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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yi 發表於 2016-12-29 01:39
其實很多立法原意都是好的,但萬一碰到壞老闆,所有都變調了。
碰到貢獻度是負質又意見一堆的員工老闆才是頭大 不合適的員工 沒有合法的辭退機制 明明就自己不想做 還要強迫老闆花錢資遣 從公司搞錢 要知道 公司收入就那麼多 多給他一點 別人就少一點 看在認真工作的人眼裡 叫老闆怎麼管理這個公司
我同意你說立法原意都是好的 可是難過的是直接把老闆們設定為印鈔者 勞力掠奪者 唯利是圖者 立法對我等極度不友善 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 該怎麼跟我的弟兄們互動 照顧他的生活 必要時得關心到他的家庭 心中自有一把尺 每個員工的價值觀不同 需要關心照顧的方式也不同 形式不同 但給予的價值必須相同 這不能用法律條文來規範 口袋裡的糖果被挖光拿去平分 沒有多的資源去獎勵績優的人 又不能處分怠惰的人 這公司能活嗎.....
不好意思 借你的版面發發勞騷 台灣大部分是中小企業 更多老闆是由員工 出來創業 形孤影單 多希望自己的員工就是創業夥伴 只要願意相挺 未來一定共享 問問有多少是能挺到共享那一刻 到有的享時 員工都不知道換了幾代人了 中間有多少不能放手艱苦辛酸 是必須老闆一個人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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