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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族生命禮俗
命名
胎兒出生後,一般都要舉行簡單的命名儀式,鄒族人在胎兒出生後數日即舉行命名禮。通常先為孩子以冷水洗浴後,由父親或家族中的老人給予名字。為子孫命名時,並沒有太多的約束,只要不與父兄、母姊同名即可。同屬一個亞氏族,也不加以避免,因此可見到祖孫、叔姪、姑姪或堂兄弟姊妹同名。名字一經決定,除非是患病或遭遇其他不幸的事,必須禳祓而改名外,名字是不能任意改換的。
成年禮
鄒族男子的成年禮則與傳統祭典Mayasvi(戰祭)同時舉行,在Kuba聚會所前,青少年聆聽長老的訓示,接受藤條的鞭打,帶上皮帽、飲酒,完成成年的儀式。
婚姻
鄒族對其成員的結婚對象的限制向來極為嚴格,實行「氏族外婚制」與「部落內婚制」,前者主要在防止近親通婚,而後者則是在求全體部落的團結。鄒族自古即面臨有眾多人口的鄰族─布農族,倍受生存的威脅,因而普遍有多子多孫的熱望;又是父系社會,對生命禮俗講求成長儀式,男子16歲以後即可結婚,遵守一夫一妻制,大抵男長與女。
未婚男女的交往,不受社會的特別限制,在平時工作、休閒及全社成員都要參與的祭祀儀禮中,都是年輕人認識交往的好場合。但是,婚姻在鄒族並非純屬二人的事,是直接關係二氏族,因此氏族中的長老、男女雙方的父母,便在婚姻上擁有相當大的主導權力。
喪葬
喪禮是在屋內進行,遺體也是埋在屋內,只有被割首者、年幼者、為出嫁者或離婚者才是葬在室外。葬禮由母親氏系群的男子舉行驅靈儀式,將人與靈分開。鄒人相信西方是「惡靈之門」,所以傳統家屋正門朝東方,聚落墓地安排在西部邊緣。現在改信基督宗教後,喪禮儀式多改採基督宗教方式,唯死者頭部仍朝西方。死亡後身體靈hiyo立刻轉型為hitsu(靈),並隨赴靈界「塔山」。其游離靈piepia則變成hitsunotei(糞之靈),繼續留在部落干預社人的日常生活。葬完五天後舉行meipunu儀式,希望與生人不同性質的靈不要再回來。
參考資料:
‧《鄒族》,王嵩山著,台北:三民,2004。
‧《台灣的原住民:鄒族》,達西烏拉彎‧畢馬(田哲益)著,台北:臺原,2003。
‧《台灣的原住民》,陳雨嵐著,台北縣新店市 : 遠足文化,2004。
來源:臺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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