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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情也要斷捨離
我爸有二段婚姻、一個女友,3個女人共生了5個孩子。我從小就是最乖但最沒人愛的那一個。記得幼稚園時,我好想要蝴蝶結的內褲,不想穿哥哥穿不下、前面有縫的男生內褲,可是永遠只能撿哥哥的舊衣和玩具。
小三那年,我被送到台中爺爺奶奶家,國二又回到台北,跟爸爸和繼母同住。繼母老向我爸爸嚼舌根告狀,爸爸賭輸錢就揍我出氣。高二那年,我被爸爸打到兩眼腫成鹹蛋超人,差一點就瞎了。我決心離家,靠自己半工半讀,念完專科。
媽媽偶爾跟我聯絡,最早是找我幫忙顧店管帳,時薪不到80元。20歲時我出車禍,媽媽要我搬去她家,原來是要我的房租。問她,哥哥妹妹都沒付房租,為何只有我要付?她就捉狂拿菜刀,把我的房門砍爛,把我東西都丟到外面。24歲我買房子,媽媽又來找我,想賣我房貸保單。我不答應,她又向我借人頭帳戶、替她辦信用貸款。我領悟到媽媽只想利用我,於是封鎖了她。
我的人生信念就是靠自己。我拚命工作賺錢,買了一大堆衣服、鞋子,全盛時期,衣櫃裡有幾百件衣服、幾十雙鞋。5、6年前,我的工作穩定了,不用再追著錢跑,開始看心理學書籍思考人生,才意識到愛買衣服不光是因為愛漂亮,也是補償匱乏的自己。
我想起小時候寄居奶奶家,姑姑曾買芭比娃娃給我;知道我喜歡音樂,爺爺奶奶姑姑出錢,讓我學了4年鋼琴。有次去找同學玩忘了時間,回家看到奶奶在門口,一臉快哭地說,以為我發生什麼事,正要去找我。雖然父母不像父母,還是有長輩願意愛我、關心我。
2、3年前,我開始把過量的衣服、雜物放上網路廉售,再把錢捐給公益團體,固定每月去家扶中心和老人機構義務剪髮。雖然還是很羨慕別人有父母的愛,但我長大了,可以照顧自己,也有能力關照別人;長久以來對親情的渴望,也該斷捨離了。
Emma,40歲,新北市,造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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