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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言論自由vs言論內容自由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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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2-10 08:56:5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2
本文最後由 smartlion 於 2023-2-10 08:59 編輯

言論自由係以尊重為起點,亦以尊重為依歸

言論自由乃「表達的自由」,而非「所表達內容的自由」……。言論自由係以尊重為起點,亦以尊重為依歸,因此言論自由概念下之言論內容,如已逸脫一般社會通念下對人應有之尊重……即應加以規制。

由這段文字可知,承審法官似乎認為言論自由並不是保障任何內容的言論都可以被表達的自由,至少當言論內容有「逸脫一般社會通念下對人應有之尊重」的情況時,是可以用法律加以規制的,而誹謗罪及公然侮辱罪等,就是對此類言論的規制。

要管言論,若不管內容,還能管什麼?

可是當自由主義者辯護言論自由時,卻又經常以「保障言論內容之自由」作為論述主軸。例如彌爾(John Stuart Mill)在《論自由》(On Liberty)中為言論自由辯護時,就主張任何意見無論是否符合主流觀點,都應該有被表達的充分自由:「即使全世界除了一個人以外都接受某個主張,就只有那一人持相反意見,當全世界的人要聯合起來去噤聲那一個人時,他們錯誤程度就和那一個人要噤聲全世界一樣嚴重。」(1859/2001, p.18)

因此針對言論自由,彌爾僅僅提出傷害原則(Harm Principle)這一限制:「只有當一個言論在某種特殊情境下被表達出來將會構成傷害他人的惡行時,才能限制言論在那種情境下被表達出來的自由。」(p.52)

即使是支持某些言論管制政策的學者,也會特別強調這些管制不得針對言論的內容為之。例如沃準(Jeremy Waldron)支持以法律管制仇恨言論時就特別指出:「當一個人的言論表達方式會對他人造成傷害,而且有其它不會造成傷害的表達方式能傳達相同的 [意見] 時,才可以正當地禁止前一種言論表達。」(2012, p.183)

為什麼自由主義者會特別強調任何內容的言論都應有被表達的充分自由?這是因為如此才能保障每一個人的自主性和人格完整性。德沃金(Ronald Dworkin, 1992)就曾對此想法提出一個更為清楚的說明:一個能為自己負責的人,必須能夠自己去決定生活和政治上的價值觀,以及在正義和信仰問題上的是非對錯。因此當政府規定人們不能接觸某些有害的言論時,就是不信任人們可以在這些事務上自己做出恰當的決定……。只有當任何他人都沒有權利替我決定什麼意見是我該或不該接觸時,我才能保有個人的尊嚴。(節2)

然而,如果政府不能因為言論的內容來限制某些言論的表達,但卻又要在特定的言論表達對人造成傷害的時候,去限制該言論的表達,那麼政府還能以什麼作為限制言論的標準?當言論造成傷害時,若不是因為它的內容而對他人造成傷害,還能是因為什麼?難道言論除了內容外還有其它的元素?

言論不只有內容

常識上來說,言論的功能就是用來表達意見和想法,因此言論的核心元素就是它所表達的內容。我們甚至可以這麼說:言論就是由表達時所用到的那些符號(例如寫作時用到的文字,以及說話時用到的聲音等)加上那些符號所表達的內容而已。

如果言論真的就只是符號加上內容的組合,那麼要是言論能夠傷人,就只能是它的內容傷人了,畢竟沒有內容的符號其實就只是一些形狀或聲音而已。但言論的內容要如何傷人呢?言論的內容就只是一些抽象的觀念或想法而已,它無法像揮出的拳頭一樣實際在人的身上造成傷害。就算有些言論真的表達了一些負面的內容(比如對人的批評等),只要接收言論的那一方拒絕接受那些內容(不予認同或嗤之以鼻)不就可以讓言論不會對自己產生任何影響了嗎?而這也是為什麼會有一句俗語說:「言論不會傷人。」(Words don't hurt.)。

但奧斯汀(J. L. Austin)並不同意這個看法,他藉由觀察人們在各種不同的情境下使用語言的方式,發現言論除了能夠表達特定的意見及想法(也就是表達內容)之外,其實還有很多重要面向被人們給忽略了。奧斯汀指出,當人們說話時並不只是透過言論去傳遞想法而已,同時也是在透過言論去完成一些行為,並試圖藉由說話來達成一些效果。奧斯汀將人們透過言論去完成行為並達成效果的這一面向稱為語言的行為或行動(performative)面向。

