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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發大誓願第六)123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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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4 05:30:5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入如來家,畢竟得平等意業。」

蓋謂十方大士,若於阿彌陀如來,睹相、聞名、見光、知意者,皆入如來之室。

以聞名故,得畢竟平等之業。與此項之「聞我名者,證離生法,獲陀羅尼,清淨歡喜,得平等住」,全然一味。

以聞名故,得住平等法中,即住於諸法實相也。

又《漢譯》稱阿彌陀佛為無量清淨平等覺。

故知十方大士,聞佛名號,至心信樂,以平等心,念平等覺,如是安住,亦是「得平等住」之義也。

此一句佛號即是實相,即是法界全體,即是諸法平等體性。

但能念念相繼,念而無念,無念而念,故曰「得平等住」。

如是心行,是菩薩行,輾轉教授,同歸極樂。

普惠眾生真實之利,故曰「修菩薩行」。

如是修行,自然具足一切佛果之功德根本,故云「具足德本」。

如《會疏》曰:「(一)菩薩六度,一切功德之本。故名德本。

(二)選擇攝取果號,能流出六度萬行,為眾德本原(此乃以持佛號為德本),故名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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