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631|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加強管制食品中的重金屬含量 違者最高可處 300 萬元罰鍰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藝術之星 西方宗教達人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4-7-18 03:49:3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加強管制食品中的重金屬含量 違者最高可處 300 萬元罰鍰

衛生福利部(6/26)日表示,將加強管制食品中的重金屬含量,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市面流通販售的產品,皆應符合規定限量,非以產品的製造日期認定。

衛生福利部說明,參酌國際管理及風險評估資訊,已於今年三月二十八日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針對特定嬰幼兒食品,同標準第3條附表一下修重金屬鉛及鉻的限量,對於禽畜內臟類產品,酌調加嚴其鉛的限量。另外,為加強管理堅果、油籽類,同標準第3條附表一增訂該類別的重金屬鎘的限量。

衛生福利部指出,食品業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善盡自主管理責任,如有查獲食品業者或產品違反前述相關規定,產品應依違反同法第52條規定,應予沒入銷毀,業者則依同法第48條規定限期改正,若屆期不改正者,可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萬元以下罰鍰。

來源:法源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8-10 23:47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