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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我命在我不在天”,修煉至萬物圓融的理想境界!
我命在我不在天,這句話最早出於東晉著名道士兼煉丹家葛洪所著《抱樸子內篇》,原文為“我命在我不在天,還丹成金億萬年。”葛洪在煉丹實踐中發現,通過技法、配伍與火候的調製,可以完全改變某些物質的基本屬性。那麼把同樣的道理運用到道家修煉上,通過對自我生命的煉養,則有可能改變一個人現有的生命狀態。所以葛洪提出了這句驚世駭俗的“我命在我不在天”,意指人們壽命的長短、生命品質的高低其實完全取決於自身,並不是由上天來做決定的,通過修煉身形、調和心性等一些具體的方法,或許可以實現得道成仙的終極追求。
葛洪提出“我命在我”的觀點則第一次開始重視人自我的價值,拋卻了對虛空神明的過分依賴。道教亦有“奪天地之造化,與天地同壽”的說法,鮮明地表達出了道教獨具有的實踐與探索的精神。
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道教的修煉術具有了從外丹向內丹轉變的理論背景,同時還對中醫學的發展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而這一切,都是建立在以人為基本前提和中心的基礎上的。並且這一過程背後,還有一個強大的理論依據作為支撐,即老子提出的“道法自然”。
“我命在我不在天”這句話的要義在於,人的生命之存亡,年壽之長短,決定於自身,並非決定於天命,唯有通過修煉才能達到調和自身陰陽的目的,實現內心與外界相通,把生命的消逝上升為另一種形態的昇華、蛻變。而只有真清靜之人,才能實現此等超越。道教認為,只有清靜才是進入“真道”境界的唯一途徑。
《清靜經》說:“人能常清靜,天地悉皆歸”,強調要知足、寡欲。《西升經》雲:“聖人者去欲而入無,以輔其身也”。從有返歸於無,從無臻達於無無,在得重玄之奧妙的同時,才更能體會到萬物浮華的本真,從而促進自我修真之性的萌發。悟大道之理,是一個澄心滌慮的過程,是把塵世的浮華慢慢沉澱下去,用一顆明澈的心去觀照到自身之道,從我們每個不同的人身上參悟到不同的“自然”。
《道德經》第五十一章中說“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認為宇宙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人應當順其本來的自我,不可有意作為。孫思邈真人在作《福壽論》時提到“福者,造善之積也;禍者,造不善之積也”,指出世人所有的因緣果報都是自我功過的累積造成的,人們妄心不斷,總是在奢求超出自我能力之外的事情,從而使得心神不寧,長久以往的結果便是“反誤了卿卿性命”。如此,又何求于長生呢?
道教認為,“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太平經》中又說:“天地之性,萬物各自有宜。”人類通過自我修煉來改變身心性命的行為,必須要建立在尊重他人、他物的前提下。成玄英在《南華真經注疏》說:“隨造化之物性,順自然之本性,無容私作法術,措意治之,放而任之,則物我全之矣。”道家修行的最高目標是“物我兩全”,而非是對自我私人的成全,更不是對自然世界的強行改變。因此,“我命在我不在天”這句話就不單單是只用於對人類的修行法則,而是把一切有情有性之物都涵蓋於其中的。唯有“天道無為,任物自然”,才是道的最高理想;唯有讓宇宙萬物任自我之性發展,使萬物之命各在自我,方得各自圓融的理想境界。
來源: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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