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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要放冰箱保存?食藥署:母湯啦!
台灣夏天氣候悶熱,連室內溫度都動輒超過30℃,在高溫、高濕、強光的環境下,可能會使家中存放的藥品變質,影響藥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即彙整保存藥物的「三不原則」。
藥品保存三不原則
保存藥品這樣做
不放冰箱
一般而言,藥品從冰箱取出後一遇到熱空氣,水氣便會凝結在藥品表面,導致受潮變質,因此,除了特別強調須放在冰箱的藥品外,其他的都不應放冰箱。此外,藥品放在冰箱,也非常容易讓孩童以為是食物,不小心誤食。
不放車上
由於夏季密閉的車內溫度可達50℃以上,藥品放車內可能因高溫而變質。
不放口袋
很多人會將緊急救命藥放貼身口袋,以便必要時可迅速拿出,但體溫、不慎擠壓都可能使藥品變質、影響藥效,建議找合適的盒子盛裝藥品,並放在隨身包包。適當保存藥品,才能在情況危急時緩解症狀。
眼藥水只點一半要補點?
此外,近日網傳1段訊息,內容稱若點眼藥水「感覺只有點到半滴」,可繼續補點,讓眼睛充分感到眼藥水的存在,對此,食藥署回應,不必因此繼續補點。
食藥署指出,每滴眼藥水均超出眼睛可容納之5倍到10倍的空間,因此常容易在點眼藥水後,發現眼藥水從眼睛溢出並流往臉頰,即使感覺只「點到半滴」也已綽綽有餘,並不用繼續補點,但不建議民眾自行選購西藥房販售的眼藥水,以有醫師處方為佳。
如果家中有防潮箱,可把藥物放在裡面(但是要標示清楚);若是放在室溫保存的藥品,只要依照指示來妥善保存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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