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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子很重要,中國人特別在意這一點,遂有了死要面子這一說。
魯迅筆下的孔乙己,落魄得很,但堅持穿長衫。那長衫很髒,很破,也不肯脫下來。因為這件長衫,攸關面子問題。在舊時代,勞動人民都是短打,只有讀書人才著長衫。穿短打,為的是勞動時的方便,外國有“短褲党”“藍領”這一說,工人階級的代名詞。穿長衫,瀟灑是有了,風度是夠了,但要從事體力活的話,會很礙事,動作不能過大,走路不能太快。
孔乙己先生其實相當窮困,那一件長衫不知穿了幾多年頭,可這是他的一張證書,證明他曾經是讀書之人、進學之人、斯文之人,說不定還是曾參加過科舉之人。就像如今很多並不寫作文學作品的人,非要參加作家協會,做一名會員的虛榮心,有點近似。為了這份進過學、讀過書的面子,他說死了也不肯脫下這件長衫,而改著短打的。可他無業,無業也就無錢,無錢就得找點營生,賺兩個小錢糊口。可他什麼也做不了,只能替有錢人家抄書。於是,抄書之餘,免不了偶然做些鼠盜狗竊的事,也就免不了挨打。這也是中國人對於小偷小摸的常規懲罰,而被打者通常也只護著自己的臉。所謂“打人莫打臉”,就是說,你打我哪裡都可以,獨獨別打臉。臉,即臉面,對特別在乎面子的中國人來說,至關重要。
有一次,他腿裹著蒲包,用手扶地,幾乎是爬來酒店沽酒喝,掌櫃見他如此行狀;“你又偷了東西了!”他也不作分辯,單說了一句“不要取笑!”掌櫃的反問:“取笑?要是不偷,怎麼會打斷腿?”他低聲解釋:“跌斷,跌,跌……”他的眼神,很像懇求掌櫃,不要再提。這就是民間諺語“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典型寫照。
為了能夠說得過去的一點虛榮心,為了並無實際意義的一點自尊心。中國人常常不得不委屈退讓,忍辱求全,不得不低聲下氣,甘受作踐。
其實,這句“死要面子”的民間諺語,來源於中國封建社會裡的“諡”。這個已經死去的漢字“諡”,這才是真正的“死要面子”的本意。應該說,人死之後,萬事皆空,有面子,或者,沒有面子,與死人無涉,只是活人在爭這份面子而受罪罷了。雖然,“諡”,在古代,是一門學問,還是一門很深的學問,不過,辛亥革命以後,“諡”也隨之消亡,不過,類似的“死要面子”風氣,迄今不衰,便有知往鑒來,稍加涉獵的必要。
若從編年史的《資治通鑒》來看,書中第一位有諡的皇帝,該是東周的威烈王,西元前425年的一位名叫姬午的帝王,在位25年,據《諡法》:“猛以剛果曰威,有功安民曰烈。”對這位有名無實的君主,夠高看的了。南齊的沈約批評說:“諸複諡,有諡人,無諡法。”從一開始,諡,就是一個容易引起爭議的事物。第二位,也按《資治通鑒》的排列,是晉國的智宣子。據《諡法》:“聖善周聞曰宣”。可元代的胡三省則說:“智氏溢美也。”溢美二字,稱得上是誅心之論,把千古以來所有的諡,也包括所有為死人專寫的訃告,以及追思緬懷的文章,一言戳破。
悼念文章,總是儘量挑好的說,是可以理解的。有的連最起碼的針砭也不存在,也就不必深究。何況上帝讓人們對死者寬容呢?因此從對死者的紀念出發,肯定得強烈一些,褒揚得光輝一些,描畫得燦爛一些,美化得輝煌一些,好像也是正常現象。至於逝者生前美中不足的方面,不無遺憾的方面,難與外人道及的方面,見不得光天化日的方面,按照人無完人,金無足赤,大人之過,日月之食的夫子之道,為賢者諱,儘量避之隱之,也屬人情之常。就像孔乙己先生身上穿的那件長衫,也就只好讓他一直穿下去了。
然而,國人之形而上,之絕對化,之矯枉過正,之有過之無不及,弄得這種嗚乎尚饗的文字,效果卻適得其反,令人啼笑皆非。
當然囉,九泉之隔,陰陽之別,生死異途,觸物傷情,難免不能自禁,這是可以理解的。拿點紙巾擦擦眼淚鼻涕,也就算了。用不著化腐朽為神奇,立豐碑于烏有,原是有限之水,怎能潺潺不斷,更不能波瀾壯闊?本是凋零之木,焉會葳蕤常青,更不會繁花似錦!不過一個普通作家,冠以大師頭銜,那是黑色幽默,寫過幾篇普通文章,居然稱作不朽,更是笑話奇談。曾經說過幾句創作經驗,竟成金玉良言。當過兩天文學官員,搖身變成大牌作家,令人“歎為觀止”。其實,大家心裡明鏡似的,不過子虛烏有罷了。可這些悼念文章,把這些離開我們的死者,溢美得一個天花亂墜,吹捧得一個光環四射。功勳光榮之極,人格偉大之極,畢生正確之極,甚至連毛病和缺點也是十個指頭和一個指頭,白璧微瑕,不足掛齒。
溢美是需要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不過,要溢得適度,溢得恰當方好。其實,話說回來,脫掉那件長衫,還孔乙己先生本來面貌,也許更真實,更有益於後來。否則,歷史將是一本糊塗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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