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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活健康網記者徐平/綜合報導)化妝品能夠覆蓋臉上瑕疵,是許多摩登女性、男性出門的必備物品,然而化妝品除了化學物質外,其他物質的含量是否超過標準呢?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公布105年度化粧品雌激素檢驗結果,共抽樣市售55件化粧品,檢驗結果均合格。
禁止輸入及製造含有此類成分的化粧品
食藥署於105年2月19日部授食字第1051600975號公告訂定「化粧品中禁止使用Estradiol、Estrone及Ethinyl estradiol成分」,自公告日起禁止輸入及製造含有此類成分的化粧品。
並自105年5月1日起,禁止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違反前述規定者,將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3條及依同條例第27條,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收銷燬之。
抽驗55件化妝品 均未驗出雌激素
為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並配合前項公告,食藥署持續加強抽驗髮用、面霜乳液類、清潔類、潤膚保濕類及彩粧類等化粧品計55件(其類別如圖),針對不得添加於化粧品之Estradiol、Estrone、Ethinyl estradiol以及其他雌激素成分進行檢驗,結果均未檢出,符合化粧品相關管理規定。
食藥署提醒民眾,購買化粧品時,應慎選來源清楚、標示完整的產品,勿購買來源不明及標示不清之產品,且不可輕信誇大之廣告宣稱。若皮膚有傷口或不適,應避免使用化粧品;產品開封使用後,應注意儲存環境及效期,以確保使用安全及保障自身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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