比如說,我們常在影視作品中看到西方人在教堂舉行結婚典禮時,都是在神父的主持之下完成的,而在典禮中一個關鍵的環結就是結婚的雙方必須在神父問到那個最重要的問題時說出:「我願意。」當新人們在結婚典禮中因應神父所問的問題而說出「我願意」時,他們並不只是在表達自己的意願,他們同時也是藉由說出「我願意」來執行結婚這個行為,新人們藉由說出「我願意」來「成為彼此的配偶」。

又例如,當我一個人走進餐廳坐下後向老闆說出:「我要吃十個餃子和一碗酸辣湯。」我也不只是在表達我想吃的東西給老闆知道而已,我事實上是藉由說出上面這串話來完成「向老闆點餐」的行為。

這些觀察與一般人對語言的理解確實有明顯的出入,比如我們會說「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在英文裡也有 "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 的說法。這些說法都顯示了在一般人的觀念中,言論和實際的行動有別:言論只能用來表達觀念,單純的說話最多只能影響別人的想法,只有當我們在現實中採取了實際行動後,才有可能對世界產生真正的影響。

但奧斯汀的觀察卻顛覆了這樣的認知,事實上在人類社會中有非常多的行為是透過說話來完成的,這些話語本身就能影響現實。當一個人在婚禮上說出「我願意」時,他同時也改變了自己和另一個人在法律上的關係;當一個人向老闆完成點餐後,他就和老闆建立了一個口頭契約。這些都是透過說話能夠達成的「實際效果」。

當然,要用說話來完成一個行為或達成一個效果並不是真的只要說話就好。從前面的例子可知,要讓說話能夠完成特定的行為就必須在適當的情境和脈絡中說出適當的話才能辦到。如果不是在婚禮的儀式上回覆神父的問題時說出「我願意」,那就無法完成「和某人結婚」的行動;若不是在餐廳裡向老闆或服務員說出自己想要吃的餐點,也無法成功完成「點餐」的行為。

這些在適當的情境下能透過說話來完成的行動就被奧斯汀稱為「言說行為」(speech acts)。不同的言說行為需要的情境脈絡自然也不同,有些言說行為甚至會有相當明確的具體規範(像是婚禮),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去辨識出那些沒有明確規範的言說行為(例如點餐),因為那都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

限制言說行為不見得限制言說內容

一旦對言說行為有了基本的理解以後,我們其實就可以用這個概念來說明言論可以如何造成傷害,以及在不以言論的內容為標準的條件下要如何分辨一個言論是否有害。

考慮以下情境:

小傲和小竹兩人是朋友,小傲在地下錢莊工作,而小竹則正好向那間地下錢莊借了鉅款卻還不出來。地下錢莊的老闆於是要小傲負責向小竹討債,不擇手段。

A. 小傲信心十足地要完成這份工作,所以打電話給小竹,並在電話中語氣兇狠地向小竹說:「你要是三天內還不出錢,你一定會死得很難看!」
B. 小傲十分擔心小竹的安危,所以偷偷打電話給小竹,並在電話中語氣緊張地向小竹說:「你要是三天內還不出錢,你一定會死得很難看!」
在上述A、B兩種情境中,小傲向小竹說的話,內容上來說是一模一樣的,可是從情境的描述以及小傲的意圖和語氣差異可以看出,在A情況下小傲說出的這句話是在進行「恐嚇」的行為,但在B情況下,小傲說出同樣內容的一句話卻是在「提醒」小竹即將到來的危險。前者明顯觸犯了我國的《刑法》中的恐嚇罪,而後者卻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除了恐嚇罪以外,《刑法》上的詐欺罪其實也是同樣的道理。對很多詐欺犯罪來說,犯罪者所做的不過就是說說話而已。然而相同內容的話,如果是在確有其事的情況下告訴消費者轉帳過程出了什麼問題需要處理,那就是在對客戶提供服務;但以相同內容的言論企圖誘騙消費者轉帳,就是詐欺行為。

當政府處罰這些犯罪行為時,我們很清楚地知道這是針對行為的處罰,而不是針對言論內容的處罰,也不會擔心這些處罰會對言論自由造成威脅或形成寒蟬效應。把相同的觀念運用在文章開頭提到的案例,我們將不難發現這個判決其實也並非針對被告的言論內容本身進行處罰,而是從被告的說話方式、用詞以及脈絡,觀察出被告確實透過言論進行了羞辱的行為。

如果被告真如他自己所宣稱地是在看到告訴人的照片後表達「自己的主觀感想」,則他根本不需要用到如「幹」(辱罵)、「笑死」(嘲諷)、「我實在硬不起來」(性羞辱)等語,由於這些用語(如法官所言)「逸脫一般社會通念下對人應有之尊重」,顯見被告的言說行為並非單純的「表達感想」或「主觀評論」,而是在「羞辱」和「嘲諷」告訴人。

