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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還健康之際,充分掌握預防之道
父母逐漸衰老,不單只是個人生理的變化,其背後更隱含一連串的問題,往往需要全家上下一起面對與承擔。
在台灣,老夫老妻若都還健康,多會同住照應,萬一其中之一罹病,另一半常會擔起照護之責,不忍麻煩子女,除非老伴過世只剩一人時,中年子女才會真正感受到父母年事已高,以及接踵而來的挑戰。
此時,即使長輩身體硬朗,若任其獨居,做子女的難免擔心其生活照應、交友往來、出入安全問題,甚至被詐騙集團盯上的可能;若接來同住,儘管是自己的父母親,在生活習慣、價值觀、溝通方式,以及與媳婦、女婿、孫子女的相處上,免不了得歷經一段磨合期,過程中若要顧及彼此的尊嚴與和諧,每個家庭成員都得重新調整與適應。
若長輩生病,由於老人疾病的表現常會被誤會成身體老化的正常現象,且會合併多重疾病,甚至失能、臥床,在花費、就醫、陪伴與照護上,皆非一人所能承受得起,因此,往往需要動員全家的資源與人力,無論是夫妻、兄弟姊妹,還是孫子女都得分工。當身處其中時,在溝通與分配上,要不影響家庭氣氛又能將老人家照顧周全,著實是一門不簡單的任務。
長期觀察台灣老人十大死因趨勢,可以發現慢性病幾乎占了七成以上,包括癌症、腦血管疾病、心臟疾病、糖尿病、腎炎及腎病變、慢性肝病及肝硬化、高血壓……等,幾乎年年榜上有名。
由於慢性病潛伏期很長,初期沒有明顯的症狀,一旦罹病後便無法根治,且若長期忽略或控制不當,不僅會有多重用藥、生活功能降低等後遺症,還可能產生骨牌效應,引發多重併發症,使得病情加重、殘障或失能,甚而危及生命。
慢性病被稱為「現代文明病」或「生活習慣病」,起因多來自不正常的生活型態,因此,若能在身體健康之際,充分掌握「預防之道」,往往比罹病之後靠治療防止惡化,來得輕鬆又有效。
所謂「預防之道」,可分為「健康的習慣」與「健康的管理」兩大面向,前者指的是培養好的習慣,如規律的運動、維持適當的體重、充分的休息,盡量不碰菸酒與刺激性飲料。後者指的則是增加對慢性病的認識,學習疾病的自我評估,並透過定期健康檢查,篩檢相關疾病,才能不讓慢性病上身。
照顧父母,為未來的自己做準備
雖說養育之恩大過天,照顧年老的父母乃天經地義之事,但若父母久病,照顧者辭去工作隨侍在側,除了面對身體勞累、金錢壓力外,還必須長期承受患者因情緒波動所帶來的言語或肢體之傷害,因此長期照顧父母,很少人能真的無怨無悔的。
但在過程中,若能把心態由「照顧父母」,轉換成「為自己準備」,或許能夠緩解一些憂鬱與怨懟。因為,當我們覺得是在替自己準備,我們的思考角度會從「無盡付出」變成「測試理解」,所以對父母的照顧,會抱著實驗精神,試著從不斷互動與調整中獲得啟發,包括回溯父母的性格,過去親子相處的模式,找到成功的因應策略,並檢視自己的生活方式,發現自己的脆弱,審視夢想與計畫,從而調整自己未來的方向。
在照顧的過程中,由於接觸到大量疾病、醫療資源、照護技巧、協助機構、財務規畫等知識,一旦懂得嫻熟運用,當自己走到類似階段時,便能提早發現病徵,或是做好相關準備,與可能的照顧者討論,尋覓妥適的照顧方式,自己安排老年生活,降低子女的壓力與負擔。
儘管政府建構國內長照體系三階段,已從第一階段的「長照十年計畫」、第二階段甫三讀通過的《長期照顧服務法》,進入最後階段的《長期照顧保險法》,且最快於二○一八年台灣長照保障的拼圖即可完成,但外界仍有許多疑慮。
首先,《長期照顧保險法》是針對「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逾六個月以上者,經評估其日常生活有由他人照顧之需要」的「重度」失能者補助,包括失智但未失能的長輩則無補貼,因此有類似龐大照顧需求的家庭負擔並未減輕。另外,長照相關人力、配備嚴重不足,且長照機構尚未整合,即使長照保險上路,屆時長照服務恐將人滿為患且緩不濟急。
其次,根據《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長照保險每年預算只有一千一百億,預估二○一八年台灣失能人口將達八十二萬人,平均每人每年只能分配到十三萬四千多元,對照每年失能照顧包括看護、輔具、營養品、消耗品等實際開銷每人每年至少六十萬起跳,雖說不無小補,仍有相當大的經費缺口需要補足。
由於長照保險將參照全民健保,只要一出生就納保,且可視情況調整費率,未來除了保險費用可能逐步調高,還可能出現如同健保「政府給付金額逐步降低、民眾自費服務卻調升」的窘境。長遠看來,「少子化」與「高齡化」更是威脅長照保險財務健全與否的兩大關鍵。因此,無論是規畫長輩或自身養老的保障,都應保有妥善的風險意識,避免過度依賴政府的社會保險,才是上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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