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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4 00:15:1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認識新約聖經中的「替換定則」

所謂「替換定則」(exchange formula, 拉丁文是tantum-quantum)就是「A成為B的所是,為要使B能彀成為A的所是」,這樣,A與B便相互替換,這就是「替換定則」。

新約聖經中,有兩處經文符合「替換定則」,都在哥林多後書。

頭一處是林後八章9節:「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主耶穌本來富足,卻為我們成了貧窮;好叫原本是貧窮的我們,能彀成為富足。這樣,富足的主與貧窮的我們便相互替換。聖經學者常將這處經文聯結到腓立比書二章6-8節,那裏說到主的七步降卑: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降卑自己,成為順從的,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但神卻叫祂復活,成為包羅萬有、複合的賜生命之靈,住在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富足。

第二處經文是林後五章21節:「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基督(亦即那不知罪的)藉著成為肉體,在肉體裏與我們成為一,而替我們成為罪(舊約利未記十六章8-22節中的替罪之羊,即表徵基督作為神子民的贖罪祭,一面在神面前對付了我們的罪;另一面藉著十字架的功效,把罪送回給撒旦),使原本是罪的我們,在祂的復活裏與祂是一而成為神的義;這樣,是義的基督與原本是罪的我們,便相互替換。

另外,我們耳熟能詳的一句話「神成為人,為要使人在生命及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亦符合替換定則。主後第二世紀一位古教父愛任紐(Irenaeus)在他那本著名的《反異端(Against Heresies)》中說:「因著神無限的愛,祂成為我們的所是,為要使我們成為祂自己的所是。」此即李弟兄所說的「神聖啟示的高峰」,也是神經綸的核心。神的心意就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好叫我們在生命上與祂聯結,在性情上與祂調和,在人位上與祂合併,至終便成為新耶路撒冷,這就是神在復活裏新造的終極完成。

參考資料

1.Norman Russell, "Doctrine of Deification in the Greek Patristic Tradition", chapter 4 "The Earliest Christian Model", pp.106~108
2.Stephen Finlan, "Can We Speak of Theosis in Paul?", pp77~79 in James M. Starr, Sharers in Divine Nature: 2 Peter 1:4 in Its Helenistic Context.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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