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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釋隆迅法師講經 楞嚴經淺釋77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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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5-5 08:20:1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楞嚴經淺釋77
隨便你用哪一個名詞,但是它的作用可以分成六種,在不同的環境下,在不同的這個情況下表現出來。我們說人有生死,佛經上常常說是生住異滅。我們應該知道,所謂生死指的是眾生,胎卵濕化這些有生死,有的東西是無情的,比方說山河大地, 就不叫作生死,那個時候我們叫它作生滅。它有形相,但是它沒有知覺,叫作生滅。
一切的法不是有生死就有生滅,有形有相的不是生死是生滅。這些有生有滅的東西,怎麼樣說呢?它怎麼來的呢?怎麼樣能夠停止它的生滅呢?你首先是要知道它有生滅,是怎麼回事啊!龍樹菩薩在中觀論裡解釋了,說諸法世間的林林總總,都叫作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不自生就是說,不會平白無端的跑出來一個東西來。你說一張桌子,不可能生出另外一張桌子來!一張桌子怎麼樣產生的呢?必須有木頭,是由木頭生的嗎?不是!也不是由另一塊木頭生的,也不是共生,必須還有位木匠在,
把他造成一張桌子。你說那是木匠和木頭所生,也不是啊!有木匠也不見得能成,有不共也不無因,也不是共生,也不是沒有原因的,所以叫無生, 這個是龍樹菩薩解釋說,一切法都有生滅, 但這生滅你也不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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