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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與生活] 愛的行動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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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10-22 00:35:1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愛的行動

我們已經提到,愛是一種特殊的意向,也論到它的冒險性質:冒險含示了愛是一種會帶出具體行動(action)的意向。愛從來就不只是某種純粹思想性的行為,而是需要藉助行動來圓滿其意向。

1. 愛的行動

我們已認識到愛是種冒險的行動,但這個冒險的行動並不是某種探險(exploration)或投資(investment),期待該行動能獲得所謂「額外的」成果。愛的行動並非為其他目的而存在——愛和其意向兩端的位格就是目的本身(per se)。這個行動的終向(telos)即走向它的圓滿,而走向完滿的途徑就是意向兩端主體相互的自我交付(mutual self-giving)。自我交付本質上就是種冒險:交付自己並不能保證對方亦會有所回報,但愛總是期待回報[1]。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之一)就是愛上一個不會愛上你的人吧[2]。然而一旦進入了彼此交付的狀態,愛的行動所形成的鍵結自然就要求了責任的存在。

2. 愛的責任

責任這個詞對許多現代人來說並不是那麼悅耳,但責任是滿全愛的過程所必定生成的產物——責任確保了意向的穩定性。我們都知道責任是什麼,但我們不見得願意去面對它:夫妻在性愛的過程中使用保險套就是個很好的例子——對許多人來說這是個沈重的負擔,但其實孩子是穩固夫妻之愛最好的「責任」[3]。逃避責任,也使得現代人的友情亦趨膚淺化(一個只有彼此取暖的團體並不能實踐真正的友情)。愛召叫我們去承擔責任,以走向愛的圓滿。

3. 愛的圓滿

在柏拉圖的著作中,有個著名的游敘弗倫困境:究竟某事物是由天主的宣告才成為美善,還是它本身就是美善的,故天主才看為是好的[4]?這個悖論可以從「天主與美善不相分離」去思考:一物美善是因為它參與了天主的美善。但是萬物是如何參與了天主的美善呢?答案或許就在《創世紀》的第一章。在這個文本裡,反覆地出現了「天主看了認為好」這樣的文句,最後在人的創造那裡達到了最高潮。天主的創造行為本身就是愛的流出(emanation),故萬物能分享祂的美善。然而人的墮落破壞了這樣的狀態,因此愛成為了使萬物趨向其本質之美善的行動。真正的愛與溺愛的區別就在於此,前者是對滿全之美善的一種渴望,而後者不過是寄託情感的一種想望。愛的圓滿就在於恢復原初創造的美善。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自我交付滿全了天父對世人的愛。


結論

愛是一種「出走」的行動,我們首先被要求的就是要「走出自己」。自我交付使我們意識到作為位格的我們是愛之意向的主體,並渴求穩定這一愛的鍵結以達致愛的完滿。愛從雙方的自我交付開始,藉由承擔愛的責任來成全參與之主體的美善——即他原初受造之人性的恢復,一個為他人而存在的存有。

[1] 「無償」的愛則是相當特殊的。它似乎是將意向另一端的主體「缺位化」來滿全其意向,而這個意向的滿全則是以天主(即愛的源頭)的存在為基礎。以上只是猜測,但這個現象非常值得深入研究。
[2] 嗚嗚嗚。
[3] 朋友,拿起你書架上的《人類生命》通諭吧!如果你書架上沒有,你可以先看這裡,然後再去保祿書局買一本。
[4] 原題是「諸神所喜歡的才叫虔誠,還是某事本身就是虔誠的所以諸神才喜歡」——來自代父善心的提點。


來源:朝聖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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