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638|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年後到職2月4日也要補班?勞部:以勞動契約為準 [複製連結]

天使長(十級)

阿賴耶識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品味生活區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另類圖片區主題分享達人勳章 絲襪美腿區主題分享達人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3-2-4 02:02:0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年後到職2月4日也要補班?勞部:以勞動契約為準

中央社 2023/02/03 20:49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日電)春節連休10天,1月27日初六休假須於2月4日補班,有年後到職者感到不公。勞動部今天說,這是政府機關的做法,公司採8週彈性工時才能比照辦理,是否補班以勞動契約內容為依據。

今天農曆春節從1月20日到29日連休10天,明天2月4日為補班日,但有勞工在年後才到職,對於明天要補班,感到不公平。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說明,1月27日初六這天休假,須於明天2月4日補班,春節才能連休10天,這是公部門的做法;民間事業單位、公司要採行「8週彈性工時」,才能比照公部門這種方式辦理。

黃維琛並說,關於勞雇之間對於工資、工時的規定,以勞動契約載明的內容為依據,如果當初新進員工已經同意公司2月4日補班的做法,即便年後到職也要補班,如果不想補班,當初應與公司談好。

黃維琛舉例,就他所知,就有新進員工與雇主談好,改成2月7日到職,以避開2月4日補班的問題,如果雙邊仍有歧見,可到地方政府勞工局進行調解。(編輯:管中維)1120203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阿賴耶識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8-30 04:38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