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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苦中解脫(二十三)
八苦中,最後一個是五陰熾盛苦。人可分為精神與物質兩大部分。精神是指心的活動,歸納為受、想、行、識四種心理狀態,這是屬於心法。物質是指身體,可分為地、水、火、風四大,亦即色法。色、受、想、行、識合稱五陰。
我們的身體是由地水火風四大所組成,如頭髮、指甲、骨頭為固體型態,屬於地大;身上的水分,如唾液、小便、血液,屬於水大;身上的熱量屬於火大;出入息屬於風大。所以說身體是四大假合,隨因緣聚合的假有。但是,眾生認取這四大假合的色身為真實,因而產生了執著,認為這個就是「我」,起了我執、我所,就是眾生境界。一旦產生我執、我所,就開始分別、計度,起種種煩惱,讓身心不得自在,這在佛法來講,就稱為五陰境界、五蘊境界。(中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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