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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常識–台灣的民俗禁忌
早在封建時代就有避諱的習俗,《公羊傳》中提到「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了不直呼尊長的名諱,所以用另一個字來代替,民間早期的禁忌就是由此衍生。基於不褻瀆所尊敬的事物,也為了避免
接觸不吉利的事物,民間遂產生了許多禁忌。老祖宗所傳下來的禁忌不盡然是無稽之談,有些禁忌仍有其道理存在,值得思量。
◎節俗
禁忌:過年如果打破碗盤、玻璃等物品,要用紅紙包起來,口說:「歲歲平安。」
緣由:凡事都希望有好的開始,一過年就打破東西怕會有不好的預兆,所以要將不好的轉為好的兆頭。
禁忌:七月時小孩子不可以到海邊戲水,傳說海邊常有水鬼拉人當替死鬼。
緣由:農曆七月屬於炎熱的夏季,多至海邊玩水消暑,但七月不但有颱風還是農忙時期,小孩戲水乏人照顧,導致常發生溺水意外。
◎數字
禁忌:好事常使用雙數, 如: 包紅包,喪事常使用奇數, 如: 包白包。
緣由:期望好運雙至,避免禍不單行,但「四」與「死」諧音。數字八國語諧音似「發」,有發財、吉利之意;台語諧音同「別」,則有分別、不祥之意,避免在婚禮場合使用。
禁忌:大樓建築會跳過四樓,三樓往上為五樓,如果四人至餐廳用餐會改說三加一位。
緣由:「四」與「死」諧音,為了避免日常生活將死掛在嘴邊,不是跳過四的數字,就是用其他數字取代。
◎吃飯
禁忌:碗內的飯菜要吃乾淨,不然會「娶貓某、嫁貓尪」。
緣由:農夫耕種辛苦,糧食得來不易,要人多珍惜米飯。
禁忌:乘船出海者,忌諱吃魚時將魚翻面,會將魚骨取出後再食用。也不能說盛飯,要說裝飯、添飯。
緣由:「翻」字或將魚翻面的動作易聯想到翻船,而「盛」飯跟「沉」諧音,易聯想到沉船。
◎懷孕
禁忌:孕婦不能動針、剪刀,不能搬物,房內不能釘物、穿鑿牆壁,甚至整修房屋。
緣由:針與刀屬於利刃,怕會使孕婦受傷,而搬重物容易流產,家中整修的噪音也易使孕婦無法安心待產。
禁忌:俗語說:「有借人死,無借人生。」忌諱孕婦在娘家生產,但是可以坐月子。
緣由:一般將喪事歸於壞事,生產歸於好事,但是若借人辦喪事則能扣除家中的霉運,若借人生產則會被取走家中福氣。
◎行業
禁忌:喪葬業、醫院等相關行業,客人離開時不能說「下次再來」,在拜拜時不能拜鳳梨。
緣由:希望對方不會再遇到喪事、疾病,不拜鳳梨則是不祈求生意興隆,也是期望喪事、疾病能越少越好。
◎道別
禁忌:參加婚禮或喪禮後,不能互道「再見」,要改說「恭喜」或「保重」。
緣由:婚禮後不能說是忌諱重婚,喪禮後則是忌諱喪事接續發生。
本文摘自《圖解台灣民俗》好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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