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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法門] 不留痕跡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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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0-1 22:05:0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若觀無生法,於生法得離;若觀無為法,於有為得離。──大智度論卷一五.釋初品中羼提波羅蜜法忍義
  
  從這個偈子看來,無生法和無為法是得智慧、斷煩惱的依據。無生法和生法相對,而無為法和有為法也是相對的。若要明白此偈的內容,先要瞭解這幾個名詞的意思。
  
  「生法」是讓人生起種種煩惱的執著心、分別心、生滅心。前念滅、後念生,心有所生、心有所滅,叫生滅法,又叫生法。我們在平時無法感覺生滅法,如果安 靜下來體會心念的活動,非常頻繁,就會知道念起念滅的心理狀態,為什麼要稱為生滅法了。前一念想到的是某某人的恩德,下一念又想到他雖對你有恩,但也曾經 使你很難堪。如此前一念「他是好人」滑過去,後一念又是另一個形象的他,這就是生滅法。
  
  「無生法」的意思是又名「無生法忍」,是專門用於已經斷除煩惱的菩薩或阿羅漢。斷盡了自私自利的心理行為,便是斷除了執著、分別的各種煩惱,叫無生 法,「忍」是確認、肯定、明瞭、無疑、可靠、實際如此,即是智慧的功能。有煩惱的心理現象叫生法,脫離煩惱困擾的心理功能,叫「無生法」。一旦悟得無生法 忍的人,一樣也有心理現象,且對世間事物,反應得更透徹、更明朗、更客觀,甚至超越於主觀及客觀。故已沒有自我立場的好壞、是非、得失等分別心,事情該怎 麼處理就恰如其分地處理掉,心中不留痕跡,但不是不留記憶,而是不留情感上的執著心。
  
  「有為」講的也是人心現象,是指有企圖、有期待、有計較、有得失的心理活動。例如希望要得到什麼、丟棄什麼,得不到生瞋恨,丟不掉起怨恨,得到了尚不 滿足,盼望計畫獲得更多。通常說:人當有所為,有所不為,似乎有所為是有為,有所不為是無為,其實這兩者都是有為法,因為都是心有所期、心有所寄的。
  
  「無為」是指離開了有為的心理狀態,也就是超越了我人、是非、利害、得失的自我立場的價值觀。與人相處時,只有慈悲的行為;面對事情時,只有智慧的功能。這已不是一般人所能想像的心胸了。
  
  因此,有為也不一定全是不好,有為的心,可讓人知道好壞、多少、善惡、公私、上下、苦樂等等的心理反應,雖然不得解脫,但是能夠生活下去。若能從有為 進步成無為,我們就能體驗到自在解脫的心境,活活潑潑、無拘無束、無牽無掛,雖然時時救人、處處行善,卻能隨時放下、隨處放下,正如《金剛經》所說,縱然 度盡一切眾生,實無一眾生得度。對眾生而言,他是度了眾生,對他而言,度與未度,都是一樣的無有增減。這樣宏大的胸懷,雖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得到的,總也可 以學習嚮往的。

聖嚴法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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