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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幣的啟示
上星期外籍神父的主日講道(乙年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頗有新意,願與各位分享。
有位經師試探耶穌, 問梅瑟法律六百一十三條眾多誡命中,到底那一條才是第一條呢? 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申6:4-5)
神父勸勉我們,這兩條誡命應用在今天,可以聯想到各地方流通的硬幣。硬幣有兩面,香港硬幣的公面是壓印了我們熟悉的洋紫荊,是香港的市花;字面印上貨幣的面值 ,以決定其購買力,所以一幣兩面,缺一不可。 這正如人各有優點,也有缺點;或每件事情有正面,也有反面的特質。 福音中這兩條最大的誡命尤如硬幣的兩面,我們要愛主,也要愛人。 雖然是兩條誡命,但實際上只是一條誡命,就是愛的誡命,所以硬幣也只得一個。
我的黙想:大家對這兩條誡命耳熟能詳,而耶穌卻將這兩條誡命連起來,成為有血有肉的誡命,二者不可分割,一幣兩面的比喻實在巧妙。一般人認為愛天主比愛近人容易,其實愛天主也是從愛近人開始。 為人而言,不能只愛天主,而不愛近人,因那是假善人。同樣地,我們也不能只愛近人,而不愛天主,縱使人不斷宣揚仁愛丶力求公義丶憑良心做事,為他而言,仍有所缺失 ,因他細味不到與主漫步人生的甘飴。耶穌教我們要全情投入地愛天主,如聖保祿宗徒所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是困苦嗎?是窘迫嗎?是迫害嗎?是饑餓嗎?是赤貧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羅8:35)
二千年前,一個能平息風浪、治好百夫長僕人、復活雅依洛女兒等奇蹟(瑪4:23-25)的耶穌並沒有選擇從十字架上跳下來,祂甘願聽命至死; 面對釘死祂的人,耶穌依然寛恕,在祂內沒有恨,只有愛(谷15:1-39)。 耶穌不就是為我們演繹「愛主愛人」最完美的典範嗎? 主! 因著愛,感謝你創造了這個世界、創造了我。 我今後會報以微笑看待每一個硬幣, 凱撒的歸還凱撒;天主的歸還天主(瑪22:21)。 請祢賜給我一顆單純及謙卑的心效法耶穌,每一天願能更愛祢和我的近人,並光榮祢、讚美祢!
(天主教平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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