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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物俱化:淺說道人的羽化方式及其宗教意義
道士,是指中國本土宗教道教的神職人員。《太霄琅書經》稱:“人行大道﹐號為道士。身心順理﹐唯道是從﹐從道為事﹐故稱道士。”他們依教奉行,履行入教禮儀,接受各種清規戒律,過著被世俗之人視為清苦寂寞而實際上清逸飄灑的世外生活。
道士作為博大精深道教文化的傳播者和代言人,以一些帶有神秘色彩的方式,吸引教眾,佈道傳教,為傳播大道文化盡職盡力,同時圓滿自己的修行。尤其道士身上逍遙灑脫的氣質和特殊的角色身份,經常在日常社會生活中扮演極為引人注目的角色。
道士過世,亦與常人有所不同,化名曰“羽化”。這裡的“羽”,意指翅膀。道士修道最高目標,是飛升上天而成仙。因此道士亦稱為羽人、羽流、羽士等等。
《拾遺記》中記載:“燕昭王夢有人衣服並皆羽毛,因名羽人。夢中與語,問以上仙之術。”以鳥羽比喻仙人可飛升上天,羽人就是指仙人。道教祖師們對這一羽化升天景象用詩詞描繪出來:“仙家仙人壽命長,仙家樂。白鶴初生羽未齊,仙家樂。玉皇恩育玉靈機,仙家樂。一朝飛上通明殿,仙家樂。萬里煙霞路不迷,大有仙家樂。”
從中間可見道人們對於羽化升仙這一幕是極其敬仰、嚮往且崇拜的,這一詩詞中也描繪的瀟灑飄逸。道教中的羽化禮儀為了能夠達到這一畫面,制定了許多相當完整的儀式,現存的對於道人羽化儀軌方面的經典還有《羽化升仙科》、《羽化落塔科》、《玄門報孝追薦儀》、《屍解托化制喪威儀》等等,其內容在威儀、齋醮等等方面都有體現。
據閔智亭道長的《道教儀範》記載過全真道士對於道人羽化的描述:道友羽化,亦放焰口追薦超度。寮房於齋堂搭“焰口”台,值焰口法事殿主(有經主者,是經主的職務),備燒紙冥資等項,大廚房備“斛食”。書記備以應所須牒、劄、符、命。道友羽化,常住備成殮,監院拈香致祭。寮房下普板,道眾、經師送靈至墳地入葬。處理羽化者遺物,名曰:“賣大單”。送葬稱:“送大單”。
這一段雖然描述簡單,但卻也能看出全真道士們對於羽化一事十分看中,也需要舉辦大型法會,場面盛大,更據部分全真老道長口述,如果是有德行的道人羽化還需要誦皇經,拜皇懺,以表尊重。
回溯早期道士過世的時候,歷來需要按照規矩舉行葬儀。在《正一威儀經》記載道:“若師尊、同學亡,打鐘三百六十槌告終。法徒畢集,哭泣三聲,燒香讀經。暨其藏殮,依用法式......正一符籙、券契、環劍,布囊盛之,隨身入土......書七十二符,安佩屍形如法,拜戊己章、棺殮章,法服隨身。”這些記載表明了對於早期道人羽化一事的重要性,其次放置符錄法器一些,則是道教認為,道人羽化需要著法服法籙、法器隨身,魂魄則著法衣執錄飛升太陰練形,南昌更生,然後朝參大羅禮拜神仙,也就是所謂的屍解。
同時在過去道官和高道的葬儀與一般道眾的葬儀有很大不同。在明朝時,影響較大的道官和高道羽化後,享受國葬的隆重禮儀。這些道官、高道的墓葬規模較大,有冠劍及各種金、銀、玉、瓷等器皿作為陪葬品。在《正一威儀經》中對於道人羽化後的陪葬有描述道:“亡師所有衣物、床臥等具,資送之余,修牒名目,施入常住,若親若疏,若內若外,皆不得犯。”道士羽化以後遺世的財物,施入常住,不允許有干犯,也可以體現對羽化者的尊重,加之道教的宗教神聖性,使得歷史上少有盜墓賊往道士陵寢盜竊。
說回道人羽化一事本身,歷來也是各有方法,有天葬、坐缸、落塔、棺葬、豎金身。在明清兩代上層道士羽化後,普遍有兩種葬法:其中一種方式稱為“坐缸”。所謂“坐缸”,是指將屍體放入一種陶制容器中予以安葬。這種喪葬習俗可以追溯到距今約5000—7000年的仰紹文化時期,因為該時期的彩陶工藝十分發達。現今出土的“甕棺”,大多是兩個甕對接合扣起來,且在兩個甕底都有一個小孔,意謂便於死者靈魂出入。然後進行安葬,堆起墳山,在上面用磚石立碑,道教徒藉此方法寓意此為入混沌之中能令魂魄更生,如蠶蛹破繭成蝶,自然成仙。
不過現今更多是立塔與棺葬。對於立塔,道教《羽化落塔科》中對此描述道:“所謂塔者,托形現世者也。皆顯師寶之跡,以示晗仰之情。道情、孝性,乃至感動天地,接法、悟道,實可通達神明。”另外對於羽化落塔一事,在祖師經典中同樣記載:“塔者,乃元始之粟珠,包容萬象,內涵玄機。非道行深厚者不可居,非德行重大者難受供養。”足可見羽化落塔這一意義是非凡的,具有神聖性,而且也不是一般的道士可以享受的待遇。
而棺葬,則是一般道士羽化後,與民間葬法相同。講究死後肉身返回大地之中,回歸自然。道教是極為熱愛生命的宗教,其對待生死,有著精神性的全然超脫。所以在面對死亡上也是平靜安詳,以透徹的智慧,坦然面對人生必然的歸宿。從側面來說道教對於死亡一事依舊任反應了莊子的天人合一思想。
道教珍惜生命,不是為了以生命換取名利權位,而是為了生命本身即是存在目的,隨遇而安,與物俱化。如此又是回歸道家之真義,清靜自然而與道合真了。
來源: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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