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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燈」習俗與客家人的信仰
客家作爲漢民族中的一個支系,其民俗文化具有一定獨特性,「上燈」習俗就是其豐富多彩的民俗中的一種。每年正月元宵節前後,凡宗族中有「添丁」(即生有男孩)的,都必須在祖祠上廳、祖宗靈位牌前方掛上一盞新燈籠(諧「新丁」),以此向祖宗傳達添新丁之喜訊,又稱「掛燈」、「吊燈」。
上燈習俗融合信仰民俗、節日民俗、人生禮儀民俗等各種元素,過去在贛南、閩西、粵東一帶廣泛盛行。現在上燈習俗仍有所保留,其中以粵東興寧、河源忠信爲代表,兩地的燈本身就極具觀賞價值和藝術價值。
上燈:崇宗敬祖
說上燈融合民間信仰因素,是因爲它是以「添丁」爲中心展開的祭祖活動,與祖神崇拜密切相關,反映了客家人崇宗敬祖、慎宗追遠的思想。上燈必須在本姓本族祠堂或香火廳舉行。
過去宗族中的祭祖、結婚、做壽、喪葬等重大儀式均在祠堂舉行。上燈之前都得祭祖,有的地方上午祭祖,下午掛燈;也有的地方上午祭完祖後立即上燈。粵東興寧縣宋聲鎮上燈之日,各戶都要備三牲、紙寶、燭、香、鞭炮,添新丁者得多備一壺老酒和果品等物。鄉民成羣結隊將供品挑到祠堂擺在供桌上,接著由禮生請祖神,請祖神文是上代延續下來的。把本宗族的歷代祖先考妣請到祠堂後就化財寶、放紙炮。然後開始上燈,點燃燈火,待花燈徐徐升至半空,再用燈帶固定在樑上。在禮生念「請列考列妣各歸原位,安居寶座,降福後人」的同時,其他人一起拜祖神。
上燈除在祠堂與祭祖一起舉行,也有在庵廟裡舉行的。據《廣東省蕉嶺縣貴賢公派賴氏族譜》載,1949年前該縣蕉城鎮陂角的賴氏宗族議定:每年元宵節前一天升燈時,凡是上年添了男丁的族人要抱男孩到祠堂,先在祖堂敬祖宗,然後敲鑼打鼓,擎著燈籠,舞著獅頭、龍燈,扛著祭品到賴氏族人的家廟「千松庵」上燈,再折回祠堂上燈,向祖宗報丁。從這段記載可見,上燈習俗與客家人的信仰緊密相關。
「上燈」或是元宵節派生物
就時間而言,上燈的時間是正月十五前後,與元宵節重合或相近。在粵東興寧等縣,相臨村落上燈時間交錯,以利於同一經濟圈或通婚圈內親朋好友互相參與、聯絡感情。
從製作工藝角度看,宗族製作的「上燈」之燈與元宵節的燈彩十分相似。有研究稱,中國燈彩最早出現於皇宮,叫「宮燈」。它起源於漢代,隨佛教傳入中國被帶到宮中。後來,宮燈傳入民間,經歷代民間紙紮藝人的巧手創製,演變出各種各樣的燈彩。不少宗族上的燈就直接從元宵節的燈彩移植過來。
就源流而言,不少學者與文史工作者都認爲,「上燈」可能是元宵節的派生物,是客家先民對元宵節賞燈習俗的繼承,同時結合華南宗族的發展背景和價值觀念等,融合發展而來。
上燈習俗的演變
上燈融合了人生禮儀因素,是因爲它可以看做是以「『添丁』爲主題,以花燈爲主要象徵物,在宗族祠里舉行的一種集體性慶賀家族『添丁』的誕生禮俗」。上燈日又稱「添丁日」或「開燈」。「凡在上年添了男孩的,必須買一對新燈懸掛在祖公廳樑上,叫做『添燈』,『燈』和『丁』兩字是同音,就是添人丁的意思,也就是一種『慶丁』的禮俗。」「升燈時鳴放鞭炮,各人還將鞭炮從祖公廳拿回家中。住新房者,則要在路上安排人接應,一定要讓鞭炮一路放回家不能中斷。」以此祈望香火綿延不斷,家族繁衍代代傳承。
在河源地區連平縣忠信鎮,吊燈儀式一般有「放燈繩、選燈、迎燈、上燈、暖燈、化燈6道程序,其間還有客家鑼鼓、舞龍獅、祭祖、飲燈酒等熱鬧場景。吊一盞花燈就是一次盛會」。這裡的上燈儀式可謂隆重壯觀,反映了宗族對男丁出生的重視。
在客家傳統宗族社會,普遍盛行著多子多福的觀念,男子多勞動力就多,「有丁就有財」,男丁衆多宗族就繁榮興旺。因此,他們對血脈的傳承十分重視,添了男丁的家庭,要在家族祠堂中祭拜祖神,感念祖先,祈福新丁。上燈之後,新丁的名字被記載入譜,正式成爲宗族的一部分,從此有了社會的地位與名份。但有資格上燈的只是宗族中的新添男丁,女嬰是被排除在外的,而且在上燈活動的主要程序中,廣大客家婦女均被排除在外。
讓人欣慰的是,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鄉民思想的開化,一些文化比較發達的宗族也讓新生女嬰在祠堂上燈,將女嬰的名字記入族譜。在一些鄉村,當代的上燈習俗增添了與過去「上燈」完全不同的內涵,體現了社會的進步和文明的發展。這在封建社會中幾乎是不可能的。
(南方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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