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8-3-19
- 最後登錄
- 2025-5-9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7203
- 閱讀權限
- 130
- 文章
- 35720
- 相冊
- 0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施行 完備營業秘密訴訟保護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於(8/30)日正式施行,修法重點包括完備營業秘密訴訟保護、擴大採行強制律師代理、擴大專家參與審判、智慧財產案件集中審理、訴訟紛爭解決一次性、促進審理效能、增進科技設備審理、增訂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及解決實務爭議,本次修法是我國智慧財產訴訟制度重要里程碑。
司法院表示,本次修法的一大重點即是提升營業秘密案件的專業審判及保護,為了強化審理專業,侵害營業秘密的案件均改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56條規定,營業秘密案件的卷證得聲請法院定其去識別化的代稱或代號,以完備營業秘密訴訟保護。因智慧財產事件具高度法律專業,同法第10條也明定特定類型的智慧財產民事事件,當事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保護當事人權益並促進審理效能。
同時引進法院得依當事人聲請選任中立的技術專家,執行蒐集證據的「查證」制度,協助法院於新興高度技術性與專業性訴訟事件發現真實,解決證據偏在問題,促進當事人訴訟上武器平等。為了能專業、妥適、迅速解決當事人紛爭,增訂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28條規定,準用商業事件審理法採行的「專家證人」制度。也引進審理計畫制度,使智慧財產案件集中審理,提升訴訟效能,並建立司法與行政資訊交流制度,避免裁判歧異。此次修法另增進科技設備審理,同法第53條明定裁判正本得以電子文件送達,並增訂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讓被害人更能積極捍衛權益。新制亦修正專利「更正再抗辯」制度及「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等規定,以解決實務爭議,強化訴訟紛爭解決機能。
司法院進一步表示,新制落實專業審理,除了在各級法院設立智慧財產專庭(股)、智慧財產法庭實施民刑分流制度以外,也將持續辦理智慧財產訴訟、國安營業秘密訴訟保護等研習課程,強化法官專業知識。另外,與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相關的配套子法法制作業也已完成,供各法院於辦理案件時遵循,並於司法院官網建置專區,以利各界隨時掌握資訊,瞭解制度內涵。
來源:法源法律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