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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由義釋
《疏》由聖人金口所宣。故言經也。
《鈔》妙宗鈔云。由佛大聖金口。宣吐自證之法。故名為經。
○二、通別合釋二。初、指通別二名。
《疏》又經是通名。佛說等是別名。
《鈔》妙宗云通名者。頓說漸說。施權開權。律論之外。皆名為經。故稱通也。
別名者。別相乃多。今從三種。謂人法譬。單三複三。并具足一。以成七別。
單三者。單人。如阿彌陀經等。單法。如大般涅槃經等。單譬。如梵網經等。
複三者。人法。如文殊問般若經等。法譬。如妙法蓮華經等。人譬。如如來師子吼經等。
人法譬具足者。如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等。以此七別與通。合標一代佛法。
○二、明通別所以五。初、通論一化。
《疏》經有三種。謂教行理。依教修行。從行顯理。
《鈔》妙宗云。今家釋題。約通別論者。以其二者。各具教行理也。若無此三。
徒論通別。無所以矣。何以故。蓋依教而後修行。從行而後顯理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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