好奇怪好奇怪的感覺,我一直在努力地想要解釋並且消除那種感覺,但是,我越想解釋、越想消除,那感覺就越是強烈。強烈到幾乎要將我的身體撕裂!我感覺到有個堅硬而且巨大的物體卡在我的胸口裡面,它好像就停在我的氣管或是食道中間,我想吐也不是,我想吞也吞不下去。我深刻而且強烈的感覺到我的呼吸困難,而且困難到像是被掐住了脖子。

    「爸爸不是死了嗎?」這是我當時的第一個念頭,第一個疑問。

    這時外婆指著空地,像是在對他們說我在這裡,到空地來找我吧。那個陌生的叔叔跟媽媽轉過頭來,我丟下了我的玩具,轉頭就跑。

    我記得我一直跑,一直跑,那種跑可以說是已經發狂了。好像有什麼東西在追我一樣,我不停地狂奔,狂奔。我根本沒有打算停下來,我的腳也似乎不想停下來。我跑進了外婆家附近的公園,然後穿越它。又跑過了車子很多的平交道,然後跑進我每天都要經過的那條到學校的小快捷方式,我看見學校的後門沒關,我跑了進去,然後穿過後玄關,穿過最後一棟低年級的建築,然後跑進操場。

    後來的事情我不太記得,只知道我又有記憶的時候,我的腳跟手都是包紮著大量的繃帶。聽說是我跌了很大一跤,我摔破了雙腳的膝蓋和大腿,也摔破了雙手的手肘,臉上也摔了一道長長的擦傷。

    這一傷,我包了三個多禮拜的紗布跟繃帶,也連帶的影響了學校的運動會,班上的接力賽少了一個生力軍,拔河當然也沒有我的份了。

    但,這一摔的影響,並不只是我的運動會,還有那個陌生叔叔跟媽媽的婚禮。從外婆他們決定隱瞞我媽媽交新男朋友的事情,到我自己親眼破鼓見真相的那天,外婆他們的隱瞞不到半年,戰術可以說是非常失敗。

    過了好久之後,我記得,有一天,一樣是一禮拜出現一次的媽媽,她全身乾乾淨淨的走到我面前,把我抱起來,我在她身上沒有聞到臭味,但我在她臉上看見歲月。

    「媽媽,妳怎麼長皺紋了?」我摸摸她的眼角說。

    「嗯,媽媽每天都在老啊,你每天都在長大啊。」

    「喔。」

    「子雲,媽媽如果要帶你回去跟媽媽住,你要不要跟媽媽去?」

    「好,只要沒有那個叔叔就好。」我說。

    這天,媽媽跟那個陌生叔叔結婚了。

    外婆外公大舅大舅媽還有小舅都去參加婚禮,大舅的兩個孩子,也就是我的表弟也都去了。

    我一個人被安放在外婆家附近的一個老師家裡,他是我學校的老師。

    這天,我沒來由的哭泣著,我感覺到有個堅硬而且巨大的物體卡在我的胸口裡面,它好像就停在我的氣管或是食道中間,我想吐也不是,我想吞也吞不下去。我深刻而且強烈的感覺到呼吸困難

    而且困難到像是被掐住了脖子

    那年,我未滿十一歲,我心裡的痛苦開始在堆棧。

    是的,那是我十一歲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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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4 10:03:45 |只看該作者
第8節       
       
    *十一歲的痛苦,十一歲的寂寞。*

    「所以,對於令堂的再婚,你是非常反對的?」王小姐說。

    「在當時的我來說,是的。」

    「那,外公跟外婆,或是你其它的親人有沒有試圖跟你談談令堂再婚的事,讓你對這件事情比較容易接受或釋懷?」

    「沒有。我想,對當時的他們來說,跟我解釋或是溝通這件事是沒有效果,也是沒有必要的,畢竟要一個小學才五年級的孩子瞭解大人的世界,恐怕是自找麻煩。」

    王小姐點了點頭,「也對,那畢竟複雜了點。」她說。

    「不過,也就因為如此,我花在接受這個新爸爸的時間,恐怕比其它有過父母再婚經驗的孩子還要來得長。」

    「為什麼呢?」

    「因為,我並不覺得我需要爸爸這個角色。」

    「那麼,你在接受新爸爸這個角色上面,花了多少時間?」

    「五年。」我說。

    我第一次叫繼父爸爸,是在我要升高二那年。我還記得他當時的表情,他的眼睛裡透出一種我跟他相處以來從沒有過的光芒,那是我認識他之後第一次見他笑得那麼開心,他摸摸我的頭,但什麼也沒說,我想,他可能不知道,也無法說些什麼。

