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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同寢室A、B、C三人,A經常幫助別人(包括B、C),但B卻很少尊重A的幫助,或是從不感激A的付出(比如A經常幫B買早點),B不僅不感謝A,甚至還指責A做的不夠好(比如早點味道太差),覺得A幫他是理所應當的,該他的,欠他的。奇怪的是,同一件事,C幫B一次,B就會非常非常感激C的幫助,哪怕只是一次。
以前本科的時候,期末考試複習。同學間問問題。我觀察了一陣子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同樣一個人(甲),向不同的人問問題,比如問乙,甲就會把乙叫到自己身邊來問,如果乙在忙,甲就會打斷他,立即問自己的事,問完即刻打發走。而向另一些人(丙)問,他就會走到丙的身邊去問,如果同樣丙在忙,甲會等丙忙完再問。
題目也可以換個說法:為什麼同一個人,對於同樣的幫助,會尊重某些人的幫助(心懷感激,覺得幫助是“大恩大德”),卻很少尊重另一些人的幫助(召之即來呼之即去,覺得幫助是“毫無價值”)。為什麼會這樣?性格原因?人際關係?
文/貝加
他人是自己的鏡子,他人如何對待你,取決於你自己。別人用某種方式對待你,是因為你接受他們如此對待你(無論你的心裡是否悅意,只要你表現出接受,他們也會誤以為你接受他的方式)。久而久之,這也就成了你們之間的相處模式。
你不瞭解我而冒犯我,是你的錯,你瞭解了我還冒犯我,是我的錯。可以這麼簡單理解:如果一個陌生人不尊重你,那麼是他的問題,但是如果你的朋友長久不尊重你,那必然是你自己造就的結果。
一切結果都是自己吸引來的。
針對上面這個問題,個人認為這裡面包含了多方面的因素。所以,這個問題的解答,我也想從幾個方面來解答。
1 助人的價值:
當B饑腸轆轆,特別需要早點的時候,早點的價值是非常高的,那麼提供早點的A的價值也水漲船高,此為俗語的“雪中送炭,恩重如山”。
A提供的幫助的價值與“早點”的價值有關。A經常買早點滿足B,那麼B是體會不到早點缺乏的迫切感的,此時早點的價值也就降低。當A面臨著被挑剔“早點不好吃”(早點對於B的價值偏低),A沒有及時的止損(也就是說,買早點對於B並沒有那麼重要,但是A卻依然繼續這麼做)。那麼,A的價值也隨之降低,此為【價值降低】。A的説明提供的就是低價值產品,又如何讓一個人感謝低他人價值的付出呢?所以,幫忙的價值與對方的需求感成正比,一定是需要才幫!不要做爛好人。
除了【價值降低】之外,還有一個因素,是【價值分散】。
說一個經典的【價值分散】的例子。比如你們同事一群人在一起鬧騰玩耍,到了吃飯時候,就叫了外賣。結果你付了全款,請大家吃了飯。這個時候,沒有人對你特別感激,最多都是一聲“謝謝”,甚至還會有人根本不知道是誰請的這頓飯。為什麼?因為你的價值被N多人分散了,如果是同事10個人,那麼你的價值分散到每個人身上,也就是1/10,對於每個人都微不足道。大家潛意識的想法是:反正你也不是專門請我一個人,這麼多人都吃了,我也不必專門感謝你。相反,如果你把這些錢用在一個同事身上,這個同事一定會記得自己欠你的人情,因為你的價值全部分享到了他的身上(前者讓你被更多人感激一點,後者讓一個人感激十分,根據目的選擇)。
類似於此,如果A經常早上給所有人買早餐,那麼所有人對他的感謝也就被分散了,誰的感激之情也不會太多,這是【享受者的數量引起的價值分散】。如果一個人長此以往做這類事情,那麼此事對於受益者而言,已經是固定收益,久而久之,人們會覺得它的存在理所當然,容易忽略它的重要性,除非面臨失去。就如同大家不會太感謝老闆發工資,卻會感謝老闆發獎金一樣。暫時稱之為【時間造成的價值分散】。
這個道理很容易理解:當A過多的幫助B的時候,A的價值也被分散在了N天中,被B習以為常,所以每天B表現出來的感謝就平平。相反,偶爾幫助B的C,就如同獎金一樣,突然來臨,那麼B表現出來的感謝會比較多,因為C對於B而言是意外增額價值,B對C的感謝則也通過一次性地集中表現。
除此之外,從心理學而言,人們對經常存在的事物會逐漸適應,甚至忽視,包括他人的幫助。因為一個人不能長久處於對他人的感激中,這會讓他的自我壓力太大,所以它會通過忽視他人的付出,從而保護自己。A做得越多越久,B對A的存在和行為也會逐漸地忽視,所以對A的感激也會表現的很少,甚至還指責A幫忙幫得不夠好。
儘管如此,行為上表現出來的尊重差異並不能說明B更喜歡C不喜歡A,事實是B和A的關係也許更熟悉更親密,只是由於價值分散或者價值集中,B表現出來的感謝強度不同,給人的感覺不同。可能也正是因為B與A的關係更加親密,B才表現出更多的不尊重。這就牽扯到人際界限。
2 人際界限:
