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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託和安息
經文: 「信…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
?信心把信件投在郵箱裡以後,就讓它去了。不信把信件放在郵箱口執住一角,不肯脫手;同時又詫異回信還沒有來。在我的書桌裡有幾封寫了好久的信,到今天還沒有發出去,因為我不知地址有否錯誤。它們對於我和我的親友還沒有發生甚麼關係。它們也永遠不會發生甚麼,除非我把它們投在郵箱裡,完全信托郵局。
?信心就是這樣,它把事情交給上帝,以後就讓它去了,上帝就成全。詩篇三十七篇五節說得頂好:「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但是我們不交託,上帝就不成全。信就是接受,或更準確一點「領取」上帝所預備的禮物。讓我們前來相信、交託、接受、安息罷!──譯自地上的屬天生活(Days of Heaven upon Earth)
貝遜博士在他年輕的時候,遇到一位老婦人。她焦心憂慮她的兒子。貝遜寫信給這位老婦人說:「你過於爲你的兒子擔心了。你已經爲他祈禱,把他交付給上帝,還不應當安心嗎?」上帝命令我們不要爲任何事情擔心,這是沒有限度的,所謂把一切憂慮卸給上帝,用意即在於此。如果我們已把肩上的重擔交給了別人,我們豈非完全輕鬆了嗎?如果再從上帝那?取了回來,顯然就沒有交給上帝。在我自己,常常把下面這個原則來測驗我的禱告;倘使把任何事情交給了上帝,我就可以輕鬆地離開,心中再無半點悲哀,苦痛或焦慮,這可以證明我們的祈禱是出於信心;如果再把負擔放在自己的肩頭,就證明我們的信心不夠,沒有發生作用
來源:台灣聖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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