針對這樣的言說行為予以處罰,並不是限制某些意見的表達自由,我們還是有評論他人美醜或表達自己主觀感受的自由,只是這樣的自由並不保障你可以用會傷害他人人格尊嚴的方式來行使。若你因為羞辱人而受罰,在抱怨自己的言論自由受損之餘,或許也可以考慮一下好好學習待人接物的方法。

****************
充分討論事情,就事論事就好!別情緒性的亂貼標籤或用禮貌包裹「羞辱」!言論應以尊重為基礎進行討論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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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挺哥哥 + 3 您發表的文章內容豐富,無私分享造福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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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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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2-10 09:51:24 |只看該作者
講這些都是屁話  因為全部都是在為了  當情況是對自己不利的時候就搞成 政治   因為政治 沒有絕對的對 和絕對的錯  特別是  牽涉到法律   

因為腦袋很清楚 保證連凹的空間都沒有       但反過來 如果今天是法律上佔上風 就不是這樣了 保證會馬上搬出法律來    壞就是壞在這個地方   

點評

e4q4mi  (立法院) 應修法 給警察 " 決斷 " 空間 讓他判斷 這案子 芝麻綠豆 到底 有無必要 驅車去管 ? 而不是 害怕吃案 擺NO.1 立法院懶惰 變成 警察與人民吵架 xd   發表於 2023-2-10 13:55:27
smartlion  您的論點很有意思!其時啊,人們有時只是需要一個情緒抒發的場所,別較真就是了!  發表於 2023-2-10 13:23:54
e4q4mi  我有時 甚至路邊看到 醉漢罵人 聲音稍大了點 我認為 哪有什麼 忍一下就過 但就是有人會去報警 他也沒傷害人 警察要有判斷力 不是有人檢舉 就要來 xd  發表於 2023-2-10 13:05:56
e4q4mi  他頂多 就是 很想罵 , 但他 隱藏起來 , 基於 能量不滅 他可能 轉去其他地方 傷害別人 本質上沒變 掩耳盜鈴 問題沒解決 交給教育機構吧 別搶別人飯碗xd  發表於 2023-2-10 13:01:59
e4q4mi  我一直很討厭 (法院) 兼具啥 狗屁教育意義功能 疊床架屋 重疊別人工作 , 認為管控言論 或許以後 某人被告 此後就會學乖 人的劣根性 哪有那麼容易? xd  發表於 2023-2-10 12: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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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2-10 13:16:29 |只看該作者
本文最後由 e4q4mi 於 2023-2-10 13:51 編輯

我認為  法院如果  
大方向的東西  都不管
喜  歡  管  細  節
刀光臉面刃  以後  就會有人  濫用職權
去管  政治上的事情
就跟這次  光頭昌  差點成立
數 位 發 展 部  ,  一 樣
差一點  前輩多年打拼下來的言論自由  瞬間就不見了
管與不管  我是覺得  管的那邊
壞處多  多非常多  管下去就變成  有點智障了

因為  我相信  這世上  
喜歡  濫用職權  公報私仇  攬權侵害他人的人
最後  肯定比  網路上  一時只是嘴賤  罵罵人的人
還要多  非常多  而且  還要更惡劣

XD

點評

e4q4mi  很多人常說 阿為什麼 (攝徒日記 - 八炯) 那麼厲害 (館長) 智商那樣 也可以 給人洗腦 ? 那就是 電視上那些人有問題了 那些人智商 肯定比館長還要低 xd  發表於 2023-2-10 13:49:11
e4q4mi  我一直都不認為 館長說話 多強 , 風向 會被洗過去 完全是因為 電視上那些名嘴 太爛了 , 館長 他麥克風 大支 有這能力去洗別人風向 那是他的本事 xd  發表於 2023-2-10 13:44:26
e4q4mi  解決問題 根本辦法 如跟他 立場相反 找一個 更有影響力 表達能力 更強的人 上網 "懟" 死他 讓他影響力下降 觀眾跑光光 虛擬世界 有虛擬世界的江湖 xd   發表於 2023-2-10 13:37:50
e4q4mi  像 (館長) 當時綠的 支持反送中 藍的名嘴告他 後來 反政府 換綠的名嘴 告他 告來告去 到底有什麼意義喇 ? 都是做白工 重點是 他聲量大 他有影響力 xd  發表於 2023-2-10 13:33:19
smartlion  真假新聞的判斷是需要學習的!與其靠專責部會(或法院),不如讓資訊透明些(或建置好公開分類資料庫),教育人民如何求證…  發表於 2023-2-10 13: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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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2-10 14:52:57 |只看該作者
本文最後由 e4q4mi 於 2023-2-10 15:38 編輯

我覺得  即便  館長講的有錯
他也代表  很大一票  族群的聲音
搞不好  100 人裡  就有 30~40 個  想法跟他雷同
選舉  如要預測正確
這方面  必須列一個  大的比重  考慮進去
而不能  只聽  電視上那些  菁英的聲音
菁英族群  也許有  有絕對的  善惡標準
但  選舉是  很殘忍的
大多數人  生活上  哪來的絕對  是非對錯 ?