    他跟媽媽沒有再生孩子,聽他說過,他從來就沒有打算跟媽媽再生孩子。從跟媽媽在一起的那一天開始,到他跟媽媽結婚那天,他就從來都沒有過想要有「自己」的孩子。

    「因為,我一直都覺得你就是我的孩子。」長大後,對於他為什麼一直都不跟媽媽生個弟弟或妹妹給我的這個問題,他給了我這樣的答案。雖然,大約在國中的時候,我曾經聽他說過:「家裡有一隻精力旺盛的怪物就已經很多了」這樣的話。

    不過還好他沒有用「家裡有一隻畜生就已經夠了」這句話。

    我在媽媽跟他結婚不久後被媽媽接回去跟她一起住。在我小時候的印象中,他是一個非常嚴肅而且話很少的人。他不愛笑,而且表情很撲克,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我的同學們都知道我給繼父取的外號叫做「耍酷眼鏡伯」,顧名思義,我就是認為他每天都在耍酷,另外他還戴一副眼鏡。

    在我剛搬去跟媽媽還有他一起住的時候,他的生活模式數度讓我覺得驚訝!我也數度覺得他真是個奇人。他每天除了上班,回家就是看台視新聞,然後就是看天下跟遠見雜誌,然後就翻一翻他的建築業相關的書籍,然後就是拿著一把電動的腳底按摩器邊按腳底邊看書。他喜歡抽煙,喜歡泡茶,喜歡晚上一個人把家裡的燈都關上,然後坐在客廳裡像想事情一樣的發呆。假日的時候就會一個人點上一根煙,也不會約媽媽跟我去哪裡玩,就是叼著煙走出門,然後散步到我家附近的錄像帶店租影帶回來看。他一次都會租五片左右,然後花星期六的下午開始,跟星期日一整天的時間把五卷都看完。(當時沒有周休二日。而且你們可以想一想,五卷影帶的長度最少十個小時,他只花了一天半的時間。)他還會在我家旁邊的小院子裡種花,我還記得他重了一株很茂盛的九重葛,他會叼著煙在院子外灑水澆花,接著清一清一個禮拜以來掉在地上的落葉枯花。

    重點是,他做這些事的時候都是一個人的,他不會約我媽媽,當然,他也不會約我。

    當時的我對這個人的印象就是:「天啊!懊一個老頭!莫非武功深厚?」,這不是

    在說給你們笑的,我是真的這麼想。不過,我必須解釋一下,會覺得他武功深厚,

    是因為他買了一套書送給我,在我小學畢業的時候。那套書的名字叫「金庸全集」。連他送我書的時候,他都只跟我說:「這是送你的,有空看一看。」然後就走出我的房間了。

    你們說,這不是耍酷不然是什麼?

    就是因為他太酷了,所以我跟他一個月說不到幾句話,而且我還能算得出來!一個月會說九十句話,如果是大月,那就是九十三句。

    「叔叔,謝謝你。」這是他每天上班前載我去學校上課時我說的,也是每天的第一句話。

    「叔叔,我回來了。」這是我放學回家或補習回家後說的。每天的第二句話。

    「叔叔晚安。」這不需要解釋了,我想大家都明白。

    而他的響應就是:「嗯」、「嗯」、「嗯」。

    多麼簡單明瞭啊!一點都不囉嗦!一點都不浪費時間!

    但是,也就因為如此,我也就從不瞭解他。當時的我心裡只覺得,這真是一個無聊的家。一個每天忙著跟肉燥一起玩的媽媽,還有一個每天只講三句話,字還都是同一個的繼父。說得誇張一點,我家安靜得幾乎可以聽見蚊子在聊天。半夜起床按馬桶的聲音是每天最大的聲音,簡直就是噪音。

    這跟外婆家有非常非常大的差別。

    外婆家每天都很熱鬧,每天都有歡笑,大家一起吃飯看電視,而且中視華視台視都

    可以看!家裡的讀物種類繁多,漫畫、故事書、中國民間傳說、伊索寓言、還有小朋友知識全書、漢聲小百科等。不是只有連看都看不懂的天下跟遠見雜誌。外公在泡茶的時候也都是全家一起喝,也不會有人很晚了還不睡把所有的燈都關了自己一個人坐在客廳發呆。租錄像帶也是全家一起看,更不可能把星期假日的時間都花在錄像帶上面。

    被錄像帶機卷掉時間可真是一件非常得不償失的事情。至少當時的我是這麼想的。

    所以,我曾經幾度躲在被子裡偷哭,我很想回外婆家,但我怕傷媽媽的心又不敢說,也不太敢跟媽媽要求載我回外婆家。

    因為媽媽要接我回去一起住的那天,外婆跟我說:「跟媽媽一起住才是對的,世上只有媽媽好。要聽媽媽的話,別調皮搗蛋。媽媽等這天等很久了。」

    就是因為這句「媽媽等這天等很久了」,才十一歲的我彷彿在剎那間長大了十歲一樣,深刻地瞭解了外婆的意思。

    「但是跟媽媽一起住,我並不快樂啊。」在深夜的被單裡,有個聲音一直對我這麼說。

    王小姐眼裡滿是疑惑地看著我,她說:「你為什麼不跟媽媽談一談呢?」

    「剛剛我有說過,我不能找媽媽談。因為她知道我一直反對有個繼父,所以她的壓力很大,她只能賺更多的錢讓我過好一些的日子,外婆的告誡我也瞭解,所以我一直沒跟媽媽說,其實我住得很不快樂。」我說。

