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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從新開始 於 2016-8-1 16:37 編輯
結束跟你四年多的婚姻生活
不知道該高興還是該難過
高興的我終於可以與我真心喜歡的女人再一起
難過的是我傷害了一個深愛我的人
這段日子以來我知道你用心過
到最後還是離婚收場
還記得跟你相識到結婚只有短短的半年
因為一時的衝動
現在想想過去的你對我的包容是如此的大
連我找我小三找小四你都願意跟他們相處也不願離開
直到7月12號離婚那天我才明白我不愛妳
對不起耽誤妳四年多的青春
對你是滿滿的虧欠
也不知道該這麼去彌補你
只希望未來的你可以找個深愛你的人
坦白說至始至終都不是我要結婚的要求過她把小孩拿掉
她不願意她父母又要求我一定要娶
至於小三小四她也是她
在外面偷吃況且我知道的次數是兩次
小三小四也是在這之後的事情
只是覺得既然這樣那我乾脆把小三帶回家
讓他放手
誰知道他還是不願放手
彌補只是覺得
他幫我生了一個小孩也付出了很多的青春
說真的我愛過他可是
她的愛讓我害怕讓我退縮
有些事情不說也罷
經過了時間一些事情即使在愛也會被消磨殆盡
我覺得感情的事情沒有所謂的對與錯
如果各位覺得錯是在我那我也無所謂
起碼我覺得我解脫了
至於各位評論不評論我不予置評
單純抒發心情
想留下美好的一些事情讓自己多年之後看得的都是好的難道這樣也不行嗎?
一定要把所有的好壞一一列出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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