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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科儀常用法器-磬
磬
磬是道教宮觀和科儀中常用法器之一種。
由來
中國古代就以磬作為樂器。磬以石、玉或金屬為質,矩形,懸掛於架上,以木石擊之,能發出清脆的撞擊聲。《說文》稱,“磬,樂石也”。中國古代禮儀均須擊磬。《初學記》引《五經要義》雲:“磬,立秋之樂也”。《周禮》的《春官》稱,“磬師掌教擊磬”孟子稱“金聲玉振”,形容奏樂時以鐘始,以磬終。早期道教儀禮比較簡單,並無擊磬的記載。魏晉南北朝以後,道教宮觀和科儀中開始用磬配合鐘行儀,形成鐘磬交鳴的莊嚴場面。《洞玄靈寶三洞奉道科戒營私》稱,磬有六種質地,“一者玉,二者金,三者銀,四者銅,五者鐵,六者石。或兩角、四角,或九角、無角,若狀若鉤,並題所識,永為供養。凡鐘磬,皆須作虛懸之”。今道教宮觀和儀壇上,已經用缽盂狀銅質磬代替矩形懸掛用石玉質磬,並且有體積較小的碗狀銅磬,稱碗磬;還有附在木柄頂端的,可以持之以行走的手磬,或稱引磬。
作用
道教宮觀和科儀中用磬的作用有二。一是為了感動神靈,溝通人神;二是為了警戒人眾,“節度威儀,容止所要”。《洞玄靈寶道學科儀》雲,“治舍左前臺上,有懸鐘磬,依時鳴之,非唯警戒人眾,亦乃感動群神”。南宋金允中《上清靈寶大法》稱,“壇場將肅,鐘磬交鳴。韻奏鈞天,仿彿神遊於帝所;高音梵唱,依稀境類于玄都”。王契真的《上清靈寶大法》也稱,“鐘之形,上圓而勢俯,其聲清遠,其頂蟠龍,其從金鐘,曰陽。磬之形,下圓而勢仰,其聲重濁,其座虎伏,其從磬,曰陰”。因此鐘磬和鳴,猶陰陽交和,能召十方陽德之靈,能集九地陰冥之宰,普臨法會,共證齋功。宋元以後,道教對宮觀和科儀中用磬的時間和程式,還有許多規定。
參考資料
《周禮》
《洞玄靈寶三洞奉道科戒營私》
《上清靈寶大法》
來源:龍虎山道教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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