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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德大道下坡踩煞車遭檢舉!他氣炸提告「2關鍵」法官徹罰
品觀點
品觀點/品觀點綜合編輯
台北市仰德大道一起交通裁罰爭議案件近日出現戲劇性逆轉。事件發生於2024年7月,一名韓姓男子駕駛公司車輛行經仰德大道時,因發現車速可能超過規定,加上現場設有「試踩煞車」告示牌,以及速限40公里、違規照相等標示,遂依照警示踩煞車減速。
然而,這個動作被後方車輛駕駛檢舉,導致韓男不僅被開罰2.4萬元,公司車輛的牌照也被吊扣6個月。
韓男與其所屬公司不服處分,向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提起行政訴訟。他們主張,該路段因下坡坡度關係,即使不踩油門加速,單純滑行也會受到地形影響而自然加速。且案發地點前20公尺處設有大型標示要求駕駛試踩煞車,並非任意突然剎車。
為了釐清案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親赴現場勘驗。法官發現韓男第一次踩煞車的路段確實坡度較陡,車輛容易加速,需要適度踩煞車控制車速。而行駛至「試踩煞車」告示牌後的路段,坡度則較為平緩。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一般駕駛人在山路下坡路段行駛時,基於確保行車安全而略為剎車減速,是合理的駕駛行為。此外,法官也認為後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不能僅憑檢舉人車輛需要剎車,就認定韓男有重踩煞車的違規行為。
細心的法官重回仰德大道路段實地勘查測量,發現現場確實設有警示標誌,而且該路段屬於陡坡,公務車司機本能減速煞車。勘驗影片還發現,反而是檢舉車輛緊貼前車,甚至不到一個車身,未保持安全車距。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並裁定訴訟費用由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負擔,需支付韓男及其公司各300元。本案仍可上訴。
這起事件引發了社會對於交通執法的討論。有律師表示,本案發生地點是陡降坡,法官認為行為人踩煞車避免超速屬於合理,車輛也沒有因此完全停止。加上後方車輛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因此認為行為人並沒有任意急煞車的情形。
對於勝訴結果,當事人大感欣慰。畢竟找律師的費用遠遠超過罰單,但他不願蒙受不白之冤,決定尋求司法途徑解決。在法官實測之後,撤銷罰單,也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
這起案件提醒駕駛人在行車時要注意路況及交通標誌,同時也凸顯了交通執法中可能存在的爭議。未來類似案件的處理,可能會更加謹慎,以確保公平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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