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1203|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內部人買賣股票認售權證等衍生性商品 金管會:應依法辦理申報 [複製連結]

天使長(十級)

演蝦是裝瞎的最高境界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拈花惹草勳章 玉石玩家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3-9-26 04:21:3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部人買賣股票認售權證等衍生性商品 金管會:應依法辦理申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8/24)日發布112年8月24日金管證交字第1120383243號令,釋明內部人買賣股票認售權證、股票選擇權等衍生性商品應依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2第1項第3款及同法第25條辦理申報。

金管會說明,上市(櫃)股票公司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十的股東,也就是所謂的「內部人」,其於買賣股票認售權證、股票選擇權等衍生性商品,因履約而需轉讓所屬公司發行之股票時,應依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申報,而該款所稱「特定人」,在股票認售權證為該商品的發行人,在股票選擇權等衍生性商品為該商品的交易相對人。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內部人買賣股票認售權證、股票選擇權等衍生性商品,因履約致持有所屬公司股票異動時,也應依證券交易法第25條規定辦理股權申報。此外,內部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內部人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法人董事(監察人)代表人、代表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皆有上述規定的適用。至於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2年2月13日台財證(三)字第0920000590號令,自即日廢止。

來源:法源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信者恆信乎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5-22 15:19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