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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彌陀要解》云:「光則橫遍十方,壽則豎窮三際。橫豎交徹,皆法界體。
舉此體作彌陀身土,亦即舉此體作彌陀名號。是故彌陀名號即眾生本覺理性。
持名即始覺合本。始本不二,生佛不二。故一念相應一念佛,念念相應念念佛也。」
二五、日興教大師曰:「自阿字出一切陀羅尼。自一切陀羅尼生一切佛。
又曰:「阿字真言,十方佛心。諸佛法身,同所加持。」
又曰:「毘盧舍那,以此阿字名為秘藏。」又曰:「三身唯說阿字一法,諸經廣讚此法功德。
聞名觸耳,眾罪冰消。唱聲見字,萬德雲集。淺觀但信,直遊淨土。深修圓智,現證佛道。」
二六、《要解》曰:「由實聖(指小乘初二三果)過去有漏業,權聖(大權示現之菩薩)大慈悲願,故凡夫得與聖人同居。
至實聖灰身(指涅槃),權聖機盡(指度生之緣已了),使升沉碩異,苦樂懸殊,乃暫同,非究竟同也。
又天壤之間,見聞者少。幸獲見聞,親近步趨者少。又佛世聖人縱多,如珍如瑞,不能遍滿國土,如眾星微塵。
又居雖同,而所作所辦,則迥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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