    王小姐點點頭,示意她的瞭解。

    那麼,不快樂怎麼辦呢?就找點快樂的事情做吧。

    當時的我,最快樂的時刻,就是跟同學在一起。年紀相同溝通無礙又興趣相投的關係,上學就是我每天最快樂的時候。

    我每天都跟同學玩得很瘋,補習也沒在聽課,租了一大排漫畫到補習班去看,被老師抓了又罵,罵過了還是繼續租。看到同學去撞球間玩得不亦樂乎,我也加入他們的行列每天在撞球間裡鬼混,常常混到補習時間都已經過了才匆匆忙忙地騎上腳踏車到補習班去,去之前又不忘去租一排漫畫。(補習時間是晚上的六點到九點半,而學校放學的時間是下午四點,也就是說,這中間的時間,我都在撞球間裡。)

    瘋漫畫又瘋撞球的關係,我的成績當然亂七八糟。小學拿市長獎畢業的吳子雲已經

    慢慢地在我心裡的某個很深很深的角落消失了。國中考進資優班時的那種驕傲也早就不見了。

    混撞球間又租漫畫租到變成補習班漫畫出租小盤商的事情由補習班老師從電話裡傳到媽媽的耳朵裡(我租一整排去補習班看,又分租給同學一起看,租同學一本我賺一塊),媽媽衝到撞球間去抓人,當場打斷撞球間老闆的五根球桿。

    「拜託咧!拜託咧!妳要打小阿也不要拿我的球桿打!」撞球間老闆一邊拉著我媽媽一邊大喊著。

    「球桿是有多貴!我打斷幾支賠你幾支!」媽媽發狂似地在撞球間裡大罵著!

    我的背上五條瘀血到發黑的傷痕,有兩個禮拜多的時間我沒辦法躺著睡覺。媽媽因為這件事情賠了撞球間老闆一萬塊球桿錢,也因為這件事情禁足了我兩個月。

    後來甚至把我轉離那所國中,她心想,讓我遠離是非之地,我就不會再墮落。

    在撞球間被媽媽海扁的那天晚上,繼父罕見的走進我的房間。媽媽早就已經睡著了。

    他拿著一罐藥水進來,打開我房裡的電燈:「子雲,你起來,我幫你擦藥。」

    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那是我國二的時候。在這之前,他都叫我小表。

    雖然他是進來做「擦藥」這個體貼又窩心到令人感動的動作,但他還是跟往常一樣,安安靜靜的。

    當然,我的背是被擦到痛得眼淚一直飆,但其實引發我狂哭情緒的,是我心裡的委屈。「我只是喜歡玩撞球,這有什麼不對嗎?」當時的我,心裡是這麼想的。並且暗自咒罵媽媽的無理。

    擦完藥之後,繼父蓋上了藥水的蓋子。拍拍我的肩膀,摸了摸我的頭。他說:「你媽媽今天晚上是哭到睡著的。她在睡前跟我說,她很後悔打你打得那麼重」他長長地歎了一口氣,然後繼續說

    「但是,你要知道,她心裡的痛,比你背上的,要多上百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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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4 10:04:00 |只看該作者
第9節       
       
    *還好妳有打我,媽媽。*

    我一直都沒發現原來繼父是個好人。應該這麼說,我一直都沒機會發現他真的是個好人。前面我有說過,他真的是個話很少的人。

    如果不是我的背上挨了那五下,我可能還沒機會發現他不是一直都是個冷冷的人。而且,相反地,他還是個很熱情的人。只是他表達熱情的方式都冷冷的而已。

    或許上面那句話非常的矛盾而且尷尬,畢竟「熱情」跟「冷冷的」是完全相反的。但我倒覺得用在我繼父身上恰到好處。

    我可以舉例來證明。

    有一次,大概是國二還是國三的時候,我考了一次全班第五名,全校第二十一名。那是我進資優班之後最好的一次成績(我的成績一直都在十幾二十名左右徘徊,迷撞球那段時間掉到四十名之後,全班才五十個人)。

    那時院線片最賣座的電影,就是周潤發的「賭神」,而且還是賭神一,不是賭神二喔。繼父看到成績之後非常開心,但他依然沒有笑,只是摸摸我的頭說:「嗯,你表現不錯,明天帶你去看電影,再買台CD音響送給你。」

    看「賭神一」的那個下午,全高雄市的電影院通通爆滿,票賣到只剩當晚的午夜場。所有的售票口都貼出告示排寫著「電影賭神,晚上十一點前只剩站票」。神奇吧,當年的電影院還賣站票呢!