日常生活中,人與人的人際界限是不同的,這種人際界限可以通過“社交距離”體現。人與人親密程度越高,社交距離越短。比如,一般關係的社交距離一般是1.22~3.66米,朋友之間是0.46~1.22米,夫妻之間是0~0.46米。這可以稱為【物理距離】,是直接體現在人與人的身體的距離。
除了【物理距離】之外,還有一種【心理距離】。
心理距離越近,言行舉止越親密。親密狀態是一種非常好的狀態,然而,總是有些人在親密狀態中無形的忽略對方的存在,把對方當作他個體的一部分。比如夫妻之間,有些丈夫會不尊重妻子,強行管制妻子,因為丈夫把妻子內化為了自我的一部分。“我就是你,你就是我”,他忽略了妻子和他是獨立的個體,即便再親近,妻子依然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朋友之間也是如此。有些人一旦與別人關係走近,他就會忽略對方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會忽視對方的權利,忽視對方的獨立思想,侵犯了人際邊界,跨越了人際界限。他對自我有管轄權,所以無形中,會對這個內化為自我一部分的“他人”產生控制,存在語言或者行為的侵犯。比如,言語隨意,隨便指責,甚至干涉他人決定。
如果一個人不懂得與他人保持合適的人際界限,那麼他就很容易侵犯他人;同樣,如果一個人的人際界限允許他人侵犯而不自知,那麼他就很難得到本該擁有的尊重。
所以,當人際界限不清楚的人相處的時候,很容易出現“越親密的人說話越放肆,越容易侵犯而不尊重對方”。
這也是求助中所說的A會被B指責的原因所在,因為B忽視了他與A的人際界限,而A也沒有及時回饋這種侵犯。
君子之交淡如水,一定意義上,說明人與人要想長久的相處和相互尊重,還是要保持一定的私密和距離。只有這樣,才不至於自我捲入太多,干涉太多,侵犯太多,才能夠保有更多的尊重。助人也應該“助人有度,助人自助”,不能長久做保姆。
那為什麼有的人的人際界限如此不清晰?容易被他人侵入卻不自知亦或是自知卻不反抗?這與一個人的人格特質有關。
3 人格特質:
我寫過一篇文章,“人際交往中,你為何總是在努力找話題”,說的是攻擊性的問題。當一個人面臨可以決策自己人生或者對自身安全有威脅的人或者事物的時候,它會保持一定的攻擊性。同時,他會把這種攻擊性投射為來自對方的攻擊性。為了避免被攻擊,他就要謹慎行事,表現的更客氣,儘量避免侵犯性的肢體動作。
然而,對於那些對自己完全沒有威脅的人,人們就會放下攻擊性,放下防禦心,同時也會被投射為“對方對自己沒有攻擊”。在安全的情況下,他的言行和舉止就會減少約束。比如直呼對方姓名,說話不太禮貌,讓別人幫忙甚至要求對方來到自己身邊,等等……(當然,並非所有人都是如此,這與一個人的教養有關,只是在安全狀態下,人更容易暴露最本真的樣子)。
一個人對待他人的方式,比如表現為謹慎、小心亦或者隨意、大咧都是他自己內心的反映。如果甲對乙隨意,對丙謹慎,只能說明在甲的心中,乙不存在威脅,而丙存在威脅。從本質上而言,“自尊和尊重他人是一回事”,所以,尊重其實是自我攻擊性的掩飾,一定意義上是為了保護自尊。
說到這裡,順便說說生活中哪些人容易讓他人覺得是沒有威脅的人呢?
除了上面提到的“缺乏人際界限”的人,還有一種人,那就是討好型人格的人,因為討好型人格的人總是喜歡息事寧人,不惹是非,在面對不同意見的時候,害怕引起爭端,從而選擇順從他人的決策。比如,甲向乙請教問題,本來應該甲謙虛地走到乙的身邊,然而,甲知道乙太好說話了,一定會順從自己,所以他可以把乙叫到自己的身邊而省得自己麻煩走動,因為乙一定會同意。即便乙偶爾不同意,他也知道乙不會生氣,至少乙從沒有表現出生氣。當然,“太好說話”的乙可能本不願意但是為了討好所以這麼做,也可能乙覺得自己被需要,很受用這種被需要的感覺,選擇忽略自我的其他感受從而自願為甲這麼做。
我們所看到的“有些人的付出被尊重,有些人卻不被尊重”是從客觀的人際關係出發,根據人際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平等的原則得出的結論。但是,另一方面,人與人交往的過程,其實是相互滿足需要的過程。儘管旁觀者看到的是不尊重,但是不排除A在買早點的過程中的自我滿足,乙在幫助他人過程中的滿足,隱藏在他們內心深處的需求讓他們忽略了自己不被尊重的客觀事實。
這種現象不僅僅出現在朋友、同學之間,親人之間的不尊重更比比皆是。我們相信親人絕對不會拋棄我們,所以我們在親人面前絕對安全,使得很多人很少顧念到親人的感受,言語上不尊重親人,行為上干涉家人。反過來說,也是親人的過度包容造就了不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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