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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元 發表於 2019-1-27 18:29
色彩繽紛有如童話世界,但是世界文化遺產是甚麼意思?
世界遺產的定義
世界遺產是指那些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審核、批准而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The World Heritage List)的各種遺產。
世界遺產誕生的過程
教科文組織的全稱為: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1945年 11月在英國倫敦會議上通過了教科文組織的組織法, 1946 年11月4日正式生效,當時已有20個國家交存了接受書。同年12月成為聯合國專門機構,總部設在巴黎。教科文組織的宗旨是:通過教育、科學及文化來促進各國之間的合作,以增進對正義、法治及聯合國憲章所確認的世界人民不分種族、性別、語言、宗教均享有人權與自由的普遍尊重,對世界和平與安全作出貢獻。目前有191個成員國(Member States,截止 2005 年 3 月)和 6 個準成員地區(Associate Members ,澳門為其中一個)。
1972 年 11 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簡稱《世界遺產公約》)。從此,一個影響人類文化與自然遺產命運的世界性公約誕生。大會向所有國家發出呼籲:世界遺產是全人類文明歷史的精華,是極其罕見和不可再生、不可複製的。在它們受到威脅之前,就應該建立一個制度,把它們保護起來。公約誕生的四年後,1976年 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肯尼亞內羅畢舉行了第一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締約國大會,並組建了世界遺產委員會。各國的申報和評選工作隨即展開。又過了兩年,世界遺產委員會向全世界公佈了第一批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名
錄的12處遺產地。
從1972年《世界遺產公約》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17屆大會上被通過至今,191個成員國中已有 180 個締結了它,成為締約國。
http://edocs.icm.gov.mo/Heritage/MWHC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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