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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觀經四帖疏61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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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19 05:50:4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欲生彼國者,當修三福: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

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如此三事,名為淨業。』

佛告韋提希:『汝今知不?此三種業,乃是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諸佛,淨業正因。』



六就散善顯行緣中即有其五。

一從爾時世尊即便微笑下至成那含已來正明光益父王。

此明如來以見夫人願生極樂。更請得生之行。

稱佛本心。又顯彌陀願意因斯二請。廣開淨土之門。

非直韋提得去。有識聞之皆往。有斯益故。

所以如來微笑也。言有五色光從佛口出者。

此明一切諸佛心口常威儀法爾凡所出光必有利益。

言一一光照頻婆頂者。正明口光不照餘方。

唯照王頂。然佛光隨身出處必皆有益。

佛足下放光即照益地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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