走到  投開票所  那一天  
他看誰順眼  想投誰  就投給誰
一句廢話  都不會跟你說
這種  民間的聲音  當然也必須  考慮進去
估出來的  情勢  才會準確

如果只聽  電視上  菁英階層的聲音  那太危險了
選舉日期  一到  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其實  一直以來  我都很羨慕  美國的選制
總統大選  前夕
一堆人到酒吧  公共場合  
打開話匣子  一邊暢談  一邊聊政治  一邊喝啤酒
對於我這種  有政治狂熱病  想找人  交談的人
那是我  一直以來  夢寐以求的

或許  有些人會說
阿那樣子  很不好喇  大多數人的想法
都會被那群  擁有影響力的人  吸引過去

對呀 ~ 是沒錯  那正是我想要的
我就是希望  有一天  能像那樣子
因為  在我心裡  那才是  真實的民主

真實的民主  本就不是  一人一票
不是像  律師講的  去追求什麼  完美無瑕

而是透過  更有  廣大影響力的人
你認同  某個人  他的理念  他講的話  
就靠過去  跟他  促膝長談  
也許  你認同他  也許  你說服他  換他認同你
投某一個相同候選人

也許  我的認知  跟其他人  不一樣
但  有瑕疵的民主  在我心裡  才是真實民主
很多事情  不可能做到  完全沒有瑕疵
只能像  天空破一個洞  女媧用七彩石  補天一樣
尋找  更有價值的東西  去彌補

追求  完美無瑕
一輩子  只會像傻子一樣  做白工
做到死  也不會有  做完的那一天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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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2-10 19:42:53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情緒性的亂貼標籤或用禮貌包裹羞辱什麼什麼的....

你說別用。

如果有人只會這麼說話怎麼辦?

那你就是在叫他完全閉嘴。

有發現這多踐踏言論自由這個用鮮血堆來的寶物了麼?

設限?想一想先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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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2-10 20:10:08 |只看該作者
本文最後由 e4q4mi 於 2023-2-10 20:46 編輯

不要再說  政府只是好心  求好心切
只是提案  還沒送交  緊張什麼 ?
這  類  屁  話  了
在  民主國家  這種事情
是連一個字  都不能提  聽到一個字  就直接下去
你一讓她  有縫隙  伸手進來
以後  她就會說
我是為了大家好  如此一來  可以提早預防各種犯罪
找一個  很模糊  飄忽不定的理由
為了  管小的  犧牲一個  超大的
她這人  法律人的性格  找藉口之王
看了 6 年了  屁股幾根毛  還有人看不明白 ?

有人當選了  民主國家總統
卻整天想著  要做  跟對面  一模一樣的事情
為什麼  他能  大外宣 ?  我們  不能  大內宣 ?
為什麼  他可以控管網路 ?  我們  就不行 ?

對岸的領導人  要選上  相對的難度  高了好幾倍
它是  金字塔結構  必須從  下面爬起

我們的總統  太好命  中途插班進來
千金大小姐  俯一進來  
黨內  就好多人  尊敬她
看到她  鞠躬哈腰  畢恭畢敬

權利  掌握得如此容易  都沒吃過苦
一切  都是爸爸  之前幫她  打點好的
她過這種生活  已經  習以為常  很習慣了


選一個  千金大小姐  當總統  本來就是我們的錯
當初  這麼離譜  智障的決定
我們  就應該要  遭受到報應

我當初  也有投這一票  因為我看不爽那隻
老天爺  要報應  我絕對沒有話說

現在  回想起來  那隻魚  就算再怎麼爛  人格也比她好上 100倍
第一次聽到  民主國家  想要管網路   
事隔  多年後  再回來看
她應該算是  眾多歷屆總統裡  天降外星人等級的
她應該  誤以為  整個台灣  就是她家
然後  我們是  她房間裡的  芭比洋娃娃
這麼智障的總統  以後恐怕  再也看不到  第二次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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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2-10 23:35:22 |只看該作者
說話的自由 vs 說甚麼話的自由
只是文字遊戲,刻意去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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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2-11 02:13:20 |只看該作者
只要妨礙的就是言論自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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