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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eowoos 於 2018-4-30 06:46 編輯
一.回覆
1.Xante、coldwins大大:謝謝你們的同理和安慰,感恩!
2.coldwins大大:謝謝你的提議;但我的能力差你一截,無法搞垮他.....
3.verge5600大大:這位同事真的不資深,也不是請來管理我們的,他是別的單位借調來幫忙的人;但做的事情卻最輕鬆,常常可
看到他在上班時喝飲料吃東西,最誇張的是:他每天都安排自己得有下午茶時間,否則他說:他上班心情會不好.....
4.第五次元大大:謝謝你貼心的提醒,我當然對他的身家背景做過調查,也評估過噹他後的狀況;最重要的是:約聘工作是我考公職
的踏板而已,我並非很在乎,會出手教訓他:只因為想在友善一點的環境工作罷了!
5.yesidooba大大:謝謝你建議!在我之前有新進的約聘人員把他霸凌的事跟主管說過,但主管漠視不理,所以我的前四位同事
因此敗陣陣亡離職了!做錯事的人是霸凌他人的同事,陣亡的人卻是別人,這合理嗎?
6.uu70904大大:我沒想過要為民除害,只是想在友善一點的環境工作罷了!
7.zucp0856大大:被你猜中了!這位霸凌人的同事,凡事都要站上風,習慣做老大;但因大家都漠視他,所以他才會目中無人!
8.unglylee大大:你說對了!我的周遭同事雖然私下都在說他壞話,但卻不想破壞彼此間情誼;而主管知道他的荒繆事也不想處理,
因為覺得處理可能會很麻煩!!所以大家都把氣忍下來~~~~卻又再私底下常罵他........
但我........忍無可忍,不想再忍了!也計算過出手教訓他的後果.....
9.s19791128大大:謝謝您給的讚,很受用!據我觀察這位愛欺負別人的同事,常常因為故意欺負同事,而跟同事吵架;尤其是對新
進的同事。且他吵架從不客氣,而且都要站上風爭第一,看看我之前的四位同事跟他對陣的下場即可知道!
二.霸凌人的同事現狀:
1.4月中第一次請議員助理出面,找主管談他續留一事;但被主管打槍,主管不想續簽他.....
2.4月底第二次請議員出面罵主管,為何不續簽他?
3.我很想再出手教訓他,並讓這位只顧選票不顧事非的議員嚐點鐵板滋味.....
當然~我的人脈比愛霸凌人的同事廣,手上也有他霸凌人的證據,而且依據勞基法第12條第二項和第四項,他早該被ByeBye
了!
但我又會覺得:【為何要為這些長期漠視他霸凌人的同事們出頭?】
4.不知各位版友是否有更好的辦法?(要再出手還是不要呢?)
因為覺得:主管快擋不住議員的攻勢了....]
PS:根據勞基法第12條第二項和第四項,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不知有何道理得留他?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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