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8-2-14
- 最後登錄
- 2024-4-24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7448
- 閱讀權限
- 130
- 文章
- 49108
- 相冊
- 0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推薦」與「關說」的區別?
(1)純人事問題與包括人事以外在採購法利益衝突角度不同。
(2)利益衝突有利人事措施,是指首長或執行公務員主動採取非首長權限外行動或干預,是不包括他人「推薦」被動在不違法範圍內情節。而「關說」則是企圖影響公務員的有利措施,二者在動機上要有所舉證查明及區別,不得濫行誣告濫控。
(3)有利採購評選或人事評審職位,其「推薦」在「有利人事措施」,要超過決定性比例才構成違法,與「關說」以具備「利益衝突(迴避)為前提」二者不同。
……………………槽….化….線……………………………………………………………………
公務員應清楚了解請託關說之規定與內涵,除可避免因不知法而觸法外,亦可透過登錄報備機制來保護自己,藉此有效減少請託關說之困擾。
來源:台灣法律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