    「子雲,去買兩張站票,」我繼父從口袋裡掏出一張伍佰元的鈔票對我說,當時一張票是一佰五十元。「我們快點買完快點進去站好位置。」繼父說。

    我應了一聲,擠呀擠的擠進那堆有在排隊像沒在排隊的人群中,問了好幾個人才找到隊伍的尾巴。

    但其實哪裡有什麼好「站」的位置,我跟繼父進了電影院之後,所有的走道都是人,還會踩到坐在地上的人的手或腳,如果有人買了爆米花跟飲料進去,一定要抱在身上,不然肯定被踢翻或是撞倒。

    那是我第一次站著看電影,當然,也是這輩子最後一次了。我也是那天才知道,繼父的左腳在年輕的時候車禍摔斷過,復健不完全,所以不能久站。我從頭到尾眼睛都盯著屏幕沒離開,我根本就不知道他跑到廳外廁所旁邊的椅子上坐了很久。直到電影即將結束,他看見清潔阿姨走進廳裡準備打掃地上的垃圾時,他才走進廳裡,然後拉住我的手,確定我沒有離開或走失。

    「什麼?你剛剛說去哪裡?」電影裡,劉德華拉住周潤發的手,瞪大了眼睛問他。

    「拉斯維加斯。」周潤發回答。

    大銀幕裡,戲已經演到最後幾秒鐘了。他拉住我的手,以防散場的人群推擠把我撞倒。

    出戲院之後,他滿頭大汗,我問他說叔叔你怎麼了?怎麼一頭汗?他只是搖搖頭,沒說什麼。後來我興奮地一直跟他說著電影的情節,他都只是聽,沒有響應我。

    「你有沒有看到龍五的槍法啊?好準啊!」我說。

    「」

    「你有沒有看到劉德華帶周潤發到大傻的賭場去,變了一張三出來啊?」

    「」

    「你有沒有看到周潤發最後那副牌啊?」

    「」

    「你到底有沒有看啊?怎麼都不知道我在說什麼啊?」

    「子雲啊,真對不起啊,叔叔剛剛沒有看電影,因為叔叔的腳有受傷過,不能站太久,所以沒辦法一直待在裡面。等賭神的錄像帶出來了,叔叔再租回家,再一起看一次啊。」在停紅燈的時候,他回頭對著我說。

    我坐在摩托車後面,聽完他的話,一整個安靜了下來。心裡覺得很不好意思,也很謝謝他沒有因為腳不能久站,就取消了只能站著看的電影約定。

    我的第五名成績不只換來了一場電影和一台CD音響,更重要的是換來了我對他更深的瞭解。

    「所以,他的這些舉動都讓你覺得很感動,讓你開始對他改觀,覺得他是個好人嗎?」王小姐寫完了這一段的採訪草稿,抬起頭來問我。

    「其實,他有很多貼心或是讓人感動的舉動,而且那些舉動都是非常平常的,平常到你幾乎不太會注意到。但當你注意到的時候,你就會瞭解,啊!原來一直以來做這麼多的都是他啊!」

    「能否再舉一些例子。」

    「例如,我補習之後回到家已經接近晚上十點了,媽媽因為早上四點就要去買菜做生意的關係,也早就睡了。他總會準備好我的宵夜或點心放在我的書桌上,一直以來,我都以為是媽媽放的,但其實都是他。還有,我喜歡打籃球,他很清楚。當我習慣穿出去打球的衣服跟褲子有破損了,總會在下一次打球之前,我的床上就會擺著新的衣褲,那也是他買好的。我打算跟同學出去露營或是跑遠一點的地方,我的褲子裡就會多出幾佰塊錢,那也是他放的。我記得我小學的畢業旅行(三天),媽媽只讓我帶五佰元,但我卻在我的行李的暗袋中發現一張一仟元的鈔票,我以為是媽媽偷放的,但其實也是他。」

    「聽你這麼說,他果然是個好人。」

    「呵呵呵,王小姐,妳的語氣中有著羨慕的意味明顯且清楚地流露著。」我笑著說。

    「是啊。我自己的親爸爸都沒這麼貼心,雖然我並沒有繼父。」

    「但是,讓我深深深深地覺得他是個好人的,並不是這些事情。」

    「那麼,是什麼呢?」王小姐又準備動筆了。

    「是他對媽媽的愛。」

    是的,是他對媽媽的愛。

    他對媽媽體諒與愛護的程度,我想,世界上沒有幾個男人比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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