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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討論] 被強迫去耶教的小組查經班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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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27 11:45:5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本文最後由 solarchang 於 2020-4-12 08:48 編輯

各位師兄師姊,我是道教的,但被強迫去耶教的小組查經班,聽了一陣子後,關於「耶穌」這個人,以及耶教,我有不同的看法:

1. 2001年,Discovery頻道,說耶穌是30歲的男性,中東猶太人,不是美國白皮膚金髮帥哥,是黑色短頭髮(因為猶太律法不准男性留長髮,中東人是黑髮的),膚色和賓拉登一樣,耶穌頭骨的電腦模擬解剖圖與人猿猩猩一樣。(西元1 年的人類頭骨是猿猴型,尚未進化成現代智人),根據馬太福音,耶穌是住在農村,田裡的一個木工,像現代的工地工人。另外耶穌的英文名叫 jesus ,什麼是 jesus ? 為什麼要信 jesus ? 你為什麼不相信自己?耶教徒可能有文字障。

2. 這個名字在古代以色列是「國華」,「淑芳」,很多人都叫耶穌,考古隊經常挖到叫耶穌的墓碑,每次都引起耶穌再世的新聞。而耶穌這個30歲的年輕人,有一天上山,聽到有人跟他說話(可能像梵谷有幻聽症狀),下山後,對「台中后里區」的村民說,他爸爸是上帝,然後找了12個農漁夫去「后里區公所」抗議「區長暴政」,他要當區長,領導「台中縣」的發展,然後被區長打死,三天後在殯儀館自己坐起來?

3. 為什麼耶教徒反對同性戀合法化? 他們耶教聖經說,你所反對的事,就是你正在做的事,又說,他們不搞同性戀,但牧師性侵,那還是觸犯猶太人的律法。 耶教徒拿著雞毛當令箭,跑去立法院抗議台灣同性戀合法化, 憑什麼? 有何法律基礎? 有何法源? 耶教僅是民間宗教團體,又不能代表全台灣人的民意,僅僅是少數衛道人士,有心人士,假道學,宗教狂熱,既得利益份子,出門走走散心,看熱鬧,湊人數,和佛教對抗的,清朝時稱這種人叫做江湖術士,江湖騙子,迷信。例如,洪秀全的太平天國之亂。

4. 為什麼台灣人要聽猶太人的? 理由很簡單,崇洋媚外,民族自卑感,新鮮感,聽點莫札特,巴哈,和幾個外國傳教士聊聊天,再到歐洲觀光,就是比利時人了,但耶穌是猶太人,中東人,以色列人,並非美國人。

5. 猶太教,天主教,基督教是一神論,就是猶太人的「雅威,耶和華(和合本翻譯名)」,是一種山神,戰神,古代美索不達米亞平原有許多民族在戰爭,戰神的特性是好殺嗜血獨裁,在亞伯拉罕之前,猶太民族是多神信仰,雅威只有亞伯拉罕這個家族在供奉,而各族各有自己供奉的神祗。
1999年,Discovery頻道播出,「雅威,耶和華」的妻子叫亞舍拉,摩西為了統治猶太人,從神廟數十個神像中找出雅威,以「君權神授說」使摩西政權合法化,其實雅威是摩西個人的選擇,摩西五經的作者目前已不可考證,埃及的歷史文獻沒有記錄猶太人到埃及移民,考古學在埃及也沒有發現猶太人的文物出土。
參考資料:
   1) Discovery 頻道
   2)「出埃及,歷史還是神話?」李雅明著,五南出版社

6.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題目:政教分立,宗教自由

1)法條介紹:第一修正案禁止美國國會制訂任何法律確立國教,或妨礙宗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侵犯新聞自由與集會自由,或干擾向政府請願的權利。

2)歷史淵源:提出政教分立的是湯瑪斯.傑佛遜,1779年湯瑪斯提出,為使美國避免重蹈中古歐洲宗教戰爭,必須實行政教分立,美國政府不需要和宗教糾纏。由於有政教分立條款,使得美國國內沒有出現今日中東國家的宗教血戰。

3)案例介紹:1948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在公立學校傳教違憲,1954年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在公立學校分發聖經違憲,1962年判決在公立學校舉行強制性的禱告儀式違憲,1963年判決在公立學校誦讀聖經違憲,1968年判決允許在公立學校傳授演化論,1980年判決在公立學校懸掛十誡違憲,1985年判決在公立學校舉行禱告儀式違憲,1992年判決在公立學校畢業典禮中舉行禱告儀式違憲。

4)結論:宗教自由,前提是不能侵犯他人,國家是納稅人的錢設立的,佛教徒,無神論者亦是納稅人,不會允許自己的稅金被用於傳播基督教,且基督教不得干預國家社會,若想在台灣,中國大陸把基督教國教化,就是違憲及侵權行為,如果佛教徒堅持提告,耶教徒就需負侵犯佛教徒人權之法律責任。

5)中華民國憲法簡介
      第13條,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6)佳句欣賞:德國總理梅克爾的談話:「我們屬於一個民主制度,我們生活的基石不是強迫,而是共有的知識和共同努力」。



(全文完)

各位師兄姊,以上是小弟的觀點,請各位師兄姊不吝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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