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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來源:台灣大紀元
原文網址:https://www.epochtimes.com.tw/n467105/
更新:2025年03月13日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總統賴清德13日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對此,民進黨立委陳冠廷表示,面對中共的滲透威脅,軍法官的專業知識是審理相關案件的優勢,建議可參考美國制度,並確保審判獨立與人權保障;前立委洪慈庸則說,如今總統要有條件地針對「境外敵對勢力」重啟,配套務必要做足;民眾黨則說,缺乏社會討論;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說,可以討論。
陳冠廷表示,軍法官具備部隊運作實務知識,能精準掌握軍事犯罪行為對軍隊戰力的影響,特別是涉及軍事機密或特殊裝備操作規範的案件中,更能正確解讀技術性證據,而普通法院審理軍人涉犯洩密、叛亂等案件時,往往因缺乏軍事專業背景而難以全面理解案情嚴重性。
陳冠廷認為,台灣可參考美國的軍法官制度,美國設有嚴謹的軍法官養成體系,不僅要求具備法律博士學位及通過律師資格考試,還必須接受專業的軍事法學訓練。美國的三級軍事司法體系設計,從軍事法庭到聯邦軍事上訴法庭,以及由總統任命平民法官進行獨立審查的機制,都值得台灣借鏡。
不過,陳冠廷強調,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必須注意相關配套,過去軍事審判曾存在結構性問題,包括審檢不分、軍法官獨立性不足等缺失。所以,新制度應在維護軍紀的前提下,通過嚴格的軍法官遴選標準、專業培訓體系及獨立性保障機制,並確保審判的公正性和被告的合法權益不受影響。
洪慈庸表示,賴清德的宣布,在於「收買、洩密、滲透」的共諜案件,並與檢調司法機關協力處理「軍事犯罪」,尚不包含一般普通刑事案件。若涉及外國軍事和情報力量介入、涉及我國重要國家安全,有重大的正當性和必要性,未來必須清楚框架軍事審判的適用範圍。
洪慈庸指出,為了呼應當年修法的理由,此刻也會有配套的討論,包含,訂定軍事法官條例,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等,但過往詬病的權力結構,包含「官官相護」問題如何解決?會不會因此與目的背道而馳?這仍是需要被解決的疑慮。
民眾黨指出,2013年洪仲丘遭凌虐致死案引發社會憤怒,25萬人身穿白衫走上街頭,迫使政府回應公民社會期待,因而推動軍事審判制度的改革,但賴清德要恢復軍事審判制度,面對重大的政策變革,缺乏社會討論,國防部至今未提出修法的草案,破壞民主憲政制度。
王鴻薇表示,可以討論,但賴清德要回應幾個問題,恢復軍事法庭就沒有軍中人權問題了嗎?當時廢除軍事法庭是認為非戰時不需要,請問要進入戰時狀態嗎?賴清德過去說,國軍的使命感跟榮譽感更為重要,是否現在的國軍沒有使命感、榮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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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對於共諜這類案件回歸軍事審判,可能會有比較有嚇阻的效果,一般普通刑事案件沒有包含在裡面。在保障人權和國家安全這兩者之間,有時候不容易取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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