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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法劍
道教科儀使用的法器名稱。劍是中國古代的重要兵器,傳說在黃帝時代,蚩尤就在葛天盧之山冶煉制劍。戰國時就有幹將、莫邪等鑄劍名家的故事,史稱越王允常聘歐冶子作名劍五枚。古制,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帶劍,無事不得帶劍。漢儀,諸臣帶劍,至殿階解劍。晉世始代之以木,並以金銀玉等為雕飾。
劉宋時成書的《洞玄靈寶道學科儀》中“作神劍法品”稱:“凡是道學,當知作大劍法,齋戒百日,乃使煆人用七月庚申日、八月辛酉日,用好鋌若快鐵,作精利劍,環圓二寸六分,柄長一尺一寸七分、劍刃長二尺四寸七分,合長三尺九寸。”制劍時“密咒劍環之中”,並在劍身刻以鬥星星象,“分明均調,佈滿劍身之中”。“此劍恒置所臥床上櫛被褥之間,使常不離身,以自遠也。既足以逐辟邪魔萬精,又以照五形,依經奉致,飛仙劍代形耳。或謂曰:分影劍,或曰:揮神刀。”
隋唐以後,道教科儀中採用木劍行法,以敕召神將、破獄度亡和驅邪鎮魔。《道書授神契》稱“法劍”。“古之士大夫皆佩劍,《漢書》劍履上殿,《周禮》有救日月之弓矢,此其流也。敕水雨師,清塵之義也。
在道教齋醮科儀中,法劍是高功行法的法器,科儀中的咒語、書諱、取氣、焚符,都要以法劍相配合。道教認為代天行化,布令宣威,全憑三尺法劍。醮壇上高功之 法劍,具有斬妖驅邪的無比神力。《靈寶玉鑒》卷十二敕壇之法,先在醮壇東南地戶上安水劍。道教以地戶為天地之氣初生,凡物之類出入之處,這就是所謂"水曰 五行之首,有穢皆除;劍為百鍊之剛,無妖不斬"。金允中《上清靈寶大法》卷二十禁壇儀,法師以劍橫水盂上取氣,說:"臣某奉宣上帝,敕吾之劍:足濟水 火,體法乾坤,堅剛勵百鍊之鋒,雪刃涵七星之象。指天而妖星殞晦,召雷而紫電飛騰。吾今仗握叱妖氛,三界鬼神皆指攝,一揮萬里總澄清,地境邪精俱絕滅。 "
在道教齋醮科儀中,高功執法劍與咒語相配合,更增強法劍的威懾力。南宋呂太古《道門通教必用集》卷七《威儀篇》中,記載了齋醮壇場使用的三首劍咒。儀式中 高功右手執劍,左手執水碗,念劍水相向咒曰:"吾水非常之水,五龍五星真氣之水。吾劍非凡之劍,就煉堅剛,七星挾旁,踏躡北斗,跨踞魁罡。"
在道教齋醮科儀中,高功法師存想通神的法術,也有仙真手執法劍的內容。《靈寶玉鑒》卷十二敕壇之法,法師存想上仙蔽身大將軍唐宏,戴朱陽赤幘通天大冠,絳 章丹衣,右執龍頭玉劍,左持金符。《太上助國救民總真秘要》卷五上章法師存想:"己身為驅邪院使,伏地冥心,存二童子執劍持印。"《靈寶六丁秘法》說 高功行存印法:"先存東北印,丁卯玉女立於印角,手執青蛇之劍。次丁巳玉女在東南角,手執或黃或白色之劍。次存西南印,丁未玉女立在印角,手執或白或黃之 劍。次存西北印,丁丑玉女立在印角,手執或黑或黃之劍。次存丁酉、丁亥,玉女立在左,右手執或青或黃蛇之劍。存想畢,低聲念咒一百八十遍。"神霄派雷 法中的法術,法劍的運用更有特色。《道法會元》卷六十八載:高功法師左手雷局,右手提劍在手,與天皇對立,"存天皇人首蛇身,頭頂水輪,足踏水輪,涌身萬 丈,吾身亦涌身萬丈,大怒。存天昏地黑,速轉身一匝,用劍斬天皇符為兩段,此謂之'飛劍斬天皇'也"。道教的變神法術,用於雷法中的驅役呼召,高功在 變神法術中存想神仙:"左手握驅邪院印,右手仗三昧火精劍。"
來源: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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