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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僱員工租稅優惠提高到 150% 經濟部公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草案
經濟部日前公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第36之2條及第40條草案」,加薪抵減以及增僱員工租稅優惠提高到百分之一百五,並將四十五歲以上中高齡及高齡者納入員工增僱租稅優惠的適用對象。
經濟部說明,現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規定需要符合「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才可啟動租稅優惠,草案第36條之2將門檻規定刪除,並提高租稅抵減優惠,希望常態性的鼓勵中小企業增聘人力、為員工加薪。此外考量中小企業人才需求及國內就業人口結構,將「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的增僱對象,除維持現行二十四歲以下青年外,也將四十五歲以上中高齡及高齡者納入員工增僱租稅優惠的適用對象,並把減除率提高一體適用的百分之一百五。
經濟部指出,草案第36條之2同時刪除增資或新設資本額的門檻要件,提升中小企業延攬青年,並提高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意願。並維持現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第1項中小企業增僱員工後,同時提高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的規定。
經濟部進一步指出,配合現行有限合夥法及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草案第35條增訂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的租稅優惠措施可適用於有限合夥,多元鼓勵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研發。此外,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之1有關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也將繼續延長,促進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持續厚植中小企業研發量能。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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